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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清中国对日本官报制度的借鉴与移植(1896—1911)

2021-08-02程河清张晓锋

编辑之友 2021年2期
关键词:制度日本

程河清 张晓锋

【摘要】新政期间,清政府从不同角度效仿、移植日本制度,创办新式官报即为一例典型。文章以1896—1911年出现的新式官报为研究对象,试图探寻日本官報对中国的影响。研究表明,日本官报的内容体例、运营模式以及办报理念逐渐被中国接纳。受其影响,中国官报在内容上以文牍居多,在管理上采用印刷办报一体的经营模式,在理念上视媒介为行政机关,呈现出与民间报刊不同的特性。从制度移植视角展开的审视,有助于重新理解中国官报的发展,它表明清廷自我变革的努力,而不只是全然因循守旧。

【关键词】新式官报 制度 日本 晚清中国

【中图分类号】G2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6687(2021)2-105-08

【DOI】 10.13786/j.cnki.cn14-1066/g2.2021.2.015

1896年,《官书局报》《官书局汇报》的创办标志着新式官报问世。直至1911年,短短十五年间,新式官报从地理格局和内容范围两方面嵌入政治体制。地理上,全国各地共创办125份官报,发行范围基本遍布全国,涵盖武昌、长沙、西安、南京、成都、内蒙古、辽宁、齐齐哈尔、拉萨等地;内容上,清廷宣传体系形成了层层覆盖的传播网络。作为中央官报的《政治官报》负责刊登中央政府法令文牍,各省地方官报刊载与本省有关资讯新闻,其他中央、地方政府部门创办的专业性官报提供教育、交通、商业等相关信息。以新式官报为媒介,清廷成功搭建起横纵结合的宣传体系。那么,为什么晚清官报能够在短短十年内迅速崛起,并形成一套正常运转的制度化运作方式?

针对这一问题,不少研究作出了回答。有学者指出,借助行政力量的推广,官报得以覆盖全国各州县,为民间报刊力所不能及。[1]还有人认为,新式官报的运作与地方督抚亲力推动密切相关。[2]这些结论为后人理解新式官报提供思路,但无论是官僚制度的行政推广,还是地方督抚的推动,都不能无中生有地产生一套具体的官报运作理念。新式官报的相关研究长期忽视了一个重要因素,即日本官报制度。回顾中国新闻史发展,日本是一个重要的参照物,深刻影响着中国官报的本土实践。基于此,本文以日本官报与晚清新式官报的关系为切入点,试图厘清晚清中国借鉴与移植日本官报制度的过程,期望进一步解释新式官报制度化运作的外在原因,为理解晚清官方报刊事业提供另一扇窗口。

一、倡设官报局:日本官报制度进入士人视野

官书局是第一批新式官报《官书局报》《官书局汇报》的创办机构。戊戌前后,清廷自办官书局,沿袭了译书传统。官书局与日本官报局性质不同,主要负责译书译报,并将译文汇编成官报。起初,总理衙门建议仿八旗官学旧例,成立官书局,负责翻译、搜集信息,并派人管理,“专司选译书籍、各国新报,及指受各种西学,并酌派司事译官收掌书籍,印售各国新报”。[3]1896年,光绪帝同意设立官书局,交由孙家鼐管理。孙氏设想的官书局,是集图书馆、翻译处、实验室多种功能于一体的官方研究机构,“译刻各国书籍,举凡律例、公法、商务、农务、制造、测算之学”,[4]并未特意强调其中的报刊问题。官员们希望官书局以译书译报为主,并不看重其办报与传播功能。直到康有为上奏后,官书局性质开始被重新定义。

1. 康有为最早倡导学习日本官报局

1898年,康有为在《日本变政考》中,最早设想学习日本官报制度。戊戌变法前后,康有为曾两次向光绪呈送《日本变政考》,为中国改革提供日本经验。该书记录了日本明治维新后的改革措施,并翻译各项法令章程。除正文外,康有为添加了“臣有为谨案”按语,针对中国实际情况提出见解。康有为改革计划核心在于学习日本政治体制、人才培养方式以及破除旧制。他曾乐观预计,“若以中国之广土众民,近采日本,三年而宏规成,五年而条理备,八年而成效举,十年而霸图定矣”。[5]

康有为主张中国官书局应仿照日本,公开信息,布告全国。他认为日本官报局将国家要事公之于众,因此民智大开;中国官书局未能实现信息互联互通,故而国民积弱。《日本变政考》将日本官报局作为外务制度一部分进行介绍,强调官报局公开通达的作用。文中表示,日本驻外公使定期将所驻国信息送至官报局,由官报局在国内公布,“凡驻外公使领事,旬月必将所驻国之商务政治,告诸外务。外务送之内阁官报局,布告国中,俾官民知所趋守”。紧接着,康有为附上按语一则,认为由于官报局宣传及时,日本国民才得以了解政情,增进智识,“盖欲吾民皆通之,而后士人能知彼己,而讲政治之比较;农工商皆通之,而勤垦殖制造转运以讲商务之比较,故必登之官报局,布告国中,而后能启国民之智也。故日民于外国政治之学,商务之情,皆了然”。他将中日两国官报局进行对比,强调中国官书局并未传播信息,而是将其束之高阁,“吾官书局报亦可谓官报局,而领事旬月不报,报而束之高阁,不报告于国中,甚非开民智、设领事之义矣”,[6]导致民智不开。

在康有为的构想中,中国官报局应仿日本之例,出版官报。官报内容有别于邸报,不能“闭关不讲外事”,需要兼顾论说与新闻,“以启沃圣听,发扬耳目”。[7](350)1898年7月,康有为上呈《奏改时务报为官报折》,再次强调师法日本的重要性。他先将日本富强归功于报馆,“日本维新之始,伊藤博文等游历欧美,讨论变法次第,及归则首请设官报局于东京……报章一依西例”,[7](349)认为官报局的创设推动了日本维新发展。随后,他明确表达对《官书局汇报》的不满,“然未能悉用西国体例,多所忌讳……且视各国官报,规模相去甚远”,[7](350)认为其内容平淡无奇,不符合官报特点。康有为奏折反映出其对中国官报局、官报的批判态度,他试图改造中国原有的官方传播体系,建立具有沟通性的宣传网络。

概言之,康有为思想的核心是公开和传播。他认为中国百弊,皆由蔽隔。官书局不愿公开信息,官报仅刊载译文电报,导致民众缺乏接受知识的渠道,舆论影响微弱。通过学习日本,康氏希望中国官书局出版并公开发行官报,报纸刊登新闻、论说、新知,既可启发官智,亦可疏通民智,进而解蔽。

2. 康有为的政治立场与办报目的

尽管康有为主张效仿日本官报,但事实上,他对日本及西方各国官报发展情况并非全然熟悉。他“错误”地认为《泰晤士报》《东京报》皆为官报,“其中如英之《泰晤士报》、美之《地球报》、法之《巴黎时报》、俄之《森彼得时报》、日本之《东京报》《每日报》,皆国家所立,号为官报,风行天下”。[7](349)实际上,这些报纸是当时流行的商业报刊,康有为对此所知不详。他看到了报刊在舆论宣传方面的作用,却未能深入考察各国官报制度实施的深层背景和动力机制。

康有为的“误解”,与其报刊主张和理念带有的明确政治目的密不可分。康有为所希望的是通过设立官报,控制舆论,达成其变法事业。他在改《时务报》为官报过程中展现出政治意图,试图让梁启超审查全国民间报馆言论,“至各省民间设立之报馆言论,或有可观,体律有未尽善,且间有议论悖谬记载不实者,皆先送官报局,责令梁启超悉心稽核,撮其精善进呈,以备圣览。其有悖不实,并今纠禁”,[7](351)以此管控舆论。正如邵志择所说,康有为办报活动目的是利用媒介为自己政治设计服务,其改《时务报》为官报,意在“以官报的形式为改革获取舆论支持并进而控制舆论”。[8]

虽然康有为并未透彻了解日本官报制度,但其贡献在于为中国官方办报活动指明了学习对象。报刊进入晚清政坛后,官员大臣仍以译书译报的惯性思维创办官方报纸,而这种经验难以匹配新式报刊实际运行。康有为最先规划出学习日本的思路,为中国官报日后发展指明了方向。此后中国的官报,逐渐开始以日本为参照体系,向其靠拢。

二、技术、人才与内容:地方官报初步学习日本

戊戌变法失败后,办官报一事旋即停止。1901年清廷施行新政,朝野办报呼声再次壮大。此时,办报主导权牢牢掌握在地方督抚这类拥有实权的官僚手中。地方官报出现后,在学习日本制度的问题上,有了更加明显的体现。一方面,各地政府引进了日本的技术和人才,将其经验用于本土实践;另一方面,地方官报局遣人赴日交流,学习日本官报局办报理念。日本官报尤为看重谕旨文牍,因此各省级官报、部级官报多将这些内容摆在首位。1901—1906年,全国22地共创办50份地方官报,发行网络基本覆盖全国。《北洋官报》最早开启学习日本的历史,具备典型性特征。其后创办的《商务官报》《江西官报》《河南官报》《秦中官报》等均有类似举措。

1. 技术和人才的直接引进

(1)官报局率先引进日本的器材和技术。《北洋官报》开办后,报局选购了日本印刷機器,“自东西洋选购各种机器,聘订日本高等艺师,粤沪石印铅印各匠,雕刻铜版铅版木版精制写真,电镀铜版印书纸版泥版石版铅版等件”。[9]据日本驻屯军司令部记载,1903年后,北洋官报局陆续向日本购入活版、石版、照相版等器械,以扩大其印刷业务。[10]《大公报》评价称,“《北洋官报》出版以来,于论说新闻白话浅说外,模仿日本体例,插入铜版写真,京中各部院大小衙门皆看此报”。[11]

(2)各官报局聘用日本新闻从业者,由其指导官报内容安排或报局印刷技术。张之洞设湖北官报局后,聘请日本新闻工作者泽村幸夫为报局参赞。[12]泽村幸夫曾任《大阪每日新闻》东亚部顾问、《福冈日日新闻》记者,是著名的中国通。1905年,日本驻汉口总领事永泷久吉向该国外务大臣小村寿太郎呈送专题报告,汇报了泽村幸夫、小川秀二郎在汉口的办报情况。报告指出:“通过与张总督商量,决定每月给小川、泽村二人50元工资,安排其担任《湖北官报》和《汉口日报》有关商业新闻的编辑。合同还规定,每月让其二人出版一次一百字左右有关商况的调查报告,无代价印刷发行。”[13]由此看出,张之洞默许日本新闻工作者参与《湖北官报》部分运作,允许其发表与商情相关的调查报告。无独有偶,1904年四川官报书局同样聘用日本的今村辰、三吉田竹、松长尾吉次郎、梶原小六郎、滨口治三郎五名技师来川任职,教习石版铜版雕刻等技术。四川官报书局与日本方面签订条约,以三年为期,期内不得由本人辞任,亦不得由官报局解任。条约规定,日本技师主要任务为教学,“教育生徒以三十名为限,卒业时期则由其性之智钝材之适否,而不能无迟速之别”。[14]日本技师如有技术拙劣、不耐职务者,不予其薪水。

(3)还有一些官报局聘用了具有留日背景的工作人员,这些留日报人刊译了日本新闻、书籍以及讲义等内容,传播先进知识。《商务官报》主编汪有龄曾是最早一批官派留日学生,留日期间陪同汪康年、孙中山等人活动。他在《商务官报》上登载了日人石坂橘树撰写的《农政学》译文、日本《外交时报》新闻译录,与日本耕地整理课长访问录等内容,发挥语言专长。1906年,北洋官报局奉袁世凯之命,将《北洋学报》与原在日本东京出版的《法政杂志》合并为《北洋政法学报》。袁世凯委任留日政法学堂毕业生吴兴让为杂志主编。吴兴让在报纸上发表多篇译文,如《日本内阁官制》《日本裁判所诸法令》等,宣传立宪思想。

器械、技术和人才向来较容易引进与学习。各地兴办官报后,官报局最先从组织设施方面学习日本,购入日本印刷器材,并聘用日本技师教授技术,聘用新闻工作者掌管报务。从技术层面上看,彼时中国官报的印刷技术、版式编排等外在性特征已基本与日本类似。

2. 出国考察与日本官报内容理念的引入

各地官报局从设备到人员向日本看齐后,为更好了解日本官报创办情况,他们实地探访了日本官报局,学习办报经验。在此过程中,官方报人将目光转向日本官报内容设置、体裁选取等。中国对日本官报制度的仿学由形式走向内容。

1903年4月,袁世凯派主持直隶新政的洋务局会办候补道钱荣、银元局总办候补道周学熙、官报局总办候补道张孝谦等人,率近60人的考察团参加在大阪举办的日本劝业博览会。[15]参观期间,北洋官报局总办张孝谦与日本国立印刷局局长得能通昌面谈,探讨两国官报制度。回国后,张孝谦将二人会谈内容出版成书,名为《印刷局问答》,由北洋官报局同年出版。会晤期间,张孝谦详细询问得能通昌日本印刷制度、官报制度以及报局人员管理制度等,得能通昌一一解答。

问:官报编辑之法如何?且贵国分中央政府、地方政府二者,地方政府果设有主任报告、地方公事之官吏否?如其有之,其资格如何?

答:试先以官报组织之法奉答。日本官报大要分公文、叙任辞令、宫廷录事、汇报(此内博览会纪事亦附焉)、帝国议会、公使馆领事馆报告、观象土地收用,及其他各种公告编辑而成,此官报即政府公布之机关也……凡视有公文,当揭载于官报中,则送于官报部、印刷局长斟酌取舍或加以修正,可于权限之内,行之为官报之体裁,故局长实有此种特权。[16](39)

引文表明,日本官报主要向读者呈现中央、地方等各级政府发布的各类公文,其性质为政府公布机关。官报不像政论报刊,有诸多论撰评述;也不似商业报刊,以新闻取胜,内容较为单调乏味。得能通昌强调,日本官报分为公文和汇报,公文即统治者和中央、地方政府下发的公文、政令;汇报指地方官厅、官吏之间相互流转的公文、调查报告等。日本官报编辑过程中,除了政府部门公文字迹有误外,官报局不得有任何修改。针对冗长繁多的汇报,官报局有权“多加删减、改其文字”。[16](39)

当然,得能通昌也意识到,“日本之官报,甚属无趣味之报”。[16](43-44)既然官报阅之乏味,为何还要办报?针对这点,他解释说,日本官报意在公开政事,“政府所行之事,不得不公布之于民”,公开财务,“日本之官报即报告一般人民,凡何税作何用,使人民阅而知之”,以使得上下相通,“人民安心”。[16](44)日本官报的最大特征即多文牍,无评论,性质类似于官文书,负责向国民呈现政府作为,与欧美传入的近代报刊具有本质差异。

尽管彼时中日官报有诸多不同,譬如日本只有一份全国性官报,并无地方官报;中国则二者皆有,且省级官报先于中央官报开办,但中国继承了日本官报的核心要义,强调谕旨、公文的重要性。《北洋官报》的内容编排将谕旨公牍摆在首位,“首载圣谕广训直解,次上谕,次本省政治,次本省学务,次本省兵事,次近今时务,次农学,次工学,次商学,次兵学,次教案,次交涉,次外省新闻,次各国新闻”。[17]颇有意思的是,日本官报制度、报界动向成为中国官报知识传播的重要内容。《北洋官报》曾连载《译日本官报制度沿革略》《日本敕定公布新闻纸律例》等译文,引介与日本官报相关的信息。可见官方除在内容层面学习日本,更希望将日本官报知识源源不断地引入中国,学习意图流露明显。

1901—1906年,全国22地共创办50份地方官报,发行网络基本上覆盖全国。这一时期,中国对于日本官报制度的学习模仿主要停留在器物和内容层面,在技术上,官报局引进了日本的器材、设备与人才;在内容上,报纸加重了圣谕文牍的分量。

三、从官报局到印刷局:借鉴日本官报组织方式

新政前期,地方官报以学习日本官报技术、内容为主。随着规模壮大,官报局试图突破局限,学习日本官报组织经营模式,将目光转向有利可图的印刷事业,实现印刷、办报一体化发展。在此过程中,地方官报局经营范围不断扩大,包揽了报纸、书籍、钞票等诸多业务。

1. 北洋官报局的率先兴办官办印刷事业

张孝谦访日期间,得能通昌向其介绍了日本官报局的印刷事业。他指出,虽然日本民间印刷事业已相当发达,但官印事业追求精细,不可或缺,“政府既兴官报,则每日有官报事务,政府有此而不自为之,不惟不利且不便……政府之不得不设印刷局……纸币、印花票、公债证书等各种印刷物,非官设局自行制造,必不能独标意匠,使之精致细密”。[16](44)日本官办印刷局不以盈利为追求,“惟重公益而私利弗计”,[16](44)印刷官报是其众多任务之一。得能通昌建议中国官报局大力发展印刷事业,“贵国若为百姓便利,振兴印刷事业,则民必大喜,是宜购极良之器械印刷官报等件……”,[16](42)为百姓谋福利。

由于国情不同,张孝谦接着询问中国该如何创办官办印刷事業。得能通昌建议,在北京创办中央印刷局,“建一大印刷局于北京政府之下,凡政府之印刷物悉出于此”,承接纸币、报纸、债券等事业,“如纸币、官报、公债、证书、邮政、信票、印花明信片等则宜于北京政府统辖之印局印刷之”。[16](43)在各省创办分局,“似宜于各省分设支局,乃足敷用”,印刷地方官衙公文,“地方官衙之各印刷物则于各支局印刷之”。[16](43)他认为中央与地方印刷局分工不同,前者负责统筹所有与盈利相关的印刷事业,后者负责地方官厅的公文印刷。

张孝谦归国不久后,便开始发展地方官印事业,扩大北洋官报局经营范围,最终涉足书本、钞票等多项印刷业务。短短数年,北洋官报局成为当时实力雄厚的官方印刷厂,收入颇丰。官报局甚至承接外省印刷业务,为湖南官钱局印刷官票三十万张。由于技术精湛,成果花纹精细、色彩鲜明,外界对其评价,“与日本印刷官局所制无异,而时日较速运价复廉,洵为吾华中央印刷事业之滥觞”。[18]

2. 各地官报局逐步借鉴“印刷办报一体”模式

北洋官报局率先兴办印刷事业后,其他官报局也积极行动起来。两江总督端方参考日本官报制度,称“日本有国家印刷厂,专属内阁总理大臣管理,凡法令全书、官报印纸、邮便切手证券诸项均归印刷”,[19]着手兴办江苏省官印事业。1907年,南洋印刷厂成立。南洋官报局归入印刷厂。[20]筹备印刷官厂时,端方聘请日本工匠指导工作,可见其深受日本影响。[21]南洋印刷厂经营业务如下:“一曰官用品,如粮串、钞票之类是也;二曰民用品,如呈词、状纸、契券、合同、婚帖、当票、账簿、经折之类是也;三曰商品,即商民通用品托厂代印之件是也。”[19]囊括官方、民间印刷品。从官报局到官印刷局,官方对于印刷事业的介入不断加深。

看到南洋印刷厂模式后,各地方官报局纷纷寻求改革。湖广总督陈夔龙将湖北官报局改为湖北官报刷印局,承办印刷事务。他在奏折中亦提及日本的影响,称“参考东西洋各国办法,奏设中央刷印局,其后各直省如广东、江南、河南、江西亦经先后开办,鄂省轮轨交通五方辐辏,一切公私文牍流行日广,尤非将刷印事务收归官办不为功”。[22]文中主张的筹办中央和地方印刷局理念,皆源于日本。湖北官报刷印局成立不久后,分售官用民用两种刷印品,官用品有粮串票三联、契纸、税捐票等,民用品包括状纸、买卖契纸、婚帖、当票、借券、合同、股票等物,[22]其运作方式与南洋类似。

四川官报局亦请求仿照日本,将官报局改为印刷局。官报局在奏折中将中日两国官报局进行类比,“查日本官印刷局隶属内务省,其执掌如编译发卖官报法令全书职员录,并制造印花税票邮票证券钞纸,与关于官报及其他印刷事项,概由局中承办……本局性质相同,宜似仿照办理……”,[23]希望能够仿行日本之道。督抚批准了其要求,称“查日本官报局始归总理大臣管理,仅于局内附设印刷所,嗣因印刷日就扩张,乃改立官印刷局,而将官报编辑发行等事,改由该局兼任……”,[24]同意四川官报局更名为四川官印刷局,负责承印各署局官方文件、书报,同时兼任官报编辑发行事务。

由此可见,受日本官报制度影响,各地官报局大多转型为官印刷局,学习日本办报与印刷一体的组织模式。新政后期,各地官报局、印刷局两部门逐渐合二为一,浙江官报局即为典型。1910年,《浙江官报》正式开办。负责管理报纸发行的是浙江官报兼印刷局,同时承接“各官厅应用印刷事宜”,[25]可见日本官报的组织方式已被广泛应用。

四、纳入政治体系:中央政府移植日本官报理念

清廷宣布预备立宪后,《政治官报》随之创办,成为中国第一份由中枢部门直接主办和公开出版发行的报纸。此后,中国对日本官报制度的借鉴不再局限于技术、组织等表象层面,而是上升至对日本官报办报理念的移植。《政治官报》学习日本官报,以公牍为主要内容,将自身性质定义为公布法令机关。在其影响下,地方官报大多改良体例。包括《北洋官报》《湖北官报》《吉林官报》《两广官报》等在内的几乎所有综合性官报视自身为地方行政机关,负责传播地方公牍法律,发挥行政功效。而《浙江教育官报》《吉林教育官报》等散布各地的专业性官报则反复声称代表各省教育行政机关。这意味着在中国,官报正式成为公布法令机关,官报制度成为政治制度的一部分,报纸的新闻性逐渐弱化。

1. 中央官报效仿日本官报性质

早在张孝谦访日期间,得能通昌便向其指出地方官报局限,建议在中国创办一份全国性官报,“《北洋官报》销数只五千份,此五千份自余思之,不过北洋一处而已”,认为地方官报辐射范围有限,影响力仅在一省之内。[16](43)在他看来,官报是传播政令的媒介,更是中央集权的工具,“然求统一之方法,则官报要为一最良之手段”。[16](43)尽管当时地方官报事业日趋发达,却并未出现一份中央“喉舌”。

1906年,清政府派出考察东西洋各国政治的五大臣归国。同年7月,载泽首次上折奏请立宪,主张仿照日本明治维新实行预备立宪,推动了预备立宪进程。1906年9月,清廷发布上谕,宣称施行预备立宪。日本在预备立宪中起到了重要的参考作用。晚清司法、警察以及卫生等制度在一定程度上都效仿了日本制度,中央官报创办也不例外。

预备立宪前后,各大臣讨论了采用何种形式来办中央官报,最终选择以日本、英国为蓝本。据《申报》报道,张百熙和瞿鸿禨决定仿日本官报与英国蓝皮书两种形式开办中央官报,“政府因迭经臣工条奏请办官报,前曾由政务处议覆名为政典纪要,现在张瞿两尚书拟仿照日本官报及英国蓝皮书两种,参酌试办大约不日当可揭晓矣”。[26]从地方到中央政府,都将日本官报形式、制度等作为学习典范。

1907年,御史赵炳麟上奏指出中央政府应仿照日本,创办政治官报。他认为日本官报将改革信息“公之于众”,与前朝钞报性质类似,因此国力强盛,“我朝如雍正、乾隆间钞报,凡立法行政皆详悉刊示,布告国人,至今可考……故日本官报,一切法律、命令,详载无遗,亦先王读法悬书意也”。[27](1059)相比之下,中国政府过于保密信息,“近年国家行政多尚秘密,凡谕折稍关政法者,多不发钞,举国之人耳目愈闭,视听愈惑,以致弊端百出”,[27](1059)反而阻塞国人耳目。赵炳麟建议中央官报学习日本体例,“设印刷官报局”,公开除机密以外的全部行政信息,“除军机、外交当秘密不宣外,凡一切立法行政之上谕,及内外大臣工折件,无论议准、议驳,皆由军机处另缮副本,交局发钞,即中外电奏,不关军机、外交者,一体钞示”。[27](1061)

赵氏上奏之后,清政府责成考察政治馆对其奏折进行考察,考察政治馆仿日本体例,将官报性质定义为行政机关。1907年4月17日,考察政治馆(后改为宪政编查馆)将考察结果上奏,请予专办政治官报。他们认为,各国发展迅速,皆因以官报为行政机关,“东西各国开化较迟而进化独速,其宪法成立乃至上下一体,气脉相通,莫不藉官报以为行政之机关”,[27](1060)明确点出应将官报性质上升至行政层面。考察政治馆建议,中央官报“亟应兼综条贯,汇集通国政治事宜……取东西各官报敏速精确之意”,[27](1060-1061)得到清廷批准。同年,《政治官报》模仿各国官报体例设立,“中国仿办伊始,登录文牍,关系重要”,[27](1067)意在“使绅民明悉国政预备立宪之意,凡有政治文牍无不详慎登载”。[27](1061)

中央官报与地方官报最大的不同,在于其基本以文牍法令为主,鲜有新闻。尽管地方官报已强调谕旨文牍的重要性,但仍设地方新闻、本报言论等栏目。相比之下,中央官报则完全仿照日本,收纳各省各部公文。在此,我们将1907年成立的《政治官报》与1903年成立的《北洋官报》的初期栏目进行横向对比(见表1)。

不难看出,《北洋官报》虽有文牍谕旨,但也有本地、外省以及外国新闻,强调报刊作为新闻与言论传播的媒介功效。《政治官报》刊载大量公牍奏折,几乎没有新闻报道,完全向日本官报看齐。

同意成立中央官报后,中央政府对官报性质给予明确定义。他们效仿日本,凸显官报行政特质,将其纳入政治体制。此时,中国对日本官报制度的效仿由器物、组织延伸至办报理念,即官报不仅仅是官方传播媒介,更是行政机关。

2. “以报纸为行政机关”的官报理念最终确立

《政治官报》发行不久,日本官报制度倡导的媒介嵌入政治体制理念被广泛接受。地方官报根据《政治官报》进行调整,“京师刊印《政治官报》大加改良,各省亦多整顿”。[28]官报理念确立后,带来两方面轉变:第一,地方官报大多出现明显的公牍化倾向,增加了文牍分量,减少了新闻数量;第二,各省官报性质转变为公布法令机关,具有行政效力。

日本政府强调,办官报宗旨即“以官报为公布法律并命令之要具也”,[29]官报实践应构成政治制度的一部分。受此理念影响,中国各省官报进行了文牍化改革,报纸与官僚行政体系的联系更为紧密。北洋官报局明言,“日本举一新政一新法无不宣布官报之中,用能使国无隔阂蒙昧之忧,览者收观善广益之效”,[30]认为刊登与改革相关的文牍法令有助祛除蒙昧。《湖北官报》在改版序例中则指出,“官报之设,所以存法制代公牍也”。[31]为确保公牍的时效性,浙江抚部院要求各署及时将公牍送于《浙江官报》,“通饬各署所有紧要公牍,应即宣布者专派总务课员经理徒速检交”。[32]吉林督抚亦通饬吉省通行政之机关将“本省应行宣布之公牍”每日抄送至《吉林官报》。[33]1911年创办的《两广官报》表现尤为极端,声称“袛登载官文书,不论新闻,不撰论说,亦不转载别报论说,刊录诗词及无关政事文件以符官报名义”。[34]由此可见,各地官报再次强调文牍重要性,以日本官报为榜样,认为官报本质应为公牍。

1911年8月,内阁成立,改《政治官报》为《内阁官报》。官报正式成为“公布法律命令之机关”,官报彻底完成从媒介到行政机关的转身,具备行政效力,“凡法令除专条别定施行期限外,京师以刊登《内阁官报》之日始,各行省以《内阁官报》递到之日起,即生一体遵守之效力”。[35]再看日本官报,也是“凡法律并一切命令等载官报公布国内,而以官报到达各府县后七日定为施行之期”。[29]两国官报在形式、组织以及效用方面基本类似,中国官报最终从宣传媒介转变为行政机关。

地方官报性质同样发生转变,被赋予了行政效力。1911年9月,《北洋官报》宣布改良,要求各署局随时送登文牍,并声称为“北洋行政之机关”。[36]不久后,官报局总办向督抚陈夔龙禀请将官报改为公布法令机关,指出应仿各国官报公布法令体例,“查东西各国官报皆为公布法令之用,……今欲整顿北洋官报,自应仿照办理,作为一省公布法令之机关”。[37]几天之后,《北洋官报》正式宣称为公布法令机关,“《北洋官报》为直隶公布法律命令之机关,凡督署暨司道各局所新订规章、通行文牍,如咨札示谕旨类,均发登官报公布”。[38]这意味着地方官报与中央官报性质相同,共同负责宣传法令文牍,“各署凡应公布之件,均用印文送局刊布,以为实行之据”,并以官报到达日期为法令生效期,“各府厅州县对于通行要政即以接到官报之日,作为奉文之期”。[38]《云南官报》也规定,官报形同重要公文,“各衙门接阅本报,如报中载有饬行该衙门之件,而文书尚未奉准者,即可照本报所载之件办理”。[39]官报改革意味着中央和地方官报不单单是传递信息的媒介,更表明报纸与官僚体制融为一体,性质“实与重要公文无异”。[35]

《政治官报》创办后,中国官报对日本的效仿上升至理念层面,将官报视为行政机关,构成政治体制的组成部分。这一理念逐渐深入人心,各级官员亦将官报视为文书,重视其政治功能。两广总督张鸣岐创办《两广官报》时,要求以官报代文书,“凡中央及地方之一切法令均于是为公布,一经公布以后,该项法令效力缘此而生,嗣后官民禀牍准其征引官报,以代文书”,[40]可见他不再将官报视为媒介,而是公文。

结语

创办新式官报是清廷新政改革的重要创新。新闻纸传入中国,意味着政府难以固守旧貌,必须采用新式传播媒介来应对政体变更、西方入侵、民间舆论失守等多重困境。

面对报刊这一新生事物,清政府并无现成经验加以运用,与中国一衣带水的邻国——日本成为重要参考对象。中国对日本官报制度的学习经历了一个渐进的过程,每个阶段呈现不同特征:通过晚清士人引介,日本官报制度成为中国效仿的对象;地方官报兴办后,在技术层面上引进日本印刷器材和工艺技术,向其靠拢,在内容层面仿照日本官报体例,尤其强调文牍、谕旨的重要性;北洋官报局最先引入日本官报局经营模式,实现印刷与办报二合一,此后,不少地方官报局仿照日本,将报局改组为印刷局,扩大自身经营范围;中央官报开办后,中国开始沿用日本以官报为行政机关的思想,奠定了办报理念。此后,中央、地方官报的内容基本以文牍为主,鲜有新闻。新式官报性质转变为行政机关,形同公文。至此,中日两国的官报运作,已高度相似。

中国新式官报能够迅速崛起并成为制度化存在,很大程度上离不开对日本官报制度的移植。日本官报倡导的技术组织、经营方式、报刊理念不断影响着中国官报的运作,前者为后者提供了可资参照的行动模板。值得一提的是,深受日本影响的晚清官报制度,在民国时期仍有回响。民国成立后,《政府公报》以法案、命令、文牍为主,基本没有言论。公报同样具备行政效力,《政府公报》被认定为政府法令机关,“政府公报为公布法律命令之机关,凡法令即应行公布之”。[41]

传统新闻史书写中,通常关注大众报刊、商业报刊发展中的西方影响,却忽视了日本对官方报刊的影响。既有研究往往将官报中大量的文牍堆砌视为清廷落后的象征,而这类特征恰恰是学习日本的进步性表现。换句话说,它更多预示着清廷在20世纪初期进行自我变革的一种主动性尝试,并不完全是因循守旧。这也提醒人们,在认识新旧交织、中外相融的晚清官报乃至其他相关的近代新闻活动时,须加以仔细检视,避免不假思索的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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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awing Lessons from and the Transplant of Japanese Official Newspaper in the Late Qing Dynasty (1896-1911)

CHENG He-qing, Zhang Xiao-feng(School of Journalism and Communication, Nanjing Normal University, Nanjing 210097, China)

Abstract: During the "New Deal" period, the Qing government imitated and transplanted the Japanese system from different angles, and the establishment of a new type of official newspaper is a typical example. This paper takes the new official newspapers which appeared in 1896-1911 as research subject and explores the influence of Japanese official newspapers on Chinese ones. The research shows that the content style, operation mode and operation concept of Japanese official newspapers are gradually accepted by their Chinese counterparts. Under its influence, the Chinese official newspapers of that time were mainly composed of documents, and the management adopted the business model of printing and running newspapers. In the meanwhile, Chinese newspaper practitioners regarded the media as the administrative organ, which possessed different characteristics from the folk newspapers and periodicals.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system transplant, it helps to reinterpret the development of China's official newspapers, which indicates the Qing government took efforts to reform itself, rather than just being completely conservative.

Keywords: new type of official newspaper; system; Japan; the Late Qing Dynas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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