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武县“中蜂+”产业园共享养蜂模式设计
2021-08-02赖康舒长斌王顺海王遂林何洧张社梅
赖康 舒长斌 王顺海 王遂林 何洧 张社梅│文
1 四川省蜂业管理站,成都 610041;2 四川马尔康市农业畜牧局,马尔康 624000;3 四川平武县农业农村局,平武622553;4 四川农业大学,成都 611130
如何推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平稳过渡是关键。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解决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重点难点在“三农”。蜂业属于农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四川省蜂产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尤为突出,养蜂产业扶贫如何有效衔接过渡,值得深入思考和探索。近期四川省蜂业管理站会同四川农业大学相关专家学者,深入平武县“中蜂+”产业园与相关村委会、养蜂户开展调研和商讨后,初步提出了“共享养蜂”模式,以期实现养蜂扶贫产业与乡村振兴成功过渡,助力老百姓致富增收。“共享养蜂”模式实质上是充分抓住和利用蜂群、蜜源、蜂场作为闲置资源的最关键要素,让养蜂户、村集体、企业通过分享他人的闲置资源创造价值。村集体能否管理好蜂场,企业能否以较高的、稳定的价格持续收购蜂蜜是该模式能否成功的关键。
一、项目背景
1.全省中蜂产业现状
四川是全国中蜂养殖第一大省,饲养中蜂100万群以上,主要集中在四川盆地和盆周山区。因近年开展中蜂产业助力脱贫攻坚成效显著,全国各地大力发展中蜂产业,购买引进中蜂数量激增,从2016年开始中蜂成为抢手货,价格从每脾30~50元飙升到80~100元。因此,养蜂技术发达地区的养蜂户几乎不生产蜂蜜,专职批量繁育蜂群出售,满足省内外市场的需求。但好景不长,随着2020年脱贫攻坚收关,扶贫政策资金收紧,政府采购中蜂群的项目几乎全面熄火,导致许多养蜂大户繁育的上万群中蜂滞销,2021年价格也回落到每脾50元左右。一些专业中蜂养殖户,也考虑将养蜂生产的重心从繁殖蜂群销售转向生产优质蜂蜜。据了解,我省大部分地区的蜜源季节性强,蜜源不连续,一年仅有1个蜜源能够生产商品蜜,蜂蜜产量较低,其他时期的辅助蜜源仅能维持蜜蜂生活。另外,许多养蜂户缺乏蜂蜜营销渠道,即使生产出大量的蜂蜜,也难以全部销售变现。因此,许多蜂农迫切希望有单位能够提供优质的蜜源场地,还能回购其生产的优质蜂蜜。若以这种方式开展转地放蜂,我省养蜂发达地区“繁蜂卖不出、蜂蜜不好销”的困境迎刃而解。
2.平武县中蜂产业园现状
据统计,2018年平武县建成了84 个“中蜂+ ”产业园,覆盖全县74个贫困村,入园蜂群8万箱,年产蜂蜜1000余吨,带动贫困户年人均增收3000元。但实际上2019~2020年连续两年多数蜂场运转已陷入僵局,且部分蜂场处于亏损状态。通过深入调查,其主要原因是蜂场缺乏养蜂技术的持续支持,蜂群缺乏专人管理,蜂群弱、病、差,加之近年蜂蜜生产期雨水多,导致养蜂收益低。起初政府出钱请养蜂师傅管理蜂群,随后政府项目扶持资金结束,没有专职养蜂师傅的管理,蜂群由村社干部轮流管理,又没有工资补贴,最终导致蜂群管理不善,大量蜂群飞逃、死亡。最后结算发现,蜂蜜的销售收入还不够养蜂饲料、人工、固定成本折旧等支出。因此,不少蜂场干脆不养蜂了,大多数蜂场处于闲置状态。
当地3家蜂业企业主要收购“中蜂+ ”产业园、散养农户生产的蜂蜜,通过打造平武中蜂蜜品牌进行销售,但近年蜂蜜产量低,收购量也非常有限,运行比较困难。散养户生产的蜂蜜存在极大的安全和卫生隐患,是禁用抗生素残留含量超标的重灾区,企业收购散户的中蜂蜜检测成本非常高,近年几乎很少收购散户的蜂蜜,因散户销售能力有限,导致蜂蜜滞销。中蜂产业呈现无奈的尴尬局面“企业无好蜜可售,蜂农有蜜卖不完”。
二、建立共享养蜂模式的总体思路
基于我省蜂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尤为突出的现状,可以在中蜂产业基础条件扎实的平武县开展试点,招募成都平原等养蜂发达地区的中蜂养殖户,以“资源共享、村县共管、公司回购、利益分成”的共享养蜂模式,充分激活平武县经济效益不高的“中蜂+ ”产业园,开创共享养蜂发展的新模式,有效带动区域蜂产业的发展。
三、建立共享养蜂模式的关键环节
1.摸清家底,发布公告
由蜂场所在村向县蜂业管理部门上报蜂场地址、最大承载蜂群数量、联系人及电话。县蜂业管理部门将全县蜂场信息收集齐后,整理成册,发布公告,全省范围内公开招募合作蜂场,前来放蜂采蜜。
2.自愿报名,公开竞标
蜂农采取自愿报名的原则,报名条件设置为:限四川籍蜂农和中蜂养殖户,年龄不超过70周岁,持有效养蜂证,养蜂数量达80群以上。优先支持养蜂技术好、经验丰富、规模大的蜂场进场。蜂农选择场地时,可以自行前往各蜂场实地考察,确定后及时向当地村、县签订协议,采取先到先得原则。以后当地村、县根据蜂农诚信度、蜂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产量等进行综合考核,实行动态管理,淘汰不达标者,重新招募养蜂户。
图1 共享养蜂模式实施流程
3.养蜂生产,蜂场管理
养蜂户自带蜂群和养蜂机具入场,每个蜂场放置中蜂160~200群,可以为1~2户蜂农,可定地饲养,也可转地饲养。长年定地饲养的蜂场必须以采蜜为主,繁殖蜂群为辅;转地饲养的,可以仅在采蜜期将蜂群转入场地,蜜源结束后转离。蜂场年繁殖蜂群数超过进场时蜂群基数20%以上部分的蜂群,不销售的按当地蜂群市场价折价,折价后的收入也作为蜂场收入分成;出售的按实际总价分成。
村委会安排1~2名同志兼职负责蜂场的日常事务管理工作,蜂场不对养蜂户收取场地租金,水电气费由养蜂人自行承担,实用实收。村委会必须保障养蜂人的人生、财物安全,若养蜂人与当地村民发生纠纷,村委会应主动出面调解。
4.蜂蜜回收,定价分成
全县统一制定蜂蜜收购质量标准和价格标准,以按级定价的原则,公司统一收购质量达标的蜂蜜。目前当地中蜂蜂蜜收购价格约80元/kg,蜂蜜浓度约41波美度,价格存在市场波动。在共享养蜂模式下,为了鼓励蜂农生产安全、卫生、优质成熟的蜂蜜,抗生素残留含量超标、低于41波美度的蜂蜜不达标准,公司不予收购。高于41波美度的蜂蜜采用梯度定价的方式,由县级管理部门、公司、村委会、养蜂户共同协商,根据当年产量、市场行情等因素综合评估,若将41波美度的蜂蜜定价为A元/kg,达到41.5波美度定价A(1+20%)/kg,达到42波美度定价A(1+40%)/kg。
蜂蜜、蜂群销售总额分成,村集体与养蜂户分成比例为3∶7。简单来说,分成直接体现在价格上,例如公司收购价为80元/kg,村集体得24元/ kg,养蜂户养得56元/ kg。取蜜时村集体、公司全程监督,取完立即称重、抽样、贴封条,三方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蜂蜜暂由蜂农保存。所抽蜂蜜样品由公司负责检测,必须在20个工作日内出检测结果。对达标的蜂蜜付给村集体和蜂农相应的蜂蜜款后,公司将蜂蜜运走;对不达标的蜂蜜,公司拒绝收购,损失由蜂农自行承担。若超出进场蜂群基数20%的蜂群未出售,应按当地蜂群的市场价折价,按村集体与养蜂户3∶7的比例分成,即由养蜂户向村集体补3成的差价后,离场时才能带走。若蜂群直接出售,即按实际销售额进行分成。
5.营利概算,风险评估
可以简单算一笔账,若每群年产蜂蜜10kg,一个蜂场180个生产群,共产1800 kg,全部达标收购(公司收购价暂定80元/ kg),价值14.4万元,按村集体养蜂户3∶7比例分成,最终村集体得4.32万元,养蜂户得10.08万元,若有蜂群销售分成收入还可增加。按目前平武县村集体蜂场运行的效果看,绝大多数蜂场是没有赚钱的,若以这种方式经营,村集体以较少的蜂场管理人力投入,就可以获得较为丰厚的收益。另一方面,对转地蜂场来说,在四川盆地生产完油菜蜂蜜后,5月上旬进场,开始繁蜂生产蜂蜜,到7~9月断蜜时离场,仅一个夏季蜜源收入10万元左右,蜂场还可利用春季、冬季蜜源再获取一定的收益,总体来说全年养蜂收益相当可观。
养蜂是靠天吃饭,场地、蜜源条件再好,蜂养得再好,若流蜜期阴雨天气多,蜂蜜减产绝收也是有可能的。因此,村集体、养蜂户都要做好承担减产绝收的思想和实际准备,在成本方面双方都自负盈亏,各不相干。当然,平武县在养蜂保险方面也有相当成熟的经验,保险公司可以针对外来养蜂户定制一套保险方案,保费由县级养蜂管理部门补助一部分,养蜂户自行承担一部分,帮助养蜂户遇到减产、受灾等重大损失时渡过难关。
6.诚信为本,相互监督
必须在蜂场多角度安装摄像头,一是可以保障蜂场财、物的安全;二是便于企业、村委会对蜂场进行监督,监督养蜂人私自偷取蜂蜜以高价出售等不讲诚信的行为;三是消费者可以通过监控随时看到蜂蜜的生产情况,对蜂蜜溯源体系建立和提高消费信任度大有帮助。县级农业部门监督好企业以质定价,合理收购蜂蜜,按时付款等。
四、发展共享养蜂模式的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
由于该模式工作体量大、牵涉面广,又直接关系到全县主导产业发展的未来走向,建议成立专门的蜂业管理部门,由县长或者主管农业的副县长主抓,农业农村局为牵头单位,协调解决蜂产业发展工作中的各种问题,在人财物等要素上加强保障,层层落实主体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
2.强化资金支持
逐步完善县级财政补助政策,加强项目工作经费及奖补资金的投入,省和市、县有关部门可多渠道争取项目资金,加大对项目工作的支持力度,保障村委会招募蜂场、日常管理、协调监督等工作补助经费充足,对具体管理人员给予误工补贴。
3.强化项目带动
通过项目实施促进各蜂场实现盈利,带动村集体经济发展;按照分片区,以点带面,依次推进,全面应用的方式,力争3年内全县80多个村集体经济蜂场全部实施共享养蜂项目,实现盈利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