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前超重或肥胖的孕妇孕期不同阶段体重增长的幅度对围产儿结局的影响
2021-07-28王婕莹
王婕莹
(广东省惠州市第一妇幼保健院,广东 惠州 516001)
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饮食结构逐渐发生改变,日常能量的摄入量多大于能量的消耗量,导致我国居民的肥胖率逐年升高[1]。有研究表明,孕妇孕前的体重及孕期增重的幅度是影响其围产儿结局的重要因素。孕妇孕前肥胖或孕期体重增长过多会增加其围产儿不良结局(如早产、巨大儿)的发生风险,严重威胁母婴的安全。有报道称,适当控制孕妇孕期体重的增长有利于降低其围产儿不良结局的发生率[2]。《美国 IOM 修订的孕期增重指南》对孕前不同体质指数(body mass index,BMI)的孕妇提出了不同标准的孕期体重增长建议,但目前关于孕前超重或肥胖的孕妇孕期不同阶段体重增长的幅度对围产儿结局影响的研究较少,缺乏相关的研究数据[3]。本文主要是探讨孕前超重或肥胖的孕妇孕期不同阶段体重增长的幅度对其围产儿结局的影响。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经我院医学伦理委员会的批准,选择2020 年1 月至12 月期间在我院建档、进行定期产检及分娩的270 例孕前超重或肥胖(BMI ≥25)的孕妇作为研究对象。其纳入标准是:单胎妊娠;活产;孕前的BMI ≥25;临床资料完整;了解本研究方案,并签署了自愿参与本研究的知情同意书。其排除标准是:孕前患有肝肾疾病、高血压、糖尿病或心脏病;双胎或多胎妊娠;有家族遗传病史;死胎或存在新生儿出生缺陷;临床资料缺失;中途退出本研究。这些孕妇的年龄为21 ~45 岁,平均年龄为(27.92±5.10)岁;其孕周为4 ~32 周,平均孕周为(16.88±4.42)周;其孕次为1 ~3 次,平均孕次为(1.44±0.65)次;其中,文化水平为初中及初中以下、高中或中专、大专及大专以上的孕妇分别有32 例、105 例和133 例。
1.2 方法
将270 例孕妇的孕周分为孕早期(孕周<13 周)、孕中期(孕周为13 ~28 周)和孕晚期(孕周>28 周),再根据《美国IOM 修订的孕期增重指南》将其孕期体重增长的幅度分为增重不足、增重适宜、增重过多,分析并总结其孕期不同阶段体重增长的幅度对其围产儿结局的影响。孕前BMI 为25.0 ~29.9 的孕妇,其孕期增重<7 kg 为增重不足,孕期增重为7 ~11.5 kg 为增重适宜,孕期增重>11.5 kg 为增重过多;BMI ≥30 的孕妇,其孕期增重<5 kg 为增重不足,孕期增重为5 ~9 kg 为增重适宜,孕期增重>9 kg 为增重过多[4]。采用德国进口的赛康SECA-799 型体重仪检测孕妇的孕前体重及孕期体重,计算其孕期的增重量。采用“一般资料调查问卷”收集孕妇的年龄、就诊时的孕周、孕前的BMI、分娩方式、分娩时的孕周、围产儿的不良结局(包括早产、低体重、巨大儿、新生儿低血糖、肩难产等),所有数据均由本院经过统一培训的妇产科医生及护士进行收集。
1.3 统计学方法
用SPSS 25.0 软件处理本研究中的数据,对计量资料进行正态性检验与方差齐性检验,符合正态分布且方差齐性的计量资料用±s表示,两组间比较用LSD-t检验,组内比较用单样本t检验;偏态分布的计量资料用±s表示,用秩和检验;计数资料用% 表示,用χ² 或Fisher 检验;对存在统计学意义的数据进行多元线性回归检验,P<0.05表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2.1 270 例孕妇孕期不同阶段的增重情况
在270 例孕妇中,孕早期增重不足、增重适宜及增重过多的孕妇分别有35 例、27 例和28 例,孕中期增重不足、增重适宜及增重过多的孕妇分别有22 例、29 例和39 例,孕晚期增重不足、增重适宜及增重过多的孕妇分别有16 例、25 例和49 例。详见表1。
表1 270 例孕妇孕期不同阶段的增重情况[例(%)]
2.2 孕期不同阶段体重增长幅度不同的孕妇围产儿不良结局的发生率
在270 例孕妇中,孕早期、孕中期及孕晚期增重过多的孕妇围产儿不良结局的发生率均高于孕早期、孕中期及孕晚期增重不足或增重适宜的孕妇,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详见表2。
表2 孕期不同阶段体重增长幅度不同的孕妇围产儿不良结局的发生率
2.3 孕期不同阶段体重增长幅度影响围产儿结局的多元线性回归分析
进行多元线性回归分析的结果显示,孕妇孕早期、孕中期及孕晚期增重过多是影响其围产儿结局的独立危险因素(P<0.05)。详见表3。
表3 孕期不同阶段体重增长幅度影响围产儿结局的多元线性回归分析
3 讨论
近年来,人们的饮食习惯逐渐发生改变,营养过剩的问题日益突出,肥胖者越来越多[5]。《2014 年国民体质监测公报》显示,我国成年人的超重率约为32.7%,肥胖率约为10.5%,均比2010 年增加了0.6%左右,孕龄期肥胖女性的数量也逐年增多[6]。有研究指出,孕前超重或肥胖孕妇的妊娠风险明显高于体重正常的孕妇,其妊娠糖尿病(gestational diabetes melitus,GDM)的患病率是正常体重孕妇的4 ~9倍,先兆子痫的发生风险比正常体重孕妇高6 ~7 倍,妊娠期高血压疾病、产后静脉血栓的发生率比正常体重孕妇高4 ~5 倍,且其剖宫产率、早产率及抑郁症的发生率也会明显增加[7]。另外,孕前超重或肥胖的孕妇围产儿不良结局(如早产、死胎、先天畸形、巨大儿等)的发生风险也会明显增加。邢萌萌等[8]研究指出,母体超重或肥胖可导致大于胎龄儿(large for gestational age,LGA)、早产、肩难产等不良妊娠结局的发生。因此,近年来孕妇孕期的营养状态及增重情况越来越受到重视。本研究将270 例孕妇的孕期分为孕早期、孕中期、孕晚期三个阶段,记录其孕期不同阶段体重增长的情况,再根据其体重增长的幅度分为增重不足、增重适宜和增重过多,随访其围产儿的结局,分析其孕期不同阶段重增长的情况与其围产儿不良结局之间的关系,以期为临床上开展孕期体重管理提供参考依据,降低围产儿不良结局的发生率。本研究的结果显示,在270例孕妇中,孕早期、孕中期及孕晚期增重过多的孕妇围产儿不良结局的发生率均高于孕早期、孕中期及孕晚期增重不足或增重适宜的孕妇,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这说明,孕妇在孕期的不同阶段若增重过多均会增加其围产儿不良结局的发生风险。究其原因主要是,孕妇孕期增重过多会导致胎儿的营养过剩,使胎儿过度生长,形成巨大儿,导致产妇在分娩时产程延长,增加其新生儿低血糖的发生率和剖宫产率。另外,孕期增重过多会引起母体肥胖,使盆腔脂肪堆积,在分娩时会增加头盆不称的发生率,进而可增加肩难产的发生风险。本研究中进行多元线性回归分析的结果显示,孕妇孕早期、孕中期及孕晚期增重过多是影响其围产儿结局的独立危险因素(P<0.05)。这进一步证实了孕前超重或肥胖的孕妇孕期增重过多会增加其围产儿不良结局的发生风险。
综上所述,孕前超重或肥胖的孕妇孕早期、孕中期及孕晚期增重过多是影响其围产儿结局的独立危险因素。临床上应加强对孕前超重或肥胖的孕妇进行体重管理,适当控制其体重增长的幅度,以降低其围产儿不良结局的发生率,改善其妊娠结局,保障母婴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