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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中央“必须坚持生态保护第一”重要指示精神建设青藏高原生态文明高地

2021-07-26孙勇甘娜

西藏研究 2021年3期
关键词:省区青藏高原西藏

孙勇 甘娜

(1.四川师范大学文化教育高等研究院,四川成都610066;2.四川师范大学地理与资源科学学院,四川成都610101)

一、引言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战略高度[1-2],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尤其是高度关注青藏高原的生态保护[3]。2017年8月1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致中国科学院青藏高原综合科学考察研究队的贺信中指出:“开展这次科学考察研究,揭示青藏高原环境变化机理,优化生态安全屏障体系,对推动青藏高原可持续发展、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促进全球生态环境保护将产生十分重要的影响。”[4]2018年7月18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表《青藏高原生态文明建设状况》白皮书,指出:青藏高原位于中国西南部,包括西藏和青海两省区全部,以及四川、云南、甘肃和新疆等四省区部分地区,总面积约260万平方千米,大部分地区海拔超过4000米[5]。“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坚持生态保护第一,将保护好青藏高原生态作为关系中华民族生存和发展的大事,把青藏高原作为中国生态文明建设的重点地区之一。”[5]可见,西藏和青海在青藏高原生态文明建设中居于重要位置、肩负重要责任,四川、云南、甘肃和新疆等四省区也承担一定的职责。2020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上强调“必须坚持生态保护第一”[6],并将其纳入到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之中,且单列为一条,进一步明确了西藏在建设青藏高原生态文明中的重大责任;同时,会议要求“四川、云南、甘肃、青海四省党委要高度重视涉藏工作,承担起主体责任,加强同西藏自治区的协调配合。”[7]因此,川、滇、甘、青四省涉藏工作必然包括加强青藏高原生态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

在学习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的活动中,西藏和四个涉藏工作重点省各界人士也对本地区生态建设、生态保护问题进行了一定的探讨,认为:“必须坚持生态保护第一”已经成为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语境中的一个重要理念,与治藏方略的“十个必须”同为一体,可以说,“保护好青藏高原生态就是对中华民族生存发展最大的贡献”是中央对西藏和四个涉藏工作重点省所提出的一项重要任务。以马克思主义哲学总体论的方法看,“必须坚持生态保护第一”具有在治藏方略的总体之中不能单作一个事项来看待的意蕴,它体现在政治、经济、生态、民生等维度上,具有很强的关联性,关乎党和国家工作全局。

近些年来,我国的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已经发生历史性变革。截至2019年底,全国燃煤电厂累计完成超低排放改造8.9亿千瓦,占煤电总装机容量的86%[8];全国碳排放强度比2015年下降18.2%,森林面积从2.08亿公顷增加到2.2亿公顷,森林覆盖率由21.63%提高到22.96%[9]。截至2020年末,全国化解钢铁产能约2亿吨,1.4亿吨地条钢全部清零;全国清洁能源占能源消费的比重达到23.4%;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87.2%;全国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存在重点问题5740个,已完成整改近4000个[9]。但是,各地区域生态发展失衡的问题仍持续存在。

生态问题与人类社会相生相伴,直接影响到各国的发展,随着全球气候较为明显的改变,生态问题已成为近几十年来世界的高度关注点。中国学术界以及政界研究机构对一般性的生态保护、建设问题的研究较为深入,学术成果颇丰,有力地为决策层的决策提供了智力支撑。

随着形势的发展,对西藏、四川、甘肃、青海、云南五省区生态问题的研究有必要更进一步。基于此,本文在考察以上生态概况的基础上,探讨其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问题,希冀为五省区贯彻落实中央“必须坚持生态保护第一”重要指示精神提供借鉴与参考。

二、西藏和四个涉藏工作重点省的生态概况

西藏、四川、甘肃、青海、云南的行政区划总面积为325.67万平方千米,其中位于青藏高原的地理面积约为233.17万平方千米,总人口(藏、羌、彝、回、蒙、土、汉、纳西等民族)约为936.08万人。在五省区行政区划的国土面积之中,草地、森林面积约为173.75万平方千米,占全国草地、森林总面积的31.08%。五省区作为青藏高原生态文明建设的责任主体,在贯彻落实党中央的重要指示精神中,应将贯彻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的有关精神形成自主推动和协调联动的格局,合力将“必须坚持生态保护第一”的要求落到实处。

(一)西藏自治区的生态概况

西藏整个区域都包含在青藏高原范围内,国土总面积122.84万平方千米,占青藏高原总面积的二分之一。西藏平均海拔在4000米以上,东亚大陆的众多江河发源此地,是我国重要的水源涵养地、自然生态屏障,在我国与亚洲乃至全球的气候调节保护、生态环境保护、生态保障战略中至关重要[10]。西藏土地资源丰富,天然草地面积超过内蒙古和新疆,位居全国第一,牧草地和尚未利用的面积合计占全区国土总面积的88.52%,耕地、牧草地、林地等合计面积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63.3%[11]。西藏动植物资源优势明显,有野生植物9600多种、高等植物6400多种[12];有陆生无脊椎动物2307种、野生脊椎动物799种[13],其中包括多种国家重点保护动植物、濒危灭绝或西藏特有的珍稀保护动植物。西藏气候类型多样,不同地区气候变化大,造就了西藏种类繁多的奇花异草、瑰丽大气的自然奇观(见表1)。

(二)四川省及其涉藏州县的生态概况

四川省连接西藏、甘肃、青海、云南四省区,在贯彻落实党中央的涉藏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中,承担着主体责任。四川省国土面积为48.6万平方千米,位于青藏高原的甘孜藏族自治州和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共辖31个市县,总面积约23.7万平方千米,占全省国土面积的48.8%;草地、森林面积约为22.1万平方千米,占全省草地、森林总面积的77.6%。四川省既是我国重要的生态建设地区,也是影响整个青藏高原气候调节的重要地理板块。四川境内野生动植物资源十分丰富,据不完全统计,有高等植物近万种、鸟类615种、兽类218种、爬行类84种、两栖类90种、鱼类242种,还有数以万计的昆虫类动物(见表2)。

表1:西藏自治区的生态概况

表2:四川省的生态概况

(三)甘肃省及其涉藏州县的生态概况

甘肃省紧挨四川、青海两省,处在中国西北干旱区、青藏高寒区、东部季风区三大自然区域的交汇处[14],在贯彻落实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的重要指示精神中,同样承担着主体责任。甘肃省国土面积为42.59万平方千米,位于青藏高原的甘南藏族自治州、武威市天祝藏族自治县国土面积约为5.2万平方千米,占全省国土面积的12.2%;草地、森林面积约为4.2万平方千米,占全省草地、森林面积的21.8%。甘肃省地处黄河上游,是黄土高原、青藏高原和内蒙古高原三大高原的交汇地带[15],是长江、黄河等河流的补给处和涵养区[16],又是我国北方重要的生态屏障区[16],是生态保护、生态治理、生态优化的重点区域。甘肃境内共有野生动物650多种,其中两栖动物24种、爬行动物57种、鸟类441种、哺乳动物137种(见表3)。

表3:甘肃省的生态概况

(四)青海省及其涉藏州县的生态概况

青海省位于青藏高原东北部,紧挨西藏、甘肃、四川三省区,在贯彻落实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的重要指示精神中,亦同样承担着主体责任。青海省国土面积为72.23万平方千米,海北藏族自治州、黄南藏族自治州、海南藏族自治州、果洛藏族自治州、玉树藏族自治州、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合计面积约为70.4万平方千米,占全省国土面积的97.4%;草地、森林面积约为44.4万平方千米,占全省的61.5%[17]。青海省全省都在青藏高原范围内,是三江(1)三江指长江、黄河和澜沧江。源头,也是“中华水塔”、我国重要生态屏障、世界大气水分循环的重要生态调节区[18](见表4)。

(五)云南省及其涉藏州县的生态概况

云南省位于西南边疆,紧挨四川、西藏两省区,在贯彻落实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的重要指示精神中,也同样承担着主体责任,涉藏州县为迪庆藏族自治州。云南省国土面积为39.41万平方千米[19],迪庆藏族自治州国土面积约为2.3万平方千米,占全省的5.8%[20],该自治州位于青藏高原横断山脉,草地、森林面积约为2.5万平方千米,占全省土地面积的10.1%。云南省是生物多样性大省,资源丰富,且其扼守伊洛瓦底江、澜沧江、金沙江、珠江、红河等河流上游或源头地区[21],有三江并流之景,是我国西南生态安全屏障和水源涵养区[22](见表5)。

表4:青海省的生态概况

表5:云南省的生态概况

三、五省区贯彻落实中央“必须坚持生态保护第一”重要指示的现实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西藏、四川、甘肃、青海、云南等省区结合高原实际,制定了一系列与生态文明建设相关的地方性法规和政策措施,青藏高原诸省区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基本形成,生态保护成效显著,环境质量持续稳定,绿色产业稳步发展,科技支撑体系基本建立,生态文化逐步形成,青藏高原生态文明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受全球气候变化影响,冰川退缩、冻土消融、灾害风险加大的威胁依然存在;经济发展过程中,保护与发展的矛盾仍然突出。巩固和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成果,任务依然艰巨[5]。因此,在国家打造青藏高原生态文明高地战略中,五省区必须持续推进,充分认识贯彻落实“必须坚持生态保护第一”重要指示在政治、经济、生态、民生等维度上的重大现实意义。

(一)从政治维度贯彻生态建设导向

把青藏高原打造成为全国乃至国际生态文明高地,是加快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顶层部署,是构建区域发展格局的又一重大举措,也是贯彻新发展理念的一项重大制度性安排[23]。生态建设导向的确立,体现的是党和国家对基层政治建设的新考量,具有很强的政治现实功效。在政治建设上,结合中央指示,树立和打牢全局意识,在坚持和强化党的领导之中,通过思想认识与组织保障,着力于生态修复、保护、建设,将“必须坚持生态保护第一”的重要指示贯彻于西藏、四川、甘肃、青海、云南五省区“十四五”规划的指导思想之中,体现在“十四五”的规划上。

川、滇、甘、青、藏五省区通过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政治高度的强调和具体项目的实施,要进一步拓展对“必须坚持生态保护第一”这一治藏方略的理解,增强自觉性,用基层干群易于理解的方式方法,将“必须坚持生态保护第一”重要指示自上而下贯彻到底,以政治一统的全局意识,促使政令畅通,融合政治上的人气、人心和人意,把中央对五省区干部群众的特殊关怀体现到生态建设上,促进高原生态安全屏障的稳定与本区域的可持续发展,提升各族人民福祉,进而培养和增强各族人民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命运共同体意识。

(二)从经济维度落实生态建设布局

青藏高原生态环境良好,清洁的水源、新鲜的空气等优质生态产品,是串联产业链供应链的重要因素,在以畅通国民经济循环为主构建新发展格局中不可或缺[23]。生态经济布局的落实,与“振兴乡村”等工作密切关联,体现的是党和国家高质量发展的理念,具有很强的经济联动效应。在经济工作上,贯彻中央的一系列重大部署,五省区应以绿色发展为基点,切入生态建设,聚焦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在国家“双循环”战略布局之中,寻求新的突破口和路径,充分考虑青藏高原生态的一体式保护和建设,对重要的水源涵养地、天然林保护地和江河流域等问题,予以统筹协调,对应于未来发展的环境要求,使得可持续发展的生态载体始终处于良性状态。

为此,五省区必须贯彻中央提出的新发展理念,以生态保护和建设为重要抓手,以要素和设施建设为支撑,以制度机制为保障,结合本区域的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统筹谋划、分类施策、精准发力,继续推进因地制宜的高原特色产业[24],在产业上向着低碳倾斜,在园区建设分布上(包括前瞻地策划自贸区)要引导零碳企业的落户,着力优化产业发展格局,尽快实现涉藏工作五省区的高质量发展。

(三)从生态维度检视生态重塑效果

青藏高原是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与人类生存协调发展十分重要的全球热点区域,不仅对我国生态安全至关重要,对全球生态安全也极其重要[23]。生态物聚归类的理念,体现的是党和国家对生态聚落的新认知,具有很强的生态重塑的作用。在生态保护上,五省区要继续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25]的重要指示精神为导向,“本着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对世界负责的态度,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26],充分考虑青藏高原的生态容量和承载能力,开展对区域内环境的持续科考,以详实的科考大数据为依据,把握青藏高原气候环境与生物变化的规律,制定更加可行的政策措施,以中华民族生存与发展为长远目标,协同推进生态功能区建设,优化提升整体生态质量。

青藏高原以及周围地区的水源水域湿地等构成的状态,直接影响到山体土地林草等的构成状态,其生态聚落整体状态如何,直接影响到青藏以及毗邻地带的水汽生成与气候变化,连带影响到水源涵养的功能,面对一段时间内不尽如人意的生态环境变化,实施功能区划分时须以科学的态度,严格按照生态政策组织实施相关项目,保证投入,不得以任何借口变形变样。坚持重塑五省区生态环境的理念,形成生态保护的联动,经过五省区持续性的生态观测,适时动用补救措施,将山水天地优化为宝贵资源的立体生态环境展现出来,为建设美丽中国贡献力量。

(四)从民生维度促进生态生计提升

生态文明建设事关人民福祉。生态生计紧密结合,是党和国家对发展滞后地区的人文关怀,具有很强的民生改善意义。在民生改善上,五省区地方党政组织“要在巩固脱贫成果方面下更大功夫、想更多办法、给予更多后续帮扶支持,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27]。有鉴于青藏高原特殊的地理原因,加之一些历史因素造成的影响,有些地方病成为部分群众致贫的原因,也成为脱贫后再次返贫的重要诱因。因此,应积极探究生态生计的结合点,有针对性地制定长期改善环境的规划,在乡村振兴的总体目标下,解决好生态生计的问题。

中央确定的发展总体目标要求五省区根据实际情况将乡村振兴的任务与生态建设密切结合,尤其是偏远地区,应将民生建设、社会服务均等化与后续帮扶支持有效衔接;将共建良好生态、共享美好生活的愿景化为干部群众的实际行动,既要有利于搞好地方经济发展,又要有利于人民的身心健康;既要强化生态保护,又要促进基层干群的增收;在康养产业、生态文化旅游、民族医疗养生等方面挖掘潜力,惠及基层群众,使五省区干群普遍感受到中央对生态生计的关怀。在改善生态、适宜人居、减少地方病等方面以及良好环境提升生活质量的氛围中,体现党和国家的人文关怀,增进各族人民的福祉。

四、对贯彻“必须坚持生态保护第一”重要指示精神的思考

生态文明建设是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确定的西藏工作稳定、发展、生态、强边“四件大事”之一。西藏地处青藏高原,其在国家战略、生态、安全等方面的地位极为重要,西藏与相邻四省密切相关,有着我国陆疆主次边疆带的特征。“一处动而处处动”。保护好生态环境,不只是一个区域、一个时代的事,而是利在千秋、泽被天下的大事,事关中华民族的生存和长远发展,事关西藏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大计,事关各族人民群众的切身福祉[28]。中央强调:“四川、云南、甘肃、青海四省党委要高度重视涉藏工作,承担起主体责任,加强同西藏自治区的协调配合”[7],为此应协同助力改善基础设施、加强生态保护、保障和改善民生、发展特色产业,让群众过上更加美好的生活[29],五省区应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900多万各族人民的重大职责和光荣使命,尊重、保护自然,突出生态文明建设,守护好青藏高原的生灵草木、万水千山[30]。为此,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第一,进一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两个大局”要求精神,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将“必须坚持生态保护第一”重要指示精神置于治藏方针路线和政策之中,在国家关于青藏高原生态文明建设总体部署下,从国家战略层面强化青藏高原生态文明高地各区域建设顶层设计,各司其职、通力合作,把握人类活动对青藏高原生态影响的规律,守护冰川水资源,保护绿水青山、净土蓝天,以提升生态环境质量。

第二,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建立国际国内“双循环”的重要指示,加强国内大循环的工作,落实好生态安全屏障建设,使五省区生态文明建设融入到国内大循环的流程之中。通过出台和完善有关保护、修复、治理生态环境的系统方案和工程举措,延缓冰川消退、实施流域治理、做好森林保护,大力支持清洁能源、康养文旅、生态农业等绿色产业发展,实现“双循环”的良性发展。

第三,结合生态文明思想中的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把握生态文明足迹的历史脉动,助推五省区在生态保护上共享共赢、共生共荣;结合“一带一路”愿景和行动,以生态建设的实际成果做好面向南亚国家的相关工作,促进西南边疆地区和周边国家的和谐发展。

第四,坚持执行中央“巩固脱贫成果”的重要指示精神,“始终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党的奋斗目标”[31],聚焦民生,围绕乡村振兴战略,五省区都应将目标细化到县(市)、乡(镇),建立防范返贫的长效机制,完善乡村治理体系,引导生态、生产、生活空间持续良好发展,建设生态良好的美丽乡村[32],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第五,坚持科技支撑生态文明建设,把建设青藏高原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列入国家重大专项[33],各省区做好基础数据工作,实现青藏高原生态环境数据大集成、大整合、大共享、大治理,确保建成青藏高原生态文明高地,对全国与亚洲乃至全球生态文明作出重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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