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鼓吹铙歌十八曲·朱鹭》集解与重考
2021-07-21张玉
张 玉
(重庆师范大学文学院,重庆 401331)
《汉鼓吹铙歌十八曲》(以下简称《铙歌》)是现存乐府诗中比较特殊的一组古辞,《乐府诗集》言:“《古今乐录》曰:‘汉鼓吹铙歌十八曲,字多讹误。一曰《朱鹭》,二曰《思悲翁》……’”[1]按《古今乐录》由南朝陈释智匠所作,可见在去汉末远的南朝时期,这些古辞在解读上就已经有了困难。清代以前的学人虽然意识到了汉铙歌的阐释之难,但在具体的篇目上却用力不勤,正如近代学者陈直所言:“汉铙歌十八曲,虽不见于《汉书》,其词句之诘屈,较郊祀歌为尤古。因郊祀歌载在汉志,传习者尚递有注释,若铙歌魏晋以来,则向无解诂。后人多以畏难束之高阁,时代愈久,了解愈难”[2]。直到清代朴学兴盛,这块“难啃的骨头”才被重拾,相关著作有庄述祖《铙歌句解》、陈本礼《汉诗统笺》、魏源《诗比兴笺》①《诗比兴笺》原系一部作者归属有争议的著作,一方面自咸丰五年初刻本开始,即署“薪水陈沆撰”;另一方面自该书刊行起,即有“实魏默深先生之作”的说法。据傅增湘、邓之诚、李瑚等学者考证,此书系魏源所作,本文从此说,岳麓书社《魏源全集》2011年版收录有此书的稿本与刻本。、谭献《汉铙歌十八曲集解》、王先谦《铙歌释文笺注》,民国有夏敬观《汉短箫铙歌注》,这些专著的出现推动了后辈学人对于《汉铙歌十八曲》的关注和深入了解,但研究所涉的篇目愈具体,则存在的问题和争议愈多。《朱鹭》是《铙歌》的第一首,对于《朱鹭》文辞释意虽是学术个案,但也已有数十人进行过讨论并衍生出了多种相互抵牾的观点,观点既繁又乏述论,本文拟对《朱鹭》的诸多阐释观点做出梳理、辨别与重考。
一、《朱鹭》之“身份”
《朱鹭》篇幅很小,兹录于下:
朱鹭鱼以乌路訾邪鹭何食食茄下不之食不以吐将以问诛(一作谏)者[1]
余冠英曾说《铙歌》:“有武帝时的诗,也有宣帝时的诗,有文人制作,也有民间歌谣”[3]。《朱鹭》的创作背景与性质,是对文辞做出解释之前需要解决而还未解决的问题,以下分而述之。
(一)《朱鹭》的创作背景
《铙歌》产生的时代各不相同,但至迟不过西汉宣元之际。《诗比兴笺》曰:“今考此曲中称述功德,且颇及巡狩福应者,惟《圣人出》《上之回》《上陵》《远如期》四曲,然甘露、神爵之年号,单于来朝之事,则皆在孝宣时,于武帝无与”[4]。因此“十八篇固非一人一时所作,而其采入乐府,合为铙歌,则实始于武帝而成于宣帝之时”[4],逯钦立也说:“铙歌中有宣帝时作,此殆以宣帝修武帝故事,又有采辑”[5]。《朱鹭》作为十八曲的第一首,陆侃如考证该篇“作期当在前二世纪”[6],大约指汉高祖至武帝时期,与余、逯意见稍异,除此以外由于缺乏更多文献支撑,无人能做出进一步考证。通检汉乐府古辞可以发现,《朱鹭》歌辞中的语气词“訾”字,仅见于武帝时期《日出入》一篇(有“訾!黄其何不来下”之句),据此语言习惯,笔者推测《朱鹭》或亦于武帝时期入乐府,或可调解诸位之说。
至于学者们为何都围绕“武帝”来裁决乐府歌诗的产生时期,则又关涉到乐府的形成与鼓吹曲的性质问题。《朱鹭》隶属鼓吹,汉鼓吹曲以“铙”为音乐上的区别特征。铙似铃而无舌有柄,在汉代以前约用于两种场合,一是军队中作为信号,击鼓则进、击铙则退;二是歌舞场合作为信号,歌舞终止则击铙而退①“铙,小钲也,军法卒长执铙……《周礼·大司马》仲冬大阅,乃鼓,退,鸣铙且却;《左传》陈子曰‘吾闻鼓不闻金’,亦谓闻鼓进闻铙退也。”此为一义(《说文解字注·十四篇上·金部》,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版,第709页)。“乐舞之所谓‘武’也,《礼记·乐记》:‘始奏以文复乱以武。’疏:‘文’谓鼓也,言始奏乐之事先击鼓以警戒,‘武’谓金也,言舞毕反复乱理欲退之时,击金而退。按《周礼·地官》封人以金止鼓,如铃无舌有柄,执而鸣之。”此为二义(《中华大字典·酉集·金部·铙》,中华书局民国16年本)。。《东观汉记》一句“短箫铙歌,军乐也,其传曰黄帝岐伯所作,以建威扬德,风劝士也”[7]为汉铙歌立下了一桩“全为军乐”的学术公案。直至元代,马端临的《文献通考·乐考》首次质疑“军乐说”,他认为:“史虽以为军中之乐,多叙战阵之事,然以其名义考之,若《上之回》,则巡幸之事也;若《上陵》,则祭祀之事也;若《朱鹭》,则祥瑞之事也……”[8]即言铙歌为军乐的观点名不副实。当代学者闫运利选取《朱鹭》等争议较大的八曲,从正反两个角度证明了《文献通考·乐考》观点的合理性[9]。赵敏俐《〈汉鼓吹铙歌〉十八曲研究》一文以史料为切入点,证明鼓吹铙歌在西汉用途广泛,军列凯歌、郊庙祭祀、宴请赏赐等皆可奏鼓吹曲[10]。亦有学者以汉墓画像石为证,表明铙在汉代既可单独持而击奏又可附着于鼓,乐人伐鼓击铙以为节,既可奏于马上又可列于殿堂[11]。因此本文认为对《朱鹭》的考察应摒弃“全为军乐”这样先入为主的偏见,依托于鼓吹曲在汉代的实际应用情况。
据《汉书·礼乐志》记载:“至武帝……乃立乐府,采诗夜诵,有赵代秦楚之讴”[12]。“其时,河间献王有雅材,亦以为治道非礼乐不成,因献所集雅乐。天子下大乐官,常存肄之,岁时以备数,然不常御,常御及郊庙皆非雅声……今汉郊庙诗歌,未有祖宗之事,八音调均,又不协于钟律,而内有掖庭材人,外有上林乐府,皆以郑声施于朝廷”[12]。换句话说,随着乐府采诗渐广,所谓的“雅乐”只是存于乐府机构“备数”而很少演奏,甚至在郊庙场合亦充斥着“郑声”,也就是所谓的“俗乐”泛滥。这种情况自汉武帝始,经过昭帝、宣帝、元帝,到成帝时已“郑声尤甚”,于是汉哀帝即位后下诏罢乐府官“大凡八百二十九人,其三百八十八人不可罢,可领属大乐,其四百四十一人不应经法,或郑卫之声,皆可罢”[12]。其中所裁乐工包括沛、陈、东海、长乐鼓员,巴、齐、蔡讴员等,乐府自此蛰跌。而汉乐府留下的民间歌谣,据《汉书·艺文志》载,有“吴楚汝南歌诗十五篇、燕代讴雁门云中陇西歌诗九篇、邯郸河间歌诗四篇、齐郑歌诗四篇、淮南歌诗四篇、左冯翊秦歌诗三篇、京兆尹秦歌诗五篇……”[12]《朱鹭》歌辞清丽,极大可能与铙歌中的《有所思》《上邪》等篇目一样,是于汉哀帝之前便进入乐府的民间歌谣。
(二)《朱鹭》与江浙的地缘关系
如上所言,《朱鹭》若源于民间,它可能与哪一地域具有“血缘”关系?我们考虑以“朱鹭”这一动物的名称在地域上差异为切入点。
鹭,《说文解字》释:“白鹭也”[13]。《本草纲目》言:“鹭,鹭鸶……脚青善翘……顶有长毛十数茎。”清人注曰:“似鹭而头无丝、脚黄色者,俗名白鹤子,又有红鹤,相类色红,《禽经》所谓‘朱鹭’是也”[14]。实际上,古代所谓之“朱鹭”是如今动物学分类中的“朱鹮”,“朱鹮又名朱鹭,俗称红鹤,隶属于鹳形目(Ciconiiformes)鹮科(Threskiornithidae)鹮亚科”[15],朱鹮在我国曾广泛分布于三大区域:东北部:黑龙江、吉林、辽宁、山东、河北;东南部:安徽、江苏、浙江、福建、海南与台湾;中西部:山西、陕西、甘肃[15]。笔者将动物学界研究成果与中国古代文史记载相校验,确符,并且在这一过程中发现中国古代对于此类涉禽,东北部惯以“春锄”称,兼以“鹭”称;东南部惯以“鹭”称,兼以“鹤”称;西部只以“鹤”称,不以“鹭”称,而朱鹮以其顶、足皆红,在东部可称“朱鹭”“红鹤”,在西部只称“红鹤”,具体如表1所示①以“鹭”“朱鹭”“红鹤”为中心,笔者将文史材料略按出现顺序注释于此:1.《诗经·鲁颂·有駜》:“振振鹭,鹭于飞”(山东南部)2.《诗经·陈风·宛丘》:“坎坎击鼓,宛丘之下。无冬无夏,值其鹭羽。”(河南东部)3.陆机《毛诗草木鸟兽虫鱼疏》:“齐鲁之间谓之春锄,辽东、吴扬皆云白鹭。”(东北、江浙)4.《尔雅·释鸟》:“鹭,春鉏,白鹭也。头翅背上皆有长翰毛,今江东人取以为睫㰚,名之曰白鹭縗。”(江浙)5.《尔雅注疏·卷七》:“楚威王时,有朱鹭合沓飞翔而来舞……然则鸟名白鹭,赤者少耳。”(应指江浙)按楚威王时期都城在湖北,并非朱鹮之栖息地,盖楚国地域版图空前扩大,因此以江淮地区的朱鹮鸟“合沓飞翔而来舞”比喻江浙一带对楚国的拱服。6.《尔雅翼》:“古今乐录曰吴王夫差时有双白鹭飞出鼓中而入云。”(江苏)7.《赤城志》:“鹭,足修而羽白”“红鹤,身白,觜与足皆赤”(浙江)8.《文献通考》:“齐武帝寿昌画殿南阁置白鹭鼓吹二部”(江苏)9.《谭苑醍醐·卷七》:“梁元帝放生池碑云‘夜夣终见取于宋王,朱鹭晨飞,尚张罗于汉后’。”(江苏)10.《江南通志·物产》:“红鹤,赣榆时有至者”(江苏)11.《浙江通志·物产》:“红鹤,产明州海岛。”(宁波)12.《陕西通志·物产》:“红鹤,色红,《禽经》所谓朱鹭是也。”(陕西),13.《山西通志·物产》:“红鹤,似鹤而差小。”由于参考资料皆常见易得,恕不赘注。(表内文献按时代陈列并注释于下)。
表1 朱鹭称谓与地域对照表
需要注意的是,本文对地方志的资料筛查主要采取该地物产记载,因为这反映了该地人民对此类物种的认识情况,其他出现在“艺文志”等范围内的材料则不可取,如《甘肃通志·艺文志》出现:“师出每听刁斗声,凯奏常闻朱鹭鸣,铁勒三千皆壮士……”这里的“朱鹭”显然属于文学作品中的意象,不能反映这一地区的百姓对此物的认识,因此需要排除在外。总而言之,从对东西地区人民对朱鹮的不同称呼可以看出,《朱鹭》很可能属于东部地区,尤其是江浙一带的作品,或许是采集来的,亦或许是由来自江浙的乐工写作的。
至此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朱鹭》作为《铙歌》的第一首,约于武帝时期被编入乐府,很可能是来自江浙一带的民间歌谣。
二、《朱鹭》集解
《朱鹭》为何难解,《宋书·乐志》言:“……汉鼓吹铙歌十八篇,按《古今乐录》皆声辞艳相杂,不复可分”[16]。《乐府诗集》言:“沈约云:‘乐人以音声相传,训诂不可复解。凡古乐录皆大字是辞,细字是声,声辞合写,故致然耳’”[1]。这里所说的声辞杂书,按逯钦立考证,是古代将声谱、曲折与歌辞一起书写,而后略去“曲折”,又声辞大小混同引起的,其原貌当如图1所示[5]。
图1 “声辞杂写”示例
图1中状如蚯蚓的曲线在古代音乐中叫“曲折”,表示音乐的起伏和节奏,大字部分“稽、首、礼、太、上、烧”是辞,小字部分“伊何下下下”“言言何下下”等是声,后代乐书在记录时略去“曲折”,只记大字小字而没有标点,大小字混同之后,便会出现类似“稽伊何下下下首言言何下下”这样令人摸不着头脑的字句,《朱鹭》之难解也包括此类问题。一般而言,曲中“鹭何食?食茄下。不之食,不以吐。”译为“朱鹭在哪里觅食呢?是在荷茎下呀。它(衔着鱼)既不吞下,又不吐出来。”基本没有什么争议,而学者们的阐释分歧主要集中在“朱鹭鱼以乌路訾邪”和“将以问诛(一作谏)者”两句,以下汇辑诸家意见。
(一)《朱鹭》文本疏证
由于学者们惯将首句断为“朱鹭鱼以乌,路訾邪”,此处暂从,加上对“诛”字的讨论,此处便梳理作三部分:
1、朱鹭鱼以乌
基于对句读与声字的认识不同,前辈以“乌”字为阐释中心,对这五个字的理解衍生出以下六种意见:
1)乌:乌有、没有
陈本礼:鱼以乌者,言鱼为他鹭所食,业以乌有矣[17]。
王先谦:朱鹭,鱼已乌路……鹭路古今字也……朱鹭,今鱼已乌有矣[18]。
2)乌:歍,呕吐
庄述祖:乌当为‘歍’,欧歍,吐也[19]。
魏源:乌,当作歍。歍,欧吐也[4]。
闻一多:朱鹭!鱼以(已)乌(歍)……歍,吐也[20]。
余冠英:“以”同“已”,“乌”读为“歍”,歍,呕也[21]。
曾智安:朱鹭,鱼已经吐掉了[22]14。
3)乌:雅、鸦
李因笃:乌古与雅同,叶音雅,本言鹭之威仪,鱼鱼雅雅,却用以字,奇绝[17]。
由巴丹吉林单站散度场垂直分布图可见(见图6),6月4日08:00 700~500 hPa为辐合,强度为-13×10-5/s,200 hPa辐散中心,强度为20×10-5/s,高层辐散强于低层辐合,表明高层辐散形成的抽吸作用十分明显。6月4日20:00,300 hPa以下均为辐散,中低层辐合,可见低层的辐合和对流上升运动明显。
朱乾①朱乾《乐府正义》现存乾隆五十四年(1789)刊本,国家图书馆、浙江省图书馆藏,笔者不得见,本文引用两处,系转引自张树国《〈汉铙歌十八曲〉集释》(《乐府学》2016年第2期)。:乌,古雅、鸦字。鹭飞有序,如鱼之对、鸦之阵,故曰鱼鱼雅雅,言有威仪也[23]。
4)乌:厌恶
易健贤:以当作已,时间副词。鱼以乌谓朱鹭以食鱼腥为厌恶之事,故下文云不之食[24]。
5)乌:疑问词
刘刚:鱼以:即以鱼。乌:同乎,表疑问……此句之意当解为,朱鹭以鱼为食吗?[25]
6)“以乌”:声字
姚小鸥:“鹭”“鱼”之间无动词,当有脱字,今以“食”字补。“以乌”为声字……当断为:朱鹭[食]鱼[26]。以乌
2、路訾邪
1)以“訾”为阐释重心,认为“訾”具有实际意义,“路”有时被理解为声字,有时被理解为“鹭”或“道路”。如:
陈本礼:路,鹭省文,訾邪,相毁曰訾[17]。
沈方舟:訾,算也,言鹭筹算欲食之状[17]。
庄述祖:訾,量也,路訾邪,言鹭吐鱼不可訾量也。路邪,声也[19]。
魏源:訾,量也,言鹭吐鱼不可訾量也。路、邪皆声[4]。
夏敬观:“訾,恶也”“绘鼓兼以厌敌之意,无可疑”[27]
谭献:……食鱼无算,乌路邪皆声,《古今录》所谓辞艳相襍,不复可分[19]。
王先谦:虽然,岂女朱鹭之訾邪?[18(]笔者按:王先谦之意:訾,罪过)
易健贤:按路即鹭之省写。訾,语气词,表嗟叹。路訾邪犹言朱鹭叹息呵[24]。
曾金承:朱鹭中的泛声字,目前可晓应有三字:乌、路、邪,除去泛声字,可得其句读如下:朱鹭,鱼以訾……“鱼以訾”,朱乾《乐府正义》曰:“訾与觜通……”即鹭以喙食鱼[28]。
刘刚:《方言》:“曾、訾,何也。湘潭之源、荆之南鄙谓何为曾,或谓之訾,若中夏言何为也。”句意为,朱鹭既然以鱼为食,在陆路上干什么呢?[25]
2)认为“路訾”即“鹭鸶”或“鸬鹚”,以闻一多为代表
闻一多:路訾(鹭鹚)邪![20]
陈直:闻一多《乐府诗笺》云:“路訾邪虽为表声字,然与‘鹭鹚呀’三字音相近”其说是也[29]。
姚小鸥:闻一多已指出“路訾”当读为“鹭鹚”[26]。
赵敏俐:“路訾邪”,皆疑为语气词,惟闻一多认为:“路訾疑即鹭鹚。《说文》:‘鹚,鸬鹚也。”如此,“路訾邪”则当读为“鸬鹚呀”。本人认为闻一多的说法,有一定的道理,可从[10]。
曾智安:闻一多将“路訾”解读为“鹭鹚”极有道理[22]。
3)认为“路訾邪”全为声字
董若雨:路訾邪,篇中三转,声之准也[17]。
余冠英:路訾邪都是表声的字,无意义[21]。
除以上所有意见外,逯钦立不对“朱鹭鱼以乌路訾邪”作句读,认为后六字全为声字,言:“曲中‘鱼以乌路訾邪’六字皆声”[5]。学者张艳与此类似但只停留在推测:“笔者认为,既然‘汉乐府多声辞’,如本篇中‘路訾邪’即被认为是声辞,并不具备实在意义,且考之古音鱼以乌三字本是同音,则与‘路訾邪’并为声辞也未尝不可,同样不影响全篇意义”[30]。属于有结论而无细考。
3、诛(一作谏)
此曲末句“将以问诛者”,《宋书》《乐府诗集》《古乐府》《古诗纪》《古乐苑》皆作“诛”,并皆注“一作谏”。历来对此处应当作何字有三种说法:
1)认为就是“诛”,并将其解释为责、求。
谭献:诛,责也,将以问黜幽者也[19]。
王先谦:后人不察,又牵于曲中“谏”字之意,以为建鼓求言,强为附和,更不足辨矣。释文:吾将以问女诛求之人[18]。
刘刚:诛者实指诛罚之执法事宜[25]。
2)认为当作“谏”,“谏者”指进谏之人。
魏源:将以问谏者之谓也[4]。
余冠英:谏者,指来击鼓进谏的人[21]
易健贤:谏,《宋书·乐志四》和《乐府诗集》均作诛,非。庄述祖引贾生书“鼓所以来谏者”,谏是[24]。
3)认为当作“姝”,指美人。
闻一多:‘诛’疑读为‘姝’[20]。
姚小鸥:按《朱鹭》篇“将以问诛者”一句中,“诛”字为“姝”字之借,“一作谏”者非是。“姝者”即“美人”或“爱人”[26]。
曾智安:根据汉代画像、器物造型提供的材料,大致可以认定,曲辞最后部分的“诛者”更可能是“姝者”之误,而非通常以为的“谏者”[22]。
以上学者都是经过深思熟虑作出的判断,但有的观点过于牵强,如李因笃、朱乾将“乌”训为“雅”的做法王先谦即已作出反驳,刘刚认为“鱼以”即“以鱼”的判断也不符合汉语语法……总之都有待商榷。
(二)《朱鹭》旨意汇辑
如上所述,学界对《朱鹭》的句读和文字考辨已众说纷纭,其旨意阐释之繁也可想而知,本文认为诸家意见大致可分为战阵说、政谏说、情爱说、祈福说四种观点。
1、战阵说
此类观点认为《朱鹭》是军乐,比喻战阵杀敌之事。
夏敬观:此篇言整军经武之本旨,盖并建威、扬德、讽敌、劝士之谊而有之,故置之第一,为铙歌之首[27]。
曾金承:全曲辞意为:以战鼓上的朱鹭比喻成汉军,以鱼比喻成敌军……以此说明本军虽是优势之方,但在战阵上依然能谨守份际,既不纵敌,亦不多杀,故不仅是骁勇善战之旅,更是不会妄杀生灵的仁义之师[28]。
2、政谏说
此类观点认为《朱鹭》是讽刺诗,比如谏官进谏、刺上之事。
李因笃:只就朱鹭说,而建鼓求言,找一语意自渊然[17]。
陈本礼:推朱鹭不忍吞鲤之心,犹王者行不忍人之政,焉肯残食其民?将以问者言尔当问前此诛求之人何以至于此哉[17]。
彭躬庵:辞谊皆奇雋,可作谏鼓铭[17]。
朱乾:谏官列侍从之班,居清禁之地,鹭鸟长喙,谏议直言……因鼓而问谏者,其因古有敢谏之鼓,成周建鼓而通下情而然欤?[23]
庄述祖:朱鹭,思直臣也。汉承秦弊,始终除诽谤妖言之羣,而臣下尤未敢直言极谏焉……鹭以不吐所取鱼,言人君当屈己求谏[19]。
魏源:《谭苑·醍醐》曰汉初有朱鹭之瑞,故以形饰鼓,又以朱鹭名曲……
苟不之捕食,又不以吐告,则纵奸养嬺,所司何事乎?[4]
谭献:朱鹭,刺上不洁而多取也,鹭不纯白,以朱为瑞,亦好异,食鱼无算,穷极茄下,竭泽而渔矣,即不之食,终不以吐,无厌也[19]。
余冠英:这是詠鼓的歌[21]。
郑文:为什么把在茄下鹭食鱼的不吞不吐情形送给谏(诸家俱从一本作谏,今采之)者?因谏者居直言之位,有直言之责,理应直言无隐[31]。
易健贤:此曲表现了作者对政治腐败,统治者不察民意的不满。对尸位素餐,不能尽其纠察之责的政府机构和官员的痛惜与义愤,充满了对敢于为民请命,刚直不阿,忠言相谏的有识之士的希望与赞扬[24]。
赵敏俐:按此,知此诗乃讽刺谏者不能尽言之诗也[10]。
刘刚:《说文》:“诛”,讨也,段注:“凡杀戮、纠责皆是。”……句中‘诛者’指可判定是否诛杀的刑律条款,与曲中‘诛者’之意同。此句所问实是对事而非对人,不必强解为掌管诛杀之人。者:当解为……的事情。诛者实指诛罚之执法事宜[25]。
张艳:应当看到,鹭与鼓是紧密相连用于官府宴会、行军进谏等多种事宜的,因此《朱鹭》古曲的主旨更近雅颂,与官府仪制等事宜有关[30]。
3、情爱说
此类观点认为《朱鹭》是爱情诗,水鸟与鱼喻男女欢合。
闻一多:全篇大意,是讽刺男子和他的女友,老维持着藕断丝连的关系;既不甘心放弃,又不肯娶她的[20]。
姚小鸥:将《朱鹭》曲中的‘鹭鸟’‘鱼’‘莲荷’‘鱼’和‘聘问馈赠’等意象联系在一起,如此,这篇歌诗的主题和意义不是已经昭然若揭了吗?[26]
曾智安:《朱鹭》曲辞所述情境与汉代画像、器物造型的这一构图类似,很有可能也是在隐喻男女欢合、家族繁衍、子孙昌盛,而非政治中的谏官行为[22]。
4、祈福说
此类观点认为《朱鹭》是记录祥瑞、求福之诗。
马端临:若《朱鹭》,则祥瑞之事也[8]。
王先谦:朱鹭美汉初朱鹭之瑞,福应歌诗也,变而讽刺矣。先谦案古之建鼓与铙歌鼓吹无涉,饰鼓以鹭亦与朱鹭无涉,此茂倩臆说也,后人不察,又牵于曲中“谏”字之意,以为建鼓求言,强为附和,更不足辨矣[18]。
陆侃如:各家多以为是刺诗,恐怕是错误的……王先谦以此篇为记祥瑞之诗,却尚合理[6]。
陈直:鹭鱼在汉时为吉祥之图像画,非如旧说鹭鱼仅用为鼓饰也[29]。
孟祥鲁:“诛”是“求”的意思,鱼是富足、幸福的象征。它将要把美好生活赠送给那些敢于追求的人[32]。
闫运利:《朱鹭》曲与鼓饰可能存在一些关系,但与建鼓、直言进谏等的联系颇显主观与勉强。总而言之……用于宴会娱乐或祈福仪式更为合适……都与军中之事无关[9]。
以上基本已将诸家对《朱鹭》一篇的旨意阐释罗列殆尽,其中“军乐说”因牵强附会已逐渐被学界所摒弃;“情爱说”使《朱鹭》旨意豁然开朗,因此很受关注;“祈福说”因论证不深,响应乏乏;总的来说,自古至今占据主流地位的都是“政谏说”。
三、《朱鹭》重考与新证
诸家意见虽多,但本文依然遵从“辨别声辞杂写”的研究思路。按逯钦立曾辨别出汉曲中的29个声字并将其分为两类,甲类状写歌声,乙类与本辞押韵[5]。事实上“甲类”,更接近于民歌中“咚咕隆咚锵”“哎嗨哟嗬”等衬词,衬词在音乐中具有重要的结构意义,能使刻画的音乐形象更加鲜活[33]。乙类更接近音乐中的托腔、尾腔所对应的音节,如“啊~”“哎~”。进一步地,逯钦立认为《朱鹭》:“曲中‘鱼以乌路訾邪’六字皆声,此照以上举‘偶以乌路子邪’等声字,即知”[5]。但没有进一步区分这几个声字的意义,本文欲在前人基础上对《朱鹭》之文本重新做出考证。
(一)“鱼以乌路訾邪”的声辞之辨
对逯钦立所下结论进行求证可以发现,将“以”“乌”“路”“邪”四字处理为声字确定无疑——查“X以X”的句式在《铙歌》中十分常见,如:“夺我美人侵以遇”(《思悲翁》);“何以南何以北”(《战城南》);“巫山高,高以大;淮水深,难以逝”(《巫山高》);“上陵何美美,下津风以寒”(《上陵》);“美人归以南……佳人归以北”(《君马黄》)[1],此中“以”皆无实义。“路”在汉铙歌中别无出现,前辈有将“路”训为“鹭”者,但“朱鹭”与“鹭何食”中的“鹭”字都没有省写,为何独独中间的“鹭”就要省写为“路”?释为“道路”也不通顺。汉乐府古辞《圣人制礼乐篇》中有“治路万邪治路万邪……吾咄等邪乌近帝邪近帝乌乌邪邪”之句,“乌邪”显然是声字,“治路”在《上邪曲》中作“尊卢”“尊录”,《晚芝曲》中作“子路”,也为声字[34]。因此“以”“乌”“路”“邪”确为声字,而逯钦立考证出的29个声字中并不包含“鱼”和“訾”,需要逐一再考。
先论“鱼”字。第一种做法是将“鱼”处理为实词,“朱鹭鱼”并不通顺,姚小鸥指出中间当有脱字,应以“食”字补,作“朱鹭食鱼”,这从文意来看是合理的,但《朱鹭》以三字句为主,基础节拍应是“咚哒哒”三拍子,二字句和五字句通过拖腔都可填入三拍子,但若因补字而产生四字句,四字句的基础节拍是“动次打次”,恐怕不符合整首歌的节拍。
第二种方法是将“鱼”处理为声字,我们回过头来考察逯钦立的观点,查武、邪、吾、路、偶、乌在汉乐府中作为声字出现的频率非常高且在上古音中皆属鱼部,因此认为“鱼”是声字的推论是合理的,盖“朱鹭食鱼”本是读者的心理结构,因此在诗中看见“鱼”字就先入为主地与“朱鹭”联系起来阐释,若打破这种思维固式则应当是“朱鹭鱼以乌路”。其中“鱼以乌路”皆属鱼部,作本辞“鹭”字的拖腔,属于逯钦立所说的乙类声字。
再论“訾”字,《说文解字》曰:“訾,不思称意也,从言此声”[13]。诸家引用《说文》将《朱鹭》中的“訾”解释为朱鹭在思量、计算的观点,本文以为不可取,按“言”在甲骨文写作,与“告”“舌”同,是从口中伸出舌头的样子,因此言部的字多与说话有关,《说文》的解释绝非“訾”的本意。另外有学者以湖北、湖南地区方言来解释《朱鹭》中的“訾”,但这一区域并无朱鹭足迹,似乎不当。至于闻一多所言将“路訾”读为“鹭鹚”,看似合理,但若理解为“鹭鸶”,而鹭鸶身纯白,理解为“鸬鹚”,而鸬鹚身全黑,显然都与朱鹮大不相同,歌辞后半段也没有出现过朱鹭和其他水鸟的互动,因此这一观点也不正确。
事实上,在古汉语中“訾”有四义:诋毁;衡量;通“恣”,放纵;同“咨”,嗟叹声[35]。其中诋毁、同“咨”义应当是最接近本意的义项。在上古时期的口语运用中,“訾”常用以表声,如《战国策》:“訾!天下之主有侵君者,臣请以臣之血湔其衽”[36]。《吕氏春秋》:“子反叱之曰:‘訾!退!酒也’”[37]。武帝时期乐府古辞《日出入》中也有“訾!黄其何不来下!”之句,可见《朱鹭》中的“訾”的确应当理解为声字。
今江苏民歌中有《数鸭蛋》,其词道:“孵上一个黄鸭子,老鹰(那个)叼在云头上,啧啧啧来!啧啧啧来!呱!呱!”《一只鸭蛋两头光》其词道:“一只鸭蛋两头光(咿呀啧啧来!咿呀啧啧来!)”[38]其中“啧啧啧来”是人们呼唤河里的鸭子时发出的口音,都属于衬词。以此观照《朱鹭》中的声字“鱼以乌路,訾邪!”与“咿呀啧啧来!”实有异曲同工之妙——歌曲的前半段出现人呼唤:“朱鹭,訾邪!”也就类似于“朱鹭,啧啧啧来!”,后半段写到朱鹭衔着鱼,要将它送给这个人,正如民歌《数鸭蛋》中鸭子听到人的呼唤便予以回应。这样一来,整首诗便浑然一体,结构完整而画面生动,丝毫没有违和之处。这里“訾邪”是拟声词,属于甲类声字。
(二)“诛者”释义
歌谣末尾“诛一作谏”的字样从《宋书·乐志》中就有,历代阐释取“谏”居多,本文以为非然。首先,目前虽然没有更早的文献可以摘掉“一作谏”这顶“帽子”,但《宋书》在编订时做出的定夺,显然还是以“诛”为正解,盖繁体“誅”与“諫”字形相似,或是墨迹不清,摘抄之人臆测为“谏”,或是誊抄笔误也未可知,《宋书》持谨慎态度予以保留,后来“谏”字却喧宾夺主,而能确证此处是“谏”的文献,实则没有。
其次,持“谏”说者必然会引用到一条文献是《隋书·乐志》曰:“建鼓,殷所作。又栖翔鹭于其上,不知何代所加……或曰‘鹭,鼓精也’”[39]这为鹭、鼓、谏相关下了定论,并且在其他古籍和出土文献中也都有鹭、鼓关联的证据。然而以此阐释《朱鹭》则面临着两个漏洞,一是没有材料能证明“鹭”即“朱鹭”,二是“建”,树也,没有材料确切证明“建鼓”是指“谏鼓”,遍检持“谏”说之论者,皆囫囵言之而无明证。因此虽然持“谏”说的队伍庞大,但在这个问题上还是要打上一个问号。
再次,闻一多等人则以此诗喻男女情爱而推论为“姝”,属于由文意敲定文献,查“姝”字在上古音中属昌母(约为今汉语声母“ch”)、侯部、平声[40],“诛”属端母(约为今汉语声母“d”)、侯部、平声[40],若再考虑到地区方言口音,将两字训为通假的结论,只能说存疑。
按“诛”字在古汉语中的义项包括:杀戮;谴责;索取[35]。历来持“诛”字意见的学者大都释为“索取”之义,本文认同,并且“诛者”就是呼唤“朱鹭,訾邪!”的那个人物,索取意味体现在人物召唤朱鹭过来的动作上。
综上所述,本文将《朱鹭》全文整理如下:
朱鹭(鱼以乌路)(訾邪!)鹭何食,食茄下。不之食,不以吐。将以问诛者。
可翻译为:“朱鹭呀,啧啧啧来!”朱鹭在哪里吃鱼呢?是在荷叶下呀,它既不吞下又不吐出,是要把这鱼赠予呼唤它的人。
因此,本文认为《朱鹭》清雅简约,可能产生于劳动人民的渔猎活动,对于《朱鹭》的研究需要做“减法”而非“加法”,将“水鸟与鱼”喻情爱的观点用以阐释《朱鹭》尚且不过分,但它实在不必背负“军乐说”“政谏说”等主旨内涵。另据学界考证,汉画像石中多有“水鸟衔鱼”的图像,这些画像广泛分布在山东、河北、河南、安徽、江苏、四川、陕西等地①参见周玫:《汉画像石鸟鱼组合图像解析》,《大连大学学报》2007年第4期;刘立光:《汉画像“鸟啄鱼”图像研究》,《中国汉画学会第十三届年会论文集》;王猛:《淮北汉画像中鸟图案的类型分析》,《民族艺术研究》2010年第5期。,说明鱼鸟组合图像在汉代具有一个普遍被人们所认同的确切含义,因此,认为《朱鹭》之旨意在于隐喻男女欢合、家族繁衍、子孙昌盛、吉祥富贵等观点,都可以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