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确权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分析
2021-07-20吴敬双
吴敬双
在我国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与发展进程中,土地确权问题始终与农民经济权益有密切关系,同时也是三农问题解决过程中不可回避的问题。但是现阶段我国农村土地确权工作中依然存在许多问题尚未妥善解决,若无法科学有效地解决该问题,使得农民群众充分了解农村土地确权的意义和作用,将导致矛盾日益激化,反而会影响农村土地确权工作正常开展。故而,本文简要分析了当前存在土地确权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制定相关法规和政策以及加大资金投入等具体措施,希望能够切实提高确权效果,为改善民生,推动农村土地合理化应用以及切实保障农民权益奠定基础与保障。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地区的土地确权问题始终是影响着农村经济发展的关键性问题。并且党和政府对三农问题的认识与关注度越来越高,如何切实改善农村产权关系,以促进和推动我国农业生产效率的提升,都成为未来我国政府需要格外关注的问题。现阶段农村土地确权问题始终是影响我国农村居民生活稳定、经济权益保障等问题的重要因素,所以通过对当前农村土地确权工作中常见问题进行分析,更加有利于探究出符合我国农村实际情况对土地确权方案,进而真正提高土地利用率。
一、现阶段农村土地确权中普遍存在的问题
(一)农民没有正确意识到土地权证的重要意义
大部分农民没有机会接受高素质文化教育,因此其对国内土地确权工作开展的目的、有关政策缺少深入的了解。尤其近些年来,大量农村地区人口开始想城市流动,造成农村留守老人与儿童数量不断增加,农村留守老人更为关心土地被占用之后个人能够获得何种补偿,却未能真正了解土地权证的价值以及政府发放土地权证的作用。关于土地确权工作的开展,依从性不佳,缺少参与热情,严重阻碍了该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对于私自开垦的荒地没有办法进行确权
农村土地确权期间,荒地、荒山等类型土地占比较大,而上述荒地土地确权问题相对复杂。此外,部分农户在尚未获得有关土地管理部门允许,且并未前往有关部门申请以及登记的情况,便自主进行开发,据为己有,该情况使得该类型土地本身归属权问题产生了一定的争议。包括部分农民会私自将许多非法开垦土地视为个人土地。针对该情况,若政府部门按照荒地征收形式予以确权,自然会引发农民的不满,并不符合公平性的原则。然而,若政府将其视为农民自有土地,必然会造成国家的土地资源浪费或是农户私自占有,与相关土地法要求不符。
(三)技术与经费不足
就目前而言,农村土地确权工作进行期间,缺少技术支持以及经费支持也是限制确权工作顺利开展的主要原因,也严重影响了土地确权精准度。特别是针对部分欠发达农村地区,缺少专业的技术勘测人才以及必要的检测设备。故而,在后期土地勘查以及测量效果并不理想。另外,经费不足也是影响土地确权效果的关键性因素,各个区域政府财政预算之间差异显著,许多地区政府拨款额度较少,且部分政府财政拨款难以及时到位,造成财力供应不足,土地精准确权工作自然后受到影响。
(四)农村土地存在严重的主体模糊以及征地补偿不到位的情况
农村在征地程序缺少标准化与规范化,致使补偿标准较低,与农民预期之间有较大的落差。针对农民而言,被征地的农民不仅当下经济利益受损,同时也失去了拉以生存的经济来源。若未来生计无法得到保障,必然令农民与政府之间的沖突以及矛盾愈渐严重,而整体补偿安置工作自然停止。借由长期调查和信访内容分析,因补偿金额不满而引发的冲突成在农民信访中占有较高的比重,不利于社会长期稳定团结以及和谐安定。
二、未来有效推进与改革农村土地确权问题的策略
(一)制定相关法规和政策以约束土地确权行为
要想切实保障农村土地确权的效果,就必须要有相对完善法律法规作为约束,这样才可以确保土地确权工作有序开展。俗话讲,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无论是哪一个类型的纠纷或者是政策性落实,都必须有相应的法规作为标准和约束。如今我国土地资源在不断被开发和利用,表现出的资本属性更是非常明显。所以,可能由于农民确认土地的分配以及产权工作的开展,政府以及村干部、民众之间的群体之间在经济利益方面的冲突日益加深。为了切实解决这些问题,政府需要制定健全且详细的法规政策,并且及时组织村民为其普及以及解释,借此使得农民群众可以逐步明确土地确权工作的重要意义。若该工作开展期间遇到突发情况,应及时颁布对应的政策予以解决,通过法律层面的限制,借此规避徇私舞弊等现象的产生和出现。
(二)对于私自开垦荒地进行有效利用
“四荒”土地始终是农村土地确权期间棘手与复杂的问题,怎样合理开发该类型土地是政府土地确权的工作重点。基于目前国内土地资源不足的情况下,开发该类型土地能够显著提高土地资源利用率,同时也能够为之后农业规模化经营与发展奠定基础。简言之,可从如下方面入手:
第一,针对农业规模化经营主体,需要明确其土地开发产权。
第二,政府需要不断增加补贴力度,以确实提高农业规模经营主体在全面积极开发此类荒地的积极性。
第三,政府还可利用精简不必要税收的方式,改善土壤环境,并积极推动有机农业或者绿色生态农业,保证不同土地开发工作顺利开展。
若政府可运用和谐的方式科学运用农村地私自开垦的荒地,则能够显著提高农村区域土地利用率,有助于保护我国土地资源,同时也可尽量规避该类土地确权所引发的农民之间、村镇之间的矛盾纠纷。
(三)加大技术革新与资金投入力度
长久以来,国内许多农村区域农户与村镇之间土地产权矛盾与纠纷问题都未能得到妥善解决,导致之后的土地管理工作受到阻碍。故而,未来可以尝试引入新颖的技术,而政府也需要供应充足的资金作为支持。从技术方面而言,可以尝试引入地理遥感技术、地理信息系统等,以有效提高测绘精准度,实现省时省力的效果。从资金方面而言,中央及给的政府通过加大对地方测绘资金的财政拨款,切实提高测绘准确度,为土地确权工作的顺利开展和进行奠定基础。
(四)注重对土地确权相关工作内容的宣传
农民是土地确权最终的受益者,所以土地确权工作的开展,自然不能脱离农民群体的积极配合。然而,目前大部分农民并不了解土地确权工作的作用以及价值,造成其缺少参与热情,不能配合相关工作人员完成各项测绘以及确权工作。对此,政府部门要持续加强该工作的宣传力度,借此加深农民对土地确权工作得了解城都,对工作开展而言具有重要意义。宣传工作的开展,可以是丰富多样的,比如通过传统媒体,如广播、报纸、电视等传统媒体手段,还可以利用网络、微信公众号等全新的媒体手段,将宣传内容进行宣讲。针对家中不具备这些媒体接收形式的农民来说,还可以通过在村中张贴宣传标语以及向农民挨家挨户进行学习手册发放的形式,将其深入到农村的各个角落,最终目的是为了更好地提高农民在该项工作中的参与力度。必要的话,还可以聘请相关的领导和专家来到村庄,通过进行法律学习和讲座以及举办文化特色活动,使得农民对土地确权内容有更为全面的了解。
(五)将土地确权登记工作落到实处
在农村地区。选择出1-3个经济基础相对较好的乡镇,或者是行政效果较好的居委会,作为农村土地确权登记以及发证工作的试点。这是因为在试点开设过程中,可以积极对经验进行总结,最终研究出相应的土地确权登记政策。针对集体土地确权过程中常见的登记问题,以及该项工作推进中的重点和难点,积极开动智慧的大脑,创造性地进行理论研究与实践,尽可能为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工作提供稳定基础。在这个过程当中,可以采用“以点带面”的方式,形成稳步推进的工作局面。在这个过程中,可以注意确定集体土地的产权归属主体是谁。通过全面调查,实现了分类登记的目标。在选点的基础之上,对集體土地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的使用权以及宅基地的使用权进行了全面的调查和实地测绘,最终建立和形成了相应的档案。确保乡村中家家都能够不遗漏,做到乡镇不漏村,村不漏户,尽可能将土地确权工作的优势和价值体现出来。
三、结语
农村土地确权问题始终是农村经济发展过程中非常重要的一个问题与环节,同时也是我国政府切实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鉴于此,未来需要我国不断加强对农民土地确权意识的培养,并且尝试通过立法等手段加强土地确权效果,为切实保障我国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以及切实保护农民合法权益作出努力。
(作者单位:遵化市建明镇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