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金融”的供应链金融业务风险管理研究
2021-07-20田曦
田 曦
(铜仁职业技术学院 经济与管理学院,贵州 铜仁 554300)
金融支农作为推动农业现代化发展的后备支撑,但其支持力度不够造成资金需求主体、农业中小企业以及农户资金获得率低、获取成本高等问题。供应链金融的出现为化解这一系列问题提供有效途径。2017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积极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指导意见》,意见表明推动供应链金融在我国的发展,将聚焦于供应链的创新和实际应用方面的工作部署。由此可知,国家层面对于供应链金融发展的重视。本文选取“希望金融”为案例研究对象,针对其供应链金融业务运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以及面临的风险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对于“希望金融”以及相关涉农金融企业的发展提供有益参考。
1.文献综述
1.1 供应链金融的内涵研究
国外学者针对供应链金融的研究关注点最先是在财务分析领域(Albert,1948)[1]21 世纪早期,相关供应链金融在管理实践中的运用才催生出其在风险管理以及决策中的理论研究。国内部分学者在21世纪初开始展开包括其概念的界定、模式的发展相关研究(胡跃飞,2009)[3]。供应链金融主要是处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方撮合资金需求双方,在真实的交易前提下为供应链上的中小企业提供综合服务的过程,达到满足各企业在产购销等各个环节的服务需求(杨春亮,2011)[4]。
1.2 供应链金融业务模式研究
国外学者Viktoriya (2012)[2]基于供应链金融业务竞争力的视角,探究核心企业之间的相互合作关系对业务开展的影响。国内的学者周小强(2012)[5]站在农业的角度,提出农业供应链金融将有利于实现农业产业链条的整合以及各个产供销环节的融合发展。农户在该模式的创新中将享有更大的福利(邵娴,2013)[6]。此外,还对于中小企业内部的变革以及获取市场占有率起着推动作用(杨军等,2017)[7]。
1.3 供应链金融业务的风险管理研究
在风险管理方面的研究,胡海青等(2011)[8]则使用SVM工具搭建评估模型,这一模型需要对于供应链中的核心成员间的关系进行综合考量。宋远方(2018)[9]认为将来应该重点关注新技术的发展对供应链金融创新带来的影响。互联网金融企业应从发展特色产品、提高技术创新能力、加强供应商激励几方面来应对企业面临的多方位的风险(何乔丹2016)[10]。
综上所述,国内外学者从内涵、发展、业务模式等方面进行深入研究,但对于专门针对涉农企业的供应链金融平台以及运作情况进行分析的研究较少。本文选取希望金融作为案例研究对象,着重分析其在供应链金额业务开展中所遇到的风险和难点进行深入分析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
2.“希望金融”的供应链金融业务发展现状
2.1 “希望金融”的供应链金融业务发展现状
“希望金融”于2015年1月30日由新希望慧农(天津) 科技有限公司为基础发起“三农”互联网金融平台——“希望金融”,是我国首家定向为“三农”服务的互联网金融服务平台。依据表1“希望金融”年度交易额情况可知,“希望金融”年度交易额从2017年69亿元逐年增长到2019年114亿元。自成立四年来始终坚持服务三农、服务实体经济的初心。为近5万户农村家庭和小微个体提供服务,2017年累计注册90.49万户,而2018年实现注册用户突破125万户1,为用户信息安全、系统安全、资金安全等方面不断优化升级,为客户提供高品质的服务。
表1 “希望金融”年度交易额情况单位:亿元、%
“希望金融”主要服务的“三农”对象为农业种养户,作为专门服务三农主体的互联网金融平台发挥其优势,最大程度地惠及和满足中小企业和农户的资金需求、服务需求。从图1中可见,“希望金融”服务种养殖户约占70%,而生活服务商、原料供应商、个体工商户则占服务范围的30%。“希望金融”通过“农业+供应链金融”线上线下相结合形式,助力服务农户和小微个体。
图1 “希望金融”服务范围情况图
2.“希望金融”供应链金融业务模式和流程
新希望集团涉及的业务主要是服务养殖户,集团统一购买种苗、饲料等物资,并投资建厂,资金通过“希望金融”流通给饲料厂,保证资金的专款专用。养殖户将检验合格的待入市成品销售给肉食厂并取得本金和最初借款,完成整个借款周期。平台借款的养殖户均需经过“希望金融”前期的筛选,在完成每笔标的完成后,平台会出具电子版合同,合同内容包括“希望金融”平台、借款人、出借人、担保公司四方主体的权责条款和具体的资金的流向。“希望金融”的业务模式为“互联网+供应链”的供应链金融业务模式。其中,主推产品为“惠农贷”、“应收贷”“兴农贷”三大产品。“希望金融”的商业模式特点包括:服务于“三农”、衔接城市和农村、互联网金融中介性质、平台独立运作。与厦门银行合作,实现“专户专款专用”。
3.“希望金融”的供应链金融业务风险分析及存在的问题
3.1 担保方的选择
“希望金融”在前期依托自身资源优势,挑选资质较好的农户并负责为其联系担保公司。一方面,当前的P2P 平台的发展时间较短并与担保机构的合作之间没有形成一个相对稳定的机制;另一方面,外部的监管制度有待完善,缺乏对于担保机构资质的明确衡量标准。因此,平台需要在选择担保机构是进行信用评估,尽可能挑选资质较好的担保公司为出借方和借款方营造一个安全的交易环境,降低信用风险带来的损失。
3.2 农业生产的特殊性导致贷款存在风险
一方面,农业本身属于弱质性的产业以及农业保险在农村的普及程度不高,农民和涉农企业在面临农业生产的所造成的损失缺乏相应的保障措施。农业的自然属性致使农户不可避免会面临生产困难,其经济造成损失的同时也加大了其及时还款的难度,从而也会对其的贷款意愿造成影响。
3.3 农村信用体系不健全
“希望金融”与高校以及专业机构联合组建了服务于平台的信用评级队伍,对提交申请材料且有融资需求的农户进行实地走访并由专业评估人员针对信用资质进行测评。在过程中可了解借款人的基本信息,但涉及内容不全。首先,农户在农村社会中流动性较大,其信用信息难以辨别真假、真实性存在质疑;其次,农户自身的素质较低且对于信用认知能力较弱,加之信用环境建设的不到位。
4.“希望金融”的供应链金融业务风险防范措施
4.1 注重创新商业模式
金融 O2O 模式,互联网平台企业通过自身的风险控制团队以及专业的信息技术机构,将借贷双方的准入资格进行审核,并采取双向交叉考察的方式对双方的资信进行全方位的评估。选取资质可靠公司来担保,采取多担保人和借款人连带责任的方式针对出现的贷款逾期和违约情况进行风险的有效分散。在贷款的存续期间,负责风险控制的部门对借款人的经营情况和现存资产进行追踪调查和再次评估。
4.2 建立风险控制机制
在风险控制的层面,通过和厦门银行进行合作并构建合规的互联网供应链金融体系。在一定程度上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呆坏账的发生率,使得供应链金融产业链上下游和中小企业与其自身实现三方共赢的局面。
4.3 产品设计贴合需求
“希望金融”产品设计上还需要有所突破,通过对于以往客户进行回访、实地调研等方式,了解到客户对于产品和服务的满意情况以及迫切的服务需求,并结合政策以及自身的资源优势来完善已有的服务和产品,创新更能惠及“三农”的产品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