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告状”行为的研究及其指导策略
2021-07-19鞠丹
【摘 要】现如今幼儿告状是幼儿园中所常见的现象,它具有频发性和重复性的特点。为了更好的应对幼儿告状行为,本文从学前教育常见的幼儿告状行为出发,结合其具体性质和出现的原因,结合自身的实践进行深入探讨得出相应策略,以更好地发展幼儿教师指导策略及幼儿的身心发育。
【关键词】幼儿研究;告状行为;指导策略
1.问题的提出
在幼儿的一日生活中,教师们经常接收到不同幼儿的不同告状,幼儿之所以会有如此频繁的告状行为出现,这与他们的身心发展特点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幼儿的告状行为看似是件小事,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在教育领域总越发受到社会的关注,如果没有及时的得到有效处理,则会影响到幼儿与他人社会关系及性格的形成。根据所提及的种种问题,教师应对幼儿的告状行为所采取的策略就显得至关重要。那么,要怎样有效处理幼儿的多种告状行为呢?幼儿告状的原因是什么?幼儿教师怎样有效解决不同的告状行为?为了让幼儿教师正确认识告状行为,提出有效的解决策略,科学引导与教育幼儿,帮助他们在社会交往过程中学会用自主协商代替告状行为,从而提高交往水平,本文通过对幼儿告状行为的不同类型的区别归纳,进行深入探讨并总结出了一系列关于如何正确应对幼儿“告状行为”的指导策略。
2.幼儿告状行为类型及其产生原因
2.1幼儿告状行为的类型
(1)违背纪律型:这一类的告状行为是幼儿告状行为中最为常见的。例如,有的幼儿在进行自由阅读活动时,常常一人独占好几本书,其他的幼儿不能进行正常的阅读活动,便向老师告状:“老师,他一个人拿了好多书,我都没书看了!”又如,“老师,是我先拿到玩具的,他抢我的。”(2)助人型:当幼儿遇到有一些小朋友受到欺负或不公平待遇时,就会自然的产生正义感然后直接向老师举报这种不良行为,从而利用老师的力量让这种行为及时得得到制止和纠正。例如: “老师,他把某某小朋友打哭了。”(3)推卸责任型:有些幼儿在欺负别人之后,当教师介入询问原因时,他们就会告诉教师:“是他先打我的”或“是他先骂我的”(4)表现自我型:这种告状行为是幼儿为了满足自己的表现欲,能在小朋友面前得到老师的表扬或夸赞产生的告状行为如“老师,你看他把娃娃乱扔,我把它捡起来了!”此类幼儿并不是为了对某一现象感到不满,而是为了能获得更多的赞赏,在其他幼儿或老师面前太高自己的地位,成为老师和孩子们眼中的“好孩子”。(5)寻求保护型:“告状”者为了引 起教师或同伴注意,想得到肯定、 鼓励或邀功时向教师发出互动的行为。
2.2幼儿告状行为产生的原因
(1)幼儿的观念取决于老师或成人的评价态度。在幼儿园,当一个孩子并不能判断某件事情的对与错时,通常会通过观察了解成人对这一事件所持的态度,因此,当发现有幼儿做出一些超出他自身评价范围的事时,幼儿通常会采取告状的形式,要求得到老师的仲裁和判断,从而形成对这件事情的整体判断。(2)产生同情心或纪律意识产生的告状行为。当幼儿认为同伴发生纠纷或受到侵害时,会产生同情心和帮助他人的意识,这种告状行为并不是为了自身利益出发,而是检举揭发自认为不良的行为,想要获得教师的有效制止。例如,当甲某与乙某发生冲突时,并且很明显甲某的行为在一定程度上破壞了正确的规则时,就会有幼儿到老师那里告状:“甲某又欺负 乙某了。”告状时出于对甲某行为的不满和对乙某的同情,其目的是求得老师对甲某的批评和对乙某的安慰。 (3)为了躲避责罚而产生的告状行为。当一个孩子在家中没有规则或责任意识,从小形成了一些不良的习惯,只接受到成人的表扬,而非有效的批评纠正时,他们则会对教师的批评有很大的抵触,形成不健全的人格,如:自私、自负等。他们通常是一个矛盾事件中的发起者和责任人,但是他们不愿意接受老师的指责和批评,通常会首先向老师告状,从而想要推卸自身的责任。(4)还有一部分的幼儿喜欢告状是为了引起别人的注意,得到别人的承认。孩子为了突出自己没有在讲话这个事实,想要得到老师的赞赏和表扬,想要老师能够注意到自己做得比别人好的方面,成为老师和同伴心目中的“好孩子”。3~6岁的幼儿正值确立价值观念和进取心的时候,他们喜欢被与弱的幼儿比较,从而获得存在感。(5)幼儿遇到困难想要得到成人或教师的帮助时产生的告状。这种告状是一种最为单纯的动机和形式,对于还处于低龄阶段的学前幼儿来说,她们刚刚脱离父母家庭的全面保护,周围环境发生了比较大的变化,自身解决问题的能力和价值观念还没有得到很好的完善,当碰到一些自主解决能力以外的问题时,她们需要得到老师的帮助和理解。这时,告状成为了这类幼儿得到保护不受侵犯的直接和必要途径。
3.正确看待幼儿的告状行为及指导策略
面对不同类型的告状行为,教师又应该如何区别对待,采取不同的策略使孩子们的身心更好的发展呢?作为孩子们心中的法官,任何不经过慎重考虑的表决都是对孩子不礼貌的。不管孩子告状的原因是什么,此时教师在孩子心目中就是至高威望的大法官,任何简单敷衍的态度对 孩子都是不礼貌、不尊重的。
3.1教师直接给予建设性的积极回答
当幼儿发生冲突和矛盾时,教师的积极回应不仅能较快的化解这种矛盾,甚至能通过这件事情为幼儿之间建立友好的关系,老师是孩子们心中的指向标,如果让孩子觉得通过告状给予了消极的回应甚至同伴由此惩罚,则会强化他的这一行为,认为可以通过告状得到认可。所以,为了营造幼儿之间和谐、相互帮助和接纳的氛围,形成良好品质的建设,遇到告状行为时,教师应表示出语言的接纳并给予积极的回应,给幼儿表达展现的机会,又能让孩子得到了老师的关注,从而满足其自尊需要。
3.2了解幼儿告状的动机,区别对待
在处理不同的矛盾时,教师必须先深入了解矛盾发生的原因。像意见不和、争夺玩具等纠纷,老师可以通过在当事人之间进行 调解来解决纠纷,但对于以强凌弱的纠纷,老师必须对责任者进行严厉地批评,明确指出其错误并要求改正。对于弱势应当给予相应的安慰和鼓励,对于出现故意伤害他人的幼儿进行批评或惩罚。在处理此类告状行为时,教师不仅要给出明确的答复,还要帮助幼儿确立是与非对与错,强化正确的做法,明确表明自身的立场。
3.3引导幼儿学会换位思考,独立解决问题
幼儿具有一定的主观能动性和判断能力,在幼儿园一日生活中,孩子之间的矛盾处处存在,教师不可能直接参与评判幼儿之间的每一件小事。为了发挥幼儿的这种主观能动性,教师应该减少幼儿矛盾中的直接参与,鼓励幼儿学会换位思考,通过间指导的形式,引导幼儿歇息独立解能力范围中的问题,尤其是对于求助式的告状行为,幼儿完全有能力独立解决。
3.4协调家长与教师的教育态度,充分 利用家长会、家访、家长开放日、“家园 联系栏”等方式向家长做好宣传工作。
幼儿家长工作繁忙,幼儿入园、离园大都由祖父母接送,因此很多时候, 与教师进行面对面交流的是孩子的爷爷奶奶。面对这种情况,协调家长的教育态度显得尤为重要,因为家庭教育在幼儿的成长过程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通过运用家长会、家长开放日等活动形式,向家长普及幼儿身心发展特点的知识,使其形成科学的育儿观念和方式,充分利用家庭的力量对幼儿进行教育,提高幼儿的文明素养,使幼儿学会通过沟通解决问题,化解矛盾,消除争执所引发的告状行为。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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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王春燕.对幼儿告状行为的研究[J].山东教育,2002 (7-8).
作者简介:鞠丹(1995.4-),女,汉族,江苏常州人,大专,研究方向:学前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