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专业高校进口产品政府采购管理现状及改进措施
2021-07-14王希
王希
摘 要:音乐专业高校政府采购进口产品是学校人才培养的必然要求,也是提升办学水平的必然选择。如何在保证财政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缩短进口产品的采购周期,最大化地发挥财政资金效益,成为音乐专业高校亟待解决的问题。结合进口产品政府采购的特殊性,对音乐专业高校进口产品政府采购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有针对性的改进措施,以期达到保证财政资金效益最大化的目标。
关键词:进口产品;政府采购;管理现状;改进措施;音乐专业高校
中图分类号:G64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21)16-0149-03
为了保证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及安全性,规范产品或服务的采购环节,近年来,高校纳入政府采购资金的比例越来越大,即使是使用自有资金安排的采购内容,也依然遵循政府采购程序,由政府采购平台统一管理。对于音乐专业高校来说,乐器等专业设备的资金投入一直在政府采购项目中占据重要地位。根据新时代对高校人才培养的新要求,音乐专业高校采购进口乐器就成了学校发展的重要途径,如何高效使用财政资金进行合理合规的进口产品采购就成了關键问题。本文通过对音乐专业高校进口产品政府采购管理现状进行分析,归纳出进口产品政府采购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结合音乐专业高校的特点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改进措施。
一、音乐专业高校进口产品采购的必要性
根据音乐艺术专业教育的特殊规律,音乐专业高校人才培养的影响因素主要为一对一、小组课、课堂教学等相结合的教学方式,而在这种教学方式下,配有专业标准乐器等教学设备的琴房、排练厅、音乐厅就显得格外重要。在音乐高校人才培养过程中,乐器等专业设备的购置支出占学校全年资金支出的很大比重。新时代下音乐专业高校遵循高等艺术教育规律,按照应用型、复合型和创新人型才培养的不同要求,坚持创作表演实践型人才培养与理论研究型人才并重、艺术教育型人才与艺术管理型人才并重的人才培养理念,确立了人才培养总体目标,即以培养音乐应用型艺术人才为基本定位,以培养适应社会需求的复合型艺术人才为努力目标,以培养高水平的专业型、创新型艺术人才为办学高点。随着招生规模的扩大及人才培养要求的提高,为了达到拓展国际视野,提升办学水平,培养具有时代化、专业化、国际化艺术人才的目标,音乐专业高校对于进口乐器等设备的采购需求逐年增加,学校需要不断加大硬件设施的投入,为师生提供更高品质的教学设备。以钢琴为例,目前世界排名前两位的钢琴制造商分别是德国的施坦威和日本的KAWAI。不同于国内批量生产的钢琴,施坦威每一架钢琴都由百年手工技艺制造,从而确保每一架钢琴的品质都无可挑剔,呈现无与伦比的音乐表现力。目前,施坦威已经成为全球97%以上钢琴演奏家的首选。而KAWAI自1927年成立以来,一直以“打造世界第一钢琴品牌”为目标,倾注所有心力一心研制钢琴,目前市场占有率为世界排名第二。对于音乐专业高校来说,进口乐器的品质及音乐表现力都是国产乐器无法比拟的。因此,无论从学校发展的角度,还是从对人才培养的要求而言,音乐专业高校进口产品采购都是必然选择。
二、音乐专业高校进口产品政府采购管理现状
音乐专业高校政府采购的进口产品往往具有很大的特殊性,一方面表现为产品的需求不易量化,无法准确地用数量指标进行描述;另一方面能够符合条件的供货商数量很少,而作为采购方在价格方面不占优势。
按照《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规定,采购进口产品需要报财政部门审核,并在获得核准后方可开展采购业务,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应当以公开招标为主要方式。公开招标采购是指招标人在媒体上公开刊登通告,吸引所有有兴趣的供应商参加投标,并按照一定的程序选定中标人的一种采购方式。该方式有着竞争性强、透明度高、程序规范、采购规模大等优点,但缺点是采购时间长、手续复杂。
音乐专业高校在实际进口产品采购中,为了保证进口乐器品质,降低中间环节的费用,缩短采购周期,往往选择从厂家直接购买,因此采购方式一般为单一来源采购。单一来源采购也称直接采购,是指采购人向唯一供应商进行采购的方式,适用于达到了限购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但所购商品的来源渠道单一,或属专利、首次制造、合同追加、原有采购项目的后续扩充,或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故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等情况,该种采购方式的最主要特点是没有竞争性。
通过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确定好国内中标单位后,音乐专业高校会与中标单位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确认货物的数量及总价。同时,音乐专业高校还会引入外贸代理公司负责办理进口产品的清关、报检等手续,学校只需要向外贸代理公司支付服务费,一般为货物总价的千分之五。由于是使用财政资金购置进口产品,因此中标金额均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音乐专业高校不能直接向中标单位支付外币,实际采购过程中往往是按照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向中标单位支付货款(人民币),中标单位收到货款后通过购汇的方式向境外公司汇款(外币),境外公司收到款项后按照合同规定备货、发货,货物经过运输到达制定港口,由外贸代理公司办理清关等手续,并负责货物放行后的运输工作。
三、音乐专业高校进口产品政府采购管理存在的问题
1.采购预算编制缺乏科学性、全面性。音乐专业高校进口乐器采购的需求一般由学校各院系等具体部门提出,报送教务处汇总后上报学校财务及国资部门。教务处在这个过程中应结合学校琴房、艺术厅的数量,以及现有乐器的使用磨损情况,对各院系的需求进行分析确认,确实有必要购置的再进行上报。但实际情况却是,一方面,教务处仅仅对采购需求进行简单汇总,并无分析审核,导致采购需求常常虚报。另一方面,由于购买进口产品需要采用外币方式进行结算,但学校通过政府采购程序只能使用财政资金,整个采购过程中就需要考虑汇率波动的因素。但在实务中,需求部门编制采购预算时往往只考虑了进口乐器的人民币免税价格,不计算后期报关清关等相关服务费用,更不用说由于汇率变动导致的额外支出。
2.采购环节审批手续繁杂。目前,音乐专业高校进口乐器采购程序遵循《政府采购法》,首先由学校使用部门编制采购预算,明确采购数量,学校国资处根据采购预算进行汇总上报,等待财政部门审核并批复。如果采用单一来源采购还需要单独报财政部门审批,待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批复后方可开始实施招投标工作。如果采用公开招标采购的方式,则需要经过开标、公式等环节,从招标到中标这一过程,大致需要1个月左右时间。而后才可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按合同约定履行付款手续。无论采取何种方式,在整个采购流程中,前期的审批环节均耗时较长,尤其是在目前这种后疫情时期,国外疫情形势日益严峻,进口问题格外敏感,与财政部门的沟通协调拉长了整个采购周期。
3.财务支付周期缩短。不同于国内采购,进口产品的采购环节涉及进口、出口、报关、清关等环节,采购周期往往都会跨越年度。而根据目前的政策,政府采购专项资金当年未执行完,最多延长到次年9月。但实际情况是,财政资金往往于当年下半年才下达,因此主要的采购计划只能在财政资金到位后才开始履行相关程序。由于进口乐器采购审批环节较多,耗时较长,待审批、开标、中标、签订采购合同等前期流程结束后,学校相关部门才开始履行报销程序,进入付款环节,因此留给财务部门支付的时间不断缩减,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4.采购中涉及多方当事人、多方合同。音乐专业高校进口产品的采购除了关注货物供应商,还需要引进外贸代理机构为其办理报关、运输等手续。同时由于使用财政资金采购的特殊性,即高校不能使用国际通用货币直接和境外公司进行结算,因此往往还需要引入中标单位的外贸代理公司。这样在实际进口产品采购环节中就出现了四方当事人,即采购方、中标单位、采购方外贸代理公司、中标单位外贸代理公司。除了采购方与中标单位签订采购合同外,采购方还要与外贸代理公司签订委托代理合同,甚至四方当事人签订多方合同。在实务中,由于进口产品采购业务中涉及四方合同主体,有时会存在资金实际支付与政府采购中标单位不一致的情况,这样签订的合同责任主体不明确,存在经济风险。同时,由于进口产品采购周期很长,国内外不确定、不可控因素较多,因此财政资金安全存在风险。
5.政府会计制度下的账务处理存在问题。不同于以前制度下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2019年全面施行的政府会计制度对固定资产的入账方式做了重大变更存在问题,即固定资产验收完成,国资处生成固定资产验收单后财务这边才能以固定资产入账。但实际操作中,进口乐器的采购资金一般分阶段支付,由于采购周期长并经常跨越两个年度,往往最后款项支付完毕后使用部门也未及时办理资产验收单,导致大量固定资产以预付账款形式存在于账面中,无法真实反映学校固定资产的实际状况,更不用说及时计提设备折旧费了。
四、音乐专业高校进口产品政府采购管理的改进措施
1.建立科学合理的预算编制程序。进口产品采购涉及环节较多,预算编制应充分考虑各项影响因素。实际需求部门应定期对学校乐器进行检查记录,并报备学校相关部门,形成项目库。在编制预算时,实际需求部门只针对项目库中进口乐器采购需求进行充分调查分析,对于不在项目库中的预算不予处理。预算编制时还需与财务处、国资处积极沟通,充分考虑采购过程中影响费用的因素,如汇率波动以及外贸代理公司服务费等,从而使编制的采购预算科学全面。
2.建立适合本单位的进口产品采购内部管理制度。结合本单位内控制度,音乐专业高校可以成立专门的进口产品采购小组,由实际需求部门采购小组、财务处、国资处等部门成员组成,明确进口产品采购各环节中涉及部门的职责。一方面,预算编制部门应加强计划性,将短期计划与长期计劃相结合,不断修正使预算计划更贴近学校实际发展情况。另一方面,国资处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积极落实采购预算,协调学校与财政部门的沟通工作,推进招投标工作顺利进行,尽量精简审批环节,为财务支付留出充足时间。
3.加强采购中的合同管理,明确经济责任。进口产品采购因为其程序复杂,涉及多方当事人及多方合同,因此在合同签订时应充分考虑各种风险,采购合同中需要明确付款时间、付款方式、交货时间等条款,委托代理合同中则规定好外贸代理公司的义务及经济责任,规避由于购汇不及时导致的汇率波动等风险,从而保证财政资金安全,进口产品报关手续合规合法。学校应对合同实施归口管理,建立财会部门与合同归口管理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实现合同管理与预算管理、收支管理相结合。同时严格执行合同审签制度,严审合同条款,以规范经济行为,防范经济风险。音乐专业高校还应当密切关注进口产品政府采购业务的合同履约情况和资金流向情况,修订完善该项业务的合同条款,明确合同履约主体的法律责任及采购资金履约担保的法律责任,规范经济行为,防范经济风险。
4.加强监督,重视采购后管理。进口产品采购的付款完成并不意味着采购过程的结束,产品的验收及采购后管理同样重要。音乐专业高校可以成立由本校专业教师组、财务、国资、纪检审部门成员组成的验收小组,对采购的进口乐器进行验收,保证产品采购按照合同条款履行,如发现产品存在问题,应及时反馈给中标单位和外贸代理公司,并按照违约条款追溯责任,减少由此导致的财政资金损失。验收合格后国资处还应督促相关部门办理资产验收单,及时履行报销手续,保证资产按时入账。音乐专业高校还应该定期将往来明细账余额与有关部门或者个人核对,及时清理长期挂账的预付款项,确保账实相符,防止资产流失。
结语
新形势下进口产品采购是音乐专业高校学科发展、提高办学水平的重要途径。在实务中,音乐专业高校必须密切联系各部门,在外部加强与财政部门的协调,在学校内部加强各部门之间的沟通,从进口产品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入手,保证采购预算编制的科学完整。同时制定适合本单位的政府采购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各个环节的控制重点,充分利用好财政资金,实现绩效目标最大化。
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Z/OL].百度百科.
[2] 杨明晨.高校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实践探索[J].经济研究导刊,2020,(27).
[3] 黄宏勤.高校政府采购风险防控策略及案例研究[J].商业会计,2020,(20).
[4] 熊子奇.基于政府会计制度改革视角的高校政府采购工作优化研究[J].湖北开放职业学院学报,20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