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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水资源强监管试点县建设的实践与思考

2021-07-14古今用

水利技术监督 2021年7期
关键词:试点县节水型用水

古今用,王 红

(贵州省水利科学研究院,贵州 贵阳 550001)

1 基本情况

贵州省位于我国西南面,地处云贵高原东部,土地面积17.61万km2,地势东低西高,平均海拔在1100m左右,典型的喀斯特岩溶地貌,属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多年平均降水量约1160mm。贵州省坐落在长江流域和珠江流域分水岭地带,境内河网较为密集,以中部偏南的苗岭为分水岭,北部属长江流域的乌江、沅江、牛栏江横江、赤水河綦江四大水系,南部属珠江流域南盘江、北盘江红水河、柳江四大水系。全省水资源总量为1311.76亿m3,其中地表水资源量为1051亿m3,多年平均径流总量1041.8亿m3,人均水资源量为2875m3,是全国平均水平的1.4倍。水资源量相对丰富,但时空分布不均,水资源开发利用率不到全国平均水平的一半,用水水平和用水效率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开发利用和节水潜力较大,加强水资源监管成为新时期的重点工作。

党的十八大以来,贵州省积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按照“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的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深入贯彻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快补齐水资源管理基础薄弱、监管手段欠缺等短板,不断提升水资源监管能力和水平。2019年,贵州省水利厅印发了《贵州省水利厅关于开展水资源强监管创新试点县建设的通知》,以贵阳市息烽县、遵义市务川县、安顺市平坝区、六盘水市钟山区、毕节市七星关区、铜仁市碧江区、黔南布衣族苗族自治州龙里县、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兴义市、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凯里市、省直管县仁怀市等10个县(市、区)作为水资源强监管创新试点县建设,为全省全面推进水资源强监管工作打造了一批引领示范县,同时也积累了经验。

2 试点县建设现场评估

2.1 评估内容与评估标准

本次水资源强监管试点县建设评估针对息烽县、务川县等10个县(市、区)水资源强监管试点县建设工作开展及实施情况进行深入调研,重点调研取水许可审批、创建水利系统节水型机关等10个方面,对水资源强监管试点县建设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全面的评估[1]。

2.2 评估标准

根据评估内容的重要性进行赋分,总分为100分,评估等级为4级,90分以上(含90分)为“优秀”,80~89分(含80分)为“良好”,60~79分(含60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详见表1。

表1 贵州省水资源强监督试点县评估

2.3 评估结果

按照评分标准最终息烽县、七星关区、碧江区、务川县、平坝区、凯里市得分分别为96.3、95.6、94、92.4、92.25、90分,评为“优秀”等级;兴义市88分,钟山区87.3分,仁怀市86.5分,龙里县86分,评为“良好”等级,详见表2。

3 强监管主要做法

(1)补短板,强管理[6]。近年来,贵州省加快了水资源管理、节约用水的立法进度,2017年出台了全国首个省级地方性水资源保护法规《贵州省水资源保护条例》,2020年出台了贵州省首个节约用水地方性法规《贵州省节约用水条例》,同时,落实《国家节水行动方案》各项要求,印发了《贵州省节水行动实施方案》,修订了地方标准《贵州省行业用水定额》,完善了贵州省水资源监控管理平台系统,建立省级联动机制,强化水资源管理能力建设,加强用水、水源地、地下水监测等方面的工作,为全面提升贵州省水资源强监管建设能力打下坚实基础。

(2)强化监管,严守水资源“三条红线”[7]。目前,国内水资源管理重制度与考核,监督问题机制略显不足[8-9]。贵州省充分考虑区域水资源承载能力,严格落实“三条红线”目标,出台了《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暂行办法》,积极开展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强化取水许可全过程、水资源费增收管理,加强取水计量管理,提高用水效率。2019年,全省用水总量108.35亿m3,比全年用水总量水量控制目标少22.63亿m3;全省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0.4794,高于目标值,经初步核算,2020年全省水资源用水总量,用水效率等指标均达到国家年度控制指标要求,“十三五”期间,贵州省水资源“三条红线”管控取得显著成效。

(3)节水优先,加强节水型载体建设[10]。2020年,贵州省按照《水利行业节水机关建设标准》的要求,大力推进水利行业节水机关建设,完成节水评价153个,启动了3所以上高校节水型高校试点工作;累计建成27个县域节水型社会,139家省级节水型企业;85所省级节水型学校,101家省级节水型公共机构,通过开展节水型企业、学校、机关、小区建设,用水户节水意识明显提升,提高了用水效率。

4 当前存在的问题及不足

近年来,贵州省水资源强监管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效,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

(1)管理体制不够完善,监管执法力度有待提升。水资源强监管主要是提高水资源能调控和管理能力,杜绝水源不合理开发,违规取用水。近年来虽然制定了不少关于水资源管理的制度和法规,也取得了一定成效,同时存在一些问题,如水利执法力度不够,对违规取用水,不合理开发水资源整治不彻底,监管部门虽然按照相关规定和法规进行了处理,但是执法力度不够,没有进行彻底整改,导致收效甚微。此外,监管手段较为单一,多采用日常监管手段,抽取用水户开展监督督导工作,监测、考核、暗访、预警等多种方式进行监管的局面尚未打开。

(2)水资源强监管建设资金难以满足现状需求。当前各行业取用水计量设施不健全,取用水户对安装取用水在线计量设施积极性不高,取水许可监督管理较为薄弱。此外,强监管建设需要从制度和措施上落实,需要大量的资金作为支撑,制度需要落实,同时需要大量的宣传,慢慢改变取用水意识,提高人民的节水意识,另外进行水资源监管需要相应的监管措施,如取水口在线监测,生态流量在线监测,都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

(3)水资源管理队伍力量薄弱,水资源管理办公室在职人员编制极少,无专职技术人员,人员及其缺乏,水资源管理工作是一项长期工作,任务繁重,人员需求始终是个困扰性问题。

(4)宣传力度有待加强。当前,各地区将水资源保护与节约用水作为节水型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从总体成效上看,管理宣传的广度、深度以及方式方法均需要进一步创新。

5 对策探究

贵州积极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坚持把节水作为治水之本,落实国家节水行动方案,严格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在今后的工作中,还需加强以下几个方面。

(1)加强政府的主导作用,健全监管制度,加强水利执法力度。水资源强监管涉及面广,需要多部门的协作配合,需要政府统筹,出台合理的监管办法,完善监管标准,细化监管措施,改进监管方式,强化监管保障[11]。重点对水资源配置工程规划和布局、取用水、水资源调度、河湖水资源过度开发进行监管,对违反制度和法规的取水行为,严格执法。着力解决水资源过度开发、区域超量用水、无序取用水、挤占生态用水、河湖水生态损害、地下水超采等问题[12]。

(2)增加强监管试点县资金投入。本次考核10个试点县(市、区)除之前国控和省控取水户安装了在线监测设施,大部分县级取水户未安装监测设施,还需要投入大量资金。

(3)加大人才培养。大部分县(市、区)参与水资源管理工作人员为1~3名,且缺乏管理经验。应壮大水资源管理队伍,提高管理人员水平,对水资源实行专人管理。

(4)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和社会参与力度。水资源的宣传是一项长期的工作,根据时代的发展,各种宣传手段不断创新。大力宣传各县水资源管理,让人们意识到水资源的重要性。

6 结语

“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是当前治水总基调,水资源强监管是一项常规性工作,未来的贵州省水资源强监管工作要持续提升管理水平,使水资源管理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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