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依法治国视域下推进新时代伟大社会革命探析
2021-07-13罗杰
【关键词】全面依法治国;新时代;伟大社会革命;国家治理现代化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当前我国已经进入新发展阶段,正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立足全面依法治国视域下审视新时代伟大社会革命,能够更好地把握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发展方向,不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
一、全面依法治国是新时代伟大社会革命的核心内容
(一)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全面依法治国的理论依托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全面依法治国工作高度重视,针对全面依法治国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论述,逐渐形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成为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在推进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具有重大意义。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法治思想正式被确立为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既是新时代伟大社会革命的理论产物,又是继续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理论指导,其植根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国这场新时代国家治理领域中的革命,为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指明了正确方向。因此,在新发展阶段继续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将其贯穿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全过程。
(二)党推进依法治国与提升治理能力的历史逻辑
在革命战争年代,党就开始构想国家治理的新方案。新中国成立后,党作为执政党面临着转变领导方式、思维方式的客观要求,但法制不健全。改革开放后,党在吸取了经验与教训的同时,开始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新征程,党的十五大把依法治国作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并在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写入宪法,由此正式开启了依法治国新篇章。党在推进依法治国的过程中虽然取得了重要成果,但伴随着时代发展变化,又产生了诸多新矛盾和新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依法治国被提到了新的高度,成为新时代伟大社会革命的核心内容,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由之路。
(三)新时代党领导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价值遵循
中国共产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推进伟大社会革命的终极目标就是实现共产主义,即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党领导中国人民进行伟大社会革命已历经百年,从领导人民建立社会主义国家到形成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党始终为了人民,始终代表着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我国作为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要实现的国家治理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治理,这就要求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始终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以法治建设保障人民主体权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各领域全过程。”在新时代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实践中,要充分以人民为中心,让法治建设真正实现服务人民的目的。
二、从协调推进“四个全面”中理解全面依法治国
(一)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现代化的标志和保障
法治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和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途径,推进法治首先要完善法律体系,这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前提。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新时代国家治理实践中的一场革命,全面依法治国是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根本要求,要充分做到以法治为抓手,不断提升政府机构的法治水平,充分发挥法治对于国家治理的重要价值,给国家治理体系的完善提供有效保障。党的十八大以来,在新时代伟大社会革命进程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取得了历史性成就,进入新发展阶段,要加快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为建设法治中国、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保驾护航。
(二)全面依法治国与全面深化改革相辅相成
全面依法治国与全面深化改革作为新时代伟大社会革命的重要内容,二者辩证统一、相辅相成。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需要以法治为保障,而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则需要通过深化改革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和法律法规。制度建设作为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的焦点,是关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具有全局性的重要课题,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了重要部署,对实现从“中国之制”到“中国之治”的转变具有重大意义。当前我国已经进入新发展阶段,在应对变局、开拓新局中深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以更深层次改革服务社会发展大局,为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实现提供完善的制度保障。同时要强化法治思维,在法治的轨道上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的进程,以科学立法实现法治与改革二者间的同频共振。
(三)全面依法治国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基础
党作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者,强化对自身的监督是加强执政党建设的重要环节。强化依规治党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应有之义,要以法治来加强党内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全面从严治党就是要扎紧制度的笼子,因而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是新时代伟大社会革命的重要任务,是推进法治建设的必然选择。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作了详细表述,这是党在新时代对自身建设和权力运行的深刻思考,是新时代伟大社会革命过程中对国家治理领导主体监督体系建设上取得的重要成果。在迈向实现法治现代化的道路上,要坚持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的有机统一。
三、以党的自我革命推进全面依法治国
(一)推进伟大社会革命必须勇于进行自我革命
中国共产党能够领导中国人民取得百年伟大社会革命的不断胜利,离不开党在推进伟大社会革命的同时能够不断推进自我革命,这也是党历经百年依然风华正茂的根本原因。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把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场伟大社会革命进行好,我们党必须勇于进行自我革命,把党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党在领导新时代伟大社会革命的同时,不但需要应对来自外部的各种困难与挑战,还要面对来自内部的各种问题与风险,因而必须同时推进自我革命。只有增强自我革命精神,不断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形成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良好局面,才能得到人民群众的真心拥护,才能不断提升自身的引领力、凝聚力、号召力,才能更好地领导新时代伟大社会革命。
(二)党的自我革命是全面依法治国的现实需要
治国必先治党。进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面临着新目标、新问题、新挑战,这些发展变化对党自身的领导能力、治理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想要更好地应对这些发展变化,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行稳致远,就必须提升自身依法治国水平,这就要求执政党加强自身法治建设、进行自我革命。党在新时代推进治国理政的过程中要不斷变革和完善自身,这是实现党自身现代化的关键。同时要通过完善制度建设,加强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党在全面依法治国实践中的领导核心作用,这是符合中国自身实际的国家治理现代化模式。
(三)以“两个伟大革命”来完善“中国之治”
“两个伟大革命”是党百年来以马克思主义为引领,不断探索形成的实践方法,对不断增强党的领导能力、执政能力、治理能力和推进“中国之治”不断完善起到了重要作用。党作为治国理政主体,只有不断进行自我革命,积极改造主观世界,才能够更好地改造客观世界,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这场社会革命不断深入地进行下去。坚持“两个伟大革命”才能不断将制度优势化为治理效能,是“中国之制”向“中国之治”转变的重要途径,是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关键。必须深入理解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举措,把准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正确方向。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法治道路,坚持协同推进“两个伟大革命”,向着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目标而不懈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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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河北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