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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巡视制度百年变迁研究

2021-07-12李滔卢雨秋

理论导刊 2021年6期
关键词:制度变迁

李滔 卢雨秋

摘 要:党内巡视制度是党的建设与国家治理的重要支撑,有机融汇于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年来的历史叙事之中,经历了萌芽与初创、断裂与重启、快速发展、稳定与调整、成熟与完善等重大的制度变迁。以历史制度主义为分析范式考察党内巡视制度产生与变迁的内在逻辑,可以发现,党内巡视制度变迁呈现出路径依赖特性,也存在以重大事件为表现形式的“关键节点”。国家宏观制度背景决定党内巡视制度的产生与演化,经济发展程度、利益因素和观念意识形态构成影响其变迁的关键变量。行动者的能动创新与自主性不断推动党内巡视制度变迁的发生。未来,要遵循路径依赖规律并把握“关键事件”推进制度创新,优化巡视监督治理模式,完善巡視工作体制机制,推动党内巡视制度的良序变迁,从而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和国家治理现代化整体进程。

关键词:党内巡视制度;制度变迁;历史制度主义

中图分类号:D2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7408(2021)06-0010-08

作者简介:李滔(1998-),男,四川德阳人,四川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中国政府与政治;卢雨秋(1995-),男,山西运城人,四川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公共治理。

一、问题的提出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战略部署并持续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前提和依托是制度治党的强有力执行,特别是监督制度的健全与有效运行。党内巡视制度作为党内监督制度体系的核心要件,被视作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围绕党内巡视制度的由来、内涵、意义等,学者们从政治学、历史学等角度展开了讨论。按照研究路径的差异,可以将现有研究分为三类:第一类从规范层面探讨党内巡视制度。主要研究党内巡视制度的制度渊源与理论基础[1]、基本内涵[2]与构成要素[3]、价值功能[4][5]、建设现状[6]与主要问题[7]、优化路径[8]等。第二类从实证角度进行研究。有学者对湖北省、山西省、河北省等地的巡视工作进行了描述性分析,梳理总结其基本做法、主要成效、现实困境及成因,并提出了具体对策建议。有学者从环保督察角度探讨了巡视制度的运行机理[9],也有学者分析了巡视监督在高校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作用[10]。第三类是比较视域下的党内巡视制度研究。该类研究主要将党内巡视制度与我国古代巡视制度进行宏观层面的比较研究[11],并探讨古代巡视制度对当今巡视制度建设的借鉴意义[12][13]。

总体而言,已有研究存在两个方面的不足:一方面是从宏观、抽象层面探讨党内巡视制度的成果较多,从中观、具体层面探讨的较少;另一方面是受学科视角影响,相关成果的系统性有待加强、研究视野不够开阔。笔者认为,党内巡视制度建设既是理论问题,又关乎现实场域;既涉及党的建设,又涉及国家治理。综合来看,鲜有学者对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党内巡视制度的历史变迁及其内在逻辑做专门研究,也少有研究者从历史制度主义视角探讨这一主题。历史制度主义从21世纪初引入我国以来,学界对其理论内涵进行了深入分析,也将之作为理论分析工具研究中国现实问题。从已有研究成果来看,历史制度主义主要被运用于公共治理以及教育领域,以解释我国各种制度和政策的历史变迁。如对城市基层治理体制、监察制度、农地制度、高等教育评估、学位制度、高校内部治理等制度的变迁分析。这些研究表明,历史制度主义为各类制度的历史变迁提供了一种具有解释力的分析框架,有助于探寻制度变迁背后的内在规律。为此,本文试图运用这一分析框架,通过制度研究与历史比较,对党内巡视制度的长时段、连续性、复杂性制度变迁过程、特征以及内在逻辑给予系统、有效、合理的解释,以期为全面理解党内巡视制度提供新的思路。

二、理论分析视角:历史制度主义

历史制度主义作为新制度主义三大流派之一,弥合了社会学制度主义和理性选择制度主义的缺陷,并统合二者优点,形成了宏观结构—中层制度—微观个体的全新分析框架。通过引入历史分析中政治变迁以及文化环境等相关要素,历史制度主义把制度研究和历史过程相结合,通过对厚重历史的审视来展现制度作为政策变迁的重要考察手段[14],既重视制度所具有的历史惯性,也关注历史的偶然性所导致的制度变迁的突变性、断裂性。具体而言,历史制度主义阐释制度变迁的基本进路为:其一,结构分析范式,着力分析制度变迁背后的结构性因果关系。既强调宏观政治背景、整体制度等要素对制度的塑造,也强调各政治变量间(如经济、利益、意识形态与观念等因素)的粘嵌耦合对制度变迁的影响。其二,历史分析范式,主要分析制度如何维系以及长期运转,注重观察制度变迁的历时性过程,着力展现厚重的历史感,从而挖掘制度“正常”变迁时的路径依赖和断裂式变迁时的“历史否决点”或关键节点。其三,行动者分析范式,主要从微观行动者的视角研究制度变迁的动力。通常而言,历史制度主义在分析制度与行为的关系时,尤其强调制度对行为的影响,并提出了“算计路径”和“文化路径”两种解释途径。然而,制度行为者对制度的能动作用亦不容忽视。吉登斯的结构化理论提出,结构兼具能动性和制约性双重属性,强调结构的制约性与行动者行为的自主性之间为“互构”关系[15]。因此,本文将借助吉登斯结构化理论完善行动者分析范式,以突出制度行为者对制度变迁所具有的能动作用。

总体来说,本研究将主要以历史制度主义分析范式为视角,统合“历史—结构—行动者”要素对党内巡视制度百年变迁进行深入探究。具言之,通过制度研究与历史比较,找寻关键节点和历史否决点,重新勾勒党内巡视制度的百年变迁历程,探讨影响制度变迁的机会结构;发掘路径依赖,研究党内巡视制度存续的历史惯性;从宏观制度背景、经济、利益和观念等因素,探究党内巡视制度生成的结构动力;关注执政党、巡视组以及社会力量等制度行动者的自主性对党内巡视制度变迁的形塑。在一定时段内,结构要素的粘嵌耦合和行动者的价值观念与利益诉求使得党内巡视制度处于稳定状态。当结构要素和行动者行为发生重大改变时,党内巡视制度内部安排与外部环境形成张力;当矛盾冲突达到临界点时,制度困境相伴而生,困境的化解必然要求制度的变革。由此,党内巡视制度将会从一种稳定状态过渡到另一种稳定状态,以应对结构要素和行动者行为变化带来的冲击。

三、历史传承与制度变迁:党内巡视制度变迁中的节点与路径

历史制度主义认为,制度变迁过程总体上可分为制度延续的“正常时期”和制度断裂的“关键节点”。在长时间的制度稳定时期,历史制度主义突出阐释先前的政策选择对当下政策安排的影响,继而分析制度变迁中的“路径依赖”对制度存续的作用;“关键节点”则表现为短期制度波动所引起的制度失衡,强调重大历史事件对制度变迁的作用。

(一)制度断裂与关键节点:制度断裂的关键节点影响党内巡视制度走向

1.党内巡视制度百年变迁中的关键节点。

“关键节点”通常是凭借对长时段的历史进行比较分析得出,可以理解为历史进程中的重大轉折、制度创设和关键决策的特殊时期,是对制度变迁轨迹产生重大影响的路径依赖起点。党内巡视制度百年变迁的关键节点应首先从时间和事件的共同阐释中寻找,其次确定和区分分析单元,最后通过多重叙事和空间单元比较、“关键性”和纵向比较[16]确定最终的关键节点。由此,本文认为党内巡视制度在百年变迁中至少存在四个重大的“关键节点”:其一,1931年5月,《中央巡视条例》正式颁布和实施,标志着党内巡视制度的正式建立,形塑了以“基层组织建设和工作指导”为主要特征的传统巡视工作模式。其二,1990年,党的十三届六中全会提出中央和省一级党委可根据需要向各地各部门派出巡视工作小组,尘封多年的党内巡视制度重启。此后,中央加速推进巡视制度体系建设,充分体现巡视的监督功能,传统巡视工作开始向现代巡视监督治理转型。其三,2007年,党的十七大将巡视制度正式写入党章,表明党中央对巡视制度的高度重视,不但将巡视制度定位于党内监督的重要制度体系,更把巡视制度与党治国理政紧密结合。其四,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赋予巡视制度新的历史使命。之后,巡视制度体系逐渐成熟完善,将巡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提升中国共产党管党治党能力和治国理政能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新时代党内巡视制度的新定位、新要求和新目标。

2.制度勾勒:党内巡视制度百年变迁历程再划分。

党内巡视制度本质上是为加强党内监督,以党的自身建设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自1921年中国共产党成立至今,党内巡视制度经历了100年的历史变迁,并由巡视监督工作的“指导传达”功能定位向“完善和推进党的建设与国家治理”价值取向不断转型。对于党内巡视制度的嬗变,学界通常基于重大时间节点将其划分为四个阶段,分别是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改革开放时期以及党的十八大至今。本研究将基于上文所概括的四个关键节点,对党内巡视制度百年变迁历程进行再划分,更加彰显历史逻辑、理论逻辑与实践逻辑。

第一,1921至1931年为党内巡视制度萌芽时期。1922年,中共二大通过《中国共产党章程》,确立党的特派员制度。1928年10月,中央第一次以党内法规的形式发布《巡视条例》通告。1931年5月,党中央通过《中央巡视条例》,预示着党内巡视制度的正式建立。这一时期,巡视制度作为维护和加强党的领导的重要手段,在规范和整顿党组织、传达上级路线方针政策等方面有着一定的积极作用。但由于巡视制度尚处于萌芽阶段,制度设计刚刚起步,加之当时政治社会环境的复杂恶劣,巡视制度更多体现为指导作用。第二,1931至1990年为党内巡视制度的断裂与重启时期。抗日战争爆发后,国内外斗争形势发生巨大变化,中国共产党运转了十余年的巡视制度不得不暂时中断。1949年,新中国成立,中国共产党以执政党身份登上历史舞台,由于复杂严峻的国内外形势,国家建设与国民经济发展成为党和国家的工作重心,巡视制度建设推进相对缓慢。1957年“反右”运动开始后,巡视制度在实践探索中被弱化甚至逐渐中断。1966年5月至1976年10月,“文革”动乱期间,党和国家的监察机构以及党内外各项监督制度遭到全面破坏,各项工作陷入停滞状态,巡视工作亦逐渐淡出组织建设的视野。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正式开启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基于对整党整风及自身领导体制运行弊端的深刻反思,党的建设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逐渐步入正轨,党内巡视工作的重新恢复开始被提上议事日程。第三,1990至2007年为党内巡视制度的快速发展时期。随着1990年中央提出派驻巡视小组,巡视制度建设快速发展。1996年,中纪委制定并下发了《中共中央纪委关于建立巡视制度的试行办法》。2001年5月,中纪委、中组部联合派出两批巡视组。2002年11月,党的十六大提出要建立和完善巡视制度。2003年12月,中共中央颁布《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以党内法规的形式把巡视制度确定为党内监督的十项制度之一。综合来看,“发展”是这一时期巡视制度变迁的显著特征,加快推进制度建设、弥补制度体系真空是此阶段的重要任务。此外,经济社会快速转型催生了政治体制改革,如何推进党的自身建设和国家发展、如何回应社会诉求、如何应对转型之痛等是中国共产党在这一时期治国理政需回答的时代之问。第四,2007至2013年为党内巡视制度的稳定与调整时期。2007年,党的十七大将巡视制度正式写入党章,标志着巡视制度建设上升到了中国共产党管党治党以及治国理政的新高度。2009年5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并通过《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巡视机构职能顺应国家发展动态调整。此后,中央和地方相继出台完善巡视工作的配套制度体系。这一时期,党内巡视制度建设的重点是推动巡视制度朝着规范化、系统化、科学化方向发展,以进一步适应经济社会转型,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增强执政合法性。第五,2013年以来为党内巡视制度的成熟与完善时期。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召开,拉开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的序幕,巡视工作全覆盖随之开启。2015年8月、2017年7月党中央两次修订《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推动巡视工作法治化、制度化、现代化。2017年,党的十九大把巡视制度作为“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战略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强调推进巡视巡察联动体系建设,推动党内巡视制度日臻成熟完善。2020年10月,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新内涵,赋予全面从严治党新的更高的要求。总之,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党中央一方面立足思想建党、组织建党和制度治党,不断优化党内巡视工作,将其纳入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建设的总体部署,并从理论和实践两个维度推进党内巡视巡察制度深入发展;另一方面立足党的建设与国家治理耦合相连,这一时期的党内巡视制度建设从根本上是为加强完善党的自身建设,彰显制度效能,提升政党能力,增强体制性的政治势能[17],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路径依赖与渐进转型:制度继承的路径依赖影响党内巡视制度强化

历史制度主义认为,制度在长时段的历史变迁中催生了路径依赖。广义上的路径依赖强调“历史承继”,即前一阶段发生的事件往往会对其后发生的事件产生重要影响,最初的政策选择容易依照某种惯性持续下去。狭义上的路径依赖指一旦一个组织选定了某种路径,转换路径的成本会随着时间的推移不断增加,即便有新的可替代的路径,囿于多重阻力难以实现路径的成功转换。路径依赖对制度变迁会产生截然不同的两种结果,一种是报酬递增的正反馈效果,另一种是“制度锁定”。通常而言,国家社会发生重大变革对制度发展路径的影响表现为对历史的继承和对自我本身的强化,而此种继承和强化往往是在理性选择和价值判断的复合作用下形成的。党内巡视制度的历史演化存在明显的路径依赖现象,主要表现为:第一,党和国家重大问题导向性贯穿党内巡视制度发展始终,长久的有效性与重要的监督功能使得党内巡视制度伴随党和国家的发展进程,不断进行着再生产,并逐渐向制度化特征转型,由此产生了路径依赖效应。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现代国家演化轨迹表现为从“建构主权国家”到“优化治理体系”的演进[18],中国共产党自身建设亦随之演变。具体到党内制度体系建设,中国共产党主导下的巡视制度变迁呈现从“工作传达”到“推进党和国家治理”的功能演进,在动态调适中适应党的领导与建设以及超大型国家治理需要。第二,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传统巡视工作制度基本成型,在向现代巡视工作治理转型中仍然存在着传统巡视工作管理制度的路径依赖。这突出表现在巡视机构设置上,从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到新时代,巡视小组(团)体制深刻影响着党内巡视制度变迁,巡视人员设置从临时性机构逐渐向固定的专责机构调整转变,但小组形式最终得以承继。总体上,后一阶段对前一阶段的制度安排是一种承继关系,但新制度在承继了旧制度合理要素基础上,进行改革创新和自我强化,消解制度变迁中的路径依赖,加强党的建设、提升执政能力、维护中央权威、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成为党内巡视制度改革的最终目标。

四、结构约束与制度变迁:党内巡视制度变迁中的结构与制度

受旧制度主义和结构主义马克思主义的结构因果观影响,历史制度主义结构分析范式具有双重内涵,一是认同政治制度等国家宏观制度背景对公共政策和政治后果的影响,二是强调政治变量间的结构关系对政治后果的影响。

(一)制度背景与制度设计:国家宏观制度背景决定党内巡视制度选择

历史制度主义承继和强化了旧制度主义着重突出政治制度重要影响的主张,强调既定国家宏观制度背景对不同政策制定所产生的重要影响,而国家宏观制度背景主要指一国经济、政治、社会的基本制度安排。新中国成立之前,以“组织建设和工作指导”为主要表现形态的传统巡视工作作为中国共产党的一种制度选择,取决于以下制度背景因素:其一,中国共产党的诞生与壮大。1921年7月,中国共产党于上海成立。作为诞生于民族危难之际的新政党,为适应革命斗争需要,指导各级党组织开展工作,巡视工作应时而生。其二,复杂恶劣的政治环境。军阀割据和国民党“白色恐怖”导致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斗争只能秘密进行。为改变现存权力不平衡的格局,初步建立了巡视制度,以密切各级党组织之间联系,加强中央对地方、上级对下级的领导,进而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到正确贯彻执行。

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党内巡视制度进入徘徊和停滞状态,主要因为:其一,新政权建立,百废待兴,波诡云谲的国际形势决定了党的工作重心在于发展重工业,恢复国民经济。因此,巡视制度建设处于边缘地带和徘徊状态。其二,反复出现的政治运动。“反右”“文化大革命”等政治运动掀起阶级斗争高潮,导致巡视工作定位严重偏离制度设计初衷,巡视制度遭到破坏。

改革开放以来,党内巡视制度体系建设加速推进,日臻成熟完善,其宏观制度背景在于:其一,改革开放的时代背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启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新时期,计划经济时期积累的大量弊端不断凸显,亟须在各领域推进改革,党内巡视制度被囊括进党内监督体系改革范畴,并得以重启和发展。其二,市场经济逐步确立和长足发展推动政治体制改革。1992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确立,市场和社会活力被充分激发。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变迁导致一系列转型难题突显,亟须政治体制改革的加速推进。党内巡视制度在此背景下得以发展,重点在于加强党内监督,推进反腐败斗争及党风廉政建设。其三,全面从严治党与依法治国的提出和推进,对党的巡视监督制度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内巡视制度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通过全面从严治党战略的不断推进,党内政治生态建设得到显著改善,治国理政效能和政治势能得以提升。其四,新时代党的建设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耦合。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党的建设上升为治国理政的重大战略举措,要求着力提升党的领导能力,以更好地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巡视制度作为制度治党的重要组成部分,被赋予新的历史使命,党中央不仅注重巡视制度体系的完善,而且更加强调巡视治理效能的发挥。其五,互联网治理时代的来临为党内巡视工作机制与方式的革新带来了契机。

(二)政治变量与制度安排:政治变量的序列结构影响党内巡视制度安排

历史制度主义认为,政治结果受到政治变量之间的排列方式与结构关系的影响,“利益、观念和制度三者间的结构性关系一直是历史制度主义关注的核心”[19]。党内巡视工作的制度选择、持续与变革受到与政治制度共同嵌于因果链条之中的经济发展程度、利益因素、观念意识形态等政治变量制约。具体而言:第一,经济发展程度。新中国成立之初,我国经济发展水平较低,指令型经济体制将市场和社会排斥在国家建设之外,党内巡视制度建设逐步在指导、检查工作层面。改革开放后,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完善,市场和社会要素不断成长壮大,社会生产力也获得了长足发展。经济领域的快速发展亟须政治领域进行改革给予回应,制度建设迫在眉睫。为推进反腐败斗争、净化党内生态,党内巡视制度迎来加速发展的契机。第二,利益因素。党内巡视工作覆盖范围较广,牵涉中央到地方、党与政、国有企事业单位、军队系统等,其背后实质是权利或利益关系。受限于巡视手段与巡视方法,同体监督的弊端使得很长一段时间巡视工作所展现的实效比较有限,巡视制度优势难以转化为治理效能。直至党的十八大以来,巡视监察工作才逐渐常态化、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制度化,巡视“利剑”不断崭露锋芒。第三,观念意识形态。在历史制度主义的结构分析框架中,观念意识形态作为重要的独立变量,对制度变迁起到较大的作用。党内巡视制度变迁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中国共产党执政理念的影响,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执政理念经历了由“人治”到“法治”,再到“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转变过程,巡视制度亦随之变迁。从个人权力凌驾于法律到加强法制建设,再到依法治国,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中国共产党将巡视制度建设逐步上升到党内监督和党的建设高度,推动巡視制度发展完善,以提升治国理政能力。第四,党政体制的特殊政治安排。理解中国国家治理,最根本的要从党政体制入手。因此,理解党内巡视制度变迁不能单从中国共产党层面考虑,应将其放置于党的建设与国家治理的大背景下。推进巡视制度体系完善,有利于加强党的自身建设,完善党的全面领导制度,保证党的有效领导,从而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五、自主性与制度变迁:党内巡视制度变迁中的行为与制度

制度与行为之间的关系是当代制度分析的核心。制度通过行为产生作用,制度变迁也由制度与行为的互动来推进,而制度与行为互动的基础在于行动者自主性的存在。因此,历史制度主义认为,制度变迁除了受制度环境的结构性影响之外,还深受行动者行为的影响。将党内巡视制度本身视为一种制度结构,推动这项制度变迁的行动者主要包括两类:一是制度变迁的直接参与者,该类参与者直接推动了制度的变迁,如中国共产党、国家主要领导人、巡视组等;二是与该制度有密切联系的相关利益主体,如巡视客体(各级地方党委政府、国有企事业单位等)、社会公众等。

具体而言:第一,执政党的能动作用与巡视制度变迁。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其对于党内巡视制度变迁的能动作用,来源于政党自主性的存在。自主性则主要体现在自主的意识形态,以及通过严密的巡视监督体系实现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通常认为,党内巡视制度的正式建立是以1931年5月《中央巡视条例》的正式颁布和实施为标志。就此而言,中国共产党对巡视制度的能动作用首先体现为缔造作用。而此后中国共产党对巡视制度变迁的能动作用主要体现为领导体制及价值定位的塑造,且贯穿于制度变迁的全过程。领导体制主要表现在成立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受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领导,并明确提出中央巡视组与省、自治区、直辖市巡视组的关系为领导与被领导。在价值定位上,将巡视制度从“工作指导”上升至“推进党的建设和国家治理”的战略高度。中国共产党在改革开放后全面推进巡视制度体系建设,党的十八大以来将其上升为完善党和国家建设的战略高度。作为唯一且长期执政的党,中国共产党十分重视党的自身建设,以巡视制度建设完善权力监督体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党内政治意识,全面提升党的领导能力,增强执政合法性,全面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及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第二,巡视组的能动作用与巡视制度变迁。奥尔森将制度变迁中的行动主体分为“第一行动集团”与“第二行动集团”。就党内巡视制度变迁而言,“第一行动集团”为中国共产党及国家主要领导人,对制度变迁起着关键作用。巡视组则属于“第二行动集团”,是制度变迁的实施者。巡视组最早由中纪委和中组部牵头于2003年成立,2009年更名为中央巡视组。巡视组对巡视制度变迁的能动作用主要体现在巡视组数量的增加和巡视范围的扩大、巡视工作透明度的日渐加强以及巡视组组长选拔任命的变革与创新。总之,巡视组能动性的基础在于自主性支配下的自我调整和自我优化。为保持自身对快速变迁环境的适应,有效促进巡视工作开展、增强党内监督实效、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巡视组通过对巡视内容范围、巡视方式方法以及人员选拔任用机制的调整,实现巡视制度的优化。第三,社会力量的能动作用与巡视制度变迁。社会力量对于党内巡视制度变迁的能动作用来源于社会自主性的回归与强化。新中国成立以来,对于我国国家与社会关系存在全能主义、新权威主义、公民社会以及法团主义等多种分析模式。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激发了公众政治参与的热情,网络时代的到来使得政治参与更加便捷。民意表达是反腐倡廉的社会基础,将巡视监督与群众监督、民主监督有机结合,有助于形成环环相扣的监督链。社会自主性的强化要求巡视工作坚持群众路线,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到巡视工作中来,以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增强政治合法性。

六、结语

借助历史制度主义分析范式,从纵向的、长时段的比较历史维度检视党内巡视制度变迁,可以厘清建党百年来党内巡视制度变迁的内在逻辑。相关研究发现,党内巡视制度变迁具有显著的历史波动性,包含“萌芽时期——断裂与重启——快速发展——稳定与调整——成熟与完善”五个典型阶段。重大事件的发生构成党内巡视制度变迁的“关键节点”,路径依赖促使巡视制度在原有基础上不断完善和优化。党内巡视制度的建构、演变受到党和国家宏大制度背景的决定,经济发展程度、利益因素和观念意识形态是影响巡视制度建设的关键变量。同时,执政党、巡视组以及社会力量等制度行动者在面临历史和结构因素的制约条件下,其自身的能动性在一定程度上形塑着党内巡视制度变迁。总之,历史制度主义较好地展现了中国共产党建立以来党内巡视制度的百年变迁逻辑。

在此基础上,我们可以进一步展望未来党内巡视制度改革的路径选择:

第一,党内巡视制度改革需紧密结合时代需要。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开启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提出了“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新内涵,赋予全面从严治党更高要求。党内巡视制度作为党内监督重要抓手,亟须从体制机制、方式方法、成果创新运用等方面着力改革,以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全面夯实党的建设、全面增强执政合法性,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第二,党内巡视制度变迁要遵循路径依赖规律,并充分把握“关键事件”推进制度创新。推进党内巡视制度变迁,要准确把握“关键事件”带来的机会之“窗”,尤其注重领导人思想研究、执政党重要会议的召开、重大改革计划的颁布、党和国家体制机制改革等政治制度设计与国家治理中的重大事件,形成党内巡视监督的良性路径依赖。第三,强化协同合作,完善巡视监督治理模式。深入推进巡视巡察上下联动,推进党内监督与国家专门机关监督、民主党派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监督形式紧密结合,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监督相结合,加强监督资源整合优化,形成监督的整体合力。第四,建立健全巡视工作体制机制,强化巡视成果运用。通过深化政治巡视、不断完善巡视工作法律法规、加强巡视队伍建设以及构建巡视工作长效机制等推动制度治党,将制度优势转化为管党治党效能;通过加强绩效考核管理形成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通过创新巡视成果运用形式以及深化巡视意见反馈机制助推巡視成果运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切实增强人民对党的向心力与信任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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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晓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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