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江文书》俗字考辨六则
2021-07-08倪荣强杨小平
倪荣强,杨小平
(西华师范大学 文学院,四川 南充 637009)
《清水江文书》是分布于贵州清水江流域的民间文书,它真实地记载了明清以来清水江流域汉、苗、侗等各族群众土地买卖与租佃、山林归属、契约转让等历史信息,具有极高的社会历史价值和语言文字价值。《清水江文书》为手写文献,是不同民族人民在经济交往中用汉字书写而成,是多语言交流与碰撞下的产物,用字现象极其复杂,俗字种类与数量繁多,可谓“俗讹满纸”,严重影响了文献整理与研读的效率和质量,尤其对非文字学专业人员造成不小的文字障碍,极易误判,因此考辨其中俗字是极有必要的。本文拟以《贵州清水江文书·黎平文书》(以下简称《清水江文书》)为材料, 结合《康熙字典》《隶辨》《碑别字新编》《金石文字变异》《字汇》《敦煌俗字典》《汉魏六朝碑刻异体字典》等历代字书,对俗字 “”“”“”“”“”和“”进行研究,分析其产生原因,描述其演变过程。在俗体考辨时多涉及历代字书及繁体字,为使行文清晰,故以当时正俗关系为基准进行讨论。摘录所考俗字的引文出处,引文括注编号及时间,以便于核对。
《谢凤成等卖园地字》:“其钱清领,如主应用,买主永远耕管为。”[1]82(《清水江文书》JH-PQXZ-210-79-002-009, 光绪三十年二月十七日)
《谢凤成等卖园地字》:“若还来理不清,卖主尚前理落,不干买主枝事,恐口无凭,立有卖字为。”[1]82(《清水江文书》JH-PQXZ-210-79-002-009, 光绪三十年二月十七日)
《周淳福等卖屋基字》:“上抵买主,右抵□本,左抵得岩,下抵寿,地四抵分明。”[1]85(《清水江文书》JH-PQXZ-201-82-002-012,光绪十三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汉语俗字研究起步较晚,有关明清时期俗字研究成果更是不多,《清水江文书》中俗字类型丰富,数量繁多,语料价值十分显著,一定程度上可反映当时文字使用的实际情况,可作为研究明清俗字的一手材料。内中俗字的整理、研究,可进一步弥补明清时期俗字研究的不足,对分析汉字形体演变、简化规律大有帮助,有利于正确认识汉字的简化,当下使用的许多简化字都可以从《清水江文书》俗字中找到依据。另外,《清水江文书》中许多俗字未见于历代辞书,本文所考辨的六个俗字,《中华字海》《汉语大字典》等辞书多未收录,可以据此增补,以促进辞书的进一步完善。同时,希冀本文俗字研究对《清代手写文献俗字典》的编纂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