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高速公路收费制度改革的影响分析
2021-07-07刘拥华闫丹丹姚逸豪
刘拥华 闫丹丹 姚逸豪
摘 要:高速公路货运车辆由计重收费调整为分车型收费,收费制度的改革对运输业主有一定的收费影响。通过比较分析了高速公路在计重收费时正常装载和超限装载部分的区间划分,以及阶梯式和线性式收费模式的特点;阐述了分车型收费政策的实施背景;最后以某高速公路为例,计算出各类车型在两种收费制度下的通行费。结果表明,分车型收费制度计算方式更简单,通行费更低,对运输市场的规范化管理有促进作用,且能够减少道路拥堵,符合收费公路未来的发展方向。
关键词:高速公路;货运车辆;计重收费;分车型收费
中图分类号:F540.4 文献标识码:A
Abstract: Highway freight vehicles are adjusted from toll by weight to toll by vehicle type. The reform of the toll system has a certain impact on transportation owners. By comparing and analyzing the interval division of normal loading and overrun loading, as well as the characteristics of stepped and linear charging modes, this paper expounds the implementation background of charging policy by vehicle type, and finally calculates the tolls of various vehicle types under the two charging systems by taking a highway as an example. The results show that the calculation method of vehicle type charging system is simpler, the toll is lower, it can promote the standardized management of transportation market, and can reduce road congestion, which is in line with the future development direction of toll road.
Key words: highway; freight vehicle; charge by weight-calculating; charge by vehicle-typing
0 引 言
當前,国家加大对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但高速公路的建设、养护需要大量的资金,为解决其建设及运营过程中资金紧缺问题,保证高速公路运营者的利益和国家交通基础设施的长远需要,我国的高速公路采用收费通行制度。传统的收费模式是利用车辆出厂时的核定载重和载客量分为5类车型来收费。但由于人工识别车型易产生偏差,超载超限问题很是严重,所以计重收费制度应运而生。计重收费是利用动态检测设施对车货总质量进行称重,以“正常装载,标准收费;超限装载,超额收费”为计费原则,按照不同的费率标准收取车辆通行费的一种征费方式[1]。计重收费制度产生以来,各地在治理超载超限问题上取得了一定的进展,在道路安全方面得到了显著的改善。但由于我国各省计重收费标准是在不同时期、不同情况下出台的,而这些法律法规又不尽统一,且各省由于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各道路的投资建设以及车流量等都不同,所以各省的优惠区间划分和惩罚区间划分都不同,导致各省制定的计重收费标准各不相同,通行费的计算方式也各有差别,易使跨省运输业主与高速公路经营者出现分歧,引起经济纠纷,加之由于收费站排队缴费致使道路拥挤,通行效率降低。
国外,实施计重收费制度的主要有日本、美国、韩国等少数国家。虽然这些国家实施计重收费,但由于相关的法律法规健全,惩罚力度较大,一旦出现超载超限问题,便会根据法律条款给予严厉的制裁,所以不是大范围地推广实施,仅用在部分道路上,仍然是把提高道路服务水平问题放在首位[2]。
现阶段,为减缓高速公路收费站的拥堵情况,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全面推广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快捷收费制度,进一步提高通行效率,我国开始施行ETC收费。从2020年1月1日起,按照《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标准,将客车按照四类、货车按照六类车型重新分类,调整通行费计费方式,统一按车轴型收费。
由于客车的调整相对较小,仅将现行二类车中的8~9座调整为一类车。因此本文从货车角度出发,利用比较法分析在计重收费和分车型收费模式下,各类车型的标准装载和计费系数的变化引起通行费的变化。
1 计重收费模式
1.1 正常装载的区间划分
我国各省计重收费标准是在不同时期、不同情况下出台的,而这些法律法规又不尽统一,且各省由于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各道路的投资建设以及车流量等都不同,所以各省的优惠区间划分和惩罚区间划分都不同,我国各省正常装载的车货质量区间划分主要有以下几种,其中G指车货总质量:
(1)基本费率区间为:G≤l0t;优惠费率区间为:10t (2)基本费率区间为:G≤l5t;优惠费率区间为:15t (3)基本费率区间为:G≤l0t;优惠费率区间一为:10t (4)基本费率区间为:G≤20t;优惠费率区间一为:20t 虽然各省份的计重区间划分不同,但优惠区间的优惠率基本处于40%~60%之间,且各优惠区间直线的斜率(优惠率与计重区间的比)平均值为0.0015,即各地区货车享受到的计重收费优惠相差不大。 1.2 超限装载的超限率区间划分 高速公路超限装载部分的区间划分主要有以下两种: (1)按照超限率划分为三个区间:0 (2)按照超限率划分为四个区间:0 其中:O指超限率(超限率=車货总质量-该车对应的超限认定标准/该车对应的超限认定标准),S指该货车所对应的超限认定标准[3]。 两种划分方式都包含0 1.3 计重收费模式比较分析 对货车进行称重,只要称重后被划定到某一计重区间,则按照该区间的费率进行收费。各省装载部分的计重费率与车货总质量关系见表1。 从表1可以看出,阶梯式的计重费率在每个区间内是固定不变的,在不同区间段以倍数变化。在正常装载部分中,该模式在总体上呈现出分段不连续且随着车货总质量的增加而减小;在超限装载部分中,该模式在整个超限率区间中计重补偿费率不连续且阶梯递增。线性式分为完全连续线性式(A、B)和部分连续线性式(C)两种。完全连续线性式所有区间端点处费率是连续的,而部分连续线性式在优惠区间中存在左端点不连续右端点连续,造成费率在端点处突变。 阶梯式简单易懂,属于“连续计重,分段收费”[4],收费区间临界点处左右费率不同,使得在临界点附近称重误差较大,这对计重设备精确度要求较高,容易因设备误差引起运输业主与道路管理者的经济纠纷,造成货车总质量相差不大但收费额相差很多,导致运输业主为取得最大利益,车货总质量尽可能靠近区间上限值。但线性完全连续式计重费率变化较平稳,在临界点附近误差敏感性减小,具有一定的公平性,同时也能体现出对正常装载车辆的优惠政策,以及一定的治超效果。 对于计重收费来讲,无论是正常装载还是超限装载,相较阶梯式而言,线性式连续计重,更为合理。 2 分车型收费实施背景 为遏制超载超限,我国对货车实施计重收费,起到了一定作用,但是由于称重需要停车,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高速公路车辆的通行效率,而分车型收费,均按统一标准缴费,可以实现货车不停车快速通行;并且取消省界收费站,实施分车型收费,更有利于联网收费实施,全网进入联网收费一体化,解决了收费站拥堵问题;安装的ETC门架设备,按照实际行驶里程来计费,收费系统更加智能精准,通行费的计算更为准确。且新规定中明确表示:超载货车不准驶入高速公路。 按照《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标准,货车按照六类车进行分类,如表2所示: 分车型收费中各类货车的计费系数的选择是从社会整体效益出发,既要考虑道路使用者的承受能力,降低合法运输业主的通行成本;又要补偿高速公路运营企业的成本支出,保障其基本利益。 3 影响分析 3.1 通行费计算模型 计重收费中正常装载的货车通行费的计算采用是线性式,分车型收费中通行费的计算采用的是阶梯式,如表3所示。 由图1可以看出:只有一类货车计重收费模式的通行费略高于分车型收费的模式,其他类型货车的通行费都是低于分车型收费模式的,符合不增加货车通行费总体负担的原则。调整收费方案后,货车车主为获取最大利润,将趋向标准装载重量装载,货车车主通过提高货运实载率,较改革前能获取更多的利润,促进物流降本增效。 4 结束语 分车型收费有利于解决货车“大吨小标”的问题,规范货车市场秩序,促进跨省运输业市场的良性发展;高速公路实施分车型收费,运输业主都会选择满载时上高速,空车时走下道,从而节约货运成本,在一定程度上来说,可以提高高速公路车辆的通行效率,缓解高速拥堵。 将车辆轴数作为车型分类指标,便于实现车辆自动分类,简单明确,操作简便。为货车自动分类和自动收费创造了条件,符合未来收费公路的发展方向。 参考文献: [1] 刘拥华,孙静怡. 高速公路计重收费概论[M]. 北京:人民交通出版社,2016:2-18. [2] De Grange Louis, Troncoso Rodrigo, Gonz?觃lez Felipe. A Road Pricing Model for Congested Highways Based on Link Densities[J]. Journal of Advanced Transportation, 2017(1):1-12. [3] 交通运输部.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S]. 北京:标准出版社, 2016. [4] 高博,左庆乐,王应敏,等. 关于我国计重收费几个问题的探讨[J]. 交通运输研究,2007(2):50-54. [5] 尹毅华. 云南省高速公路收费定价方法的研究[D]. 重庆:重庆交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5:17-22. 收稿日期:2020-10-19 作者简介:刘拥华(1976-),男,湖南邵阳人,昆明理工大学交通工程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方向: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