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搬离单位宿舍租房,下班遭遇交通事故构成工伤吗

2021-07-07廖春梅

新农村(浙江) 2021年7期
关键词:居住地工伤路线

编辑同志:

我所在公司为便于管理、便于让农民工加班随叫随到等,向农民工提供了宿舍,并规定即使没上班也不得随意外出。新婚的我和丈夫为便于生活,在公司附近租了一套房子并搬离了农民工宿舍。三个月前,我在下班回出租屋途中遭遇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对方司机负全部责任。当我要求公司承担工伤责任时,却遭到拒绝,理由是我擅自外出租房,系自行增加交通事故风险,我不应该将风险转嫁给公司,也不构成工伤。请问:公司的说法对吗?

读者 黄小小

黄小小读者:

公司的说法是错误的。

一方面,公司的行为违法,即其侵犯了你的人身自由权。人身自由权是指公民在法律范围内享有不受他人干涉,不受非法逮捕、拘禁,不被非法剥夺、限制自由及非法搜查身体,具有按照自己的意志和利益进行行动和思维,不受约束、控制或妨碍的人格权。人身自由不受侵犯,是公民最起码、最基本的权利,也是公民参加各种社会活动和享受其他权利的先决条件。农民工作为公民的一份子,自然也不例外。公司为了便于管理、便于让农民工随叫随到等,通过提供农民工宿舍,给农民工“画地为牢”,必然会导致限制农民工业余活动、干涉农民工扩大社会交往、剥夺农民工行动自由等,无疑与之相违。此外,如果把提供农民工宿舍当作一种福利,鉴于其不属于法律的强制性要求,决定了农民工并非非得接受,而是可以拒绝或放弃。

另一方面,本案符合工伤的构成要件。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六)项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的,应认定为工伤。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6条指出:“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四)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即允许工作地、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近亲属居住地、日常工作生活必需活动地的同时存在,只要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之间的合理路线,都属于“上下班途中”。你下班后,回出租屋并遭遇对方司机负全部责任的交通事故,无疑当属其列。

猜你喜欢

居住地工伤路线
美食新路线
你熟悉“成长经典”吗
陪客户喝酒后死亡是否算工伤
早退途中出车祸 不予认定工伤
闻鸡起舞
搭乘同事车辆下班回家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是否认定工伤
公司烧饭农妇意外坠亡是否认定工伤
鸟类居住地
找路线
流动人口参与居住地选举的困境及其实现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