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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抑或创业:乡村振兴视角下农业经营主体比较研究

2021-07-05柴国俊董葆茗杨在军

新疆财经大学学报 2021年3期
关键词:河北省家庭农业

柴国俊,董葆茗,杨在军

(1.河北经贸大学商学院,河北石家庄050061;2.河北经贸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河北石家庄050061)

在我国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际,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仍然是影响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而青壮年劳动力流失和制度建设滞后导致广大农村地区就业和创业活动并不乐观。就业是民生之本,创业能够吸纳人口就业、促进经济增长,农村地区的就业和创业成效将会影响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进度。在当前乡村振兴背景下,如何破解广大农村地区的就业和创业困境?

凡治国之道,必先富民。事实上,党和国家为补齐乡村经济落后短板,一直关注农业现代化问题,很早就认识到农村地区的就业和创业困难,如党的十八大报告就已提出坚持走中国特色的新型城镇化道路,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党的十九大报告进一步倡导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求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支持和鼓励农民就业和创业,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2018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正式印发的《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为深刻把握城乡关系变化特征并做好新时代“三农”工作提供了总抓手和实践基础[1]。农村就业和创业困境伴随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得以缓解,城乡生产要素正加速流动。本文从乡村振兴视角切入,利用2016年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河北省数据对比考察农村地区家庭的就业和创业问题,借以检验经典理论假说解释力,重点阐释支持农村家庭创业的缘由和途径。

本文通过对河北省农村地区家庭就业和创业的对比分析得出,与农村家庭就业相比,农村家庭创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亟待通过促进劳动力、资本等要素在城乡间的双向流动来扶持创业,而创业活动高投入高回报的市场表现与政府政策息息相关。这些观点能够从理论上检验就业和创业假说在农村地区的适用性,加深理解要素配置的运行逻辑,为探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抉择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切实依据。

一、文献与假说

农业经营主体是农业现代化的实践主体,大多数学者对传统小农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不同阶段的优劣讨论较多。黄宗智[2]较早指出,华北地区广大农村仍存在劳动边际报酬很低而不能退出农业的传统小农内卷化现象,土地碎片化是制约农业生产效率提高的重要原因[3]。近期研究则发现,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具有更强的议价能力和更高的组织效率,呼吁新时代农业政策应扶持家庭农场[4]。实际上,《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指明,通过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来促进小农户生产与现代农业发展的有机衔接。小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有机耦合关系[5]关联农村就业与创业之间的比较,自然涉及“三农”问题和家庭就业与创业问题。以下分别对相关文献进行简要回顾,并凝练假说。

第一,关于“三农”问题的研究。从《乡土中国》[6]到《后乡土中国》[7]和《城乡中国》[8],理论界一直在探讨农业农村农民问题。陈斌开和林毅夫[9]认为,新中国成立以来长期推行的城市倾向性政策导致中国城乡关系紧张和城乡收入差距扩大,最终形成城乡二元结构。党的十七大开始倡导城乡一体化,学界议题呈现出从宏观到微观再到宏观的演进规律,积极探索如何通过城乡要素流动来改善工农城乡关系并实现城乡融合[10]。事实上,农村制度创新是中国农业发展与改革的四大法宝之一[11],城乡一体化需要新型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双轮驱动[12]。新型城镇化强调以人为核心和土地集约利用,新农村建设正被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并发展,乡村振兴需要建立在新型城镇化发展的基础上[13],两大战略将协同构建出新型城乡关系。可以期待,以要素的双向流动为纽带,乡村振兴将成为全球性的重要议题[14],乡村振兴战略将重塑农业农村农民面貌。例如,广东省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方面强调农村工作机制创新,利用市政基金来统筹城乡规划,开创具有地方特点的乡村振兴之路[15]。

第二,关于家庭就业和创业方面的研究。理论上讲,个体的就业选择主要受人力资本和社会资本等的影响,受教育程度越高[16]、培训越多[17],或同周边关系越密切[18],劳动力就越容易流动到工资待遇更好的地方就业。国内有大量文献考察农民的非农就业选择及工资收入水平,部分研究指出人力资本的重要性[19-20],还有部分研究认为社会资本影响较大[18,20]。就业环境的变化会形成农民工在城市务工和返乡务农两种现象。2017年中国家庭金融调查统计显示,返乡农民达到14.14%,其占比超过传统的流动农民工3个百分点,已对农村就业结构和产业结构产生了一定影响[21]。需要指出的是,广义的就业与失业相对应,狭义的就业仅指被雇佣或传统务农。本文聚焦农村,农村的就业更多指狭义的小农生产和经营活动,规模农业经营户则属农村地区的创业家庭。如前所述,尽管当前我国农村地区就业和创业存在一定困境,但在城乡融合发展的时代潮流下将会得到逐步缓解。由此提出假说1。

假说1:要素在城乡间的双向流动可破解农村创业和就业困境。

鉴于经济新常态,当前政策层面在鼓励创业活动。李克强总理在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就提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持农民工、大学生和退伍军人返乡创业;2018年国务院又号召广大高校毕业生打造“双创”升级版,加快发展新产业、新业态,进一步培育和催生经济社会发展新动力。《中国家庭金融调查报告2014》显示,14.1%的城乡家庭正在进行工商业创业项目,他们的年工作时间大大长于狭义就业者[22]。还有研究指出,相对一般就业者,创业者更愿冒风险[23],因而可预期创业者将购买更多保险来规避风险。由此提出假说2。

假说2:在农村地区,创业家庭比就业家庭在人力资本、劳动时间、保险等方面投入更多。

创业活动会带来更多家庭财富、就业机会和知识创新,以创业带动就业正成为新时代号召。在农村创业可以创造农村地区的就业机会,间接提升乡村的教育和培训水平[24]。乡村振兴的关键支撑是产业振兴,而农村创业又是产业振兴的重要形式。在乡村振兴背景下,外出农民工、高校毕业生、退伍军人等城乡创业人才携带资本向乡村合理流动并有序汇集而产生的放大经济社会效应使其在产出方面超越了当地小农家庭。由此提出假说3。

假说3:在农村地区,创业家庭比就业家庭产出更多。

创业除了要求经济环境适宜外,还需要做好营商环境建设,解决好融资约束等交易费用问题[25]。返乡农民创业或城市资本下乡创业均面临交易成本高的现实,而优化制度环境会降低农村交易成本。乡村振兴战略正通过解决用地、信贷、培训等困难来改善农村创新创业服务环境。由此提出假说4。

假说4:创业家庭较多的产出通常得益于较好的经济环境或政策环境。

综上可以发现,乡村振兴下的城乡关系正在发生新变化,关于家庭就业和创业的文献有很多,但遗憾的是,鲜有研究基于乡村振兴视角来对比考察农村家庭就业和创业的新特征,未指明农村的发展方向。河北省属农业大省,据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河北省资料,2016年河北省第一产业增加值比重达11%,高于全国平均水平8.6%,且农村创业发展不充分不平衡,考察河北省“三农”问题在全国具有较强的代表性。为此,在乡村振兴背景下,本文以河北省为例,选取2016年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河北省的数据资料,以要素流动为纽带,重新审视农村地区家庭就业和创业问题,通过对比描述河北省农村地区就业家庭和创业家庭的分布特征及投入产出状态,探索推进农村地区就业和创业的途径。

二、数据与方法

本文的数据主要来源于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河北省资料,并参考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主要数据公报。全国农业普查每10年进行一次,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是在2016年,因而本文选取2016年的全国农业普查资料来考察我国农业、农村、农民的基本情况,掌握农村土地流转、农业生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规模化和产业化等新情况,进一步全面了解“三农”发展变化情况的重大国情国力。该普查分农户普查表、规模农业经营户①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规定,规模农业经营户需满足下列标准之一:(1)种植业。一熟地区露地种植农作物的土地达到100亩及以上,二熟及以上地区达到50亩及以上,设施农业的设施占地面积达到25亩及以上。(2)畜牧业。生猪年出栏200头及以上,肉牛年出栏20头及以上,奶牛存栏20头及以上,羊年出栏100只及以上,肉鸡、肉鸭年出栏10000只及以上,蛋鸡、蛋鸭存栏2000只及以上,鹅年出栏1000只及以上。(3)林业。经营林地面积在500亩及以上。(4)渔业。淡水或海水养殖面积达到50亩及以上,长度24米的捕捞机动船1艘及以上,长度12米的捕捞机动船2艘及以上,其他方式的渔业经营收入30万元及以上。(5)对本户以外提供农林牧渔服务的经营性收入达到10万元及以上。(6)上述任一条件达不到,但全年农林牧渔业各类农产品销售总额达到10万元及以上。普查表、农业经营单位普查表、行政村普查表、乡镇普查表和农作物面积遥感测量实地调查表共6项内容。根据研究需要,本文聚焦农户普查表、规模农业经营户普查表及乡镇普查表。2016年,全国农业普查共涉及31925个乡镇,其中,涉及河北省1952个乡镇和49708个行政村,调查农村户数达到1886万户,总人口为6373万人。统计显示,河北省农村有幼儿园或托儿所、小学的乡镇占比分别达到98.41%和99.53%,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96.5%和98%,有图书馆、文化站的乡镇占比达到91.09%,有医疗卫生机构床位的乡镇占比达到98.41%。2016年河北省农村人口为5261万人,按常住人口7200万人来算,2016年城镇化率是26.93%,与全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58.52%和户籍人口城镇化率42%相比明显偏低。

该调查汇总到地级市层面的数据资料为本文考察乡村振兴背景下的农村家庭就业与创业情况奠定了坚实的实证基础。结合文献和数据特点,这里的普通农户主要考察其就业情况,规模农户主要考察其创业情况。普通农户和规模农户的比较实际上是农村地区家庭就业与创业相关特征的对比。

本文研究主要采用规范分析与实证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实证分析方法除了描述性统计外,理论上还有双重选择模型。农村户主先是呈现就业或者失业状态,就业前提下选择继续在家务农或是从事非农工作,故构成嵌套的选择模型。鉴于汇总数据的特点,本文主要采用描述性统计的对比分析方法,尽力挖掘乡村要素配置的深层次逻辑关系。

三、分析与验证

本文首先通过梳理河北省农村家庭就业和创业的基本特征,包括创业比重的空间分布,以及就业与创业的实际耕地面积、农业类别、土地流转用途分类、新型农业经营组织或形式、农产品获得认证情况等信息,认为河北省农村创业和就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其次依据就业与创业的行业分布规律,印证劳动力和资本等要素在城乡间的双向流动可缓解创业和就业困境的假说;最后逐个检验投入、产出和环境这3个研究假说。

(一)创业和就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

通过汇总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河北省数据,可以得出表1各地实际耕种面积占比的就业与创业对比情况。由表1可以看出,就业家庭和创业家庭在全省的耕种面积平均占比分别是82.187%(高于全国平均水平71.4%)和6.146%,其余份额由农业经营单位耕种。观察各地的耕种面积占比可以发现,就业家庭耕种面积占比在辛集市最高,创业家庭在张家口市最高,说明河北省创业和就业发展不平衡。

表1 河北省各地实际耕种面积占比的就业与创业对比 单位:%

根据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河北省资料,单独考察农村地区的创业家庭情况可以发现,河北省的农村创业家庭或从业人数仅占其全部农村家庭或从业人员总数的1%左右,比例最高的唐山市也仅达到1.7%,低于全国1.9%的平均水平,说明河北省农村创业不充分。由表2河北省农村家庭创业比重的空间分布来看,创业地区分布不均,且创业户户主为外地户籍的占比亦有差异,说明河北省农村地区创业发展不平衡。这些事实表明,不足1%的创业家庭或人口耕种着6%以上的耕地,而超过99%的就业家庭或人口耕种着82%的耕地,两种从业方式的效率孰高孰低一目了然。

表2 河北省农村家庭创业比重的空间分布情况 单位:%

那么,就业家庭和创业家庭所从事的农业类别有何特征?如图1所示,相比普通就业家庭,创业家庭成员主要从事的农业类别是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但从事种植业的比例低于普通就业家庭。其经济学的解释是,大部分地区的种植业还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下的小农经济,表明种植业仍有土地流转的空间,而畜牧、水产和副业的规模化生产经营潜力已被挖掘。

另外,从图2土地流转用途分类来看,创业家庭从事农作物种植、畜禽养殖和水产品养殖的比重高于普通就业家庭。结合图1和图2数据,鉴于创业家庭种植业比重低的事实,可以预测农作物种植仍是未来土地流转的重要方向和实行规模化生产经营的重点领域。

图1 河北省按农业类别分类的就业与创业对比

图2 河北省按土地流转用途分类的就业与创业对比

事实上,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未来农村要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特别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最终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的有机衔接。本文数据统计显示,相比于就业家庭,采取“公司+农户”和农民合作社形式的创业家庭比重较高。当然,什么组织形式都没有的仍占85%以上,表明超小规模的农业经营形态是常态,需要通过多种形式的社会化服务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带动作用把小农生产提升到现代农业生产经营上来[26]。与苏浙地区相比,不论是普通就业家庭还是创业家庭,河北省农村的组织化程度尚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农村的组织化程度低会直接影响到农产品品牌的认证和质量的提升,表3是河北省各地创业家庭农产品获得认证的情况。可以看出,河北省创业家庭获得认证的无公害农产品仅占9.746%,其中占比最高的地级市是衡水市、最低的是秦皇岛市;绿色食品比重全省不足3%,有机食品更是只有0.66%。无公害、绿色农产品和有机食品获得认证比重低的事实进一步表明河北省农村创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

表3 河北省各地创业家庭农产品获得认证的分布情况 单位:%

续表3

(二)市场与政府需合力支持农村创业

以下将利用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数据来验证4个研究假说,首先指出要素在城乡间的双向流动可缓解农村就业和创业困境,然后对比指出创业投入大、产出大,市场与政府合力引导要素流动来支持农村创业能够破解农村创业和就业难题,并落实乡村振兴战略。

1.从要素的流动性看,要素的双向流动可缓解农村就业和创业困难。从图3河北省农村就业和创业家庭的行业分布看,与普通就业家庭相比,创业家庭从事农业和自营的比重较高,务工的比重较低,但不管是就业家庭还是创业家庭,雇主和公职角色的比重均较低。这表明,农民大多从事农业劳动,部分农民进入城市充当了农民工角色。结合表2户籍是否为外地的信息可进一步推断,有少许城市劳动力和资本下乡。这两点事实表明,劳动力和资本等生产要素在河北省城乡之间的双向流动正改变着过往要素单向转移的现实,初步呈现了城乡融合发展的新态势,这不仅为破解创业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困境找寻到切实途径,也为市场和政府合力破解农村创业和就业困境指明了方向,宏观逻辑上印证了假说1。

图3 河北省农村就业与创业家庭的行业分布对比

2.从投入看,创业家庭比就业家庭多。这里的投入包括劳动时间和投资,综合表现为年龄区间。如图4所示,与普通就业家庭相比,创业家庭成员年龄在40~60岁的更多、在60岁以上的较少。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主要数据第五号公报显示,河北省农村创业者即规模农业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人员的年龄在55岁及以上的占比为20.7%,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33.6%,这印证了创业家庭年轻化倾向。直观地讲,中年人在资金、经验、精力方面更充足,因而更容易在农村从事规模经营并创业,老年人则更多从事农村小规模生产经营活动。

图4 河北省农村就业与创业家庭的户主年龄对比

理论上讲,就业和创业在人力资本投资方面是有差别的。图5显示了河北省农村家庭成员受教育程度的就业与创业对比情况。

图5 河北省农村就业与创业家庭的家庭成员受教育程度对比

由图5不难看出,相比普通就业家庭成员的受教育程度,创业家庭成员拥有初中及以上学历的比重更大。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主要数据第五号公报同样显示,农村创业者受教育程度是高中及以上的占比为10.4%,高于全国平均水平8.7%。另从河北省调查样本中接受过农业专业技术培训的情况来看,就业家庭和创业家庭的比重分别为2.260%和6.826%。受教育程度和受农业专业技术培训方面的差别均表明,创业家庭的人力资本投资大于就业家庭。人力资本积累会积极影响人们的就业和收入状况,可形成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发展的内生动力和以产业振兴为主的乡村振兴的不竭动力。

通常情况下,创业者敢于冒风险,预期更愿意通过保险资金投入来规避风险。表4显示了河北省各地就业农户与创业农户购买保险的情况。相比就业农户,创业农户购买的政策性保险比重较低、商业性保险比重较高,且总体参保比重更高一些,从而印证了创业家庭高投入假说。具体到地级市来看,就业农户购买政策性保险比重最高的是辛集市、最低的是张家口市,商业性保险最高的是保定市、最低的是定州市;创业农户购买政策性保险比重最高的是辛集市、最低的是秦皇岛市,商业性保险最高的是邢台市、最低的是承德市。这显示出农村不同地区的潜在风险和民众的风险意识存在差异,如作为省管县的辛集市其政策性保险占比更高一些。

表4 河北省各地农户购买保险情况的就业与创业对比 单位:%

不仅创业家庭的人力资本和保险投入较多,他们全年从事农业生产和管理的时间也较长。如图6所示,相比就业家庭,创业家庭成员全年从事农业生产和管理30天及以上的比重高达48.482%,高于就业家庭近11个百分点。总之,无论是劳动时间还是投资,包括有形投资和无形投资,创业家庭的投入都较多,能够验证假说2。

图6 河北省农村就业家庭与创业家庭全年从事农业生产和管理的天数对比

3.从产出看,创业家庭比就业家庭多。高投入对应高产出。从表5农村就业家庭和创业家庭的住房情况来看,相比普通就业家庭,创业家庭拥有更多的住房资源。整体看,河北省农村地区就业家庭和创业家庭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比重分别为17.001%和25.291%;拥有商品房的比重分别为6.681%和9.795%。从地级市分布来看,就业家庭拥有多套住房比重和商品房比重最高的地级市分别是衡水市和辛集市,创业家庭两个比重最高的均是辛集市。上述事实不仅再次从经济产出上反映出河北省农村创业发展不平衡,还说明了农村创业致富的必然性。

表5 河北省农村就业与创业家庭的住房状况对比 单位:%

事实上,从互联网的应用上看,正如表6所显示的,农村创业家庭的互联网购物占比远高于就业家庭,二者在河北省的均值分别为45.003%和29.520%。创业家庭使用互联网购物比重较高的地级市包括廊坊市和唐山市,这两个地级市更多享受了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正向外溢效应。概括而言,河北省创业家庭在住房和互联网应用方面均超过就业家庭,能够验证创业家庭产出较多的假说3。

表6 河北省农村就业家庭与创业家庭的互联网购物户数占比情况对比 单位:%

4.从环境看,创业家庭较多的产出通常得益于较好的经济环境或政策环境。资本、劳动力的高回报来源于空间环境的优化和政府的积极作为。综合表4和表5的结果可以发现,创业家庭产出较多的地区通常得益于较好的经济环境或政策环境,从而验证了假说4。例如,唐山、廊坊两个地级市的农村创业家庭更多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或商品房,而且大多数创业家庭都是通过互联网购物,享受着经济发达地区所带来的好处。辛集市的创业家庭同样在住房和互联网购物方面占比较大,其很大程度上得益于省管县的政策红利。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土地确权进程加快,信贷、信息约束有所缓解,城乡要素流动的制度成本的下降势必会对农村家庭创业产生更大的积极影响。

四、结论与启示

基于乡村振兴视角,本文重新审视农村地区家庭就业与创业情境。通过对比分析2016年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河北省数据,发现农村创业和就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而劳动力和资本在城乡之间的双向流动可缓解农村创业和就业困境。相比农村就业家庭,创业家庭在资本、劳动时间等方面投入较多,经济产出也较大。同时发现,创业家庭较多的产出通常得益于较好的经济环境或政策环境。这些结论能够加深对新视角下城乡要素互动的认识,理论上印证创业和就业的相关假说,这对当前农业经营主体的选择和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都有重要的政策启示。

首先,重视解决农村地区创业和就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新时期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目前河北省委省政府倡导“双创双服”,就是新时期着眼当地不平衡不充分发展现状对国家“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动的最好落实。本文研究发现,河北省农村创业和就业在各地级市差别较大,创业和就业分布不平衡,创业家庭的比例、现代农业组织化程度、农产品认证占比低的事实又表明河北省农村创业发展不充分。农村创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与当地民众对幸福生活向往的现实需求不匹配,因此要引导创业资本有序向种植业等领域流动,充分发挥适度规模经营主体的引领作用,借以带动小农户生产与现代农业发展的有机衔接,逐步改变广大农村创业和就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状态。

其次,鉴于创业对经济社会的积极效应,乡村振兴务必解决好“人地钱”问题,通过要素流动来鼓励创业。农村富有劳动力和土地,多余的劳动力以农民工就业形式进入城市并参与城市建设,返乡农民工、大学毕业生和退伍军人可弥补农村地区劳动力在技能方面的短板,整合后的农地可实行规模化经营,以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农户财产性收入;城市则富有资本,多余的资本以新农人创业形式下乡参与乡村产业振兴并开发自然资源。本文通过对比河北省农村就业家庭和创业家庭的居住状况以及互联网应用情况,发现在投入更多时间和资本后,创业家庭产出优于就业家庭。人力资本投资能够促进农村家庭创业进而带动更多劳动力就业和地方财政收入增加,农民既可进城务工也可返乡创业和就业,城乡间的要素双向流动会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经济效应高于小农户,当前可侧重创业来完善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小农户实现农业现代化,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逐步缩小城乡差距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最后,加强乡村振兴制度供给,协同要素市场机制,继续为农村创业活动营造适宜的经济环境和政策环境。要素市场配置很关键,政府在要素市场中的引导作用同样不可低估。改革开放40年来,农业的快速发展很大程度上来自政府不断释放的政策红利和农村制度创新的驱动[11]。新时代,有效市场务必与有为政府相结合,强化乡村振兴制度性供给,构建既能充分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又能更好发挥政府引导作用的要素配置新格局。具体在农村创业问题上,要盘活要素主体,破除体制机制障碍,进一步营造适宜当地发展的经济、政策环境。对河北省而言,应充分发挥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国家战略优势,加快农创客的培育发展。具体来说,廊坊等地要以“通武廊”为契机,继续将协同政策和地理优势用足;唐山市要积极利用传统经济基础,将过剩资本引入乡下,激活周边农村产业,促进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辛集市要积极挖掘省管县的政策红利,利用临近石家庄的人才优势,主动引导较高污染的皮革产业部分转型为生态休闲农业,有效激发石家庄都市圈周边农村创业的潜能。

当然,协调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创业行为和小农户的就业活动不可偏颇,各地要因地制宜,动态引导好农业经营主体的风险态度和激励机制。囿于数据可得性,本文侧重梳理“为学术研究服务的事实发现”,更多给出宏观叙事的典型化事实和理论逻辑,并探讨主流理论假说是否适宜当前乡村振兴的应用场景,但对背后深层次的因果逻辑关系尚需计量模型予以进一步检验。尽管如此,本文借助普查数据印证的通过要素双向流动来扶持创业以实施乡村振兴并破解“三农”问题的观点,对新老农业经营主体均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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