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医保政策改革问题的几点思考
2021-07-04陈艳红
陈艳红
摘 要: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快速发展,人们生活水平越来越高的同时,对医疗服务质量也提出了一定的高要求。基于此,本文详细分析了医保政策改革面临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对应的对策,以供参考。
关键词:医保政策;改革措施;问题
前言
随着我国不断推进医疗体制的改革,全国各级不断普及基本医疗保险。但是因为医保改革的起步相对比较晚,依旧要面临各种各样的问题。
一、医保政策改革面临的问题
(一)病人自费比例较高
我国实行医疗保险改革主要的目的,就是保障人民群众可以利用低价格获得优质的医疗服务。但是根据当前医院实行医疗保险以后,患者还是需要承担比较高的自费比例。导致这个结果的因素非常多。主要表现在医保中心和医院之间的一些实际问题,医保中心是执行国家医保政策,保障医保基金的安全使用,维护参保人员及医院利益的一个管理机构。而医院主要有治疗权,自主診断权,医院处方权等,因此,这里面就会产生一些无可避免的矛盾。医院为了获取一定的经济效益,就会给患者大量用价格高的谈判药品。而这些药物大部分患者都需要自费很高的比例,再才能按国家要求的比例报销[1],,这无疑会给患者带来很重的负担。
(二)增加医疗纠纷隐患
目前,我国医疗保险系统当中还存在保方、需求方以及供应方等关系,而医院是连接社会医疗保险和参保人的纽带。针对社保部门而言,医院是支出医疗费用的主要途径,医院可以申请的费用有利于维系社保部门的正常运行。筹资医疗保险通常是在一定时间里,所以,社保部门希望医院尽可能减少费用。针对参保人员而言,医药是满足自身医疗服务要求和投保价值的场地,要医院支付相对应的医疗费用。站在客观的角度上来说,参保人需要医院提供最好的服务。医疗保险系统当中,医院不但需要支持社保部门以及缓解参保人压力,还需要面临社会化、道德化以及医疗技术发展之间的矛盾,并且各种各样的因素造成医院当中存在一定的医疗纠纷。
(三)参保患者不了解医保政策
被个体差异、文化背景等诸多因素所影响,大部分的参保患者都不太明确医保政策,不太明确报销的占比以及报销流程。这就导致在就医的时候,非常容易产生医患冲突等问题,从而对医保政策存在一定的怨恨感。与此同时,大部分医院依旧存在医患合谋的情况,一部分工作人员是工伤或者离休人员,这部分的人看病自负是比较低的,造成一人持卡全家看病的情况。一些工作单位比较好的参保人员,在患病就医时,条件好的很多患者,都会比较好的医疗,医生技术水平高的医院去就医看病,完全不用考虑医疗费用,存在过度用药护理等现象。
二、医保政策改革的对策
(一)大力宣传医保政策
医保改革工作自身具有一定的政策性,在不断推进医疗改革制度的环境下,不断出台新的医保政策。所以,医院需要进行培训有关医务人员,保证医务人员可以第一时间掌控最新医保政策,并且严格执行新政策。在具体培训医保政策的过程中,可以采取讲座的形式集中举办医保知识宣贯培训,以及各个科室根据自己业务开展情况进行针对性的培训,也可以将医保政策做成小推文形式,在公众号中推送出来,任何人只要关注公众号,有新的医保政策出台,新的政策就可以通过小推文的形式更新,让所有参保人员及医护人员在手机上随时随地可以观看学习。针对刚刚进入医院的工作人员,必须积极组织进行医保政策知识学习。除此之外,医院还需要通过医保政策宣传板、就医指南以及就医流程图,给所有参保患者普及医保政策,让参保人员充分了解医保政策。不仅如此,医院还需要公开医保诊疗项目和药物类型、药物名称以及药物价格,进一步实现透明化[2]。
(二)向患者明确消费情况
医保中心需要加强监督管理医保定点医院,要求医院加强具体医疗消费的透明程度。医院需要定期给予患者每一天的费用清单,同时向患者进行解释说明。并且要在医院的医保信息系统当中上传患者的每日消费清单,只有这样,才可以在后期核查中有章可循。在这个环境下,不但可以保障参保患者享受知情权和健康权,还可以第一时间了解医疗服务中潜在的问题,同时使用相对应的处理对策,防止发生医患纠纷。
(三)建立合理的医疗保险费用筹措制度
医疗保险的原则是“以收定支、平衡收支以及略有结余”的基本原则,全方位考虑工作人员的实际收入水平以及财政收入有限,大部分企业实际经济效益水平比较低,基于“基本筹资水平基本医疗服务”的基本观念,有一定条件的单位和工作人员需要双方根据工资比例一起负担医疗保险。而处在充足阶段的企业,需要在清算过程中,利用剥离资产的方式,让工作人员的社会统筹保险与医疗保险都共同享有一定的政策待遇,保证筹资来源。个人账户的医疗保险比例需要按照个人账户的收支范围以及工作年龄确定,创建个人账户实时管理方式。
商业医疗保险和医疗保险的补充需要让政府给予相关政策,积极鼓励单位和个人积累,组合资金的方式可以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可以单位全部投保,也可以单位与个人各承担一半的参保方式,还可以个人参保。不仅如此,为了保障政府正常运行公务管理,财政需要为公务员提供相对应的医疗补助,但是政府不可以给别的社会成员支付保险,但是可以利用相关政策 积极鼓励单位和个人投保。鼓励政策需要包含这两条:单位可以在税前列支补充商业医疗保险和医疗保险的费用;个人缴纳商业医疗保险和医疗保险可以免收个人所得税。
(四)政府实施有效干预
第一方面,需要创建并且完善谈判制度,为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和医保调控的结合点,其次是健全医疗保险机制,完善医保管理,保护参保人实际效益,协调各方的主要要求。目前,我国已经形成基本医疗保障系统框架,但是各个医疗政策都需要加强在各个顶点机构的落实动力。还没有形成科学合理的调控制度。需要提高医保经办人的柔性化与人性化,以及综合保障水平需要提升,需要加强医疗改革和医疗卫生改革等协调。政府是制度发展的“修整器”,利用谈判制度可以有效协商实行医疗保险中出现的权责关系、政策差异以及服务质量等等,最大程度上保证有序开展医疗保险[3]。
第二方面,充分发挥出医保部门的祖宗用,利用最低的成本提供最好的医疗服务。目前,除了建设制度,医保支付政策区行政化还需要做好这三个转移。政治目标需要从自身赶超转移成比较优势,实行范围需要从全面干预转移成有效组成,调控方式需要从倾斜资源配置转移成制定竞争规则。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因为我国的基本国情,造成人民群众看病比较困难比较昂贵。而实施医保政策,能够有效解决这个问题。
参考文献:
[1]葛欣.新医改背景下公立医院收支结构问题与改进策略研究[J].当代会计,2019(18):99-100.
[2]李超民,史煦光.印度公务员医保政策及改革问题[J].上海商学院学报,2016,17(04):103-109.
[3]黄聪,王义相.对医保政策改革问题的几点思考[J].湖北中医杂志,2015,37(08):77-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