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人类命运共同体视阈下中国社会组织的国际化研究

2021-07-01徐丹

学会 2021年4期
关键词:非政府国际化外交

徐丹

[摘要]近些年我国综合国力日益增强,国际影响力也越来越大,我国社会组织发展也非常迅速,但是能够真正走出国门的却不多,在国际事务上能够发挥影响力的则更少。推动我国社会组织国际化发展不仅能够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贡献中国力量,还是推动我国新时代公共外交、提升国家“软实力”和“一带一路”等中国海外建设工程的需要。要加快推进我国社会组织的国际化发展,需要制定符合我国特点的个性化发展道路、进行系统化的规划和顶层设计、鼓励多元化主体参与其中,着力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专业化人才,积极引导和鼓励我国社会组织走向国际舞台。

[关键词]社会组织非政府组织国际化人类命运共同体

[中图分类号]D6329;F125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19596(2021)040005-09

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以来,中国不仅有效控制了国内疫情,还向意大利、韩国、塞尔维亚、菲律宾等国家提供了医疗和物资等方面的援助,为开展国际抗疫合作、提振市场信心注入了重要动力。新冠肺炎疫情的暴发再次表明,人类是休戚相关的命运共同体,没有一个国家能置身事外,世界各国需要共同参与到全球治理中。社会组织对营造民心相通、人民互助的良好氛围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自发而强大的社会力量能够更好地诠释我国新时代的民族精神,彰显我国作为一个负责任大国的对外影响力,中国社会组织迫切需要走向世界。但是,我国国际社会组织还处于发展初期,相比西方发达国家的国际非政府组织,无论是从数量还是从实力上都处于弱势地位,这与我国的政治经济地位很不相符,加快推进我国社会组织国际化意义重大而深远。

一、国际社会组织与国际非政府组织的内涵界定

“国际非政府组织”是国际上的通用称呼,是指“一种由个人或团体基于一定社会宗旨以非官方协议成立的跨越国界的民间联合体”,其特点是规模、影响力和活动范围全球化;“国际社会组织”是对中国非政府组织特有称呼,2015年2月,民政部发布的《民政部2015年“中国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理论研究部级课题指南及申报公告》首次提出了“国际社会组织”的概念,并简要界定为“由中方组织发起成立,在民政部登记的双边、多边、区域性、国际性非营利组织”。与国际非政府组织相比,国际社会组织除了具有国际性、非营利性等共同特征外,特别强调中国的主导地位,必须依照中国法律法规,在中国有关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成为合法主体。与国内社会组织相比,国际社会组织的成员、资金来源、活动范围、行为规范都具有国际性,主要功能是参与全球治理,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本文中会出现“国际非政府组织”和“国际社会组织”交替使用情况,正是基于我国官方规定的对“国外的”和“中国的”之间的不同称谓。XUEHUI学会2021年第4期2021年第4期人类命运共同体视阈下中国社会组织的国际化研究XUEHUI

二、我国社会组织国际化的必要性

习近平总书记在很多场合多次阐述,当代人类已经成为一个“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命运共同体,也反复强调要“构建”“打造”“共创”作为人类“美好愿景”和全球治理“美好的目标”的人类命运共同体。社会组织由于其天然的社会性与民间性,是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理想载体和行动者。社会组织不是政府,因此不具备政府的行政决策权和管理权;也不具商业性,虽然有些社会组织也从事经營活动,但与公司企业有着本质的区别,它们不会将经济收益分配给所有者或股东,而是用于组织本身日常运营以及扩大再生产,因此社会组织天然就易于获得人们的认同和信赖。

(一)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贡献中国力量

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以来,中国在抗击疫情取得重大胜利的同时,中国政府和社会组织以及民间机构已向150多个国家和国际组织提供多批急需的医疗物资援助,“中国制造”与“中国援助”正在为全球疫情防控注入源源不断的动力。中国在新冠肺炎疫情中对其他国家的援助,践行着真正的人道主义,跨越了意识形态和政治制度的鸿沟,始终将“人”放在首位,充分体现了大国担当、大国责任和大国情怀。泰国国会主席川·立派在谈到中国抗疫行动时指出,“中国政府在病毒检测、药物研制、疫苗开发、协同抗疫等方面开展了积极的国际合作,以自身行动诠释了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内涵”。“中国方案”逐步获得世界人民的认同,中国展现给世界人民的不仅仅是政治大国、经济大国、军事大国,还应该展现我们充满活力的社会组织和社会力量,它们能够更好地诠释我国新时代的民族精神,在世界各国人民中显示跨越国界的公益影响力。

(二)我国新时代公共外交的需要

公共外交是由政府主导,社会组织和私人机构参与,旨在在他国公众中培植对本国良好认知,以文化交流活动为主要载体的针对他国公众尤其是精英阶层的外交活动[1]。虽然社会组织在公共外交中的工具作用也被诟病,但没有国家敢忽视它,越来越多的国家用社会组织来实现不同的外交目标。例如,日本借助社会组织改善国家的历史形象;加拿大借助社会组织缓解国际舆论对其增加可猎杀海豹配额的强烈谴责;澳大利亚以社会组织为合作伙伴,促进与太平洋地区、非洲、中东地区、拉丁美洲和加勒比地区60多个国家和社区友好关系等[2]。目前,中国的公共外交仍主要采用“从政府到公众”的发展模式,例如,孔子学院和海外中国文化年均为政府主导的公共外交项目[1]。中国的崛起对21世纪国际政治的权力结构、国际安全格局、社会发展模式以及价值观的多样化都产生了重大影响。西方舆论长期以来习惯于从自身所践行的“弱肉强食”的强权政治逻辑和殖民历史经验出发,“以己度人”地揣测中国意图,更有一些国际势力故意混淆视听,不断渲染“中国威胁论”等负面舆论[3],增加了国际社会对中国的误解,给中国的和平发展造成了很大的外部困扰[4]。要鼓励社会组织国际化发展,由学者、民间人士、企业家组成的民间精英以及社会组织组成的对外交往力量往往具备政府外交所不具备的功能,他们的行为和形象更具感染力、生动性和现实影响力,对于增强我国的国际影响力具有不容忽视的作用。

(三)提升我国软实力的需要

埃迪斯·威尔斯和哈德沃·杰克布森特认为,“国际制度的传统观点是等级结构的,几乎只着眼于国家,现已演变为非等级结构,权力的有效行使越来越以非等级的方式进行”[5]。虽然社会组织不具备以国家为中心的巨大资源,如主权、领土和强制能力等,也没有与许多跨国公司相当的经济实力,但是他们能够通过利益集团,跨国联盟和个人游说解决一些比较棘手的国际问题[6]。许多发达国家社会组织都有自己的品牌战略、公共关系部门和媒体办公室,他们会制定一系列宣传和竞选策略[7]。虽然许多学者和专家乐观地论述其在全球治理方面的积极影响,但仍有大量文献批判性地认为,他们描绘的“北方”是“南方”的保护者、救世主和解放者的理念和形象,是一种新殖民主义所想象的道德优越感[8],促进而非改变全球权力关系的不平[9]。在此背景下,我国建设“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世界方案就显得尤其难能可贵,它顺应了全球治理体系变革的内在要求,彰显了同舟共济、权责共担的理念,培育我国的国际社会组织有利于这些理念向全世界传播。相对于政府组织或官方行为而言,也可以让背后支持的政府获得弹性的回旋空间。在很长一段时间内,由于我国组织在国际舞台上缺位和失声,我们长期处于国际话语权的弱势地位。要深度参与全球治理,需要培育各国际社会组织参与其中,这既是中国社会组织自身成长和壮大的历史机遇,也是中国社会组织未来发展的方向。

(四)“一带一路”等中国海外建设工程的需要

我国“一带一路”倡议加快推进了国际区域的合作,但近些年开展的一些境外合作项目遭到抵制甚至搁浅,其主要阻力并非来自国外政府或党派,而是当地非政府组织的干扰。例如,2012年中缅莱比塘铜矿项目遭到非政府组织的抗议被迫停工;2014年中缅皎漂—昆明铁路工程计划因为非政府组织的反对而搁浅,该项目是“中孟印缅经济走廊”和海上丝绸之路的枢纽工程[10]。不仅在亚洲,在南美洲的中国企业也经常遭遇非政府组织发起的抗议活动,例如,中资公司承建的尼加拉瓜运河项目遭到非政府组织强烈的规模抗议,此工程被误解为中国在巴拿马运河之外试图开辟一条非西方国家主导的海上贸易路线[11]。很长时间以来,我国并不善于从社会组织层面保障海外利益,要培育一批具有深厚社会基础、专业服务能力较强的本土社会组织,逐步建立广泛的以社会组织为主体的海外活动网络,已经成为中国顺利推进“一带一路”倡议、进一步发展国际区域合作的当务之急。要认识到社会组织可以并且应该成为中国外交的得力助手,他们从社会层面进行深入的交往,有助于加深相互了解,在当地积极传播关于中国的正面形象,有助于澄清外界对中国的误解;传播中国的价值理念和中国的发展经验,由此可影响当地民间社会的舆论走向,减少推进“一带一路”倡议和其他海外工程的障碍。

三、中国社会组织国际化发展现状

(一)我国国际社会组织稳步发展,但数量仍然偏少

从统计的数据来看,改革开放以后基本上每年都会有一到两家社会组织被纳入到名单中,呈现稳步增长的态势,但是增长速度比较缓慢,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存在很大差距,这其中一个可能的原因是我国有些国际社会组织并没有在“国际协会联盟”登记和注册,因此未能进入到相关数据库中。

(二)我国国际社会政府组织积极融入国际舞台,但影响力尚小

四、中国社会组织国际化的路径

虽然我国社会组织发展起步较晚,但是经过40多年的高速发展,我国已经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人均收入水平显著增加,政治环境稳定,文化发展兴荣,国家已经拥有充足的实力和底气来鼓励和促进非政府组织的发展。从2015年开始,已经有一批学者尝试从不同角度论述和探讨中国社会组织的国际化路径,如从国外国际非政府组织的发展经验入手,将美国、英国、日本、印度等国的经验进行梳理和总结,为我国社会组织国际化的长期战略、法律政策、能力建设等方面提出建议,或者从政府层面、组织层面和合作层面探讨社会组织国际化的路径。我国社会组织的国际化是一项系统而长期的工作,必须制定系统而长远的目标引导、鼓励和规范我国社会组织“走出去”的道路和方向。

(一)个性化的发展道路

我国社会组织的对外交往和活动与西方发达国家有着本质的区别,本质上是在南南双向互助互援的框架内进行的,体现了平等性、互助性、互利性,与西方国家非政府组织进行的“援助”和“交流”活动具有本质区别,并不是“发达”对“欠发达”的施舍,也不是“捐助者”对“受援者”的怜悯,而是通过互援互助来实现发展中国家的自立自强和共同发展。我国社会组织应当积极参与到国家对外政策中,积极走出国门,与中国的對外援助一起发挥社会组织自身优势,落实和践行我国对外交往的宗旨,始终尊重伙伴国的发展需要,在双方共同点和契合点的基础上决定双方合作的出发点和着眼点。正如习近平主席对非洲朋友讲的那样,“我们双方谈得来,觉得相互平等;我们不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你们,你们也不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我们”[16]。2018年,习近平主席在中非合作论坛北京峰会上明确宣示“五不”原则,即不干预非洲国家探索符合国情的发展道路,不干涉非洲内政,不把自己的意志强加于人,不在对非援助中附加任何政治条件,不在对非投资融资中谋取政治私利。习近平总书记为我国社会组织的国际化发展道路奠定了底色,我国社会组织“走出去”所承担的职责和使命与西方国家有着本质区别,是属于我国的独特发展道路。

(二)系统化地规划和设计

推动社会组织走向国际化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有一个专门的机构或者领导小组从宏观角度自上而下地进行整体规划和设计,研究和明确其在国家发展战略中的地位,负责定制社会组织国际化进程的发展规划。在宏观政策层面,要充分认识到社会组织国际化对我国对外交往的重要意义,在制定对外交往和对外援助的各项政策时将国际社会组织纳入其中,积极鼓励和扶持其参与、组织各种海外援助和交往活动。在中观层面,要尽快制定非政府组织参与我国新时代外交战略的法律法规,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的发展和壮大,将社会组织参与国家对外交往纳入战略考量,为我国国际社会组织发挥外交战略作用提供法律依据。以促进社会组织“走出去”为指导宗旨,从规划、指导、资助和管理等方面构建与社会组织国际化发展相适应的法律法规,为我国社会组织的“走出去”提供法治保障。

(三)多元化的参与主体

我国已经“走出去”的绝大部分社会组织带有浓厚的官方色彩,这也是西方国家经常对我国社会组织进行“诟病”的原因之一,他们称呼我国的社会组织为“Go-NGO”,意思是政府支持的非政府组织。我国需要集合官员、学者以及社会组织工作人员等各方智库力量,吸取西方国际非政府的发展经验,结合我国实际,制定社会组织国际化发展的方针和策略,尽量淡化社会组织的政府身影和官方色彩,打造一个由政府、社会组织、企业及研究机构等多方参与、相互协同的对外援助体系,鼓励构建企业社会组织、大学社会组织、智库社会组织等多种类型的国际社会组织。例如洛克菲勒基金会、开放社会基金会、可持续发展合作研究所(美国)、世界宣明会等国际非政府组织都是由企业、组织或者个人所创办,虽然不带有官方的印记,但在对外交往活动中同样能够为本国提供帮助。我国应该学习西方国家非政府组织的发展策略,以海外援助为活动平台,有针对性地鼓励政府之外的各种机构和组织成立社会组织,有针对性地开展对外项目,推动我国各项外交倡议和对外援助项目的落地。

(四)國际化的专业化人才

当前,我国社会组织人才状况不容乐观,大部分社会组织工作人员的薪资待遇较低,薪资体系、社会福利体系不完善,缺少基本保障,因此很难吸引高素质人才长期投身于此。对此,应该学习和借鉴发达国家社会组织人员的薪酬体系和管理机制,提倡“有私奉献”的理念,在社会组织薪资体系和社会福利政策方面给予适当的政策引导,采取有效措施提高社会组织工作人员的地位和待遇,使社会组织工作成为社会认可、受人尊重的职业,为他们的长期发展提供更好的发展环境。其次,要积极探索政府、社会、单位和个人多元投入机制,建立健全社会组织专职工作人员养老、医疗、失业、落户、职称晋升、档案管理等制度,激励社会组织在扎根基层的同时逐步走向世界,使社会组织工作成为普通公众广泛认同的职业,为社会组织招聘人才、留住人才提供有力保障。再次,在有实力的高校开设社会组织工作专业,定期为社会组织事业的发展输送大量新鲜的血液。最后,加强对社会组织从业者的教育培训,着力提高其职业素质和专业水平;有计划、分层次地对社会组织工作人员进行专业培训,鼓励他们参加国内外组织主办的进修、实习函授等各种培训;要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尤其要给社会组织人员学习锻炼的机会,让更多员工参与到国际或我国的国际项目中,在项目建设过程中锻炼员工的能力,尽快提升职业水平,推进与国际接轨的进程。

五、结论

经过长期的艰苦奋斗,我国已经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并且积极履行作为一个大国的职责,然而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综合实力的提升并不意味着拥有话语权,“有理说不出”依然是中国在国际社会中的“痛点”。在国际舆论中,西方强大的非政府组织网络为传播母国的声音、塑造母国的形象立下了汗马功劳,长期以来,中国缺少这支力量,使我们在实践中吃了不少亏。全球治理正在经历西方国家与新兴大国之间的再平衡,中国、印度、巴西、俄罗斯、土耳其和印度尼西亚等新兴大国希望扩大其区域影响力,并坚持在多边机构中发出更大的声音。未来,应该鼓励和支持更多中国社会组织“走出去”,传播中国智慧与中国方案,积极推动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构建。

参考文献

[1]郑华.新公共外交内涵对中国公共外交的启示[J].世界经济与政治,2011(4):143-144.

[2]张丽君,马克·威廉姆斯.非政府组织在公共外交中的身份分析[J].公共外交季刊,2014(3):54-55.

[3]苏淑民.公共外交与中国国家形象的塑造[J].教学与研究,2008(1):74-75.

[4]张志洲.中国公共外交:让世界了解一个真实的中国[J].红旗文稿,2011(14):12-15.

[5]Harold Jacobson, Edith Brown Weiss.“A Framework for Analysis”in Engaging Countries:Strengthening Compliance with International Environmental Accords[M].Cambridge,MA:MIT Press,1998.

[6]K J Holsti.International Politics:A Framework for Analysis[M].NJ:Prentice Hall,1992:388.

[7]Ben Jones.Looking Good:Mediatisation and International NGOs[J].The European Journal of Development Research,2017,1(29):176-191.

[8]Chouliaraki L.“Improper distance”:Towards a critical account of solidarity as irony[J].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Cultural Studies,2011(14):363-381.

[9]Ana Fernández-Aballí.Advocacy for Whom?Influence for What?Abuse of Discursive Power International NGO Online Campaigns:The Case of Amnesty International[J].American Behavioral Scientist,2016(3):360-377.

[10]柳建文.“一带一路”背景下境外非政府组织与中国的国际区域合作[J].外交评论(外交学院学报),2016(5):5-34.

[11]Matt Chilliak.Thousands Protest Against Nicaraguas Canal Project[EB/OL].http://www.liveandinve-stoverseas.com/news/thousands-protest-against-nicaraguas-canal-project/.

[12]The Yearbook of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s.[EB/OL].http://www.liveandinve-stoverseas.com/news/thousands-protest-against-nicaraguas-canal-project/.

[13]郝雅烨子.论气候变化条约体系中国际非政府组织的地位[J].太原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6):26-30.

[14]Integrated Civil Society Organizations (Icso) System. by the Department of Economic and Social Affairs (DESA)[EB/OL].https://esango.un.org/civilsociety/login.do.

[15]Integrated Civil Society Organizations (Icso) System. by the Department of Economic and Social Affairs[EB/OL].https://esango.un.org/civilsociety/login.do.

[16]習近平.永远做可靠朋友和真诚伙伴——在坦桑尼亚尼雷尔国际会议中心的演讲[N].人民日报,2013-03-26(1).

Study on Internationalization Process of Chinese Social Organizations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A Community of Shared Future for Mankind

Xu Dan

(Party School of the Wuhan Committee of CPC, Hubei 430024, Wuhan, China)

[Abstract]In recent years, Chinas comprehensive national strength and international influence have grown, as well as social organizations have been developing very rapidly. However, few of Chinas social organizations can really go abroad, even fewer can exert influence on international affairs. Promoting the internationalization of Chinas social organizations can not only contribute our strength to the construction of a community of shared future for mankind, but also promote Chinas public diplomacy in the new era, enhance countrys “soft power” and boost “the Belt and Road” as well as other Chinese overseas construction projects.To accelerate the internationalization of Chinas social organization development, we need to make personalized development path that in accordance with Chinese characteristics, carry out systematic planning and top-level design, encourage diversified subjects involved in it, strive to cultivate professional talents with international vision, and actively guide Chinas social organizations step into the international arena.

[Key words]social organization; internationalization process of NGOs; a community of shared future for mankind

猜你喜欢

非政府国际化外交
强本拓新的研究成果反哺本科教学与国际化人才培养
冬奥外交促进团结,一起向未来
活动预告
习近平的外交足迹
谈民办高校教育国际化发展之路
扁亲信为“外交案”出庭
我国非政府组织发展中的问题与对策研究
浅析我国非政府组织的发展路径
希拉里喊出“巧实力”外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