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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化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现状及对策初探

2021-06-30刘润姿邹军邹美汝

南方农业·下旬 2021年2期
关键词:对策与建议

刘润姿 邹军 邹美汝

摘 要 结合地区农业经济发展实况,湖南省娄底市新化县大力培育经营主体,加快构建服务体系,积极开展示范引导,有序推进规模经营,合力促进提质扩容,不断总结工作成效,刀刃相内剖析问题,提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对策与建议。基于此,分析湖南省娄底市新化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

关键词 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壮大;对策与建议;湖南省新化县

中图分类号:F323 文献标志码:B DOI:10.19415/j.cnki.1673-890x.2021.06.063

2017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意见》。湖南省娄底市新化县结合实际,认真贯彻,以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脱贫攻坚为目的,以提高组织化程度、产业化水平、市场竞争力、实现转型升级为方向,强化指导服务,完善扶持政策,大力培育特色农业产业和新型经营主体,着力构建节约化、专业化、组织化、集约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以促进新化县农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增强乡镇服务能力,实现乡村振兴。

1 新化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现状

1.1 示范引导,促进提质扩容

在新化县财力紧张情况下,新化县政府出台了《关于开展县级示范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每年统筹解决150万元,用于奖励30家示范合作社和示范家庭农场。到2019年底,全县共发展合作社2 916家,家庭农场792家,合作成员近4.8万个,辐射农户7.12万多户,带动农户增收20%以上。同时,当地强力实施品牌战略,注册农产品商标171个,入选湖南省著名商标12个,农产品无公害认证5个,绿色认证10个,有机认证2个,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4个,各类农博会获得金奖30个。全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快速发展,规模不断扩大,效益不断提升,管理不断规范,日益显示出发展生机与潜力。

1.2 有序流转,推动规模经营

新化县委、新化县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实施意见》《新化县2018—2020年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奖励办法》,3年内通过财政预算和统筹解决1 000万元,对参与流转的农户和农业经营组织进行奖励,推动土地依法有序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不断优化种植结构,大力提升农业经济发展水平,培育壮大一批规模较大的企业,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带动贫困户增收致富。全县共流转耕地和荒山荒地3万公顷,发展茶叶0.53万公顷,产值达5.5亿元;蔬菜1.39万公顷,产量50.5万吨;水果1.33万公顷,产值2.8亿元;中药材1.19万公顷,产量1万吨;油茶0.73万公顷,产值

2亿元。

1.3 合力扶持,激发内生动力

近年来,新化县以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为主,竭力创造经营条件,积极申报国家级、省级、市级项目,整合农口部门各项资金用于适度规模经营和基础设施建设,全县共创建国家级示范社(场)8个,省级示范社(场)

22个,市级示范社(场)34家,县级示范社(场)89家。当地采取“龙头企业+合作社(或家庭农场、专业户、基地、农户等)”等发展模式,在生产资料、技术指导、检测加工、商标品牌、市场销售等方面实行统一,逐步优化生产要素,扩大发展规模,培育特色农业,实现管理制度化、生产标准化、产品品牌化、营销网络化,使得新化县小生产快速融入全国大市场,促进了农业企业健康绿色发展,提升了广大农民群众的种植水平和整体素质。

1.4 规范服务,构建服务体系

新化县是农业大县,新化县委、新化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策扶持,出台了相关政策,大力培育農民合作组织,积极拓展农业信息、农资采购、产品营销、法律政策等咨询服务,创新合作、订单、托管、对接及全程服务方式,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绿色高效现代农业取得长足发展。截至2019年底,该县培育省级龙头企业6家,市级龙头企业33家,种植合作社106家,农机服务社73家,病虫害防治组织16家,家庭农场176家,2019年机耕面积达7.07万公顷,机插3万公顷,机收6.13万公顷,统防统治6.67万公顷,粮食生产集中联片推广,基本实现综合服务全程化、专项服务标准化,并向茶叶、水果、蔬菜、中药材等农业特色主导产业延伸。

2 新化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中存在的问题

2.1 土地流转标准不一

新型经营主体通过租赁、入股、合作等方式把千家万户分散的土地集中起来,推动了新化县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是实施乡村振兴的生力军。但很多农田被分割成零星小块,土壤肥力不一致,流转标准难统一,流转合同不完整,难以做到长期租赁。一系列实际操作中的不规范问题为生产发展留下了诸多矛盾和隐患,难以保障企业和农民的权益,阻碍了新化县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的持续健康发展。

2.2 发展资金投入不足

1)发展资金有限,合作社主要资金来源是社员股金,其中大部分是社员实物入股,家庭农场资金更不宽裕,资金链条短,投入少。2)流动资金周转困难,在新品种新技术引进、生产资料储备、原材料收购、农产品加工、资格认证、交通运输等环节资金十分短缺,需求大且迫切。3)贷款门槛较高,难以从银信部门得到贷款,有的从民间高息借款,生产成本大幅度提高,产业发展举步维艰。近年来,新化县虽多措并举,帮助企业解决困难,但资金困难仍是一个突出问题。

2.3 抗击风险能力不强

新化县部分农田基础设施和灌溉渠道遭到了破坏,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业科技以及农机具的推广使用,难以抵御自然灾害,直接影响农业经营主体的生存。此外,交易平台狭窄、市场行情变化莫测、质量标准要求较高等市场风险,均会影响农业收益的稳定性,影响农业现代化的推进和发展。

2.4 农业从业人员素质不高

目前,新化县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种类较多,但高水平发展的较少,大部分经营主体运作不规范,与农户利益联结不密切,示范带动能力不强。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偏低,专业技术、市场拓展、产品开发等方面的能力有待提高。基层农经队伍人数较少,且老龄化严重,再加上机构改革,经费不足,人心不稳,不能满足现代农业经济发展要求。

3 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对策

3.1 做好宣传,理顺工作机制

利用手机、网络、宣传车、“村村响”等不同媒介,通过广播喇叭、群发短信、转发微信、上墙公告、悬挂横幅、张贴标语、新闻报道、科技下乡、技能培训及农业会议等多种方式,积极宣传发展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的意义,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的良好工作氛围,形成共识和合力。同时,加强服务体系建设,理顺工作长效机制,探索制定规范制度,指导经营主体良性发展[1]。

3.2 出台优惠政策,建立激励机制

新型農业经营主体在农业生产中发挥着基础性作用,是农产品稳产保供的核心队伍。1)建议政府在贷款融资优惠、代管费财政补助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加大县乡两级专项资金支持及农业产业项目建设,对制度较完善、运行较有序、发展良好、辐射带动较强的农业经营主体,继续实行以奖代补政策,逐步加大资金投入。2)政府应完善配套扶持政策,在用地、用水、用地等方面给予保障和优惠,降低生产成本,解决生产要素不足等问题,做大做强农业产业[2]。

3.3 拓宽融资渠道,加大扶持力度

1)创新融资渠道。由龙头企业牵头,组建产业联合体,向银行提供贷款担保。2)与当地金融机构多沟通,为农业经营主体融资开通便利通道,提供产权抵押、订单质押、收益预支、信用贷款、多户联保等多种贷款方式。3)加购农业保险,增强农业生产抵抗自然风险的能力,确保大灾不破产、小灾不受损,实现稳步发展。

3.4 加强指导,优化发展环境

1)建立服务平台,加强信息共享,公布产品行情,创造和谐乡村,促进土地规范有序流转。2)整合资源优势,加强业务指导,搞好技能培训,提高从业人员技术水平,促使其重点学习特色种养、高产栽培、机械耕作、病虫防治、经营管理及市场营销等知识。3)优化服务方式,农业部门应对企业实行全程监管,提高其市场预测能力和风险防范能力。4)实行“筑巢引凤”,制定优惠政策,吸引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来新化县就业。鼓励掌握农业专业技术的人才创办经济实体,发挥技术优势,增强管理水平[3]。

3.5 提标升级转型,促进健康发展

1)根据新化县不同的生态区域,制定长远规划,明确发展目标,做好产业布局,促使经营主体提标转型升级,规范发展,避免盲目扩张。2)引导农民以土地入股参与经营,坚持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做到种养结合,注重循环利用,探索新型经营模式。3)引导企业走专业化、特色化、生态化之路,提升经营规模,创建品牌,树立典范,发展观光农业、休闲农业、循环农业。

参考文献:

[1] 刘帅,郭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现状及对策建议[J].农场经济管理,2013(11):18-20.

[2] 方晓红.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初探[J].农村经济与科技,2018,29(07):11-13

[3] 林文生,李俊生.武平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调查与探索[J].现代农业,2020(01):88-89.

(责任编辑:赵中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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