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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治理体系构建研究

2021-06-29董素英

教育周报·教育论坛 2021年32期
关键词:治理校企合作职业教育

董素英

[摘要] 企业是职业教育的重要利益相关者之一。为了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企业应积极参与职业教育治理工作。针对企业参与职业教育治理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化解对策,有助于明确企业在职业教育治理工作中的权责,优化资源配置,从而有效激活企业参与职业教育治理的内生动力。

[关键词]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治理

如何提升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质量,增强职业教育的吸引力,是"十三五"时期,我国职业教育事业的一项核心任务。校企合作作为现今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一个重要途径,已成为现今我国职业教育事业发展的一个热点话题。校企合作是目前国际上普遍认可的一种应用型高等教育的办学形态,也是我国当前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方向。新世纪以来,我国的职业教育取得了突破性的发展,对于社会经济有很大的促进作用。职业教育明确了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发展目标,并逐步形成了各种校企合作的办学模式。校企合作办学治理体系的构建既是现代职业教育发展的一个新命题,又是现代职业教育治理体系建设所需要面临的一个新课题,值得我们进行深入探讨。

一、校企合作治理体系构建的必要性

(一)走向治理将是现代职业教育管理改革的必然选择

校企合作主要是指学校利用具有前沿性和先进性的学术能力和科研成果来为企业提供服务,解决企业中可能出现的各种困惑和疑难问题,企业看好的就是学校所带给企业的一种服务。企业即承担育人的教育工作,又承担培养学生实现专业化和自我发展的任务。职业院校的专业建设与人才培养决不能跟着一个企业脚步而行,要充分发挥其引领作用,它需要一套科学的治理体系和较强的治理能力。

(二)校企合作办学具有的优势

相对于常见的单一学校主体办学,校企合作办学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优势。

1.具备实践性教学的特点,并且有利于改善和提高专业技能型人才的培养质量。

企业要为学生的实践活动创造必要的空间与锻炼平台。使得学生们在从事企业的生产和管理工作以及实践活动的过程中,能够在相关行业专家的引领和指导下,将自己相关专业的理论知识运用到实践中,从而有效地培养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拥有社会和人力资源的投入优势,能够大大地增加职业教育的发展和办学。

职业学校在发展过程中充分利用其教学资源的优势,同时培养和提高学生的专業技术能力与业务的能力,同时,通过企业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到校指导,可以大大加强对学生的专业技能训练,这样就能够实现学校与企业资源的优势互补,共享人力资源。

3.具备企业直接介入管理的优点,这将更好地提高职业院校的办学效率。

在实施校企协同治理的过程中,不再游离在职业教育的改革与发展之外。职业院校与企业进行联合治理,有利于突破企业狭隘的观念,增加全局意识,并且还能够拓宽职业院校教育的覆盖面、广度和深度,增加教育的公益性,从而更好地有利于提升职业院校的办学效率。

(三)校企合作办学作为一种新的治理模式,有其优越性,

1.提高教育决策的科学性。

校企合作办学的一系列改革和创新,有助于大大提高教育决策的科学性,促使高校和企业合理分工,通过合作共治,更好地完成职业教育发展的历史使命和奋斗目标。

2.优化人才培养方式。

校企合作机制可以通过充分利用职业院校与企业之间各方的人力资源,优势相辅互补,培养适应区域性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的对口人才,优化其人才培养的方式,提高人才培养的质量。

3.促进社会经济发展

校企之间的深度融合,把校企两者置于经济社会发展的中心。职业学院为经济发展建设提供充足的人才支撑,企业为经济建设提供强大的技术保障。校企合作的科学治理,既能够有助于促进合作企业的技术创新,推动国家和地方的经济发展,又有助于对学生们进行科技创新教育,培养符合社会实际需要的第一线人才,还可以鼓励高校的专业技术老师和企业技术员工积极开展实践型的研究,提高自身资源的利用效率和区域创新能力,从而真正实现区域资源的一体化、产学研结合以及整体效益的最优化。

二、校企合作治理的现状

校企合作的质量与其深度直接决定了职业教育专门技术人员培养的服务质量与水平,对于职校学生的未来成长与发展以及产业结构的调整与改革创新都会有重大的影响。但是由于受到许多因素的干扰,企业参与职业教育治理的动力不足,积极性不高。

1.职业院校不重视企业的用人要求,行业协会在建设中的帮扶与支撑作用也没有在实践中得到很好地充分发挥。虽然校企合作已经发展成为当前职业院校人才培养的主要形式,但是企业自身参与现代职业教育管理的积极性却并不强。原因主要有两方面:

第一,职业院校对于企业的用人要求不够关注。职业院校虽然在建立和完善自己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实践性教学的基础上,有意识地提高和培养了学生的专业技能,但是却没有把人才培养的标准和行业标准有机地相互结合起来,人才培养无法充分体现社会的需要。

第二,行业协会的协调帮扶与支撑作用没有在实践中得到足够的充分表达,企业和院校之间的合作也缺少标准化的契约。当前,校企合作中普遍缺少一种由行业内部控制和管理体系为主要依据的标准化合同方式来规范和约束对方,这间接地影响了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积极性。

2.缺少相应的激励政策措施。在当前的校企合作中,国家所规定的企业要求其参与校企合作的权利比较多,而给予企业的授权就比较少。这便直接造成了企业缺少从校企合作中取得经济效益的体系和制度保证,从而大大增加了企业盈利目标达成的困难和模糊化程度,以至于企业根本就看不出目标达成的希望。校企合作的激励机制不完善,导致学校企业很难从中分享到更多的收益,因此严重制约了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正向积极性。

3.企业的社会主体地位不明确,参加校企合作的职责和权利明显不对等。

第一,企业的社会主体地位并不明确,在对职业教育进行治理的过程中所起到的作用也是非常有限。由于企业对于学校的招生、培养计划、课程标准的制订等方面缺少了参与者的选择权,导致企业的优秀文化没有很好地融入到职业学院的人才培养中。

第二,由于政策的不确定性,企业的角色一直处于"相对弱势"地位,校企合作中,大部分院校属于政府主导,关注点在人才的培养质量和获得社会的认可,而企业追求的是市场效益,二者在目的不一致的情况下进行整合必然会造成不适应性。一是在政策上学校占主导地位,在人才培养的方向上,企业起到建议作用,而对于专业的报批以及课程的设置最终还是由学校报批到教育部门;另外在目前的校企合作市场,学校对于企业而言属于"卖方市场",在一定的区域中,企业甚至有合作实力的企业数量远远超过高职院校的数量,学校可以在众多企业中有选择权,但是企业需要的人才,尤其是技能型人才的短缺和当今人力资源的发展使得企业将校企合作作为企业内部人才培养的一条出路,从这种角度来看,在实际合作中,二者的地位是相对不平等的。

三、校企合作治理体系构建的措施

1.将专业标准和产业标准相对接,促进行业协会实现科学化的发展。

第一,职业学校要进一步提升自身的市场化意识,将其专业性标准和行业性标准相结合。将国家相关专业标准和行业相关标准进行对接,优化课程教学体系。职业院校也应该加强对双师型专业教师队伍的建设,鼓励企业高技术专业人才进行兼职讲座,这样就更有利于学生的实践能力和专业技术水平的提升。同时,安排恰当的实习时间和方式,为充分发挥企业实践教学的育人优势和质量提供保证。另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还亟待积极推动、扶持各类行业协会的健康发展,同时采取多种手段来促进各类行业协会发挥功能。

第二,通过建立标准化的合约,促进行业协会的科学化和可持续发展,降低企业对于职业教育管理的影响和不确定性。发挥政府的监督作用引导企业遵循院校治理的基本要求。政府监督和保障政策有助于调动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积极性,并能够直接造成企业多次参加校企合作,让企业更深刻地了解职业院校履约状况及其人才培养的流程,从而形成长期参加职业教育治理的意识。因此,在行业标准的制定上,政府部门应当积极引导专家和行业协会充分挖掘和发挥其自身的优势,并充分地给予专家和行業协会积极参与研究制定课程标准的义务和权利,实现课程标准与行业标准的有效衔接,避免由于信息不对称的问题而直接导致专业人才培养过程中所出现的误差。同时政府还要自觉地放权,鼓励行业协会积极推进校企合作,参与指导教育教学的研究,开展质量考核评估等。要打造一个标准化的平台,使得行业、企业、院校、政府共同发挥其功能,从而确保行业协会的科学性、规范化的发展之路。

2.建立企业参与职业教育治理的激励机制。

创建企业自愿参加职业教育管理的成本补偿机制,实施选择性激励。地方政府部门应当区别和规范对待企业的主动参与和消极参与,并制订赏罚分明的制度。通过贷款优惠、税收优惠等措施鼓励为我国职业教育事业的发展做出杰出贡献的企业;通过提升贷款等针对不能够积极响应职业教育发展的企业进行一定程度的处罚。

3.明确企业的主体地位,实施权利、责任、义务相统一的合作原则

第一,明确企业的管理主体地位,优化企业内部的治理机制。只有充分明确了企业在开展职业教育治理活动中的社会主体性和领导地位,才能促进企业根据其情况和用工需求积极参与到治理活动中,培养出适合于企业要求的高级技能应用型人才。因此,政府要明确学校和企业在合作中的义务和责任,企业通过招生录取、专业设置、企业文化的渗透等多种途径积极参与到职业教育综合治理中来。地方政府要制定相应措施来改善校企合作的环境,进而引导企业优化内部的治理机制。

第二,校企合作的最终展现成果是参与合作的各方主体协同育人的共同收益,是人力、财力、资源、技术等交易成本的最大集合。学校作为校企合作的重要主体之一,应该充分履行院校对学生思想行为引导和健全人格的塑造,通过置入的行业企业资源不断提升自身办学水平。企业作为另一重要的育人主体,应该更加积极地投入育人过程中,广泛地参与到专业人才培养的各个环节,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科技育人、技术创新,实现企业盈利与社会责任、自身发展与产业发展的高度统一。政府应发挥其宏观调控和监督职能,对校企合作提供政策支持与社会引导,同时引入行业协会的第三方评价体系。机制保障、通力配合、各司其职、多方互动,从而培养出真正服务于区域产业经济发展的高素质、复合型实用人才,实现职业教育又好又快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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