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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危作业“5485”管理模式

2021-06-26中国石油辽河油田分公司安全环保技术监督中心刘二平

现代职业安全 2021年6期
关键词:动火辽河油田安全措施

中国石油辽河油田分公司安全环保技术监督中心 刘二平|文、图

油气生产企业日常生产活动中设备设施维护、生产设施改造、应急抢险作业等均会涉及到高危作业,以笔者所在单位辽河油田为例,2020年全年开展各类高危作业近千起。

如何加强危险作业管理,确保危险作业全面受控,实现安全“零事故”的目标,是油气生产企业必须面对的首要问题。经过多年实践,辽河油田在调研国内同类企业安全管理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公司实际,探索形成了油气高危作业“5485”管理模式,将高危作业分为五大类型,明确四个对象,划分八个节点,实现“五化”规范操作,有力保障了油气生产高危作业施工的安全平稳运行。

分类管理 明确措施

高危作业,顾名思义,就是指在生产过程中具有较高危险性的作业,在不同行业往往有着不同的定义范畴。辽河油田结合油气生产行业特点,将高危作业划分为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临时用电作业、吊装作业等五大类型,并根据不同种类高危作业的特点,明确了相应的管理措施。

动火作业

对于动火作业,辽河油田明确了以下3方面要求:

安全培训现场

第一,各作业单位在作业前,必须对动火点的作业条件进行风险评估,确定危险因素,制定相应措施,落实作业人员的安全责任,确保人员经过培训并具备相应的资质,同时相关责任人员必须按规定程序审批“动火作业许可证”,检查动火工具、安全防护用品是否符合要求,消防及应急设施是否可靠,取样分析合格后按规定进行打火试验。另外,辽河油田还明确要求,距动火点 50米范围内严禁摆放可燃气体,20米范围内严禁摆放可燃液体,且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动火场所。同时,安全监督部门必须派监督员全过程监督。

第二,在动火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四不动火”原则,即未批准的动火作业不得动火,动火监护人不在场的不得动火,防火措施不落实的不得动火,动火时间、动火点与动火证不符的不得动火。同时,如果动火监护人发现未落实安全措施必须要立即制止作业,若间隔超过1小时再次动火,必须重新进行动火分析或在容器、管道中注满水后动火。

第三,动火结束后,由动火作业人和动火监护人负责现场清理,熄灭火、电、气,且经检查确定无余火后方能离开现场。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

对于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辽河油田明确了以下3方面要求:

第一,各作业单位在作业前必须遵循“先检测,后作业”的原则,先测定氧气、可燃气体、有害气体及粉尘浓度,确认通风、排毒、隔离、逃生及急救措施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进入。同时,在作业前必须按规定办理作业许可证,并制定安全措施。

高处作业现场

吊装作业现场

第二,作业时,受限空间外必须设专人监护,且监护人必须掌握应急处置与急救方法,同时对于风险较大的受限空间作业,必须增设现场救护人员,受限空间外必须设有安全警示标识,并确保出入口通畅。

第三,作业结束后,相关责任人员必须认真检查受限空间内外,及时清理作业现场,将作业工具、材料带出受限空间,同时由监护人员负责认真清点人数和工具。

高处作业

对于高处作业,辽河油田明确了以下3方面要求:

第一,作业前各相关单位必须通过开展安全教育,使作业人员掌握安全措施,并检查作业时所需的工具、设备、劳保用品的可靠性,确保作业人员的身体条件和技术水平符合作业需要,且按规定正确穿戴安全防护用品。

第二,所有高处作业必须按程序审批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在作业过程中,相关责任人员一旦发现安全隐患,必须立即停工,并在隐患得到整改后方可继续进行。同时,所有人员在高处作业过程中,必须做到平稳摆放工具、物料,尤其禁止从高处抛扔。

第三,高处作业结束后,现场负责人必须组织清理现场,清理作业物料、工具、拆除脚手架等。

临时用电作业

对于临时用电作业,辽河油田明确了以下3方面要求:

第一,作业前,相关责任单位必须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并制定安全措施,同时确保由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的电工进行用电作业,且有专人监护。作业人员则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

第二,对于临时用电线路使用周期在 3个月以上的,相关责任单位必须采用架空方式安装,且架空路线要合理选择,避开热力管线、易受碰撞、易受雨水冲刷、振动和气体腐蚀地带,对于确实无法避开的,则必须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同时线路应敷设在专用电杆或者支架上,严禁设在脚手架、树干及临时设施上。另外,线路距地面应大于 2.5米,跨越道路时应大于5米。

第三,对于临时用电线路使用周期在1个月以下的,相关责任单位应采用地埋走线,地埋走线应设有走向标识和安全标识,地埋深度应大于 0.7米,并避免敷设在可能施工的区域内,同时在有重物挤压危险的部位,应加设防护套管,特殊情况时还应用混凝土预制件对其进行保护,并设置安全警示标识。

吊装作业

对于吊装作业,辽河油田明确了以下3方面要求:

第一,作业前,相关责任单位必须办理“吊装作业许可证”,并制定安全措施。现场负责人应对吊装区域内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划定吊装区域、设置安全警戒标识,安排专人保护,并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第二,吊装时,相关责任单位(人员)必须严格遵循“八不吊”,即指挥违章或信号不明的不吊,安全装置不齐或不可靠的不吊,吊物捆绑不牢固的不吊,吊物上下有人的不吊,吊物重量不明或超载的不吊,吊物棱角未包覆的不吊,吊物斜歪的不吊,六级以上强风天气不吊。

梳理对象 划分节点

通过梳理,辽河油田明确了高危作业安全管理的四个对象,即人员、设备、作业过程、作业环境,同时根据高危作业的运行特点,将高危作业划分为八个关键节点,并通过针对每一节点制定针对性的安全管理措施,实现了全链条覆盖,无死角管理。

节点一,即高危作业计划申请阶段。当油气生产需要高危作业时,必须由采油厂组织生产调度部门、工程技术部门、安全部门、作业属地单位、作业者等作业相关方进行现场调查、确认,方可审批通过该计划。

节点二,即高危作业过程分析阶段。在高危作业计划审批后,应由采油厂组织生产调度、工程技术、安全、作业方等人员召开作业过程分析会,根据生产实际和工作量,具体分解详细作业步骤顺序。

节点三,即高危作业安全分析阶段。工程部门与安全部门应根据详细作业步骤进行作业安全分析,识别出作业全过程的可能风险点。

节点四,即方案措施制定阶段。主要由工程技术部门制定作业工程方案,由安全部门制定安全措施方案,并逐级审批后返给生产协调部门。

节点五,即方案措施准备阶段。工程技术部门、属地单位、作业相关方必须严格按照危险作业工程方案和安全措施方案的具体要求,进行人员、设备、物料的准备。

节点六,即作业过程监督阶段。安全监督中心必须派驻监督人员入场监督,主要监督高危作业各环节的相关安全措施是否逐一落实,并对作业过程中出现的不符合项及时进行纠正,同时根据作业现场实际情况,及时补充完善相关安全措施,确保高危作业安全可控,万无一失。

节点七,即作业完成总结阶段。作业完成后,安全监督人员应牵头组织工程部门、属地单位、作业者对作业过程和安全措施进行总结评价,总结好的做法,分析存在的不足。

节点八,即信息反馈阶段。辽河油田会将高危作业总结内容向各部门通报反馈,督促各单位不断完善高危作业安全管理工作细节,持续改进安全管理方式方法。

规范运行 标准操作

为规范高危作业程序,确保高危作业全面受控,辽河油田出台了“辽河油田高危作业管理规定”等多项管理细则,从规章、制度层面明确了高危作业的工作界面和责任主体。同时,在高危作业安全管理方面采取了“五化”做法,实现了高危作业过程规范运行,高危作业环节标准操作。

第一,教育培训实效化。教育培训是防范高危作业安全事故的有效手段。辽河油田针对领导层、管理层、操作层3个层面,采取了集中培训、专题研讨、自主学习等多种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了安全培训工作,有效促进了相关人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术水平不断提升。

第二,措施方案科学化。辽河油田通过明确要求高危作业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方案必须由工程技术部门、安全管理部门、作业相关方在现场勘查、安全风险识别的基础上共同研讨编制,有效杜绝了工程管理和安全管理“两张皮”现象,弥合了专业重叠领域监管工作的缺失,有效保证了高危作业施工安全可控。

第三,作业过程程序化。辽河油田明确要求所有高危作业必须严格按照高危作业计划申请、高危作业过程分析、高危作业安全分析、方案措施制定和审批、方案措施准备、作业过程监督、高危作业总结评价、信息通报反馈这八个环节依次进行,不能漏项或逾越。

第四,检测结果定量化。检测数据对高危作业安全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是判断是否具备安全作业环境的关键依据。对此,辽河油田明确要求在动火、进入受限空间、临时用电等高危作业前和作业过程中,对相关指标必须进行检测,且应采用可燃气体检测仪、硫化氢检测仪、氧气检测仪、接地电阻检测仪、红外线温度检测仪等便携式检测仪器进行检测,并根据检测数值确定安全防范措施。

第五,监督管理体系化。辽河油田明确要求危险作业监督管理必须严格按照“同位管理、异位监督、监管分离”的模式进行。简单来说,即通过在采油厂、基层区队、班组三个层面,采用监、管两套体系分别运行,对高危作业过程共同管理,发挥互补作用,以保障高危作业安全运行。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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