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脊髓灰质炎疫情风险评估
2021-06-24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北京100176
韩 辉 伍 波 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北京,100176)
吴海磊 南京海关(江苏,南京,210001)
张 瑾 青岛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山东,青岛,266071)
脊髓灰质炎(Poliomyelitis)是由脊灰病毒(Poliovirus)引起、常见于儿童的消化道传染病,主要通过粪-口途径传播。感染脊灰病毒后大部分感染者表现为隐性感染,或临床症状轻微,出现呼吸道和消化道症状,也可出现颈项强直等神经系统症状,极少数感染者出现累及脊髓前角灰质、脑及脑神经的病变,导致肌肉麻痹,留下终生残疾甚至死亡[1]。无症状和有症状感染者均可向外环境排出病毒,并在人群和环境中循环。接种脊灰疫苗是预防脊髓灰质炎最有效的措施,自1988年全球发起根除脊灰行动以来,通过大规模接种口服脊灰减毒活疫苗(oral poliomyelitis attenuated live vaccine,OPV),全球脊髓灰质炎发病数降低了99%以上,其中脊灰野病毒(wild poliovirus,WPV)病例数从1988年的35万例下降至2018年的33例,大部分国家和地区依靠接种OPV实现并维持“无脊灰状态”[2]。OPV是一种安全有效的疫苗,是全球根除脊灰行动的首选疫苗,但在接种率低的人群中可引起罕见的疫苗衍生脊灰病毒(vaccine-derived poliovirus,VDPV)病例,VDPV可在人群中循环,对维持“无脊灰状态”提出了挑战[3]。
2020年以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在全球范围内持续流行,导致许多国家和地区免疫接种服务中断,脊髓灰质炎流行强度显著超过近年平均水平,我国周边国家阿富汗和巴基斯坦受疫情影响严重,部分国家出现输入性病例[4]。在此情况下,评估脊髓灰质炎疫情输入我国并进一步引起本地传播的风险,可为口岸传染病防控措施制定提供科学依据。
1 评估方法
通过收集流行病学资料、全球脊髓灰质炎疫情信息和既往我国脊髓灰质炎流行和输入情况,结合口岸传染病输入防控能力,定性评估脊髓灰质炎疫情输入我国并进一步引起本地传播的风险,同时提出防控措施建议。
2 评估依据
2.1 全球脊灰野病毒病例发病情况
脊灰野病毒有3个血清型(Ⅰ型、Ⅱ型和Ⅲ型),不同型别病毒间无交叉免疫,均具有致病性。自1999年以来,全球未再发现Ⅱ型脊灰野病毒,2015年世界卫生组织(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WHO)宣布Ⅱ型脊灰野病毒在全球范围内被消灭[5];自2012年以来,全球未再发现Ⅲ型脊灰野病毒,2019年WHO宣布Ⅲ型脊灰野病毒在全球范围内被消灭,目前仅剩Ⅰ型脊灰野病毒引起的脊灰病例,Ⅰ型脊灰野病毒仍在阿富汗和巴基斯坦两国本土流行[6]。2020年5月5日至2021年5月4日,阿富汗和巴基斯坦分别累计报告44例和36例Ⅰ型脊灰野病毒(WPV1)病例(表1和图1),其中阿富汗报告病例数高于2019-2020年同期水平,巴基斯坦报告病例数则出现了下降趋势[7]。此外,脊灰野病毒向此前无病例报告的地区传播,阿富汗西部和北部地区、巴基斯坦信德省北部和旁遮普省南部地区均首次报告脊灰野病毒病例。基因组测序分析发现,脊灰野病毒曾发生跨境传播,由巴基斯坦向阿富汗输入[4]。
图1 脊髓灰质炎病例地理分布情况(2020年5月5日至2021年5月4日)
表1 全球脊髓灰质炎发病情况(2020年5月5日至2021年5月4日)
2.2 全球疫苗衍生脊灰病毒病例发病情况
在2015年全球消灭Ⅱ型脊灰野病毒后,2016年5月全球脊灰疫苗免疫策略发生调整,三价(Ⅰ、Ⅱ、Ⅲ型)OPV被二价(Ⅰ、Ⅲ型)OPV替代,此后全球Ⅱ型循环型疫苗衍生脊灰病毒(circulating type 2 vaccine-derived poliovirus,cVDPV2)病例发病数和地理分布范围均有所增加。2020年5月5日至2021年5月4日,全球24个国家和地区报告了cVDPV病例。其中报告Ⅰ型循环型疫苗衍生脊灰病毒 (circulating type 1 vaccine-derived poliovirus,cVDPV1)病例的国家为也门(17例)和马达加斯加(3例)。22个国家和地区报告910例cVDPV2病例,其中阿富汗为报告病例数最高的国家(324例,35.6%),其次为巴基斯坦(94例,10.3%),其余病例均集中在非洲区域(表1和图1)。除本土流行外,cVDPV2病例发生跨境传播频率高。中国周边地区,阿富汗cVDPV2病例分别输入至伊朗和巴基斯坦,巴基斯坦cVDPV2病例输入至阿富汗。非洲区域,cVDPV2病例从苏丹、科特迪瓦、贝宁、乍得、多哥、索马里、布基纳法索和埃塞俄比亚输入至埃及、马里、尼日利亚和喀麦隆等国家[4](图2)。
图2 Ⅱ型循环型疫苗衍生脊灰病毒病例输入路径
2.3 环境样本脊灰病毒检出情况
环境中脊灰病毒监测是对急性迟缓性麻痹病例监测系统的补充,也可反映脊灰病毒在人群中的流行情况,以便进行早期预警和阻断病毒传播,目前许多国家均已开展环境脊灰病毒监测。基于环境样本脊灰病毒监测数据显示,在疫情流行国家和地区环境中广泛存在WPV1和cVDPV。2020年,阿富汗和巴基斯坦共检出503份WPV1阳性环境样本,较2019年增长8.6%[4],检出309份cVDPV2阳性环境样本,较2019年增长672.5%。科迪迪瓦、索马里和乍得等23个非洲国家共检出215份cVDPV2阳性环境样本,较2019年增长36.1%。马来西亚共检出9份cVDPV1阳性环境样本[8]。
2.4 疫情流行国家和地区脊灰疫苗接种情况
脊髓灰质炎流行国家和地区疫苗接种覆盖率普遍较低[4],原因包括:(1)阿富汗、尼日利亚、尼日尔和索马里等国家长期缺乏足够的疫苗,无法建立免疫屏障;(2)受疫情影响国家和地区公共卫生体系薄弱,长期存在多种传染病共同流行,武装冲突事件频发,常规免疫接种工作受到严重影响;(3)疫苗犹豫。巴基斯坦部分地区的民众对脊灰疫苗排斥,有大量人群未接种脊灰疫苗;(4)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大流行的影响,大部分受疫情影响国家和地区常规免疫接种工作中断。
2.5 既往我国脊髓灰质炎病例输入和流行情况
1994年,我国报告最后1例WPV1本土病例,此后无本土病例报告,2000年我国进入“无脊灰状态”,但我国周边国家持续有WPV流行。2011年我国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发生输入性WPV1疫情并引起本地传播,7月4日至9月18日共报告18例WPV1确诊病例,基因组测序显示新疆Ⅰ型脊灰野病毒和巴基斯坦2010年流行的野毒株基因同源性高达99%,判定病毒从巴基斯坦输入[9-10]。2019年我国四川省报告1例cVDPV2确诊病例,并从3名密切接触者粪便中分离到病毒[11],提示我国部分地区存在人群免疫水平低和疫苗接种不到位的情况。
3 评估结果
3.1 输入我国的可能性评估
自2020年以来,全球脊髓灰质炎发病率明显上升,影响范围不断扩大,局部地区发生跨境传播。阿富汗和巴基斯坦是脊髓灰质炎流行最严重的两个国家,同时报告WPV1病例和cVDPV2病例,且环境中持续存在病毒循环,两个国家与我国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陆路接壤,中国和巴基斯坦之间人员和贸易往来频繁,因此存在疫情经入境人员和货物输入我国的风险。感染脊灰病毒后,感染者主要表现为隐性感染,不易于识别,无症状感染者可经口岸输入我国,并且可作为传染源持续排出病毒。既往我国发生脊灰野病毒病例输入并引起本地传播,同时曾报告cVDPV2病例,提示部分地区人群免疫水平较低,因此,一旦有病例输入我国,可进一步引起本地传播。2016年5月我国脊灰疫苗免疫接种策略有所调整,使用二价OPV(不含Ⅱ型脊灰病毒成分)替代三价OPV,并将灭活脊灰疫苗(inactivated poliovirus vaccine,IPV)纳入国家免疫规划以确保人群对Ⅱ型脊灰病毒免疫,但因IPV供应不足,2016年以后出生的部分儿童可能缺乏对Ⅱ型脊灰病毒的免疫。因此,一旦有cVDPV2病例输入,可引起对Ⅱ型脊灰病毒缺乏免疫的人群感染。经评估认为脊髓灰质炎疫情输入我国并进一步引起本地传播的可能性为中等。
3.2 输入我国的危害性评估
脊髓灰质炎传染性强,可侵袭神经系统引起严重疾病。人感染脊灰病毒后,大部分病例无症状或症状轻微,据WHO估计,约0.5%的感染者可出现麻痹症状,在出现麻痹症状的病例中,5%-10%的病例可因呼吸肌麻痹死亡,目前尚无针对脊髓灰质炎的特效治疗药物[2]。接种OPV和IPV可有效预防脊灰病毒感染,我国已将OPV和IPV纳入常规免疫规划,并保持高接种覆盖率。因此,脊髓灰质炎疫情输入我国危害的严重性为中等。
经评估认为,脊髓灰质炎疫情输入我国并进一步引起本地传播的风险为中等风险。
4 口岸防控措施建议
为有效防止脊髓灰质炎疫情输入我国并进一步引起本地传播,口岸可有针对性加强防控工作:(1)加强对来自疫情流行国家和地区入境人员的医学巡查,对发现有发热、头痛、呕吐、肢体麻痹等症状的人员进行采样检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对发现的脊髓灰质炎疑似和确诊病例采取隔离治疗,对密切接触者实施医学观察。(2)所有前往受脊髓灰质炎疫情影响国家和地区的旅行者都应提前接种脊髓灰质炎疫苗。受疫情影响地区的中国公民应在4周至12个月内额外接种一剂OPV或IPV。(3)加强前往疫情流行国家和地区旅游、留学、务工和商务等人员的健康宣教,提高其主动防病意识,保持饮食、饮水卫生。密切关注疫情发展态势,及时向公众发布旅行健康提示。归国人员如出现脊髓灰质炎相关症状时应尽早到正规医疗机构就诊,并告知发病前疫区旅行和居住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