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理漠视:劣质出版物中掩映的编辑取向解析
2021-06-24廖冬妮江作苏
◎廖冬妮 江作苏
目前市场上存在一批劣质出版物,因此对这种劣质出版物的现象,从行为层面溯及伦理层面,进行动因追索有着必要性。就出版产业而言,劣质出版物突破多层编辑环节出版的行为过程,可以认定其中诸多环节放弃了基本价值判断,进而发展到漠视出版伦理的严重程度。
一、价值判断缺位导致基础伦理失范
基础性的伦理直觉认为:“衡量我们行为的道德规律在直觉上是明显的”。对于何种行为积极向好,何种行为带有负面作用,就好似知道太阳提供温暖、冰雪带来寒冷一样,人们可以凭感官直接感知。尽管很多复杂情况下判断行为的善恶是非并非如此轻易,但因人有社会经验的存在,故如同眼睛可以惯性感知事物的美丑一样,直觉在一定程度上也能判断行为的基本价值,但是难以解释的直觉失效现象仍然不乏存在。除了简单重复这种低级文化复制现象,还有专门针对少儿的劣质书生产链,在少数书商看来,少儿图书无非是把经典名著缩写一下,可以任意剪裁和断章取义。在这种思想驱使下,一些少儿出版物篇章跳脱、语句难懂,质量堪忧。2018年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开展出版物“质量管理2018”专项工作,查出65种出版物编校质量不合格,其中少儿类和教材教辅类就有20种,占比31%。
“易成而速售”的心态,似已化成为一些编辑人员的职业心理。易成方能速售,快速推向市场,迅速占领市场。为了易成而速售,书稿不叫写,叫攒,足不出户,一个月可以攒好几部。为了易成而速售,录入、扫描之后连校对都来不及,几周甚至几天就推出一本速成书,萝卜快了不洗泥,就难怪“无错不成书”。另外一种较普遍的编辑取势是“重复是宝”,打开网上书店目录搜索“大卫·科波菲尔”,显示有超过2000种图书,专门给少年儿童看的版本至少百余种;而长年热销的四大名著,则有将近2万种图书在售。这不仅造成了极大的资源浪费,也给读者带来了选择困难。由于公版图书不存在版权问题,因此有许多出版社过度追求经济利益、编辑缺乏创新意识和选题策划能力等,导致这一领域的重复出版现象特别严重。一家出版机构的优势,在于为作者的思想搭建一个合适的载体,让无形的思想因为有形的书本体现价值,让书本因思想而不朽。而劣质出版物的内容会渐渐消磨公众对书籍的基本信任,也会导致他们对编辑的职业操守有所质疑。
编辑作为出版的核心人物,理应具有作品鉴赏能力和作为“受众”的直觉心理以及逻辑思维。但在实践过程中,编辑却放弃了基本的专业直觉,将劣质读物出版发行,漠视了基础的直觉伦理。暂且不论社会主义的公益出版伦理,就是西方出版伦理当中主张的功利主义理论,也不敢漠视善与基本是非。功利主义原则提出了“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的道德是非判断标准,认为道德上正确的行为是能为整个社会产生最大利润和最高平衡的行为。一个行为的正确在于对普遍快乐作出贡献的比例,一个行为的错误在于对普遍不快乐或痛苦发挥作用的比例。劣质出版物不符合人类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编辑在工作中模糊了善与是非标准,也不符合伦理与道德。因此,编辑在履行工作职责时应加强基础伦理意识,切实承担“把好质量关”的责任,始终将满足最广大受众的最大精神需求放在首位。
二、文化底线失守耦合劣质出版现象
所谓“经”,乃“经典”之意。纵观文化史,能够以“经”为书名的经典之作可谓凤毛麟角。历史上堪称伟大的文人墨客不计其数,却也鲜少有能被命名为“经”的著作流传于世。反观《平安经》却以“经”为名,不仅内容劣质,在网络上甚至定出299元的高价。有网友按此写作思路进行编撰,随意即写出 《幸福经》、《健康经》、《富裕经》等,由此可见《平安经》是劣质、进而是愚民的,可以说是一个出版丑剧。
这种被称为“经”的劣质出版物的顺利出版与发行,反映出编辑在履行其文化传播与引导的社会责任的过程中显然存在着伦理责任缺失的问题——未能坚守文化底线。尽管随着数字出版等出版新形态的发展,人们对传统的纸质版书籍的阅读和使用率不复从前,甚至有些人可能认为传统出版的“白纸黑字”所具有的“神圣感”有所降低。但即便如此,编辑出版始终是我国一项有法可依、有规可循的文化事业,编辑应践行传播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理念,重视出版的社会效益和公益效益。
图书出版要经过编辑审稿,审稿主要是指根据出版相关规定运用通读、比较和分析以及综合等方法对文字、图像等材料原稿进行判断、鉴定和评价工作,首先研究的就是文稿的思想性和科学性。劣质出版物的典型特征就是不具备科学性,在叙述方面没有逻辑,也没有丝毫论证和说服力。编辑大多具有专业背景并经过层层考核方能进入出版社工作,因此其无法判断劣质出版物是否达到出版标准的可能性较小。编辑有能力辨别却有意通过审核,那么显然这一行为触及了文化底线。不仅如此,我国对图书一直实行的是三级审稿责任制,简称“三审制”,每一级审核都有相对应的具体的负责人,在程序上交叉互补、递进制约,一方面可以对书稿客观、公正地评估,另一方面也有利于避免编辑由于知识储备不足或工作疏忽导致的工作失误。劣质出版物能够得以出版发行,显然是通过了“三审制”,而“三审”的编辑都未坚守文化岗位职责。
三、读者赋权:不可忽视的网络自净
随着我国互联网尤其是移动互联网和5G信息技术的发展,互联网业已成为当前人们最重要的信息获取与表达工具,这也是弥尔顿提到的“观点的自由市场”得以形成并壮大的新的技术基础。根据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12月,我国的网民总数已经超过9.39亿,得益于庞大的网民基数,网络的“自净化功能”进一步加强。“自净”一词最早来源于生物学。在自然界中,受污染的水体自身由于物理、化学、生物等方面的作用,使污染物浓度和毒性逐渐下降,一段时间后便能恢复到受污染前的状态,这一过程称为水体的自净。网络赋权则指的是互联网能够增强个人或集体的力量,使个人、团体或社区有采取行动以改进现状的权利和能力。网络因具有开放、自由且多元化等特点,可以将网民联结成一体并促使他们共同参与对各种公共事件的讨论,讨论中不同的观点在传播过程中不断地发生激烈的碰撞,继而去伪存真并形成舆论。网络就像一条不断汇聚各种溪流最终流向大海的河流,而某些负面的信息就像一条汇入河流的浊溪,得幸于河流具有自我净化的功能,得以在网络舆论的发酵下正本清源,最终促进社会的健康发展。
数字时代,传播领域已经呈现出多媒体信息交叉融合的趋势,编辑工作也面临着调整与改革。这种背景下,编辑需要具有更全备的职业素养与综合素质,以此应对传播模式以及工作环境的变化,而媒介素养正是综合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且随着全社会的网络化而变得越发重要。
技术伦理是国际社会近些年来关注的焦点话题,大致包含三个层面:其一是技术信任,新技术需要价值引导,做到可用、可靠、可知、可控等“四可”;其二是个体幸福,确保人人都有追求数字福祉、幸福工作的权利,在技术面前实现个体更自由、智慧和幸福的发展;其三是社会可持续,在传播过程中,践行“科技向善”,发挥好新技术的巨大“向善”潜力,善用技术塑造健康包容可持续的智慧社会。在“平安经”一事中,网民利用技术伦理来寻求事件背后的真相所表现出的媒介素养反而比专业编辑更为突出。首先,网民出于对出版物“向善”的追求而发现劣质出版物的不合理之存在并提出疑问,这是因为网民对社会主义精神文化有高质的追求。其次,网民在言论自由基础之上让舆论“发酵”,利用技术所带来的数字权利让劣质出版物于舆论场跌落,这也说明网民对技术信任度较高,网络运用能力较强。这些事实都从侧面反映出编辑在工作过程中忽略了网络自净赋权的功效,在数字媒体时代,他们应该加强自我的网络媒介素养和对技术赋权的伦理认识,如此方能达到当代编辑的职业标准。
四、自我内省与编辑取向的关联
自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提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编辑作为文化工作者,如何做好社会文化的“把关人”,取决于编辑是否真正践行了“不忘初心”。
从儒家思想角度来看,“每日三省吾身”表明了内省的必要性,是个体在内心省察自我思想与言行有无过失,在这种反复自省的经验中形成对伦理规范以及美德的理性认知,并利用这种认知来指导自我的行为。从西方学说角度来看,伊曼努尔·康德提出“绝对命令”这一伦理学基础理论,主要观点在于但凡对于一个人来说是正确的,那么对所有人也都是正确的,衡量人们的行为道德与否的标志是做出行动的意志准则是否能成为普遍规律。用卢梭在《爱弥儿》中的一段话来理解,即“在我们的灵魂深处生来就有一种正义和道德的原则。我们在判断我们和他人的行为是好或是坏的时候,都要以这个原则为依据,所以我把这个原则称为良心。”在卢梭与康德看来,人生来就有良心,而人们也需要服从于自己的良心。绝对命令是人类所固有的,人们领悟绝对命令、承担道德责任就是依靠良心。儒家学说中的伦理认知与“绝对命令”学说中的“良心”尽管表达不一,但其内涵却大致相同。
编辑的初心是承担传播社会先进文化,编辑的“良心”是他们在承担这种责任时,对自己的思想和言行的道德内省能力和责任伦理的意识。它使编辑走进自我的内心世界并经历自己内心的冲突,同时对自我起到“判断”、“监控”和行为引导的作用。根据绝对命令检验编辑的行为是否具有良心符合道德即看其是否具有普遍性,从而适用于绝大多数民众。上述提到的《新编学生字典》发行至全国20多省市尤其是农村地区,对于正在接受义务教育阶段的儿童而言是极大的误导,该字典的编辑不仅没有承担起文化传递的责任,反之对文化传递还有负作用。儿童出版物的宗旨在于丰富少年儿童的精神文化生活,促进他们的健康成长。但不断有媒体曝光不利于儿童健康成长的劣质的童书,例如许多绘本直接向儿童展示着血腥、暴力等图片,儿童并无辨别能力却有较强的模仿能力,这种劣质出版物不利于养成儿童正确的价值观和行为方式。然则各种劣质出版物的频频出现,表明了编辑缺乏自我内省本位的意识。绝对命令伦理学理论认为自我内省的责任就是为责任而履行责任,因此也被称为“责任伦理学”。绝对命令必须遵守,同时也是一种对行为及其后果的评价与担当意识,它要求人们必须为自己涉及他人和社会的行为作出交代和说明,并且必须承受与此行为相关的所有人对此种行为之正当性的审判与评价,这与“初心”、“良心”和“道德认知”形成逻辑闭合循环。编辑内省本位意识的加强也依赖于个人在实践中所积累的自我精神洗涤的经验,编辑在日常工作中应时刻提醒自己身上肩负的文化责任,坚持“每日三省吾身”,不忘初心,将编辑的文化使命和职业道德内化为自我的思想品德与德行操守。
五、变相寻租的伦理蜕变
对于编辑出版行业而言,市场寻租主要有两种表现。其一,从出版制度看来,我国一直对书号实行配给制,由新闻出版总署分配给全国各个出版社,并规定出版社不能买卖书号。经济学认为,实行配给制的资源必然会产生一定量的租金,而租金意味着利润,书号作为一种图书的生产要素而存在,便极可能产生市场需求和市场交易行为,出版社买卖书号的行为即变相寻租。买卖书号有一个典型特征,即编辑鲜少按照规定对书稿进行三审三校,或者虽然进行了三审三校,但对图书编辑出版的过程并未实施有效的监控,以致图书出现质量问题。其二,权力寻租会导致编辑腐败。所谓权力寻租指的是权力掌握者将权力商品化,以政治权力为筹码以获得特权、谋取利益的行为。例如教辅资料的出版寻租,教辅书在图书市场上占有相当大的比重,目前许多教辅书都是以合作的名义即民营出版社“借”中小出版社的书号双方合作出版而成,但是出版社的编辑并未对其履行把关职责,因此市场上许多教辅同质化严重,甚至内容都是网络上的资料的简单复制粘贴和拼凑。最终导致大量劣质教辅资料出版物流入市场,进入学校,损害了学生的合法权益。
美德伦理学的奠基者亚里士多德把美德解释为“由实用智慧决定的中间或中庸状态”,过量或不足这两种极端都是“恶德”,美德即一种与选择有关的品质状态。这就涉及到编辑在工作过程中忽视了伦理学基础理论之一的“中庸之道”,编辑首先也是普通人,在席卷整个社会的浮躁与纠结之中,多数情况也会面临非此即彼的选择,一边是物质现实问题,另一边可能是无力干预重大决定,因此有些编辑选择了“媚俗”,“媚上(权力)”或“媚下(低俗)”。
那么美德伦理学认为对于不确定事件,在一定情况下,采用“中庸”的方式不失为一种好的解决办法。依据中庸之道的伦理学说而言,编辑的媚上与媚下皆不可取,此时最好的办法时寻找中间状态——“慎独”“自我尊重”,找到适合自己的选择与位置。对于劣质出版物而言,编辑可以在未加严审地“通过出版”与“拒绝审核”的两个极端点之间寻找最佳方式。即使出版物为合作出版,出版社的编辑也应坚持“三审制”,保证图书的质量。如果编辑同时发挥图书策划能力,进行市场调研,那么出版同时赢得口碑与市场的图书是极可能的,而这种“中庸之道”的做法正契合了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和市场经济发展的平衡点。编辑在工作时应该遵循市场经济运行规律,增强反对各种寻租的意识,面临难题时对美德伦理学和儒家学说所提倡的“慎独”观多加考虑。
结语
出版物是一种知识产品,它是人类最重要和历史最悠久的文化传播媒介之一,尽管随着信息技术日新月异的发展,许多其他的信息传播工具也逐渐诞生并兴起,但出版物的作用是其他传播工具所无法代替的。编辑在任何情况下都应不忘初心,时刻牢记文化使命,加强自身的伦理意识和媒介素养,时刻坚守文化底线和做事的高标准则。
注释:
[1][日]西田几多郎:《善的研究》,商务印书馆2016年版
[2]江作苏、李理:《媒介伦理教程》,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17年版
[3]展江、彭桂兵:《从中庸之道到无知之幕——四种媒介伦理理论平息》,《南京社会科学》2014年第12期
[4]刘景景、申曙:《微博谣言的成因及“自净”机制》,《新闻世界》2012年第7期
[5]腾讯研究院:《智能时代的技术伦理观——重塑数字社会的信任》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6384843563606 31835&wfr=spider&for=pc
[6][法]卢梭:《爱弥儿》,商务印书馆1978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