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市场上董责险的前世今生
2021-06-23
美国纽约市场是董监高责任保险(以下简称D&O)需求量最大的市场,市场占有额比其他市场额度加在一起还要多。据纳斯达克统计数据,2004年-2014年内美国保险业每年为D&O支付超过54亿美元的保险费。D&O承担潜在的巨额抗辩与和解成本,为提高中小投资者在美国股市的投资活跃度,增加美国股市对投资人的吸引力提供极大的帮助。
从需求端来看,世界上第一张D&O是由英国劳合社签署的保险合同,但承保的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为1929年的一家美国公司。1929年的美国股市大崩盘引发的经济危机长达10年,在此期间美国股市中频频曝出公司丑闻,導致投资者对美国股市信心大跌。在此背景下,美国公司对D&O的需求应运而生。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开始,股东代表诉讼在美国盛行,美国公司的内部控制人感到经营责任风险日益增大,公司的补偿制度已无法为负责公司治理决策的董事会高管团队、监事会和成员承担股东诉讼后的巨额集体诉讼赔款,而D&O作为一个商业产品,提供了低成本定价的责任风险分担方式。自1970年开始的30年内,D&O的需求量稳步增长。随着安然公司的轰然倒台,D&O迎来了需求大爆发。特别是,美国各州为了吸引公司投资人的投资以及降低监管成本,都立法明文规定:公司有权为董事和高级职员购买和维持D&O。
从供给端来看,D&O保险市场一个独特的特点是,在市场的供给和需求方面普遍缺乏披露,各国皆如此。美国如此活跃的巨大的需求量下,鉴于保险公司对投保人、被保险人的信息保护,也不例外地很少提交有关D&O的保险产品供给数据。虽然美国的财产保险公司需要每年向NAIC(美国保险监察官协会)提交有关其运营的信息,但保险公司不需要单独报告D&O业务线的保费、损失和费用数据。年度报表中与D&O项目相关的数据包含在名为“其他负债”的一组包罗万象的负债项目中,因此无法将D&O信息与“其他负债”中包含的其他业务线分开。
2011年NAIC要求保险公司提供董责险有关承保保费、损失、抗辩成本控制等信息的补充文件,同时包括按发生率和索赔额计算的业务比例明细。鉴于这些数据的可用性,大家能够在行业和企业层面上首次对美国D&O市场进行详细分析。2014年Stephen G. Fier和Andre P. Liebenberg在对2011年的数据披露的研究分析发现纽约的D&O保险市场集中度较高。D&O保险作为美国财产保险排名第11的产品品类,占行业总规模保费超过1%。虽然近12%的保险公司撰写D&O的责任条款,但在保险公司的实际承保市场上,D&O的产品供应相当集中,排名前10的保险公司几乎占整个D&O市场的58%。此外,规模更大、杠杆率更大、更多元化的保险集团会在D&O的产品供给市场上更具优势,并占有更大的市场份额。这也侧面回应了我国D&O保险市场很长时间以来叫好不卖座的现象,我国保险公司在国际市场上,还处在规模化、杠杆率和多元化较低的层次,在D&O保险条款书写、责任承担上不具有溢价和定价的裁量权。
董责险(D&O)作为一个外部治理的商业化工具,有着巨大发展潜力, 其对于董事及高管人员所承担的赔偿责任及赔偿标准将会随着对公司治理法律法规不断细化而更具有适应性。但D&O毕竟代表了保险公司更高水平的责任条款书写和承保能力,且与法律法规紧密相关,无法将“舶来品”拿来直接用。因此,市场覆盖率和占有率还要随着保险公司的内功加深、规模增大而逐步增长。
从国内责任险的产品供应上看,可提供董监高责任险专业风险评估及合理定价的保险公司并不多,更多集中在第一梯队保险公司的国际业务部门和外资保险公司。同时,在董监高责任险的承保过程中,存在较大的沟通成本。如保险公司只接受一对一的投保公司业务咨询,并无普适性的如雇主责任险、特殊职业责任险、团体意外险等多对一的董责险产品计划。在纽约和伦敦市场上,保险公司会推出对PE、私募基金和投资银行等机构投资主体的多对一的董责险产品组合,配合机构投资人的投资计划。投保不同行业不同体量的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管团队,通过机构投资者的投资策略背书旗下公司的责任险的可评估风险。而国内目前还未存在类似的pooling计划针对董责险的。在供应端,董责险还需要更大的产品创新,来增加产品的可读性、标准性和降低投保前的信息不对称,提高产品的投保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