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媒时代新闻生产算法风险
2021-06-22牛江禹
牛江禹
摘要:在智媒时代,算法生产对新闻生产的渠道、新闻生产观念、媒体生产者的职业发展方向、受众和媒介环境产生了深远影响。本文用文献研究法,从公共性、受众、信息权力三个结构出发,对新闻生产算法风险及其种类进行讨论。微观来看,新闻生产算法正在对传统传媒业进行重新洗牌,“新闻专业主义”正在被解构;从宏观来看,新闻生产算法正在构建一个新的社会景观,其原因是算法把握了权力,从而产生新的意义。研究算法风险有利于我们在媒介融合背景下,更好地发挥媒体专业主义,也有利于我们满足时代的需求。
关键词:算法;新闻生产;风险
中图分类号:G210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8122(2021)05-0044-03
智媒时代,万物互联,万物皆媒成了媒介环境的新特点。所谓智媒,就是以技术作为驱动力量,以大数据和移动互联等技术作为底座的媒体形态。而以算法为新特征的算法新闻正在引发链式突破,颠覆传媒业的结构,推动传媒业由数字化、智能化升级换代,引发新闻业巨大的变革。
研究新闻算法推荐机制是学者们密切关注的话题,具有现实意义和理论意义。现实意义在于,一方面,新闻算法推荐无形之中剥夺了用户选择的权力,窄化和固化了人们的思维;另一方面,算法推薦会潜移默化地引导受众的价值观,造成偏见甚至是群体极化。其理论意义在于,新闻算法推荐作为互联网的产物,是新媒体研究的一部分,也有助于帮助我们理解媒体融合背景下的新闻生产,对坚持新闻专业主义具有重要的意义。基于此,本文试图系统分析新闻算法推荐造成的伦理问题,让我们更好地去理解智媒时代新闻算法的意义。
一、新闻生产算法推荐对公共性的蚕食
大众媒介具有整合社会资源和舆论监督的功能,本身就肩负着公共效益,对社会公共事件有监督权。但在算法的影响下,公共性被追求商业利益的逻辑所驱逐,这种价值逻辑下的新闻生产以受众注意力为指标,重流量而轻内容,不考虑内容本身的营养和肩负的社会效益,对公共事务也没有起到监督的作用,辜负了大众赋予媒体的传播权。具体来看,算法引发的公共性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信息真实性偏差
新闻生产算法引起的信息真实性偏差表现在环境真实性偏差和文本真实性偏差。一方面,新闻生产算法对传统媒体编辑的把关权是一种挑战,哪些新闻能够进入传播渠道被推荐给受众,一定程度上都由算法来决定。算法本身的技术漏洞并不会考虑新闻内容本身和其引发的社会效益,只会依据内容的点击量、转发量和评论数,将丰富的新闻简化为单一的数据,其代表便是基于时序流行度的推荐算法。这使得满足感官刺激的低俗化新闻和标题党新闻更容易获得推荐,而真正有价值、有温度的严肃新闻则被埋没。长此以往,作为让公众了解社会客观现实窗口的“拟态环境”也将偏离“真实环境”,这将影响公众的认知和决策,也是对大众知情权的剥夺。
文本真实性偏差则体现为虚假新闻泛滥,缺少编辑把关的算法新闻,无法对消息的真伪进行辨别,为以吸引眼球的虚假新闻推波助澜。如拉斯维加斯枪击案发生后,在最初新闻信息的传播时期,以 Google、Facebook为代表的算法推荐网站上的假新闻泛滥。
(二)算法歧视
算法本身包含着设计者的价值观,这种价值观首先表现为以商业逻辑为核心的价值观,这就让算法会优先考虑使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内容进入渠道;其次表现为公司和企业的自身文化;最后表现为算法设计团队或设计师本人包含的价值观,在进行用户画像描绘时,设计者选择将哪些因素纳入其中体现其对人群划分的价值认知。其后果便是对受众的差异划分,边缘性群体以及无法带来利益的群体会被算法选择性忽略。而由于“算法黑箱”的隐蔽性,受众并不知情,并潜移默化地接受着不利于己的意识形态。
二、新闻生产算法推荐对受众的异化
(一)信息茧房
信息茧房是茧房内的同质化,而茧房与茧房之间并不同质,学者普遍关心由于算法带来的信息窄化造成的“信息茧房”问题。由于内容推荐算法以用户兴趣为依据,把用户与多元纷繁的世界隔离开来,只提供与用户画像相关的内容。接触片面领域信息的受众,缺乏与不同价值观、意识形态的交流,也缺乏对不同观点取向内容的接触,长此以往,沉浸在自身舒适地带的受众,便丧失了对社会的批判,成为单向度的人。这正如《人民日报》评论所言,“技术为用户量身打造信息,开启了符合读者口味的一扇窗,却关上了多元化的一道道门”。
(二)受众的异化
正如批判学派对实证主义的批判一样,意义和意识形态是无法被量化的,所以数据是无法表达文化的。值得补充的是,从文化研究的角度来看,算法推荐将使大众更难抵抗商业主义的统治。福柯认为权力不仅是压制性的,还是生产性的,它积极产生新的话语,形成知识,通过一些并不存在的特征变成一种人人接受的自然常识。在后结构主义者看来,意义背后并不存在牢不可破的潜在结构,意义始终处于生成的过程当中,而没有固定的落脚之处。而算法推荐在生产新闻的同时,也在积极地生产意识形态,它打破了人们原有的意义认知结构,从而构建了一种新的意义,让算法对新闻专业主义的消解、对商业资本的追逐和受众权力的剥削变得合理化。而受众对于资本的意识形态越来越难以抵抗,人们渐渐陷入了鲍德里亚所说的消费社会中,由物质消费转为精神消费。这种由商业逻辑构筑的价值观逐渐变为常识,受众主动维护其意识形态,从此被异化,虽然这种看法忽视了受众的主动性,但也提供了一种新的视角。
三、新闻生产算法推荐对信息权力的挑战
传播作为一种权力包含“话语”和“话语的传播”两个要素。最早提出“话语即权力”的是法国哲学家福柯,他重在考察权力与知识之间的关系,强调权力在实际中的结构化和弥散性,提出话语和知识是如何嫁接,如何相互影响的。而在现在,权力以更加隐蔽的方式呈现出来,权力已经内化到我们的生活和文化中,成为本体化的方式。而算法的出现,改变了游戏规则。如今,算法已经渗透到新闻生产的方方面面,传统新闻媒体的某些功能已经被算法所取代,所引发的是新的权力格局的诞生,再具体实践中,算法对权力的挑战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算法对信息分发权的抢夺
传统媒体垄断的编辑权出现分散趋势,传播渠道变得多元化,受众不再只是单单通过传统媒体获取信息,互联网成为了用户获取资讯的主要来源,自媒体、个体等新兴传播主体纷纷出现,抢占了传播市场。原先交给传统媒体的权力被部分回收了,这一权利被让渡给了社交关系和算法,新的分发模式由此产生。在新的游戏规则下,新闻生产渠道交给了商业公司,分发主要依赖于算法,对商业利益和科技进步的追逐所形成的多重价值观掺杂其中,新闻的内容方和渠道方被彻底割裂。
当商业机构和社交媒体进入新闻传播领域,传统意义上严肃的话语已经渐渐被商业话语和社交话语所取代,新闻专业主义和商业主义的边界开始模糊。在这种新的权力关系中,信息分发权被分解,并且算法在这其中,与人类的传播活动一起构成新的关系网络,算法成为权力新的“武装”。
(二)算法对把关权的收编
我国在媒介市场化的进程中,新闻媒体的“编辑终审权”是一条基本的规则,而如今算法的进入对其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从静态来看,算法成为影响把关权的又一重要因素。传统新闻编辑被算法所取代,进入渠道的文本内容不再由编辑进行把关,而是由数据和写入的运行法则进行计算,以此对海量的、碎片化的信息加以筛选。把关由原来的新闻专业主义价值逻辑转向了商业逻辑,由原来的媒介立场转向了商业立场;从动态来看,算法的加入重构了媒介场域,影响媒介生产的空间,并加入了新的因素,原本的动态平衡被打破,传媒需要做出新的调整,传统的编辑从把关转向策展,从台前走向了幕后。
算法收编把关权之后,使信息质量得不到保障。有学者表示,算法分发新闻更加注重效率而非质量,这样在“唯趣味性”的原则之下,许多优质内容就会被淹没、边缘化,造成“劣币驱逐良币”的后果。
(三)算法对选择权的再造
传统新闻生产中,新闻媒体牢牢把握着传播的主导权,媒介决定了受众看什么,从什么角度看,传播渠道被媒体牢牢把控,通过文本、音视频对受众进行“议程设置”,由此来影响受众的认知,构建社会图景。从受众的角度来看,受众无法进入生产渠道,只能做被动的解码者,与媒体的互动也十分有限,因此在传统的生产模式中,受众选择权的自由度是较低的。
进入智媒时代,最显著的特征便是生产主体多元化,传播渠道多样化,受众与媒体的互动更加频繁,人们开始逐渐利用互联网平台,走入新闻生产的空间,开始通过生产内容来表达话语,受众的自我意识开始觉醒,参与意识显著增加。互联网解放了受众的选择权,人们从“牢笼”中被释放出来,从表面上来看,人们与文本进行互动,这一互动阅读的方式是由算法来执行的,在这种算法的权力范式之下,用户被平等地赋予了网络主体的身份,并对其赋能和赋权。在这一过程中,权力的流动方式发生了变化,“受众”变成了“用户”,这一变化凸显了用户的主体性,算法解放了受众。
但另一方面,任何传播技术(媒介形态)一旦产生,便具有自身的客观性和独立性,传播技术决定着特定时代新闻图景的整体呈现方式和结构方式,算法赋予受众自由的同时也限制了人对世界的感知和自由度,框定了人们的视界,虽然在互联网世界拥有海量的信息,但根据施拉姆的“媒介或然率”来看,算法推荐是获取信息最轻松的选择,主观和客观原因都导致了用户的信息选择权实质上是被算法所包揽。从这一角度来看,算法又给受众戴上了一把枷锁,限制了受众的自由,正如喻国明教授所说:在新的技术背景下,媒介不再仅仅充当人们获取信息的工具。算法技术反过来也以“座驾”的方式把人们限定在特定的技术结构中,塑造并控制着人们的认知及生活方式,把人们限定在这个“座驾”特有的行驶规则和框架中。
参考文献:
[1]吴峰.发达国家“算法新闻”的理论缘起、最新进展及行业影响[J].编辑之友2018(5):48-54.
[2]陈昌凤,师文.智能算法运用于新闻策展的技术逻辑与伦理风险[J].新闻界2019(1):20-26.
[3]喻国明,杨莹莹,闫巧妹.算法即权力:算法范式在新闻传播中的权力革命[J].编辑之友,2018(5):5-12.
[4]陈昌凤,霍婕.权力迁移与人本精神:算法式新闻分发的技术伦理[J].新闻与写作,2018(1):63-66.
[5]喻国明.人工智能与算法推荐下的网络治理之道[J].新闻与传播,2019(1):61-64.
[6]张潇潇.算法新闻个性化推荐的理念、意义及伦理风险[J].传媒,2017(6):82-84.
[7]刘海龙.大众传播理论:范式与流派[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
[8]陈昌凤,师文.个性化新闻推荐算法的技术解读与价值探讨[J].中国编辑,2018(10):9-14.
[9]赵双阁,岳梦怡.新闻的“量化转型”:算法推荐对媒介伦理的挑战与应对[J].当代传播,2018(4):52-56.
[10]王仕勇.算法推荐新闻的技术创新与伦理困境:一个综述[J].新闻传播与傳播研究,2019(9):123-132.
[11]吴卫华.算法推荐在公共传播中的理性问题[J].当代传播,2017(3):79-81.
[12]王仕勇,樊文波.向善向上:基于良性互动的算法新闻治理伦理研究[J].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1,27(2):225-236.
[13]陈思.算法治理:智能社会技术异化的风险及应对[J]湖北大学学报,2020(1):158-165.
[14]林秋铭,范以锦. 2017—2018:众媒时代到智媒时代的大跨越[J].中国报业,2018(1):20-22.
[15]郭庆光.传播学教程[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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