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唯一香港警察:我开始重新理解“为人民服务”
2021-06-22
以前,林梅珍只是从工作岗位和字面意思来理解“为人民服务”,但在内地工作生活后,她理解到,这句话是使命的体现——无论身处哪个岗位,都可以为人民服务。“当每一个人都有这样的精神和态度,再付诸行动时,便可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林梅珍是香港警务处一名总督察(该职级位于高级督察之上,警司之下),自去年8月底起,她一直在内地工作、生活——作为第十四任香港警务处驻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官,她也是如今唯一一个在内地工作的香港警察。她说自己非常幸运,有机会来内地工作和生活,亲身体验祖国的先进、便利、高效、开放、勇于创新。那么,是什么样的见闻令她有如此感触?
内地生活的便利“令人着迷”
林梅珍對祖国的印象,最先来自于内地生活的便利,她用“令人着迷”来形容。“比如我在内地从不需要使用现金,我快要忘记人民币钞票的样子了!”林梅珍笑着说,内地生活电子化程度非常高,外出只需要带一部手机,就连街边的小摊贩也可以使用移动支付。在香港,如果在网上购买电影票要额外收取手续费,但在内地没有这回事儿,有时还有高折扣。最令她惊讶的是,实体超市减少了很多。网购日常必需品,最快半个小时便可以送到家,比自己去店里买还快。
林梅珍记得,多年前来北京时打车比较困难,下雨时打车就更困难。这次再来北京,她发现打车的方式已经完全不一样了。现在,在香港普遍使用的伸手打出租车的方法已经过时,大家都是用手机软件打车。
“透过这些变化,我感受到内地人民热切希望进步。同时,社会和环境提供了很多个人的发展空间,只要想法和计划可行,能解决难点和改善人们的生活,便可以付诸行动,这显示出内地同胞解决问题的精准度、创意和魄力。香港在20世纪八九十年代时也有这样的精神,那时香港经济腾飞,各行各业发展迅速。现在,香港经济发展成熟,慢慢形成了要有社会共识才推出新措施和政策的模式。我希望特区政府对需要做的事,例如推行垃圾征费(针对都市固体废物而作出的收费)等,要加快处理,不要因为没有社会共识而不推行。因为,在香港这样一个多元化的社会,执著于寻求共识往往会导致事情长期悬而不决。”林梅珍说。
在内地的工作生活,让林梅珍感到内地经济发展迅速,潜力巨大。她认识了一些在内地大学就读的香港学生,以及一些毕业后就留在北京工作或创业的年轻香港人。她发现,他们非常享受内地的生活,认为比香港生活多姿多彩、轻松及自由。有些人想一直留在内地发展,因为这里有巨大的机遇,创业和生活成本也远比香港低。
“我开始重新思索和理解‘为人民服务”
生活环境的变化,也令林梅珍的思想逐渐发生改变。她说:“我开始重新思索和理解‘为人民服务。”
以前,林梅珍只是从工作岗位和字面意思来理解“为人民服务”,认为身为公务员,做好自己的警务工作、服务好香港市民便是为人民服务。但在内地工作生活后,她理解到,这句话是使命的体现——无论是否为公务员,无论身处哪个岗位,都可以为人民服务。林梅珍说:“当每一个人都有这样的精神和态度,并付诸行动时,便是团结的表现,便可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林梅珍以内地政府处理科技龙头公司涉嫌垄断市场的案例为例,她认为,在实行资本主义的地区不会这么主动去处理,也不会这样高效率。当政府以人民为首要考虑对象时,政府便会保障老百姓,包括小商家、散户投资者等的利益,确保利益不是只倾斜某一方。
内地不同的政策、措施、规章等,均有一个清晰的共同目标——让人民过上好日子,政府所做的一切也都是为了保障人民的福祉,真诚地把人民放在首位,这是林梅珍在内地工作生活的另一个深刻感触。林梅珍在北京的日子,也是防疫时期。内地和香港在防疫工作上力度和重点的不同,令她感慨万千:“中央政府果断防控疫情、人民主动配合。在群策群力下,内地迅速控制了疫情,没有放弃任何一个人,完美地展示了如何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这是中央政府睿智的表现、地方政府勇于承担的表现、人民团结力量的表现。”去年,林梅珍也曾到武汉交流。她感受到武汉市民在疫情面前守望相助,没有半点儿怨言,对未来充满希望和信心。各地驰援武汉时,当地人民表现出感恩和民族自豪感,令林梅珍深为感动。
“两地警队需要持续吸收和学习对方优良的地方”
在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林梅珍的授课和专题讲座都很受欢迎。“在课堂上,我主要教授香港警队如何制定策略方针和保持专业性。此外,我还分享了香港警队的警务概况、训练体系、公共关系策略、香港形势、警队发言人制度等。专题讲座的对象有公安大学的老师、本科生和研究生,也有公安部进修班的干部。”
林梅珍强调,在这一过程中,自己获益不少:“在香港没有时间去梳理这些资料,现在整理后,我的思绪更加清晰和有条理。透过与公安大学师生的交流,我对内地公安的培训体制和职责等方面有了更多了解,日后回到香港负责与内地有关的工作时,会更顺畅。国家今天的成功得来不易,未来还有很长的路要走,需要各方同心协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我期望香港与祖国共同进步!”(《紫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