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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线路及遗产廊道理论对南粤古驿道保护利用的启示

2021-06-20吴隽宇

华中建筑 2021年6期
关键词:南粤驿道廊道

吴隽宇

陈梦媛

我国拥有丰厚的线性文化遗产资源。快速城市化进程带来了经济和需求等机遇的同时,也对其环境、结构和功能等方面产生了不利影响。并且随着我国遗产保护理念逐渐向综合化、整体化、动态化和区域化发展,对于线性文化遗产以及相关领域的关注也越来越多。

南粤古驿道是古代岭南地区进行文书传递、物资运送、人员往来等经济文化交流和传播活动的重要交通线路[1],在此过程中促进并见证了岭南文化的形成和发展,是极具文化价值的线性文化遗产。但由于我国遗产保护体系仍没有形成一个完整的线性文化遗产方面的分支,南粤古驿道的保护利用工作的开展只能在探索中缓慢前行。

作为线性文化遗产主要形式的文化线路和遗产廊道,虽然还是遗产保护领域的新理念,但截至2014年,欧洲文化线路委员会和美国国会在不到30年的理论实践中,就已经完成了29条欧洲文化线路以及49个国家遗产廊道相关项目的认定[2-3],成效显著,并在这些实践过程中形成了较为完善和成熟的理论体系。因此,文化线路和遗产廊道理论也势必能够为南粤古驿道的保护利用提供一些思路和方法。

1 文化线路和遗产廊道的理论研究

文化线路和遗产廊道理论往往会随着遗产保护的实践而一直处于动态发展中,学术界也尚且无法对它们做出全面的论断。因此,有必要根据相关基础性文件和法律法规,结合权威研究文献[4-8]以及实例,对文化线路和遗产廊道理论进行重新梳理和对比分析,以便更好地应用于实践。

1.1 文化线路

(1)概念定义

文化线路是来源于并同时反映了人类迁徙和随之而来民族、国家、区域间商品、思想、知识和价值观等多维度、持续互惠的交流,能够在特定时空内促进相关文化的交融和滋养,并表现在其(非)物质文化遗产中,为实现特定目标而生成了独特发展动力和历史功能的交流线路,既可以是陆路、水路,也可以是其他有明确地理界限的类型[9]。

(2)价值标准

概念定义从特征方面为文化线路的辨识提供了初步指标,但文化线路是具有多维文化内涵的,因此有必要在概念基础上,通过真实性和完整性两个价值标准进行进一步的界定:文化线路与其构成要素必须具备客观真实存在的物质形态,抑或是通过非物质形态的真实价值以弥补物质形态的不完整。同时它们的物质或非物质形态自身也必须保持一定的完整性,才能保证各自及整体真实性和意义价值的完整体现。由于文化线路本身及其构成要素都必须满足这一标准要求,因而这两者间也同样存在着相互影响、补充和依存的内在联系。

(3)实施保障

通过价值标准对研究对象进行识别和评估,是实施规划保护的基础和前提。①由于内容和尺度的广大,首先需要通过前期的资料收集和初步调研,从空间、时间、文化、角色和目的四个方面了解文化线路的基本情况,并对其保护范围进行预判;②在该基础上,识别并评估其构成要素,划定不同级别的区域保护范围,最终调整整体保护范围;③通过线路系统性地整合遗产元素,同时在不影响线路价值的前提下,基于功能需求,建设相关基础设施,以核心带动整体进行保护;④在专门机构和法律文件的保障下,采用多部门、多学科、跨区域的协同管理机制,全面发挥并提升文化线路的整体价值,促进人类文化的深度交流与保护(图1)。

1.2 遗产廊道

(1)概念定义

遗产廊道是拥有特殊文化资源集合,并通常带有明显的经济中心、蓬勃发展的旅游、老建筑的适应性再利用、娱乐及环境改善的线性景观[10]。

(2)价值标准

遗产廊道的概念内涵决定了研究对象应首先符合以下三个价值标准:①具有文化意义的线性遗产区域。廊道内应具备有一定社会影响力和历史重要性的事件和要素,包括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尤其是在形式、结构和演化上独具特色的建筑和特殊的工艺技术。除此之外,廊道的整体本身更应具有文化意义;②具有生态效益的线性遗产区域。廊道内的自然资源、生态系统和景观须能够服务于整个廊道乃至区域生态系统,尤其是服务人类生活的生态功能;③具有经济价值的线性遗产区域。廊道应该能为周边环境带来税收和旅游等经济效益,或者具备一定的经济发展潜力。

(3)实施保障

①通过价值的认识和评价,首先可以划定遗产廊道的范围,同时能够判别内部遗产元素,形成相应的节点区和关键区;②在遗产元素的价值认识和评价基础上,从自然和文化两个方面综合考虑,组织规划游道,整合和串联主要的廊道遗产和遗产节点,重建廊道内部的空间关系;③结合廊道保护现状和周围环境条件,综合运用多种手段保护遗产元素,适当配置服务设施;④在各方资金和技术、完善的法律保护体系,以及规划保护实施不同阶段所制定的各尺度的具体战略和导则的保障下,多个主体共同参与管理遗产廊道(图2)。

表1 文化线路和遗产廊道的理论

1.3 文化线路和遗产廊道的理论对比

通过对文化线路和遗产廊道理论的梳理(表1)不难看出:虽然同样作为线性文化遗产理论,两者也存在着一些不同。

(1)概念定义

文化线路和遗产廊道类型虽然多样,但存在尺度上的差异。遗产廊道是由绿色通道衍生而来的,可以是城市水系,也可以是跨城市水系的部分流域、道路或者铁路。文化线路源于文化遗产的保护发展需求,尺度相对更大,(跨)国家、地区或文化区域的陆地、海上或其他形式的线性文化景观都可以是文化线路。这一理论背景同时影响了两者的发展目标:虽然都兼具了自然、经济、文化方面。但相较之下,遗产廊道侧重于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文化线路则更强调文化传播交流。然而,两者的构成都是依目标划定的,也因此不尽相同:文化线路既包括有明确范围界限的线路,又包括与线路紧密相关的物质和非物质形态的遗产元素。遗产廊道则包括了绿色廊道、游道、遗产和以解说系统为主的服务设施。

(2)价值标准

文化线路发源于历史文化悠久、人文资源丰富的欧洲,更注重遗产的文化内涵,并且该理论经历了近30年的实践和研究发展,从而形成了一套以文化遗产特性为导向的严格的价值标准:首要价值标准是其概念定义的内涵标准,真实性和完整性两个辨证的标准则从物质和非物质、部分和整体的层面进行了深入规定。三者的具体内容和相互关系无一不体现了文化线路理论的整体性。相比,历史较短的美国却有着更为优越的自然资源条件,往往会通过对自然遗产的强调来补充文化遗产的不足,并且理论的发展历程也更短,所以就仅仅以自然、经济、文化三个方面的目标作为价值标准,其界定也相对宽松和模糊。

表2 文化线路和遗产廊道的理论对比

(3)实施保障

两者的规划保护机制都可以简单概括为“研究—判别、评估—保护—管理”的流程。但在具体环节的实施上,由于文化线路的价值标准更为严格,因此在判别、评估的过程也更为严谨:线路整体和组成部分都分别有一套相对独立同时又相互联系的价值标准。先在初步判定的线路范围内识别和评估遗产元素,再根据遗产元素的保护范围调整确定文化线路的整体保护范围。遗产廊道则是用同一套比较宽松的价值标准,从宏观到微观进行判别、评估,所以其内容和范围就相对宽泛得多。在后续保护环节可能会通过更多元的手段,将不存在文化联系的构成要素进行整合,重新赋予廊道价值。这与文化线路“真实性”的价值标准是相悖的。但换个角度来说,遗产廊道理论可以实现整体效益的最大化,为落后地区提供更多的发展机遇。文化线路和遗产廊道都是遗产区域保护的产物,因此都采用了专门机构主导、多主体协同参与的区域管理模式。不同的是,遗产廊道隶属于美国国家公园体系,政府不仅会提供更为有力的技术、政策、资金、法律体系等支持和保障,还会以重要合作伙伴的身份与非盈利组织组成主要管理机构,再由不同性质组织和机构进行辅助。这样既形成了一个高效、有序且系统的管理网络,又能为遗产廊道获取更多更广的资金渠道。

图1 文化线路的规划保护机制

图2 遗产廊道的规划保护机制

综上所述,文化线路和遗产廊道都是具有显著综合性、整体性和动态性特征的遗产保护理论。但由于有着不同的理论源流,使两者在有着密切联系的同时又兼具独特之处(表2):文化线路的理论起源并发展于拥有丰富遗产资源和前沿领域理念的欧洲,在概念定义和价值标准方面有着明确、整体和严格的界定,更强调遗产的文化特性,适用于尺度较大、文化遗产丰富的线性遗产区域;遗产廊道理论是在美国绿道运动、风景道建设和区域遗产保护理念三者共同的发展和相互的作用下形成的产物,所形成的实施保障体系更加切实有力,整体着重于遗产的社会特性,适用于中尺度、自然遗产丰富或局部地区发展落后的线性遗产区域。所以,在将上述理论用以指导实践时,应当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需要在充分了解对象的特性之后,再选择单一适用的理论或是将两者适当结合,灵活运用于该遗产区域的规划保护。

1.4 我国相关理论发展历程

国外线性文化遗产的理念最早可追溯到1964年。但直到2005年,李伟和俞孔坚才引入了文化线路概念,并表达了一些对我国文化遗产保护的思考[5]。紧接着就有多位国内学者从不同文件和角度对文化线路理论进行了解读[3、11-18],并且对大运河、丝绸之路、茶马古道等不同功能的大尺度线性文化遗产[19-27]进行价值评价,再将实际的遗产保护与文化线路理论进行对比分析,从而提出切实有效的保护建议和启示。同时,遗产廊道的概念于2001年首次被引入国内。王志芳在文中解读了遗产廊道,并最终指出了遗产廊道对我国相关遗产保护的启示[7],为后续研究奠定了基础。随后国内学者通过借鉴伊利诺伊和密歇根运河国家遗产廊道、黑石河峡谷遗产廊道等国外实践案例,对遗产廊道的理论经验进行了总结,并以大运河、丝绸之路、茶马古道等受城市化不利影响而难以发挥其应有价值的大尺度线性文化遗产[8、28-40],以及几个对于地区极具现实发展意义的并具有线性特征的中小尺度遗产为例[41-47],通过遗产廊道的整体构建,实现文化、自然、经济等多重目标。

除此之外,还有学者将文化线路、遗产廊道等线性文化遗产概念进行对比研究[5、30],以及根据我国遗产保护情况,提出了“廊道遗产”[48-49]和“文化廊道”[50]两个与文化线路和遗产廊道相关却有所区别的新概念,都从不同方向和角度探索了线性文化遗产的本土化发展。但由于国外线性文化遗产理论都是随着本国或区域的背景条件和相关实践而发展形成,而在我国还十分缺乏该理论的实际操作案例,所以当前我国线性文化遗产的保护仍处于一边借鉴、学习国外相关理论和经验,一边结合我国国情进行实践摸索的初步发展阶段。

2 南粤古驿道保护利用

2.1 南粤古驿道保护利用工作的提出

早在2000多年前的春秋战国时期,古人为生产生活之便,即在岭南劈山开岭,修建了驿道。秦汉时期,出于军政往来需要,又在旧道的基础上开辟修筑了新的陆路。到了唐宋时期,随着贸易的繁荣,南粤古驿道的发展也逐渐走向成熟。最终,于明清时期形成了水陆联运、完整通畅的交通网络体系,沟通了山岭交错、地理空间相对隔绝封闭但同时土地丰饶的岭南地区内部,及其外部与中原地区乃至海外的交通,主要用于文书传递、物资运送、人员往来,也因此承载了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职能。

然而,随着现代邮政和交通系统的发展,南粤古驿道罕有人至,再难以发挥其自身的功能和价值,逐渐走向衰落。并且由于缺乏管理维护,尽管尚存保存完好的古驿道路段,但大多数现存古驿道及其包含的遗存都处于破落荒废的状态,甚至存在倒塌的安全隐患。同时在人口增长、城市扩张和土地紧缩的高速城镇化冲击下,南粤古驿道已经连最基本的留存问题都受到了极大威胁,那些蕴藏在现存古驿道本体以及沿线遗存文化遗产中丰富的文化内涵就如同明珠蒙尘,亟待人们的发掘和保护。

图3 南粤古驿道线路分布图

为响应和贯彻落实“一带一路”的国家战略,“健康中国2030”的规划纲要,习总书记关于文化自信和“让陈列在广阔大地上的遗产活起来”、“留住历史根脉,传承中华文明”的重要讲话,以及广东建设文化强省和相关的工作要求,在建设特色小镇、美丽乡村、精准扶贫、乡村振兴等国家政策的助推下,广东省于2016年启动了南粤古驿道的保护利用工作。

2.2 南粤古驿道保护利用现状

经过三年多的时间,南粤古驿道的保护利用工作已经取得了显著的成效:目标构建包含14条主要线路(由于不同时空的工作分配,实际有19条古驿道线路),全长约11230km的南粤古驿道线路系统。充分考虑古驿道及沿线资源保存情况,以及扶贫、爱国教育、生态与旅游发展以及乡村振兴等一系列可能带来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等因素后,于2018年底,选取并实现了8处重点示范段,11条重点线路,对近1000km的南粤古驿道线路进行重点打造,圆满完成了“两年试点”的阶段性目标,形成了良好的示范效应,初步建立了“南粤古驿道”品牌。另外,2019年计划巩固提升13条重点线路和拓展新增5条重点线路的工作也在如火如荼地开展。但在这11条共计约700公里的南粤古驿道重点线路中,驿道本体遗存长度仅为约144.5km,占总长的20%。而在南粤古驿道的6900km陆路中,通过公路改造所建的古驿道就高达4600km,占总比的68%;依森林步道而新建的有1120km,占17%;与珠三角省立(区域)绿道结合的线路达820km,占总百分比的12%;而保护修复的古驿道遗存就只有180km,只占3%,即便算上水路总线路的4330km,古驿道本体在南粤古驿道总体线路中也仅仅占有40%(图3)。

2.3 南粤古驿道保护利用的问题

南粤古驿道对于岭南地区内部,或与长江流域、中原地区乃至海外诸国间,持续不断近2000年的政治、经济、文化交流等物质与非物质交流的推动作用;对岭南纳入国家大一统、我国统一多民族国家形成和发展、岭南地区多元文化融合等岭南地区乃至全中国历史发展进程中诸多重大历史事件的见证作用,岭南文化的物质载体作用,以及岭南三大民系形成、发展的直接动因作用,都显示出南粤古驿道符合文化线路的概念定义和内涵标准。此外,在我国近几年逐步将文化线路的理论运用于丝绸之路、大运河以及茶马古道等的保护利用这一研究背景下,2015年,广东省副省长许瑞生借鉴了欧洲、美国和日本等国文化线路保护的经验,并基于古驿道特点,提出了南粤古驿道文化线路的概念和保护模式,同时以“文化线路”的视角编制了《南粤古驿道文化线路保护与利用总体规划》作为行动纲领。

相比其他类型的线性文化遗产,文化线路界定标准更为严格,注重和强调线路的文化意义:一些尽管通过了一定规划设计手段,将类似、当代的遗产连接起来,或者虽然物理连接着遗产,但却不是经由历史发展形成的路线,以及无法将被连接的遗产元素形成共有文化交流的路线,事实上并不能视作为文化线路。虽然2017年将南粤古驿道保护利用的工作要点落在了以加强古驿道本体保护作为首要目标。除此之外,2018年《南粤古驿道保护修复指引》也是主要针对古驿道本体而修编的,但在南粤古驿道线路的保护与利用实践中,是通过将古驿道本体,与线路线方向一致,却经过了规划设计用以满足现代人日常使用需求的绿道、风景道,或者串联了一些文化和自然遗产资源并同时具备文化休闲等功能的步道,以及水道等其他多元的线性载体贯穿,使沿线红线保护范围内的古驿道遗存、历史文化城镇村、文化古迹以及自然景观资源等遗产元素和节点整体串联起来,以便更好地挖掘和展示非物质文化遗产,为人民创造能够满足现代生活需求的线性文化空间,从而最大化地发挥文化遗产的价值,带动乡村振兴、精准扶贫以及全民健身等全面建设目标的实现。综上所述,南粤古驿道这一文化线路理论范畴的概念在保护与利用层面所规划形成的南粤古驿道线路却偏向遗产廊道的理论模式,南粤古驿道线路的保护与利用工作实际上是遗产廊道理论本土化运用与发展的一次实践尝试。将遗产廊道的实践用于文化线路的保护是张冠李戴的行为,不利于南粤古驿道本体的保护。

3 启示

文化线路和遗产廊道是南粤古驿道保护利用的理论基础,但就目前情况而言,还并未在此基础上形成行之有效的本土化保护体系。虽然南粤古驿道的保护利用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某些方面仍存在短板和不足,因此在总结有效经验的同时,还需要再将文化线路和遗产廊道理论重新应用其中,反复进行对比分析,选取其中一种理论或将两者综合考虑,及时调整南粤古驿道的规划保护策略。

通过实际调查,广东60%的贫困村都在古驿道周围5km范围以内,并且往往是保存情况相对较好的地方比较穷困。从宏观角度来看,南粤古驿道作为岭南地区曾经的交通系统,其分布的范围包括城乡、陆上和水上,甚至国内外区域,所以将南粤古驿道保护利用工作与扶贫攻坚任务结合是十分必要的。虽然南粤古驿道线路保护与利用工作这一以旅游开发为导向的保护模式,往往会将工作最终都落实在文旅和生态休闲产业上,易于滋生过于功利化的保护观念,使保护利用工作的重点落在旅游开发,而忽略对其文化价值进行深度的挖掘与研究,从而导致过度的商业开发,甚至造成开发性破坏的现象。但遗产廊道是一个多目标综合保护策略,通过将古驿道沿线历史文化资源进行整合串联,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促进乡村振兴和精准扶贫以及提升文化自信,却也是一个兼具了经济、文化、社会各方面的势在必行的有效途径。因此,也不能仅仅将文化线路这一单一的理论应用于古驿道的保护利用。最佳的解决措施应该是始终以文化遗产的保护为首要和核心目标,首先对驿道遗产进行文化线路层面的价值评价,再从个体和整体对它们分别进行评估,再根据保存情况、发展条件以及周围环境,寻求效益最大化的结合点,有选择地与遗产廊道理论相结合以进行综合性的保护。

结语

南粤古驿道的规划保护是基于我国对文化线路和遗产廊道等国外线性文化遗产的理论层面研究,并根据实际保护情况所提出的遗产保护策略,势必会对古驿道规划保护产生成效。但由于缺乏本土化实践层面的研究,往往会在南粤古驿道保护利用工作的各个阶段中出现一些问题。文化线路和遗产廊道都是动态发展的理论,因此在保护利用的各个阶段都可根据研究对象的具体情况而及时进行调整。

资料来源:

文中图表均为作者自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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