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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图档·咸丰朝》所见福陵昭陵食辛者库管理流程

2021-06-18吴倩男

兰台世界 2021年6期
关键词:内务府盛京口粮

吴倩男

一、引言

由于“满洲”早期特殊的社会性质,后金(清)国家内部出现了特殊的包衣阶层,辛者库作为包衣的一种,为清王朝的建立与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1]。辛者库群体是清代内务府成员的重要组成部分,职责为管领下人。一般意义上的管领下人是指在宫内、陵寝或王府内料理杂务者[2]。盛京昭陵、福陵内生活的辛者库人主要是盛京内务府管领下辛者库群体的一种,称作食辛者库人,他们依赖盛京内务府发给的口粮和布棉等生活用品来维持生计。食辛者库人事实上是一无所有、靠国家供养的特殊阶层,他们地位低下,大都从事艰苦劳动,这一阶层由于其存在的合理性对清代国家治理发挥一定的积极作用。

《黑图档·咸丰朝》为清代咸丰年间盛京内务府同北京总管内务府、盛京将军、奉天府府尹、盛京五部等衙门往来公文的存抄稿簿,收录咸丰元年(1851)至咸丰十一年(1861)档案共有5754件[3],其中与食辛者库相关的档案约有121件,详细记录了食辛者库的相关情况。目前,学界有关辛者库的文献记述较少,研究成果也大都集中于辛者库的定义、人员来源、服役地点、权利、地位等方面,对于清代盛京福陵、昭陵内生活的食辛者库人研究极少。因此,本文以《黑图档》为中心,对食辛者库人员的管理流程进行详细研究,以期对盛京地区的辛者库管理制度有所了解。

服务于福陵、昭陵内的食辛者库人主要由三陵总理事务衙门进行综合管理,其管理流程包括清算食辛者库人员数量、制作食辛者库人员口粮册、按照口粮册发放口粮票、对照口粮册发放口粮或银两以及按照人口数量发放生活用品共五个方面,具体流程安排详见下文。

二、管理流程一:清算食辛者库人员数量

食辛者库管理的第一步就是要明确其人员数量。食辛者库人是靠盛京内务府发给的生活物资才能存活的人员,生活物资都是按人员数量进行发放的,因此清查食辛者库人员数量是管理流程中必须首先进行的基础性工作。福陵、昭陵各设总管衙门和掌关防衙门两个机构。掌关防衙门是每陵的文职机构,职掌该陵的岁修、承办祭祀、制作祭品及相关官员、差役人的管理等一切事宜[4]。清算福陵、昭陵食辛者库人员数量的具体问题,就主要由各陵的掌关防衙门派遣官员具体承办。咸丰二年(1852),昭陵内食辛者库人员的数量清查工作是由昭陵掌关防衙门的内管领依凌保负责,其“查得本属三旗辛者库食口粮人丁等,于上年十月季原有男妇大口二千七百零四口,小口四百零一口,内扣除春季裁大口六口、小口一口,夏季裁大口二十三口小口二口外,剩大口二千六百五十七口,小口三百九十八口。此两小口作为一大口共合大口二千八百五十六口”[5]。详细阐述了昭陵自咸丰元年十月至今年清查时间内的人口数量变化情况以及最终的人员数量。福陵掌关防衙门在咸丰二年(1852)则是交由内管领德楞额负责福陵内食辛者库人员数量的清查,查得咸丰元年(1851)十月至十二月底共有食辛者库人“大口一千四百七十三口,小口二百二十三口”[6]。

三、管理流程二:制作食辛者库口粮册

各陵掌关防衙门派遣官员清算完各陵的食辛者库人数量后,要依据清查的数量制作口粮册。制作的口粮册要上报三陵总理事务衙门,因其职能是总管永陵、福陵、昭陵关外三陵事务,负责关外三陵的修缮与保护[7]。三陵总理事务衙门知晓后还需将口粮册转送盛京内务府。因此,关于口粮册的内容、数量及制作时间都有详细而严格的要求。

1.口粮册内容。口粮册还是福昭二陵食辛者库发放物资的重要凭证,因此口粮册内要详细记录食辛者库人员现有数量、清查时间段、数量变换原因、发放口粮数目等内容,力求准确无误,方便之后的管理与上报。咸丰二年(1852)十二月十五日呈报的档案《三陵总理事务衙门为造送昭陵食辛者库口粮册事咨盛京内务府》记载:“职查得本属三旗辛者库食粮人等,于上年十月季原有男妇大口二千七百一十二口,小口三百八十一口。内除春季裁大口十一口、小口一口,秋季裁大口十五口、小口三口,十月季裁大口五十九口、小口十口外,新增五岁者八十二名、十岁者六十六名,娶妻者二十六名,新大口二千七百一十五口,小口三百八十三口。此两小口作为一大口共合大口二千九百零六口半。”[8]详细记述了咸丰二年(1852)十月到十二月间昭陵食辛者库人员数量裁减与新增情况,并列出了最新的人口数量。在《三陵总理事务衙门为送福陵三旗辛者库人口粮册事咨盛京内务府》中也记载:“查得三旗辛者库食粮男妇人等,自去岁十月起至十二月底至此三个月,应领大口一千四百七十三口,小口二百二十三口。自本年正月初一日起至三月三十日止,此季内并无裁减,现值三旗辛者库食粮男妇人等共应领三个月口粮大口一千七百四十三口,小口二百二十三口。”[9]无论是清查的具体时间、增减缘由,还是最终发放的口粮数目,都记载准确,清晰可查。

2.口粮册数量。掌关防衙门制作的口粮册不仅上报其上级机构——三陵总理事务衙门,还要送与盛京内务府备查存档,因此制作形成的口粮册通常要“理合造具清册三本”[10]。如《三陵总理事务衙门为造送昭陵食辛者库人应领春季口粮册事咨盛京内务府》记载:“据昭陵关防郭兴额等呈称……今将该员原呈册三本钤盖印结,除本处存贮一本备案外,其余印册二本加具印结一纸呈送衙门转送盛京总管内务府衙门,为此合呈。等情。据此相应呈堂,将该关防原呈册一本结一纸,咨行盛京内务府查核外,余册一本存查可也。”[11]此项说明,无论是数量的清查还是清册的制作,都是由昭陵的掌关防衙门负责。制作的清册首先要留一本备案,另两本呈送三陵总理事务衙门查看,三陵总理事务衙门再留一本口粮册作为存查,其余一本口粮册则由其转咨盛京内务府。生活在三陵内的食辛者库人都是盛京内务府管理下的人员,因此关于食辛者库人员的管理都需呈报盛京内务府知晓。咸丰四年(1854),《三陵总理事务衙门为造送昭陵食辛者库夏季裁减口粮册事咨盛京内务府》[12]中也记载了三陵总理事务衙门将福陵关防乌理讷留存一本后呈报的两本口粮册钤盖印信后,除本处留一本备查外,其余一本口粮册转咨盛京总内务府衙门。此项说明陵寝掌关防衙门、三陵总理事务衙门与盛京内务府三个机构各存查一本,更加便于口粮册的利用和之后物品的发放。

3.定期清算并制作。清算人员数量以及制作口粮清册是一项持续性的工作,在时间上要求定期清算并上呈。由于食辛者库人员地位低下,大多从事艰苦劳动,使食辛者库人死走逃亡的事件时有发生。“乾隆中期以后,清政府统治集团内部各种矛盾激化,大批罪犯因触犯《大清律》而被惩处,其家属便归入食辛者库籍。”[13]这使得食辛者库人员的数量一直处于变化之中。又因食辛者库是负责陵寝内艰苦劳动的主力,只有详细掌握食辛者库的人员数量才能更好地使陵寝内各项工作正常运转,因此昭陵掌关防衙门和福陵掌关防衙门须定期派人清查数量。综观《黑图档·咸丰朝》全册,正如表1所示,三陵总理事务衙门每年至少要向盛京总管内务府呈报福昭二陵口粮册各一次,除咸丰五年(1855)外,其余年份大致是按季度呈报。这样可以使盛京内务府熟知福、昭二陵食辛者库人的数量变化并做好准备工作。由此可见,各管理衙门对于食辛者库人员数量的管理都极其严格。

表1《黑图档·咸丰朝》全册中有关福昭二陵口粮册的数目

四、管理流程三:按照口粮册发放口粮票

口粮册是盛京内务府发放各种物资的依据。口粮册呈送至盛京内务府,盛京内务府核算无误后,会依据呈送的人口数量按需发给口粮票。口粮票是食辛者库人领取口粮的凭证,凭票才能领取盛京内务府发给的口粮,其具体发放事宜仍由三陵总理事务衙门与两陵掌关防衙门负责。据《署掌图记佐领兆麟等为传唤食辛者库人持粮票关领口粮事呈请咨三陵总理事务衙门》记载:“查得年例福、昭两陵食辛者库人等照依该处送到人名口数逐一核算……届期验票发给在案。今照依三陵总理事务衙门送到咸丰五年十月初一日起至咸丰六年九月底止,福陵三旗共家口一千五百二十四口半,共票三百四十三张。昭陵三旗共家口二千九百二十六口,共票七百五十五张。理合呈明,伏祈核转施行。等情。据此相应咨送两陵关防衙门先行散给食粮人等,仍行晓谕花户人等。统俟本衙门核算粮石银两数目算讫之日再行知会,以便传唤食粮人等持票赴仓关领可也。”[14]其详细说明了盛京内务府在收到三陵总理事务衙门报送的福陵、昭陵口粮册后要先进行核算,核算无误后才会依照人数发放口粮票,然后交由三陵总理事务衙门等衙门具体承办发放事宜,按照程序将口粮票发放给食辛者库人。《掌图记佐领岫云等为发给食辛者库人等关领口粮票事呈请咨三陵总理事务衙门》[15]也详细记述了口粮票先由盛京内务府发给三陵总理事务衙门,再由三陵总理事务衙门下发到两陵关防衙门并由其发放到食辛者库人手中的具体事宜。由此可见,口粮票作为领取粮食的依据,其发放事宜清晰合理、管理有序。

五、管理流程四:按照口粮册发放口粮或银两

一般情况下,盛京内务府是直接发放粮食给予食辛者库人,但粮食数量不足以发放时便会采取将口粮折银的方式直接发给食辛者库人相应的银两来维持其正常生活。

1.口粮充足时发放口粮,食辛者库人凭票领取口粮。在口粮充足的情况下,盛京内务府会依据核实的口粮册发放口粮。咸丰二年(1852),据《三陵总理事务衙门为福陵呈送秋季裁减口粮册事咨盛京内务府》记载:“查得三旗辛者库食粮男妇人等自本年四月初一日起至六月二十九日止此三个月,应领大口一千四百七十口,小口二百二十三口。自七月初一日起至九月三十日止,此季内病故一大口裁减外,现值三旗辛者库食粮男妇人等共应领三个月口粮大口一千四百六十九口,小口二百二十三口。”[16]详细说明了按照人口数量发放口粮的情况。咸丰三年(1853),《三陵总理事务衙门为造送昭陵食辛者库口粮册事咨盛京内务府》中也记载:“三旗食辛者库食粮男妇人等,自本年四月初一日起至六月三十日止,此三个月应领大口一千四百七十五口,小口二百四十四口。自七月初一日起至九月二十九日止,此季内故三大口裁减外,现值三旗食辛者库食粮男妇人等,共总领三个月口粮大口一千四百七十二口,小口二百四十四口。”[17]这也表明,当时的口粮发放数目与食辛者库人员数量一致。

口粮的发放严格按照口粮册记载的人口数量进行办理,但口粮的领取须凭借提前发放的口粮票进行兑换。据《盛京内务府为饬两陵食辛者库人持票关领口粮事咨三陵总理事务衙门》记载:“随造具人名口数之票包封咨送三陵总理事务衙门转饬两陵关防衙门,先行散给食粮人。等俟本衙门核算粮石银两数目等讫之日再行知会,以便传唤食粮人等持票赴仓关领可也,须至咨者。”[18]则印证了在三陵总理事务衙门核算需发放的粮石数目后,食粮人要拿着之前发放的口粮票去规定地点领取口粮的事项。

2.口粮不足时折银发放。盛京内务府的粮食不足以发放给食辛者库人时,便会发放银两来代替口粮。咸丰元年(1851),《掌图记佐领岫云等为关领不敷散放食辛者库人等口粮折给银两事呈请咨三陵总理事务衙门》[19]记载了由于口粮不足,本应发给昭、福两陵食辛者人每口不敷粮一斗八升一合一勺二抄七撮七圭,将不敷粮折银后每口应得三钱五分四厘三毫三丝八忽三微一纤的事项。从道光三十年(1850)十月初一日起至咸丰元年(1851)九月底止,《掌图记佐领岫云等为关领不敷散放食辛者库人等口粮折给银两事呈请咨三陵总理事务衙门》记载:“昭福两陵并本属三旗,共家口七千三百零三口半,除六日小建,每口连闰月应领粮四仓石六斗零八合,核计共应领粮三万三千六百五十四仓石五斗二升八合,每口应领现粮一仓石九斗八升六合八勺七抄二撮三圭,每应领不敷粮二仓石六斗二升一合一勺二抄七撮七圭,共应领不敷粮一万九千一百四十三仓石四斗零六合一勺五抄六撮九圭,每仓石折银三钱,共计折银五千七百四十三两零二分一厘八毫四丝七忽。”上述提到的“斗、升、合、勺、抄、撮、圭”等是清代粮食容积计量单位[20],“两、钱、分、厘、丝、忽”等为清代的银钱计量单位[21]。在《掌图记佐领岫云等为关领食辛者库口粮不敷散放折给银事呈请咨三陵总理事务衙门》[22]中也详细记载了发银事项。

(1)折银惯例。折银本身是指明清政府允许百姓缴纳赋税时以银两折充实物[23]。此处的折银则是指盛京内务府将原本发放的口粮按照一定的惯例折成银两。盛京户部一般按照每仓石折银三钱的惯例向三陵总理事务衙门发放银两。如《掌图记佐领岫云等为折征银散放食辛者库口粮事呈请咨三陵总理事务衙门》记载:“食辛者库人等口粮遇有不敷散放之际,即照依每仓石折银三钱之例由内库管领散放在案。”[24]在《掌图记佐领岫云等为关领食辛者库口粮不敷散放折给银事呈请咨三陵总理事务衙门》[25]中也记载了按照每仓石折银三钱的惯例发放银两的事宜。嘉庆二十四年(1819),在《佐领恒森为领福昭两陵等食粮人不敷散放折给银事呈盛京内务府》[26]中早就记载了每仓石折银三钱的惯例,可见这一折银惯例由来已久。除了每仓石折银三钱的惯例,有时也会按照兵饷折银惯例进行折银。如《盛京内务府为令食辛者库人持票关领折给口粮银事咨三陵总理事务衙门》记载:“准食辛者库人等口粮不敷粮放折给银两即照依兵饷章程每银一两改放制钱银两串,亦在案。于咸丰七年四月十九日接,准户部来文,兵等饷银每银一两减去二成折给八钱,将不敷粮折银亦应遵照原奏回明照依兵饷之例,每两银折给八钱。”[27]详细阐述了兵饷银每两折给八钱,不敷粮折银也照每两银折给八钱的兵饷折银惯例进行口粮的折银发放。

(2)银两来源。咸丰时期,国家整体的财政状况并不乐观,盛京地区也是如此。盛京户部会采取截留地租银和伍田银等方式来留存盛京内务府定期发给食辛者库的银两,防止无银可发。如咸丰七年(1857)的档案《盛京户部为造送截留咸丰五年分余地租银散放两陵食辛者库口粮清册事咨盛京内务府》记载:“前准盛京内务府庄头等成种余地并羊草官佃地亩,应征咸丰五年分租银,折征制钱七千四百三十六串六百七十二文,如数截留以备散放。”[28]盛京户部将地租银如数截留以备盛京内务府散放银两。《盛京内务府为造送截留咸丰六年余租制钱折放食辛者库口粮数目事咨盛京户部》[29]记载了咸丰六年(1856)再次截留地租银以备盛京内务府散放银两事项。咸丰元年(1851),正白旗骁骑校际德呈称:“本旗应征道光三十年分伍田租银俱已征齐,因本衙门以食辛者库人丁应领口粮不敷散放折给银两又无款可发,嘉庆二十五年奏请将此项银两截留本衙门银库以备折给食辛者库人丁口粮。”[30]截留银两也是有例可循,一切“遵照嘉庆二十五年奏准截留银两之例,今截留本府正白旗应交盛京户部道光三十年份额征伍田租银七百一十四两二钱六分八厘,俱给如数散放食辛者库折给口粮”[31]。《掌图记佐领岫云等为截留正白旗伍田租钱折放食辛者库口粮并无存剩事呈请咨盛京户部》[32]则记载了截留正白旗伍田租钱发放食辛者库银两的事项。截留租银发放情况仍需呈报盛京户部,如《掌图记佐领岫云等为截留余地及草甸等项制钱已折放食辛者库口粮并无剩存事呈请咨盛京户部》[33]就记载了截留银两发放后并无剩存事。如有剩存,则将剩余银钱交回盛京户部。由此可见,盛京户部会采取截留地租银和伍田银等方式来储备发放给食辛者库的银两,体现了对食辛者库管理的重视程度。且银两的获取与发放都遵守相应流程,如有剩余仍需返还盛京户部,使得各部门人员在流转银两时也都有例可循,合理发放。

六、管理流程五:按照人口数量发放生活用品

盛京内务府发放给福昭二陵的生活用品主要以布棉为主,使其可以蔽体。盛京内务府发放给食辛者库的生活用品,也是按照一定的惯例发放。咸丰四年(1854),据档案《三陵总理衙门为关领福陵辛者库男妇应得之棉花布匹事咨盛京内务府》记载:“查得本属辛者库男妇等共一百二十六名口,每名应领布十尺,棉花一斤,共应领布一千二百六十尺,棉花一百二十六斤。”[34]发放按照布每口十尺、棉花每口一斤的惯例。咸丰七年(1857),档案《三陵总理事务衙门为关领福陵食辛者库布棉事咨盛京内务府》记载:“查得本属辛者库男妇等一百四十三名,每名应领布十尺,棉花一斤,共应领布一千四百三十尺,棉花一百四十三斤。”[35]发放要求为布每名十尺,棉花每名一斤。咸丰十年(1860),档案《三陵总理事务衙门为福陵食辛者库请领棉花布匹事咨盛京内务府》[36]也记载了每名应领棉花一斤、布十尺的要求。由此可见,布棉的发放惯例较为固定,都是按照每名棉花一斤、布十尺的惯例进行发放。

七、结语

福陵昭陵内的食辛者库人作为盛京内务府下属人员,从派遣到管理都需经过盛京内务府的许可。三陵总理事务衙门作为统管盛京三陵事务的管理部门,三陵内的大小事宜都在其管理范围内,关于食辛者库人的管理也不例外。但三陵总理事务衙门对于食辛者库人的各项管理都需上报盛京内务府使其知晓,人员的清查及口粮册的制作等具体事项则交由福陵关防衙门和昭陵关防衙门办理。盛京户部作为主管盛京地区钱银事项的部门,负责统筹发放给食辛者库人的银两,使其可以正常发放避免延误。总体来说,福陵、昭陵内食辛者库人的管理流程清晰,盛京内务府、三陵总理事务衙门以及盛京户部等衙门在管理流程中各司其职,管理规范。通过对福陵、昭陵内食辛者库人员的管理流程进行梳理,可以了解盛京地区食辛者库人员的管理现状,从而探究清代辛者库管理制度,对于研究盛京地区的政治及社会状况也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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