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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课程思政化元素提取与效果保障实施研究*
——以云南大学旅游文化学院为例

2021-06-17李红梅

佳木斯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2021年3期
关键词:税法立德思政

李红梅

(云南大学 旅游文化学院,云南 丽江 674100)

课程思政是指以构建全员、全程、全课程育人格局的形式将各类课程与思想政治理论课同向同行,形成协同效应,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的一种综合教育理念[1]。该理念强调了思政教育不仅仅局限于思想政治理论课,而应该涵盖各类专业课程。教师在传递各类专业课程知识的同时应该给学生传递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实现“教书”“育人”的有机结合,真正实现立德树人,进一步推动教育的高质量发展。税法的调整对象在于税收分配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使得税法具有天然的思政属性,因此,在“税法”课程教学中,教师应该深挖思政元素,提升课程育人质量。

一、“税法”课程简介

“税法”课程是云南大学旅游文化学院、财会学院面向财会类专业大二学生开设的专业必修课,承接“基础会计”课程并为后续“纳税会计”“纳税申报实务”“税收筹划”等课程的学习奠定基础。在课程思政大背景下,授课教师应重新审视税法课程教学,以期实现立德树人目标。

(一) 课程体系结构

“税法”课程由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两个部分组成,理论教学部分包括税法基本理论、税收实体法和税收程序法三个模块,主要介绍税收的基本知识以及我国现行税收法律制度。税收实体法部分为税法课程的教学重点,主要介绍各税种的纳税人、征税范围、税率、税收优惠和应纳税额的计算。实践教学部分的主要内容为有关各税种的模拟纳税申报。

(二) 课程教学目标

“税法”课程以介绍中国税收制度为主要内容,以培养学生的实际应用能力为核心,通过以章为单元的教学活动,将税法知识与思想政治教育相结合,使学生一方面能够形成税收基本理念并准确进行各税种应纳税额的计算,进而具备良好的自主学习能力和一定的科研能力、实践能力;另一方面能够让学生对一定税收法规的制定背景和现实意义有自己的见解,激发学生的爱国情怀和社会责任感,为学生塑造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发挥积极作用。

(三) 课程特点

我国税制较为复杂,截至目前,我国一共有18个税种,其中立法税种已达11个,伴随着全面依法治国工作的推进,我国税收法定进程明显加快,中国税制改革围绕发展大局,全方位实施,多领域并进,这也决定了税法课程具有复杂性、实践性和时效性等特点。

二、“税法”课程思政元素的提取

课程思政育人功能的高效实现离不开课程思政化元素的有效提取,而课程思政化元素并非显而易见的存在于“税法”专业课程之中,这就需要授课教师熟练掌握税法专业知识并对相关税收政策的制定背景以及现实意义有自己的思考和见解,在此基础上提取思政化元素,并通过恰当的合理的教学形式在课堂上呈现以巧妙实现育人效果。“税法”课程各章节蕴含着丰富的思政元素,以下为笔者对“税法”课程思政化元素的提取。

“税法”课程思政元素的提取表

随着我国全面依法治国工作的不断推进,我国税收法定进程明显加快,我国的税制改革也定将紧紧围绕发展大局展开,在这样的大背景下,“税法”课程思政元素的提取应该是一个动态的持续的发展过程,授课教师应该紧跟时政,不断探索及提取税法新政策所蕴含的思政元素,做到与时俱进。

三、“税法”课程思政质量保障体系的构建

为了保障“税法”课程思政的教学质量,实现立德树人的根本目标,必须构建完善的“税法”课程思政质量保障体系,具体而言可以从融入思政元素重新制定教学大纲、完善课程思政师资队伍建设、创新课程思政教学方法以及促使课程思政与思政课程同向同行等方面展开[2]。

(一) 融入思政元素重新修订教学大纲

云南大学旅游文化学院“税法”课程教学大纲存在教学理念陈旧、育人功能不足、考核方式固化、教学方法单一等问题,融入思政元素重新修订“税法”课程教学大纲是将思政教育落实到教育教学全过程的起点,也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教育教学改革、促进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需求。具体而言,“税法”课程教学团队在大纲教学目的与基本要求、教学内容提要、教师教学要求、学生学习要求以及课后思考题等部分均融入思政元素然后进行了修订。

(二) 完善课程思政师资队伍建设

教师是高校教育教学工作的一线组织者和实施者,是将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贯穿于教育教学全过程的关键,所以要落实好课程思政的先决条件就是完善课程思政师资队伍建设。具体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切实增强教师的课程思政意识与理念认同

教师自身德育能力的高低将直接影响到课程思政的最终实施效果,所以以教育者必须先受教育为逻辑起点,为实现立德树人的根本目标,首先应该增强教师的课程思政意识并对课程思政的理念达到高度认同[3]。教师课程思政意识的培养需要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学校以及教师等不同主体进行协同共建。国家对课程思政已经提出了很多指导思想,那么作为高校,应该组建系统的教学能力培养体系,为专业课程教师提升教学能力提供有效的基础,与此同时培养教师的课程思政意识和理念认同;作为高校教师本身,应该自觉加强自身的思想道德建设,提升自身育人理念,强化专业课程的育人意识。

2.提升教师专业素养和政治素养

在形成良好的课程思政意识以及对课程思政有着高度的理念认同的基础上,专业课教师应该积极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和政治素养。从提升“税法”课程任课教师专业素养而言,教师可以通过中华会计网校、东奥会计在线等途径提升自己的理论基础水平,并结合国家税务总局、税来税往等微信公众号了解国家最新的税收政策;另一方面,教师可以通过到税务公司、财税服务公司顶岗实习等方式提高自己的实践水平,只有理论结合实际,任课教师才能具备良好的“税法”课程专业素养。从提升“税法”课程任课教师政治素养而言,学校应该继续紧抓高校教师师德师风建设,鼓励教师利用好学习强国app加强政治学习,尤其是“中国教育”“学校思政”等板块,对提升教师政治素养以及强化课程思政意识都有很大的帮助。

(三) 创新课程思政教学方法

教学方法的合理选择是开展好“税法”课程思政,实现立德树人目标的根本保障。笔者积极探索适合课程思政的教学方法,并取得较好的效果,现将教学方法总结如下:

1.结合思政元素的讲授法:作为法律类课程的教学,讲授法依旧是最基本的 教学方法,通过讲授法可以让学生比较系统、全面的了解与掌握各税种的基本税 收法规和应纳税额的计算等,但单纯的讲授法其实是较为枯燥的,因此笔者在传 统讲授法的基础上顺理成章的融入思政元素,例如,结合“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 改善民生”的理念向学生讲解个人所得税改革中新增的赡养老人、子女教育、住 房租金、住房贷款、继续教育以及大病医疗6项专项附加扣除,引导学生切实感受此6项专项附加扣除聚焦于我国最基础的民生领域,对推动实现“幼有所育、学有所教、病有所医、住有所居、老有所养”等民生目标有重要意义,进而在讲授专业知识的同时激发学生的爱国情怀。

2.时政案例教学法:笔者认为在德育课堂教学中适当的引入时政案例是贯彻 课程思政的有效手段[4]。例如结合中美贸易战的具体案例对关税进行讲解,具体包 括通过关税职能的讲解,教导学生爱国爱党和树立民族精神,通过税率和减免政策教育学生尊重人权与树立民生意识等。

3.结合思政元素的启发式教学法:例如启发学生思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形势下,以增值税为例,国家可以对中小企业采取哪些税收扶持,进而引导学生探索和学习我国特殊时期“减税降费”新政策,然后顺理成章引申出“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支持广大个体工商户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同时加快复工复业,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明确了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2020 年 3 月 1 日至 2020 年 5 月 31 日,适用 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 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该政策延长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通过该政策的讲解,让学生切实感受到特殊时期我国对中小企业的扶持。

(四) 促使课程思政与思政课程同向同行

课程思政与思政课程两者之间关系密切。首先,思政课程是基础教育课中非常重要的一门课程,在提高学生的思想品德、爱国情怀、培养学生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等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在日常教学中,思政课程能够很好的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引领“税法”课程协同发展,实现协同育人。其次,任课教师将提取的“税法”课程思政元素融入到课程教学之中,实现课程思政的常态化、全程化、自然化。当然,要实现课程思政与思政课程的有机融合,需要课程思政教师以及思政课程教师进行有效衔接,建议高校完善协同育人的组织保障[5]。

四、结语

本文以课程思政建设为背景,探讨了“税法”课程思政元素的提取以及“税法”课程思政质量保障体系的构建。需要意识到的是,“税法”课程思政建设是一项长期系统的工程,不可能做到一蹴而就。随着我国依法治国工作的不断深入以及减税降费政策精准有力的实行,新的税收政策定将不断出台,这也决定了“税法”课程思政化元素的提取以及教学效果的保障体系的构建,将会是一个动态的持续的过程,需要教师不断地探索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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