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份“教科书式”的处罚决定书,为啥“火出圈”
2021-06-10万宏蕾
万宏蕾
近日,一份由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12月21日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在网上“火出圈”了。
这份处罚决定书,全文逾15000字,文字严谨,逻辑清晰,附有多张图表,运用多个经济学工具及模型进行了假定垄断者测试,被网友认为堪比学术论文,是“教科书级”法律文书。
处罚决定书显示:针对上海食派士商贸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食派士”)在互联网餐饮外送平台服务市场实施“二选一”的垄断行为,上海市市场监管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处以其2018年销售额3%的罚款,合计116.86万元。
资料显示,“食派士”作为英语在线餐饮外送平台,通过公司网页、手机App“食派士”等媒介连接用户与线下餐饮企业,借助互联网信息平台,以习惯使用英文的目标用户需求为导向,整合并向用户提供餐饮外送服务资源信息以及外送服务,业务范围涵盖上海、北京、苏州等地。
截至2019年10月,食派士日均订单市场份额占比99.75%,月均在线商户市场份额占比达到84%,销售额市场份额占比为99.99%,用户市场份额占比为97.61%。这意味着,在上海提供英文服务的在线餐饮外送平台中,食派士无论是订单量、销售额,还是用户数和在线商户数均一家独大。
在法律上,食派士这种市场优势有一个专业称谓,即“具有市场支配地位”。依据反垄断法,一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达到二分之一的,可推定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上海开创先河
根据其他竞争者和商户举报,2019年6月,上海市市场监管局依据反垄断法对上海食派士商贸发展有限公司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开展调查。当年8月,上海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决定对食派士正式立案调查。
经查,食派士2017年1月至2019年10月期間,利用其在上海市提供英文服务的在线餐饮外送平台服务市场的支配地位,对平台内合作餐厅商户提出“二选一”要求,与所有合作餐厅商户签订含有“排他性送餐权条款”规定的合作协议,并通过制定实施“独家送餐权计划”等形式,要求合作餐厅商户立即停止与其他竞争对手平台合作,否则从食派士平台下架该商户。
调查表明,食派士通过实施上述“二选一”行为,锁定了相关市场内大量合作餐厅商户资源,严重削弱了竞争对手的竞争能力,损害了平台内商户和消费者利益,具有明显的排除、限制竞争效果,且没有正当理由,构成反垄断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禁止的“没有正当理由,限定交易相对人只能与其进行交易”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
关键是如何界定企业实施了“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在近期针对平台经济领域反垄断执法下发的《行政指导书》中明确提出,“不得利用技术手段、平台规则和数据、算法等,实施垄断协议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排除、限制市场竞争”。
由于平台经济业务类型复杂、竞争动态多变,因此平台企业市场界定比较复杂,除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和《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关于相关市场界定的指南》所确定的一般原则外,考虑平台经济的特点,通常还需要借助经济学分析,根据不同的生态圈、平台功能、应用场景等因素从多角度进行分析和界定。
这次上海市场监管局发布的处罚决定书中也表示,调查期间进行了现场检查、询问调查,提取了相关书证等资料,同时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经济学分析和市场调查。相关机构对在上海市场提供英文服务的4家在线餐饮外送平台经营者2015年1月至2019年6月的历史交易数据进行分析,借助经济学工具进行了假定垄断者测试。
这也是平台经济领域第一起以服务语言类型为市场划分维度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执法案件。“以应用语种为市场细分维度,这一创新的市场界定方法,上海开创了先河。”律师柴志峰说。
从重从严处罚
据了解,处罚书公布后,食派士公司官网已发布声明,称“对于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在互联网餐饮外送平台服务市场实施‘二选一垄断行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食派士公司诚恳接受,并在调查过程中积极配合,已于2019年11月主动完成整改。”同时,公司表示将加强与监管部门合作,助力营造公平的市场环境,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作为全国首个引导企业全方位开展竞争合规建设的推荐性地方标准——2020年11月上海市场监管局发布的《经营者竞争合规指南》成为上海强化竞争政策实施试点的最新成果,不仅促进国内反垄断法律法规的全面实施,同时对接国际规制环境,有望成为上海标准国际应用的范例。
上海一直是中国反垄断执法最为活跃的地区之一,此次上海市场监管局明确了有权“依法对本市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监督,依法开展调查”。“这样的执法力度,未来无疑将扩大未依法申报经营者的线索来源。”柴志峰律师分析。随着企业反垄断合规意识不断增强,经营者集中申报(包括未依法申报后的补充申报)数量必将持续上升,地方局去承担相关审查和调查职责符合这样的预期。
自2020年以来,国家对反垄断的执法力度不断加强,一直高速发展的互联网领域成为反垄断监管的重点领域。2021年4月13日,市场监管总局会同中央网信办、税务总局召开互联网平台企业行政指导会议,会议要求各平台企业要在一个月内全面自检自查,逐项彻底整改,并向社会公开“依法合规经营承诺”,接受社会监督。市场监管部门将组织对平台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整改期后再有发现平台企业强迫实施“二选一”等违法行为,一律依法从重从严处罚。
“平台经济领域是目前反垄断执法机构的重点关注行业,今后针对平台经济的反垄断监管调查会成为常态。”柴志峰说。
摘编自《瞭望东方周刊》2021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