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图书馆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探析
——以山东省图书馆为例
2021-06-09黄莹
黄 莹
(山东省图书馆,山东 济南250100)
“图书馆是保存人类文明记录的地方。为了让现在以及未来的人们发扬历史的精华,吸取历史的教训,各图书馆应把保存最能反映人类文明轨迹的地方史作为自己重要的职责”[1]。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作为一种社会记忆,是知识的一种类型,是人类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保存人类记忆是图书馆的职能之一。2018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规定,公共图书馆应当系统地收集地方文献信息,发挥保存和传承地方文化的重要作用[2]。公共图书馆的职能,决定了公共图书馆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二者相辅相成,不可分割[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提出,应充分发挥各级图书馆的作用,这为公共图书馆非遗数据库的建立和使用创造了条件,让人们意识到了公共图书馆以非遗为主题的数据库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重要作用[4]。
1 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概况
位于黄河下游的山东地区是多元一体的中华民族文化形成与发展的重要区域。新石器时期自泰山至渤海、黄海的广袤大地被考古学界称为“海岱文化区”。以海岱文化为基因形成的农耕文化、渔盐文化、手工文化、集贸文化、庭院文化构成典型的“龙山文化”,为中华文明的形成与发展做出了特殊贡献。海岱文化经过对东夷文化和夏周文化的继承发展,成为后世博大精深的齐鲁文化的重要源泉[5]。
从2006年5月国务院公布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至今,国家级、省级名录均已公布了四批,建立健全了国家、省、市、县四级名录体系。目前,山东省有8个项目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口头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全国共39项),自2006年至今,入选国家级名录173项(位居全国省级区域第二位),省级名录751项,市级名录1957项,县级名录7019项。目前,山东共有国家级非遗传承人104名,省级491名,市级1671名,县级4339名。
近年来,经过不断探索和努力,山东省已构建起项目、传承人、传习所、生态保护区、生产性保护基地“五位一体”的非遗保护传承体系;实施了抢救性保护、生产性保护、整体性保护、立法性保护,以及从个体传承到人群传承等多项措施,形成了非遗保护的“山东模式”。随着非遗保护理念的深入,公共图书馆界一直以来都直接或间接地参与非遗保护和传承工作,其丰富的地方文献资源承担着非遗项目的文献支撑职能。据不完全统计,仅山东省图书馆就整理了数百万条非遗线索,数万项各类非遗文献资源。除此之外,为了激发市民对非遗文献保护工作的关心和热爱,山东省图书馆还设置了册府琳琅展厅、线装书制作体验活动等,促进了山东省非遗项目的保护和传承发展。
2 山东省图书馆馆藏非遗文献特征
2.1 非遗文献载体的多样性
非遗文献研究对象包罗万象,出版形式各种各样,从内容到形式,从体例安排到语言文字,都没有固定的模式。文献记载内容的广泛性决定了其形式的多样性。截至2019年底,山东省图书馆收藏山东志书年鉴7000余种,谱牒类400余种2000余册,山东人士著述1万余种,山东革命文献6000余册,山东各地文史资料1000余册,其中非遗文献包括文字、摄影、视频等不同载体的数字资源和多媒体资源馆藏,文献类型丰富(详见表1)。
表1 山东省图书馆馆藏非遗文献各载体数量统计
2.2 非遗文献内容的丰富性
非遗文献内容丰富,对本区域自然、社会、人文诸事物的历史与现状进行了全面的综合记录,所涉及的内容十分广泛。非遗文献以不同题材和形式存在,从不同角度反映了不同区域政治、经济、军事、文化、历史、地理、民族、风俗、宗教、方言和文学艺术等各个方面。根据非物质文化遗产类别及形式的多样性,我国的民族民间文化遗产大体分为口头遗产、民间艺术、工艺技术、风俗习惯等。山东省图书馆地方文献资料中非遗文献近600种(详见表2),涵盖了非遗所涉及的各方面内容。
表2 山东省图书馆非遗文献内容统计
2.3 非遗文献史料的真实性
非遗文献属于地方文献的一部分,其真实地反映了特定地域的历史和现状,将该地域社会变迁中发生的重大历史事件、经济结构变化、社会制度更迭、民风民俗的传承都记录下来,有着较强的史料价值和学术价值[6]。多数非遗文献都出自地方专业人士之手,属于实际生活的原始记录,是以纪实、写实为主,且通过深入的调查完成,所以文献的内容真实性强、信息数据可靠。例如山东省图书馆收藏的由17个地市文化局和非遗保护中心编写出版的《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资料汇编》和《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线索实物登记表》共200余册,这些资料汇编都是经过调查、采访或统计整理而成,不仅具有可靠性,同时还具有权威性。
2.4 非遗文献鲜明的地域性
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地域特色的典型代表,是该地域的产物,也与该地域的社会、经济、文化等发展息息相关。以山东非物质文化遗产为例,从区域范围来看:民间美术类的潍坊核雕、高密扑灰年画;技艺类的聊城东昌葫芦雕刻、德州扒鸡、龙口粉丝;民间戏曲的莱芜梆子、胶东茂腔、即墨柳腔、博兴扽腔;曲艺类的山东琴书、山东大鼓等,从项目名称上就带有鲜明的地域特征。从山东省第一至第四批省级非遗名录项目数据里看,非遗申报数量前三位的是菏泽、济南、潍坊。结合山东省图书馆非遗文献统计,山东济南相关的非遗文献最多,近258册,其中以山东曲艺居多;其次是菏泽,近140册,以民间文学和民间音乐为主;之后是潍坊,近120册,以传统手工技艺和民间美术为主。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项目数量明显受该地域历史文化资源和经济发达程度的影响。
3 山东省图书馆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有效途径
3.1 加强非遗文献数字资源建设
非遗文献的数字化资源建设能带动本区域传统文化的艺术资料的收集、保存、研究、传播与展示。提高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水平,数字技术是关键。山东省图书馆结合山东的地域特色,深入挖掘馆藏文献,在充分调查研讨的基础上,确定了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为主题,录制了音视频214集(详见表3),并成为山东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资源建设的主力军。例如在山东省图书馆重点视频建设项目中,“山东民间手工技艺”系列里用视频完整地记录了东昌葫芦雕刻的悠久历史和复杂精细的雕刻技艺。东昌雕刻葫芦代表人物李玉成,是李氏雕刻谱系第一代传承人,他雕刻的“八仙过海”“二龙戏珠”“武松打虎”以及《西游记》《三国演义》等古典名著和民间传说等题材的图案,荣获过“全省民间工艺博览会银奖”,被东方出版社出版,孟昭连编著的《中国葫芦器与鸣虫》中收入其作品6件。中央电视一台和二台、山东电视台都对东昌葫芦雕刻作过专门的宣传报道。在“山东当代艺术名家”系列里以淄博市五音戏第七代传承人霍俊萍视角,介绍了“五音戏”的发生、发展、完善过程,通过视频了解到,五音戏唱腔朴实简约,略显平直的运腔基础上,时有优美婉转的腔型出现,如悠板当中的“平甩腔”和“高甩腔”,半说半唱,少用韵白,吐字清晰,风格独特;不同于其他剧种的锣鼓点,有长点,包括起唱长点,顶板长点,鸡刨抓专用长点,《拐磨子》专用长点等,对我国地方戏曲的探索与研究有着重要的意义与作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数字资源建设和网络化传播是将某一区域的传统文化、悠久的历史保存、流传下来,是认识该区域历史文化的鲜活的方式和手段。现代化技术的广泛应用,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资源建设的规范化、网络化提供了硬件条件。
3.2 提供非遗专题信息服务
地方文献就是地方性知识,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地方性特色和地方文献是交叉、重合的,有很大的共性,是地方文献的一部分。山东省图书馆利用检索专业优势,从图书检索向知识检索深化,为非遗的项目申报提供了高效的信息服务。
山东省图书馆最早为非遗提供信息服务的项目是山东省柳子戏申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为了寻找柳子戏的历史来源,查找各种地方文献资料。最先查找到元代钟嗣成的《录鬼簿》和明初贾仲明的《录鬼簿续篇》等书记载,山东籍的杂剧与散曲作家共有27人,东平就占10人。再查找到在1936年重修《东平县志》记载:“邑人故习,酷嗜戏剧,两根弦、弦子戏皆本地所出……惟弦子戏词句雅训。”通过口述记忆,柳子戏老艺人李文远说过:孔令贻曾串演柳子戏,他爱穿大花鞋,曾扮演《斩李钦》中的丑丫环、老院公等角色。老艺人刘仰田也常常回忆讲起给孔令贻母亲庆寿演出的情景,从馆藏《孔府档案》中可发现多处有关柳子班社在孔府演唱受赏的记载,如:“光绪六年三月二十七日 赏柳子班 十千文 光绪二十七年 柳子班演出 光绪三十二年七月初四赏弦子班 拾千文 七月二十七日 支弦子班戏价 伍拾千”从而考证出柳子戏的历史,为山东柳子戏成功入选第一批国家级及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提供了重要的资料支持。
表3 山东省图书馆重点视频资源建设项目
图1 《孔府档案史料·清代档案史料》中柳子班社在孔府演唱受赏的记载
2018年,山东省图书馆为莱芜市民俗学会的“中元节习俗”申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提供了相关的文献资料。查阅的地方文献主要来自从明朝至民国时期各种版本的《莱芜县志》,包括明嘉靖《莱芜县志》、清康熙《新修莱芜县志》、清光绪《莱芜乡土志》、清宣统《莱芜县志》、民国《续修莱芜县志》等5种地方史志资料。据地方史志文献记载,从明代至民国时期,在莱芜地区有七月十五日祭祀孤魂野鬼的传统,这一活动是由官方组织进行的,场所主要在邑厉坛。据明嘉靖《莱芜县志》中“祠祀”一条记载:“邑厉坛,在城北一里,每岁三祭。”其后注释:“邑厉,旧时谓县邑设坛祭祀本境内无人祭祀的鬼神。每岁以清明日、七月十五日、十月朔日祭祀。”从官方角度考证了莱芜中元节的来历。莱芜“中元节”申报材料已送至国家文旅部等待审批。
图2 明代嘉靖《莱芜县志》中关于“中元”的记载
3.3 联合高校建立非遗文献研究平台
高校的学科建设和专业发展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项目上占有一定的资源优势和知识优势。但由于历史原因,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大都未能经过系统的整理,而长久以来民间口口相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集体参与性、传承性、传播性也决定了一些有文字记载的零散、多样、未序化,造成非遗文献知识检索繁琐有难度。但是图书检索、知识检索是图书馆人的专业,并且公共图书馆在文献资源储备上也优于高校。
山东大学是国内较早开展民俗学、民间文学教学与科研的高校之一,在民俗学、民间文学、神话学各领域的教学和学术有着悠久传统。山东大学诸多先贤都在中国民俗学史上留下了不俗的学术业绩,如顾颉刚曾在1930年代任教于齐鲁大学(山东大学前身),王统照收集整理了山东地区第一本民间故事集《山东民间故事》(1937),其他如闻一多、童书业、高亨的神话研究,丁山的上古宗教和神话研究,陆侃如、冯沅君关于神话、楚辞、俗文学的研究,游国恩的楚辞研究,台静农的歌谣研究,沈从文的古物和服饰民俗研究,老舍的俗文学研究,关德栋、车锡伦、李万鹏的俗文学研究,路遥的民间宗教研究等,都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形成了山东大学在民俗学与民间文学理论研究、俗文学研究、神话学研究、典籍民俗研究等方面的深厚传统。山东大学民俗学研究所设有民俗学、民间文学两个博士点(含硕士点)和博士后流动站,并有文化和旅游部“节日文化研究基地”、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重点基地”、山东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先后承担各类横向课题30多项。2019年山东省图书馆地方文献资料中心参与山东大学民俗研究所编辑的山东非物质文化遗产之地区方言丛书《中国民间俗语大系——山东卷》,负责检索编收潍坊、东营、济南等各地方言俗语,通过查找当地地方志、风情志、市情和非正式出版物,对大量的纸质资源和数字资源进行知识化检索,整理成系统、专业的文字。通过这次合作,山东省图书馆与山东大学民俗研究所院建立起学术交流平台,发挥各自的人才和科研优势,获得共赢的结果。
4 实际工作中发现的问题
4.1 非遗文献载体存在局限性
在整理非遗文献工作中发现,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里,其中一部分知识在静态文献中,但大部分非遗知识在活态的文化环境中,在传承者的记忆中,在口头表演中,在仪式、典礼的活动中,这些活态文献存在口传、音频、视频中[7]。而我们只收集纸质文献,对口述资料、音频、视频、非正式出版物、手稿等其他载体的文献没有重视,造成这部分活态文献在收集上的空白。
4.2 非遗数据库(网站)整体建设单一
大多数以非遗为主题的数据库框架过于形式化,数据资源描述单一,内容缺乏创新,资源组织给人一种杂乱无章的感觉。数据库里的各种相关资料都以申报工作为核心,介绍性的资源内容所占比例比较大,研究性质的资源相对比较少,古代典籍和现代的研究成果中与非遗相关的资源信息没有得到整合[8]。很多数据库里的非遗内容一直停滞在多年前,数据更新较慢。
4.3 非遗文献保护分工不清晰
当前政府把非遗的保护传承工作交由文旅部门的非遗保护中心承担,非遗保护中心却只负责非遗项目的申报、传承人展示等宣传活动。经调查发现,非遗的甄别、申报所需的历史考证资料还需要去图书馆、档案馆、史志办去查找,而在甄别、申报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文字、图片、音频、视频都属于非遗文献,这些新产生的非遗文献资料在项目申报后却被束之高阁,造成文献连续性的断层。这都是由于管理体制分割、各部门各自为政、缺乏有效的共享机制造成的。
5 新语境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策略
5.1 建立区域性的非遗文献采集体系
非遗文献是地方文献的特色资源之一,文献采集可以利用图书馆现有的成熟的呈缴本制度,对已有非遗文献重新划分,按区域建立非遗文献采集网络体系。积极争取呈缴本制度的修改、完善和实施,同时除了常规的采集方式外,还要对非遗采集体系有以下补充方式:(1)尝试与非遗研究专家合作,对其著作、论文及手稿等珍稀文献数字化,原稿件保存方式按本人意愿。(2)与非遗相关机构、院校如山东大学民俗研究所、山东省民俗学会定点联系,呈缴非遗项目申报原材料及文件汇编,电子版也可。(3)重视非遗文献中的非正式出版物及特殊文献,如口述史料。2017年12月,国家图书馆举办中国记忆项目专题资源共建工作研讨会。来自全国31家图书馆、与图书馆相关的高校院系、研究机构等共建单位的50位口述史工作者参加了此次会议,讨论如何利用图书馆平台进行记忆资源抢救与建设,如何将记忆资源有效纳入图书馆的馆藏体系。在区域网络采集体系完善以后,就可以构建覆盖全域的非遗文献采集网络体系,实现资源的共建共享。
5.2 构建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集合平台——非遗知识库
知识库是用科学的方法把客观知识元素有序组织起来,形成专门提供知识服务的人工集合。它包括百科全书、知识数据库、字典、辞典、书目索引、专家系统等。知识库和数据库不同,它不仅存储有关非遗的大量数据、系统知识,而且还存储着与之相关的事件、知识使用记录、非遗项目的历史来源、备选方案、各种经验等[9]。非遗知识库应整合的资源有:(1)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来源与流传的各种知识文献;(2)各个传承人、研究学者的知识资源;(3)采集背景资料也包括田野调查报告、传承资料;(4)传承人、宣传成果、研究人员的档案资料,科研成果;(5)与申报专题相关的其他学科领域资料;(6)相关网络资源链接等。这方面,国外一些做法已将非遗知识集合变为现实,并发挥很大作用。比如,韩国政府专门创立了“原创文化数码机构”和“故事银行”。前者涵盖了韩国各个历史时期风俗习惯、服饰、音乐、饮食、兵器等相关资料,后者则收集了大量韩国历史故事,成为两个巨大的“知识文化库”,只要输入主题词,相应的资料便一一呈现。
5.3 明确社会定位,建立合理分工机制
任何民族或地域群体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遗存都不会是单一的,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所需的人力、财力、物力和智力资源都是有限的,要通过全社会的统筹协调,形成优势互补、有机整合、资源共享尤为重要。公共图书馆一直以来都直接或间接地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工作,但是与图书馆同样肩负着这项工作的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文化馆和高校的专业院所。每个机构都各具优势,明确各自的社会定位有利于非遗文献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是开展非遗工作的专业机构,进行的是常规化非遗项目的的申报及宣传。高校的院所进行的是非遗理论的深度挖掘和研究。图书馆以丰富的文献资源为支撑,经过多年的总结与发展,形成了一整套相对成熟的理论与方法,如:文献分类、编目、索引、古籍文献整理保护等,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信息的有序化管理提供了很好的借鉴,虽然图书馆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并不起主导作用,但是可以和档案馆及高校作为子系统加强联系、合理分工、各负其责,打破各单位之间的界限,共享非遗有关信息。这种共建共享的机制能为全面把握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形式,做出正确决策提供真实完整的信息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