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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重证据法与贵州岩画的文化释读

2021-06-01吴正彪龙群玮

黔南民族师范学院学报 2021年2期
关键词:岩画苗族贵州

吴正彪龙群玮

(1.2.三峡大学 民族学院,湖北 宜昌 443002)

二十世纪以来,随着中国各地的岩画被大量发现,对我们这个多民族国家的文化史书写提供了许多蕴含深厚的各种信息来源资料。在西南地区,这些呈现在喀斯特地貌的岩画,不仅以其多样性和丰富性为艺术史、地方史、原始宗教史、生态史和人类文明史提供了不可多得的研究材料,也为我们的跨学科研究提供了很多值得探索的领域和空间。这其中,对于贵州岩画的研究,长期以来在学术界一直存在着不同的认识,有族属问题、有符号的象征意义问题、有图物的考释问题等等,各说其是,很难有一个公认的观点被大家所集体认同。在此,我们试从多重证据法的研究方法中对贵州境内的岩画做一些粗浅的探讨,不当之处,还望得到学界的多方批评指教。

岩画在有的文章和研究著述中也称之为“崖画”,因为刻画在陡峭的石壁上,在文字上无论使用的是“崖画”还是“岩画”,这对于喀斯特地貌而言,我们都认为是属于同一个意思。在发现的贵州岩画中,规模较大的主要有龙里县的巫山岩画、开阳县的“画马岩”岩画、长顺县的傅家院岩画、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的“马马岩”岩画和“牛角井”岩画、六枝特区的“桃花洞”岩画、贞丰县的“七马图”岩画,其它的一些岩画如丹寨县银子洞岩画的规模就比较小,在洞穴崖壁上只有三个图像。对于岩画中各种图像的释读,从20世纪80年代以来发表在学术期刊或出版的论文集以及相应的著作中,都有过不同的“考释”。为此,我们结合这些研究成果和我们在实地调查中搜集到的田野记录资料,从多重证据法的视角就这些不同的“猜测”和“推理”谈谈我们的认识和理解。

对人类生活中各类文化事像的研究,人类学较为权威的方法就是从考古人类学、语言人类学、文化人类学和体质人类学四个方面来展开分析,但“体质人类学”更多的是对人类基因的体质测定,因而在对贵州古岩画的研究,前三个方面是必不可少的考证依据。此外,有关历史文献的记载,同样也可以作为相应的佐证参考。在这里,我们首先要对何谓“多重证据法”这个基本的概念说明清楚,以便更深入地将这些岩画呈现出来的图像进行准确的探讨。所谓“多重证据法”,在肖艳博士的研究中认为,“多重证据法是指多种证据相互渗透、相互结合,共同求得事实真相的科学证据法则。多重证据法建立在传统考据学的基础之上,以史料为研究对象;特点是强调多种证据的结合,分类别、分层次研究;以求真为的,具体表现为多种学科、多种方法的结合,是一种较为综合的科学方法。”[1]

早在24万年前,贵州这片土地上就已经有人类居住。据考古发掘的相关资料说明,“贵州古人类的化石遗骸从晚期直立人时期的‘桐梓人’,到智人时期的‘水城人’、‘兴义人’、‘长顺人’、‘桃花洞人’、‘穿洞人’等,不但直观的反映出人类进化发展的时间系列”,也“从时期系列上分别为距今24万年~5万年的黔西观音洞,24万年~11万年的岩灰洞,23万年~13万年的硝灰洞,17万年~13万年的扁扁洞,9万年~8千年的穿洞”[2]等说明了远古时期就已经有古人类在贵州活动。这些考古发现并不说明现在的岩画与早期的这些古人类有着直接的关系,但却反映了这一区域自古以来就是适合人类栖息的生存之地。

在贵州的多处岩画中,马是大部分岩画中必有的动物,其次是牛、狗、飞鸟等。作为人形的图像,则大多表现为狩猎场景或巫舞表演的基本动作。在器物方面,有弓箭、环手刀、棍棒等。除了对这些图像的考释外,我们还将对岩画的族属问题提出一些商榷意见。

一、贵州岩画中的马及其文化事像

在贵州的各地岩画中,大部分地方都有马的图像出现。对于这种文化事像,我们先从历史文献入手,就贵州本土原住民各个历史时期的社会生活而言,马与早期生活在这一区域的人类就已经有了密切的联系。据考古学界的考证,在长江中上游地带的湖南省衡阳发掘出距今有5000多万年的“始祖马”,这个考古发现说明,“始祖马”在“‘第三纪早期始新世’时期的原始森林里”就已经在长江水系的丛山峻岭中有马的存在[3]。而这个考古发现区域地处长江上游沿线,顺江而上则是贵州乌江及清水江等多条流域的分布地。

马在贵州的大量饲养与使用是在唐宋时期才开始的,这与当时的宋朝南迁后北方为金兵所占“马源断绝”有很大的关系。“‘朝廷以乏马为忧’,于是开设南方马市,在四川和广西买马。贵州马往北至四川泸州和南平军博易,往南则入广西横山寨和宜州。罗殿、自杞等国横亘在大理到广西的马道上,常至大理贩马转卖广西。”[4]从大理到广西之间,贵州成了中间必经的重要交通线。这些大规模的马匹贸易活动,不仅支持了南宋王朝的抗金斗争,也为贵州饲养马匹的畜牧业发展提供了契机,因此在贵州多数地方岩画中出现马的图像也就不足为奇了。

贵州是在明代才建立的行省机构,在此之前的贵州分别由广西、湖南、云南和四川四省所辖,因此要了解明代贵州建省以前特别是唐宋元等各个时期的各种汉文典籍记载资料,只有从这些省的相关文献中去梳理,如在宋代的文献中,就有将马匹从大理贩卖到广西的记载。据宋代范成大的《桂海虞衡志》载,“蛮马,出西南诸蕃。多自毗那、自杞等国来。自杞取马于大理,古南诏也。地连西戎,马生尤蕃。大理马为西南蕃之最。”在此后同时代的周去非在《岭外代答》里,多处提到从云南、贵州买马匹贩运到广西的描述,在“经略司买马”条中说“产马之国曰大理、自杞、特磨、罗殿、毗那、罗孔、谢蕃、滕蕃等”,随后又在“宜州买马”条中说到“马产于大理国,大理国去宜州十五程尔,中有险阻,不得而通,故自杞、罗殿皆贩马于大理,而转卖于我者也。罗殿甚迩于邕,自杞实隔远焉。自杞之人强悍,岁常以马假道于罗殿而来,罗殿难之,故数至争。”[5]这段文献记载中所说的“罗殿”“毗那”等地在宋代就是今天的贵州这片土地,在当时属于“化外”的藩国[6]。这些文献资料记载说明,唐宋时期贵州不仅已经成为马匹贸易的主要官道,而且也是生活在黔中和黔西北地区少数民族饲养的主要牲畜。

在贵州的17个世居民族中,从传统的口碑古籍文献、文物遗存、汉文典籍记载和留存在民间的传统习俗中,很多民族中与“马”有关的内容亦有零星的载述。

岩洞葬是西南地区苗瑶民族和仡佬族等民族在古代遗留下来较为常见的一种丧葬传统。据1952年重庆博物馆、西南博物院研究员邓少琴先生在贵州省惠水县摆榜乡苗族聚居区一个叫做“棺材洞”的洞葬遗址考察,对于在丧葬仪式中凡是砍牛杀马祭祀死者亡灵的家庭,洞内都有相应的牛马图画:“棺之一侧,画有角牛和马,此为死者子孙打角牛以祭而画于其上。未用牛祭则不画也。”在这个考察报告中,邓少琴先生还描述到:“棺之两侧或左右之一面,有黑白色绘出之图案,白色系用石灰调水,黑色系用桴炭,或用一色,或黑白兼用。绘出四脚有角者为牛,无角为马。有骑牛骑马以聘者。”[7]在贵州的很多民族中,举办丧葬仪式时,都有用马作为祭祀牺牲的习俗。生活在黔中地区的麻山次方言支系苗族,大部分支系家族每当遇到丧事,都要砍马祭奠死者的亡魂。为何要砍马祭奠死者,该支系苗族认为主要有四个方面的目的,一是为了“解凶”;二是将“马”送给亡灵带到阴间使用;三是用“马”为亡灵“开路”,在祭祀辞《马经》中称:“他又花重金,把你买来家。他又花重银,将你买来屋。叫你带他老,走到祖奶地。叫你带他人,走到祖爷方。”四是遵循《砍马经》中所唱的“马祖曾经犯事,只有遵从马祖的承诺砍马,亚鲁后人才能吉祥。”[8]位于贵州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原普利乡的下瓜村临江的田坝旁有一组以马的图像为主的岩画,当地人称之为“马马崖壁画”,从图的构成看,属于“一幅奔马图”,有“众马齐向左侧方奔驰”状,有“车辈、伞盖等物”,场景中有“不少人前呼后拥”,“有一大鼎形物,一人形者指之,鼎三足(或可称六足)呈梯形,上小下大,鼎上有耳,有盖,鼎的左前方即为车辇伞盖之景。此鼎后为一人像,人像后又有一略小的方形物,有四足,上有布系之状,其后又有一人像,亦较鼎后之人像为小。”[9]从这个岩画场景的描绘中,与我们在麻山次方言区苗族在丧葬仪式上砍马祭奠亡灵的现场基本相似,因此我们认为“马马崖壁画”应该是一场大型的祭祀仪式活动。

除了上面提到的宋代汉文典籍文献《桂海虞衡志》和《岭外代答》外,二十四史及明清时期的一些贵州地方志书也有关于用马匹进贡朝廷以及贵州境内饲养有“良马”“神马”的记载。如在《宋史·卷一百九十八·志第一百五十一·兵十二》中载称,“广马者,建炎末,广西提举峒丁李棫请市马赴行在。绍兴初,隶经略司。三年,即邕州置司提举,市于罗殿、自杞、大理诸蛮。末几,废买马司,帅臣领之。七年,胡舜陟为帅,岁中市马二千四百,诏赏之。其后马益精,岁费黄金五镒,中金二百五十镒,锦四百,絁四千,廉州盐二百万斤,得马千五百。”[10]到明代,贵州地方土司向朝廷的进贡,马匹是必不可少的重要内容。在《明史》卷三百十六列传卷第二百四·贵州土司》载:“二十年,香进马二十三匹,每岁定输赋三万石。子安的袭,贡马谢恩。……香复遣其子妇奢助及其部长来贡马六十六匹,诏赐香银四百两,锦绮钞币有差。”对贵州毕节彝族土司奢香敬贡给朝廷的马匹以及得到朝廷的馈赠都做了相应的记载。

二、贵州岩画中的牛及其文化符号

在贵州多出地方的岩画中,牛的图像也较为普遍。那么,牛的文化符号意义何在?岩画中的“牛”作为一种符号,自然是用来表达一定意义的文化符号。按照中国著名符号学家赵毅衡先生的定义,“符号是被认为携带意义的感知:意义必须用符号才能表达,符号的用途是表达意义。”[11]由此可见,对贵州岩画中的牛就只有从其多重的文化符号意义去找到合理的解释。

图1

图2

上述图片中的图1和图2是我们在龙里县巫山岩画考察时拍摄的资料。图一上面由四个图像组成,由左到右为:第一个图像是一个人的右手拿着一把长长的砍牛刀、左手拿着一个类似绳索的防护自身安全工具,面对着祭祀场景中正在砍杀的大牯牛;第二个图像是被宰杀的牛,从牛角往前伸展的形状看应该属于大牯子黄牛,牛的尾巴高高地翘起,应该是处于惊恐的状态;第三个图像是一个祭司在做祭祀仪式的情形,祭司头戴类似于金鸡羽毛的羽饰、腰缠(或挂)一根长飘带,手拿巫事器具在牛的后面跳着祭祀巫舞;第四个图像是砍牛的情形,只是牛和作为杀手的人在图形上已经重叠,从这个图像所表达的内容和形式来看,同样是在举行杀牛祭祀,只是与前面三个图像不属于用来表示同一时段的图像。

图2图像画的是一头被砍杀后即将倒地的牛,牛头下面鲜血成“线形”直流。这幅图形也是描述在祭祀场景中的杀牛祭祀情形。

在贵州各地的岩画图像中,有关牛的图像除了龙里巫山岩画出现外,在贞丰县的红岩岩画中也发现有水牛和犀牛的图像。从这两处岩画所在地区域看,按照唐宋时期以来的各种文献的记载,居住在这个地带的主要是苗族、布依族、彝族、仡佬族等民族。而这些民族用牛作为牺牲的祭祀品无论是在汉文典籍还是民间口碑文献,乃至于各民族的民间传统习俗,都有与牛有关的祭祀文化信息。

在汉文典籍中记载贵州少数民族有关祭祀用牛的风俗,从明清两代以来的文献资料中最为丰富。据明代郭子章所著的《黔记·诸夷》中“苗人”条所载,当时生活在贵州的苗族,每逢遇到重要的节日,都要举行斗牛活动,然后杀牛祭祀,集体聚宴:“岁时,召亲戚挝铜鼓,斗牛于野。刲其负者祭而食之,大脔若掌。以牛角授子孙,曰:‘某祖某父食牛凡几。’”[12]到了清代,这种杀牛祭祀的风俗在龙里、贵定一带的几个支系苗族中均比比皆是,如清代举人谢圣纶辑录的《滇黔志略》中,称生活在贵定、龙里一带的“白苗”:“祀祖,择大牯牛头角端正者饲及茁壮,即通各寨有牛者斗于野,胜即为吉;斗后卜日,砍牛以祀。主祭者服白衣,青套细褶,宽腰裙。祭后,合亲族高歌畅饮。”而生活在“贵筑、龙里、清平”一带的“东苗”,则“以中秋祭先祖及亲族远近之亡故者,择牯牛以毛旋头角正者为佳,时其水草以饲,至禾熟牛肥,酿酒砍牛,召集亲属聚饮歌唱,延鬼师于头人之家,以木板置酒馔,循序而呼鬼之名,竟昼夜乃已。”[13]文献中记载的这些描写,与我们看到的岩画中砍牛祭祀场景基本相同。值得注意的是,生活在这些文献记载区域的龙里、惠水、贵定、贵阳市花溪区等黔中地区的苗族,如今依然盛行有杀牛祭祀的浓厚风俗。

以龙里巫山岩画为中心延伸向四周的黔中地区,根据上个世纪后期贵州考古工作队对这个片区岩洞葬里的苗族芦笙和蜡染裙残片等文物遗存进行的碳14测定,这个地带从唐宋时期起就已经有苗族居住在三元河支流、落北河支流、清水江支流和湾滩河支流及其周边地区。在民族学田野调查中,我们通过实地记录到当地各个支系苗族用母语念诵的丧葬《指路经》和口传家谱经,最早到这一区域定居的是苗语罗泊河次方言支系的苗族,其次是苗语惠水次方言北部土语区的苗族,再次是贵阳次方言的苗族。无论是哪个支系的苗族,自古以来在丧葬仪式中杀牛祭祀都是各个支系苗族普遍一致的共性,而且每个支系都有篇幅浩瀚的长篇叙事古经《砍牛经》,或称为《椎牛祭祀经》,或在特定的祭祀祖先活动里唱诵《钯榔歌》(这里的“钯榔”亦即“大水牯牛”)等等。

在苗语罗泊河次方言支系苗族的丧葬祭祀《开路辞》中,叙述了这支苗族由于自然灾害和兵荒马乱的匪祸等多种原因“牵着牛马,抬着祖先留存下来的木鼓和铜鼓”而不断迁徙。《椎牛辞》作为丧葬祭祀仪式《开路辞》的重要组成部分,则叙述了苗族为何砍牛祭奠亡魂以及祭祀用牛的原因:在人类社会的“远古时代”,牛“就已经生活在那高高的天宇上”,伴随在天上神灵的左右,但由于人类祖先神“于洋”缺衣少食,在饥寒交迫中“吃野果填不饱肚子,穿木叶遮挡不住身体的寒冷”,于是猪和狗便“爬上马桑树”,爬到天上,“去到晒米的地方,去到晒麻的处所”,带回来了稻谷种子和麻皮植物的种子,从此,“狗背谷种来狗就吃米饭,猪背麻种来猪就吃潲”。但人类祖先“于洋”并不会种植这些作物,然后就派牛去传播种植技术,并传话说让“‘于羊’一天洗三次脸吃一餐饭,一年收三季谷子收一季麻”,但牛却把话传错了,“教‘于羊’一天洗一次脸吃三餐饭,一年种一季稻谷收三季麻”,致使人类在“一年到头都得不到休息”,而且还“肚子吃不饱,身上穿不暖”,天神发现牛传错话了,便惩罚它给人类背犁背耙耕田种地,而每当人类中这些老人的“阳寿已尽”、已经结束了阳间的岁月,便让牛带着死者的亡魂“去归回祖宗的故地”,引导死者的亡灵“到神圣的祖先故地去”,带着死者的亡魂“到祖先开创基业的地方去”[14],这才形成了砍牛祭祀的传统风俗。

位于龙里、惠水、贵阳市花溪区高坡苗族乡和贵定县一带的苗语惠水次方言北部土语区三个支系苗族中,都有杀牛祭祀的风俗。同方言土语的这三个支系分别是自称为hmongb raos(汉语谐音为“蒙绕”,他称“红毡苗”)支系、自称为hmongb rangt(汉语谐音为“蒙禳”,他称“海葩苗”)支系和自称为hmongb bex(汉语谐音为“蒙贝”,他称“白裙苗”)支系,其中hmongb raos支系的“敲钯榔”杀牛祭祖仪式和hmongb bex支系给杀牛祭祀立无字碑仪式等则与巫山岩画中的有关牛图像形态极为接近。

“敲钯榔”是hmongb raos支系苗族以家庭为单位的大型祭祀祖先仪式活动。这一支系的苗族主要分布在贵阳市花溪区高坡苗族乡、龙里县摆省乡和水场乡和惠水县大坝乡等毗邻地带,直径距离巫山岩画区域不足20公里。在hmongb raos支系苗族中,“敲钯榔”是每一个成年人获取家族和村寨里能够参加各种重要祭祀活动特定场景、有专称“谥号”和身穿黄色长袍显示等级身份的重要仪式。在该支系的苗族中,一个中年以上的男人如果自己的家庭没有为他举办过“敲钯榔”仪式,每逢家族或村寨中有特别的祭祖仪式或者去世后入殓时的着装都有很大的限制,因此,杀牛祭祖成了这个文化群体中每个人的一生必不可少的重要组成部分。“敲钯榔”在苗语中称为ndut bak langk,ndut在汉语中有“敲、打、椎击、砍杀”等意思; bak langk即指“水牯牛”。每个家庭要举办“敲钯榔”仪式,通常都要经过三至五年的成分准备,其中选购或饲养bak langk牛,是最关键的第一道程序,被选定为bak langk的牛要求在“身形、毛旋和牛角的形状要符合家族要求的模样”,买到bak langk后,要对牛“进行洗脚、走亲、踩场、斗场、跳场、吃开花酒等仪式”[15],也就是将选定的牛洗得干干净净后牵到有姻亲关系的姑舅家分别走一圈,这些亲戚不仅在口头上有好的言语进行祝福,而且还会送上新床单、新被子以及现金等作为贺礼。到了每年农历七月的第一个狗场天,在未来的几年中要举行“敲钯榔”的家庭以家族为单位组织各家的bak langk有序地来到花溪区高坡苗族乡与惠水县大坝乡属于惠水地界的批弓斗牛场参加隆重的“踩场”仪式,届时,各家的牛都要精心打扮,披上新床单或毯子、头“戴”银饰,在整个家族男女老少身着盛装的的呵护下来到踩牛场,逐族逐户地在隆重的鞭炮声中完成“踩场”仪式。当地苗族举行“敲钯榔”仪式的时间也是很有讲究的,一般都选定在龙、狗、马、鼠这几个年份的农历九月以后与各个家庭里的主人属相相吻合的时间举办,整个活动长达七天左右。在巫山岩画的牛图像中,其形态、神情和展示出来的动作姿势,都与“敲钯榔”仪式中的很多动作相一致。

三、贵州岩画的族属问题再议

一些学者对贵州岩画的研究,认为这些岩画的族属首先排除的是汉族和苗族,其“理由是古代(以岩画的年代战国——宋明为限)在岩画分布地域内汉人和苗人只是极少数,且都是由外面迁来的,苗人迁入则为更晚一些。在苗族集中居住的黔东南、黔西北地区没有听说有岩画的发现。这说明苗族没有岩画这种文化传统。”[16]这样的臆断与我们今天的田野考察及根据考古学、语言学、文献学、文化人类学等多重考证所得到的结论存在有很大的差距,甚至是属于一种误判。

首先,根据贵州考古工作者在贵州中南部地区,包括现在的龙里巫山岩画区和开阳县的“画马岩”岩画区周边发掘的岩洞葬遗址测定,贵阳、龙里、贵定、开阳、福泉等地苗族聚居区的人类群体“大致始于两晋之时”就已经在这个片区居住,这些考古发掘还证明:“苗族岩洞葬,经鉴定,除部分是魏晋南北朝的以外,大部分是唐宋至明代的遗物。”[17]考古学上的证据说明,黔中地区的苗族在唐宋以前就已经在这片土地上栖息,而这个时段,与贵州大部分地区岩画的形成时间基本一致。

其次,上述研究者把苗族只定位在“黔东南、黔西北”,却忽略了在贵州中南部地区苗族还有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的50多万苗族、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的30多万,此外,“马马岩”岩画与“牛角井”岩画所在的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也有很多苗族生活在这些地方!即便是开阳县的“画马岩”岩画所在地,也是以苗族为主的平寨苗族布依族乡。丹寨县的兴仁镇石桥村大簸箕寨附近的银子洞岩画不仅是在苗族聚居区的清江河畔,而且从上个世纪50年代成立自治州时这里就隶属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建国初期,丹寨还建立过苗族自治县。

再次,研究者下结论说“苗族没有岩画这种文化传统”,前面谈到文物考古专家邓少琴研究员在20世纪50年代初到惠水县摆榜考察苗族岩洞葬时发现牛、马图像标记所表示的死者去世时祭祀用品的图画记忆以及其它地区苗族岩洞葬中的图示等等,可否也算是苗族早期岩画的“文化传统”呢?

四、结语

中国自古以来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各民族的勤劳、勇敢、睿智和坚强,从全国各地所发现的岩画中得到实证。据全国第三次文物普查岩画类数据统计,目前国内共有岩画 1226 处,遍布28个省、市、自治区,其中在贵州已经发现的岩画有21处[18]。这些丰富的岩画,从多重证据法的考证中充分地说明,中国各民族人民在长期的交往、交流和交融中共同创造了光辉灿烂的中华民族优秀文化。

从20世纪以来的岩画研究中,贵州考古工作者扎实的田野工作与专业的考古理论知识,不仅揭开了神秘贵州的地域文化面纱,也为多彩贵州厚重的历史文化底蕴提供了解读的依据。

诚然,对于贵州岩画的研究视角,除了考古的实物证据外,岩画中各种图像的释读,应当立足于多学科的视野来形成综合性的研究结论,不仅有“他者”的理论思维建构对岩画的推理分析和释读,同时还应当结合当地原住民的各种口碑古籍文献与汉文典籍文献以及考古资料进行相互印证,最大限度地在“我者”的互证中复原早期岩画所要表述的文化含义,为地方的生态恢复、生物多样性的发展和具有历史价值的传统文化传承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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