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的关系探讨
2021-05-31夏熹
夏熹
摘 要:马克思从商品概念出发,建立了科学的劳动价值论,揭示出商品的使用价值是由具体劳动创造,各种非劳动生产要素与劳动共同参与了作为物质财富内容的使用价值的创造,但是却不是价值的源泉,并且批判了庸俗经济学家的非劳动生产要素与劳动同样创造价值的错误观点,认为价值的源泉只能是一般人类劳动。各种生产要素都参与了财富创造和价值形成,并且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要素所有者参与分配更能激发起参与财富创造的积极性。新的生产要素的出现更应该给予其分配中的应有地位,促使要素所有者积极参与物质财富的创造。
关键词:劳动价值论;价值创造;生产要素分配
中图分类号:F24 文献标识码:Adoi:10.19311/j.cnki.1672-3198.2021.18.024
1 問题的提出
价值的源泉是什么,怎么理解按生产要素分配?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其中一个基本特征是按劳分配,但是由于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在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逐步探索出一条符合我国实际的分配原则,即是健全劳动、资本、技术以及管理等其他各种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并且要不断发展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因此,我们必须要在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指导下,而不能照搬西方经济学理论,理解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和生产要素分配之间的关系。并且结合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具体国情,不断健全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制度。
2 商品二因素与马克思科学劳动价值论的创立
首先,马克思是从商品概念出发,创立了科学的劳动价值论。商品具有使用价值和价值两个因素,商品是作为用于交换的劳动产品,它首先必须有使用价值且必须是劳动的产物,如果对他人没有使用价值或者如阳光空气等没有经过人的劳动,都不能成为商品。使用价值是由具体劳动创造的,具体劳动体现的是人与自然之间的物质交换过程,不管社会形式如何变化,它都是人类永恒的自然条件,具体劳动创造的使用价值是财富的物质内容。不管社会形式如何发生变化,我们人类为了生存和发展的需要,总是通过自己的劳动来改变对象世界,把对象世界变成合目的的世界,以满足人类的多种多样的需要。但是不同具体形式的劳动,会生产出不同具体形式的劳动产品,只有通过交换才能满足对多中产品的需要,这时交换也就成了必然。
因此,商品不仅要有使用价值,还要具有交换价值,即不同质的商品之所以能够交换,正是因为他们有共同的东西他们都是一般人类劳动的耗费,是物化了的劳动,是撇开一切具体劳动形式的抽象劳动。因此,是人类的抽象劳动创造了价值,价值量的大小取决于耗费的社会必要劳动量大小,也即社会的必要劳动时间来衡量。私人劳动和社会劳动的矛盾,即生产资料和劳动的私有性和生产的产品又必须是为了满足社会需要。正是因为这个矛盾,每个生产者必须在交换中把自己的劳动变为社会总劳动的一部分,因此,才把不同的具体劳动创造的不同质使用价值还原为等量的价值,即都是一般人类劳动耗费或物化了的人类劳动,即抽象劳动。因此,马克思创立了科学的劳动价值论,劳动是价值的尺度和源泉,正是劳动量的大小决定了价值的大小,从而科学的说明了人类劳动才是价值的唯一源泉。
3 马克思科学的劳动价值论对庸俗经济学“三位一体的公式”的批判
首先,马克思是借用了基督教教义中的关于“三位一体”,即圣父、圣子和圣灵全都不过是上帝的化身这个说教,用来批判和讽刺资产阶级经济学家提出的劳动、资本和自然力(土地)都创造价值,都是价值的源泉的错误性。在资产阶级经济学家那劳动、资本和土地共同作用而创造了价值,因此,企业主凭借资本的投入获得利息,土地所有者因为投入了土地获得了地租,劳动者也是价值创造者因而获得他的劳动收入工资,都凭借各自对价值创造而获得自己的收入。而马克思从科学的劳动价值论出发,提出不管是工人的工资和土地的地租,还是资本的利息都只有一个源泉,那便是工人的劳动。资本在投入到生产中后会获得相应的利润回报,这并不是因为资本生产出价值获得了利润,而是因为资本家由于对货币的占有,能够从市场上购买到劳动力这种在使用中能够创造出价值的特殊的商品,从而给资本带来了利润。正是马克思区分了劳动和劳动力这两个概念,劳动力商品具有使用价值和价值两重属性,劳动力的价值只是由维持其生存和发展所必需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然而它的使用价值劳动却是价值的源泉。资本家从流通领域购买了劳动力后进入到生产领域进行生产,然而这个生产过程虽然也是三个要素,即劳动者使用劳动资料作用于劳动对象的过程。但是这个生产过程不仅是创造了使用价值,也同时是价值增值的过程,作为不变资本的厂房和机器等只是转移价值并没有创造价值,只有可变资本劳动者的劳动才创造价值,并且还创造出剩余价值,才转化为利润。在这个商品价值的生产过程当中劳动者处于资本家的监视之下,同时把本来是劳动者生产出来的产品占为己有。一些庸俗经济学家却认为利润是资本家的监督管理报酬,现实情况却是大多数资本家把管理工作交给了雇佣的代理人。地租并不是土地的产物,如果地租的来源是土地,那地租应该给土地,而不应该给土地所有者,显然现实世界是土地所有者因为对土地所有权的垄断,能够把工人的超额利润转化为地租放进了自己的腰包里。由此地租的来源不过是对剩余劳动的分配。劳动者的工资所得并不劳动者的劳动价值,而是在市场上购买劳动力的价值,工资支付的只是劳动力的市场价值,在使用劳动力的过程中是能创造出来比市场购买时价值更大的价值。因此,资本的利息和土地的地租都是来自于对这一部分劳动者的劳动力使用的过程中创造出来的剩余价值的分配。庸俗经济学家企图用“三位一体的公式”把资本主义剥削的秘密掩盖住,从而使人不能清楚的认识这些收入的真正来源。我们实行生产要素参与分配并不是因为认同庸俗经济学家认为的资本、土地和劳动共同创造了价值,而是由于我国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必须实行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4 马克思科学劳动价值论对财富创造和价值创造的区分
从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看,那种认为土地和资本等非劳动生产要素是共同创造了商品的价值所以都参与分配的观点是与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不相符合的,这是因为他们没有明白财富创造和价值创造的不同。正如马克思用劳动才是价值的唯一源泉的观点批判庸俗经济学家所说的资本、土地和劳动三位一体创造价值的荒谬论断,指出这些非生产要素没有创造出价值。商品具有使用价值和价值两个属性,商品的价值是由抽象劳动创造的,使用价值是人类具体劳动创造的,但在财富的生产过程中,劳动这种“活劳动”必须要与“物化的劳动”生产资料相结合,才能创造出使用价值。“他在这种改变形态的劳动中还要依靠自然力的帮助。因此,劳动并不是它所生产的使用价值即物质财富的唯一源泉。正像威廉·配第所說,劳动是财富之父,土地是财富之母”。自然条件或土地,如肥力和水源等自然资源,在生产物质财富的过程中同样具有重要作用。在劳动过程中,人的活动通过借助劳动资料从而使劳动对象发生符合预期的变化,创造物质财富,以满足劳动者的需求。由此我们可以看到劳动要与非劳动的各种生产要素相结合才能创造使用价值,即社会财富的物质内容,否则便是巧妇也难为无米之炊。由此看出,资本和土地等非劳动的各种生产要素和劳动一起参与了物质财富的创造,是使用价值这种有用性的生产中不可或缺的部分,但是我们不可以因为各种非劳动生产要素对生产物质财富起了重要作用,就简单地认为物质生产要素能创造价值的结论的观点是不符合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因为价值是商品交换过程中为了等量让渡产品,抽象掉具体劳动的特殊形式把一般人类劳动耗费作为度量标准的结果。但是在价值的形成过程中,非劳动的各种生产要素虽然不创造价值,但是通过参与生产过程,生产资料的价值作为不变资本转移到了新商品中去,其本身没有增值,而劳动力部分则能够创造出比自身价值更大的价值,实现了价值增值。因此非劳动的各种生产要素不创造价值,但是作为物化劳动和活劳动一起参与价值形成。不管是生产资料所有者还是劳动力的所有者,都应该要参与使用价值或财富的分配,即资本所有者得到其投资的成本,劳动力的所有者得到其维持生存的生活资料的分配。
5 当代启示
首先,按生产要素分配符合马克思劳动价值论。虽然劳动价值论不是由马克思最早提出来,早在古典经济学家那里就已经看到了劳动是价值唯一源泉,但是直到马克思的劳动二重性,才把创造物质财富与使用价值的具体劳动和创造价值的一般人类劳动耗费区分开来。所以从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出发,我们可以看到,在社会财富的创造中各种生产要素都在使用价值的创造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是社会财富的生产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在生产领域活劳动是价值创造的唯一源泉,非劳动生产要素在这个价值形成过程中不创造价值,但却转移了价值而参与了价值形成。因此,在存在商品交换关系的条件下,生产要素是归属于不同所有者的所有,而且生产要素所有者为生产过程提供了生产要素,在商品的价值形成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由此,要采取按劳动要素分配的形式,使商品所有者能获得与其所提供的生产要素相适应的部分。由此,我们可以明白生产要素所有者是因为其所有权获得分配收益,并不是因为各种非生产要素创造了价值。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种生产要素参与分配不仅因为其参与了使用价值的创造以及商品价值的形成,而且主要是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要素参与分配便是依据各自对要素的所有权进行分配,也就是说空气、阳光和河流的贡献虽然巨大,但是因为这些自然资源是没有归属的既定所有者,因此也是不能参与分配。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生产要素归属于不同的主体支配和占有,因此在使用某种生产要素时,必须要对生产要素的所有者给予货币补偿的方式获得特定生产要素的使用权,才能够维护和实现社会主义生产资料的所有者,即广大的劳动者的利益。
其次,虽然随着社会的发展生产要素的外延不断扩大,但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依然是对按生产要素分配具有指导意义。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科技革命的日新月异,生产要素的外延逐步扩大。生产要素由原来萨伊的“资本、土地和劳动”三要素说到马歇尔把企业家的才能纳入其中的四要素说,再到现在已经包括了劳动、资本、土地、管理、技术、知识以及数据在内的七个生产要素。在21世纪互联网的兴起使庞大和丰富的数据成为可能,云计算的发展也是大数据的价值得以彰显。数据越来越成为一种宝贵的资源,数据并且成为非常重要的生产要素,以大数据作为生产要素的数字经济已经成了推动全球经济增长和科技创新的重要引擎,数据在赋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方面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在这种大数据条件下,我们可以说谁只要把握了数据,谁就掌握了主动权。因此数据作为参与价值创造的关键性生产要素的分配问题必须要处理好。生产要素的产权是生产要素分配的基础,数据作为一种虚拟物品,与传统物权不同,由于数据可以有不同的支配主体,而且不完全归属于单一支配主体,参与分配的数据所有者就需要产权界定。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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