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20年惠阳区居民食盐碘含量监测分析
2021-05-31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516211周献峰
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516211)周献峰
碘是人体无法自身合成的必须微量元素之一,其主要来源是食物和水[1]。当碘的摄入量不足时,容易引起碘缺乏病,食盐加碘是行之有效且简便易行的补碘方式,预防和控制碘缺乏病目前推行以食盐加碘为主的防治措施[2]。为了解惠阳区居民加碘盐的使用情况,进一步巩固消除碘缺乏病成果,按照《全国碘缺乏病监测工作方案(2016版)》和《惠州市碘缺乏病监测工作方案》有关要求,开展居民食盐碘含量监测工作,现将2016~2020年惠阳区居民食盐碘含量监测结果报告如下。
1 材料与方法
1.1 样品采集 2016~2020年按照方案要求,惠阳区每年从东、南、西、北、中5个方位中各选取1个乡镇作为监测点,每个监测点每年随机选取1所小学中40位年龄在8~10岁的学生,采集其家中食盐样品;同时每个监测点每年随机采取20位孕妇家中的食盐样品。每个监测点每年共计采集60份食盐样本,5个监测点每年累计采集300份食盐样本,其中孕妇食盐样品100份,学生食盐样品200份。2016~2020年惠阳区5年时间共累计采集具有较强代表性的1500份食盐样本。
1.2 检验方法与质量控制 采集的食盐样品经过信息核对及整理,送往实验室进行定量检测。实验室按照《制盐工业通用试验方法 碘的测定》(GB/T13025.7-2012)标准,采用直接滴定法测定食盐中的碘含量。
采样人员按照《惠州市碘缺乏病工作方案》要求进行样品采集工作;实验室检测人员参加省、市组织的专业技术培训;检测实验室通过国家碘缺乏病参照实验室外质控考核并取得合格证书。食盐碘含量监测过程中使用国家参照实验室生产的标准物质作为内部质量控制样品,大约按照10%的比例选取样品进行平行性检测,其结果均符合要求。对不合格的碘盐样品,进行双份复核,以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及可靠性[3]。
1.3 评价及判断标准 根据2012年国家调整了《食用盐碘含量》(GB26878-2011)[7]和广东省卫生厅发布的《关于报送食用盐碘含量数据的函》中的有关规定,广东省选用的食盐其碘含量均值为25mg/kg(允许波动范围18~33mg/kg),孕妇及哺乳妇女食盐碘含量均值为30mg/kg(允许波动范围21~39mg/kg)。食盐碘含量在均值允许波动范围内为合格碘盐,低于或者高于允许波动范围为不合格碘盐,当食盐碘含量低于5mg/kg时,则为非碘盐。
1.4 碘盐监测指标 根据卫办疾控发[2004]8号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碘盐监测方案(修订)》的通知和2016年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公布的《地方病学名词》中关于碘盐监测的定义可知,碘盐监测指标包括非碘盐率、碘盐覆盖率、碘盐合格率和合格碘盐食用率[4]。
1.5 统计学方法 用Excel建立数据库并进行简单的统计运算,用SPSS软件进行专业的统计分析,比较数据间的差异,采用卡方检验和方差分析统计学方法。检验水准α=0.05,当P<0.05,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2.1 食盐碘监测结果 2016~2020年惠阳区共检测居民食盐样品1500份,其中碘盐份数1470份,碘盐覆盖率为98%;非碘盐30份,非碘盐占抽检碘盐样品量的2%,即非碘盐率为2%;合格碘盐1387份,合格碘盐占抽检碘盐样品量的92.47%,即合格碘盐食用率为92.47%;惠阳区居民合格碘盐食用率除2016年小于国家消除碘缺乏病的要求外,其余年份均大于90%[5]。不同年份碘盐覆盖率、碘盐合格率、合格碘盐食用率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29.592、16.786、26.951,P<0.05)。且碘盐覆盖率、碘盐合格率、合格碘盐食用率各年份间均进行了两两比较,结果显示:2017年碘盐覆盖率高于2016年,2020年碘盐覆盖比2016、2019年要高;2020年碘盐合格率比2016、2017、2019年都要高;2020年合格碘盐食用率比另外4年明显要高。结果见附表1、附图。
附图 2016~2020年惠阳区食盐碘检测指标变化趋势
附表1 2016~2020年惠阳区居民食盐碘监测结果
2.2 各年度食盐碘含量分布情况 从检测结果得出,2016~2020年五年间共检测的1500份样品的碘含量范围介于0.00~61.76mg/kg之间,其中食盐碘含量平均值为25.76mg/kg,中位数为26.01mg/kg,各年度碘盐碘含量平均值和中位数均处于广东省选定的碘含量均值允许波动范围内,属于合格碘盐范畴。含量分布:<5mg/kg的样品有30份;5~18mg/kg(学生)样品有23份;5~21mg/kg(孕妇)样品有20份;18~33mg/kg(学生)样品有912份;21~33mg/kg(孕妇)样品有475份;>33mg/kg的样品有40份;2016~2020年食盐碘含量检测结果相对标准偏差(RSD)分别为29.80%、17.55%、16.89%、22.47%、9.30%。方差分析显示,在α=0.05的检验水准下,各年度碘盐碘含量平均水平的差异具体统计学意义(F=8.602,P<0.05),各年度间两两比较发现:2018、2019年含碘量水平比2016、2017、2020年要高。见附表2。
附表2 2016~2020年惠阳区居民食盐碘含量检测结果及分布
3 讨论
从2016年~2020年惠阳区居民食盐碘含量监测结果可以看出,合格率是逐年提高的,除了2016年惠阳区碘盐覆盖率及合格碘盐食用率略低于消除碘缺乏病标准要求外,加碘食盐的推广与覆盖连续4年(2017~2020)符合国家消除碘缺乏病的要求(碘盐覆盖率≥95%及合格碘盐食用率>90%的标准要求[9]),显示出惠阳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在加强加碘食盐的推广和覆盖宣传以及监管工作的方向是正确的,且取得了显著的效果。
当然,虽然在消除碘缺乏病防治工作中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但是仍然存在需要进一步改善的方面,如:共检测的惠阳区居民食盐碘1500份样品中,共计检出30份非碘盐,表明政府监管部门仍需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以减少非碘盐的出现;同时做好碘盐补碘的宣传工作,促使居民主动选择加碘盐进行科学补碘。此外还检出83份不合格碘盐(其中40份食盐样品碘含量高于合格碘盐碘含量上限,43份食盐样品碘含量介于非碘盐与合格碘盐碘含量下限之间),这可能与制盐企业生产工艺及生产技术不足有关,也可能与居民一次性购买大量食盐以及碘盐的存储受潮或者靠近热源、光源等导致碘含量损失的不恰当保存方式有关,因此,制盐企业应提高制盐工艺与生产技术水平,以确保食盐加碘量处于合理区间范围内,保证市面上流通的加碘盐其碘含量符合国家标准要求。政府各宣教部门可以通过宣传科普的形式让居民了解碘盐的正确储存方式并建议居民合理购置碘盐,以避免一次性购入过多碘盐而导致其碘含量损失的情况发生[6][7]。同时,政府监管部门要落实监督管理责任,防止不合格碘盐及非碘盐在市场上流通。
消除碘缺乏病是一项持久的工作,对食盐中的碘含量进行监测是佐证居民碘营养状况的重要辅助手段[8][9],是评价碘缺乏病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的重要指标[10]。通过持续动态的食盐碘含量监测工作,可以为碘缺乏病防治工作提供数据支持,以便国家及时调整补碘政策,做到科学补碘,合理预防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