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期貨市場的發展演變
2021-05-30陳志軍
陳志軍
中國期貨市場已經過了三十而立的年頭,正式步入第31個年頭,經過了30年的探索和發展,中國期貨市場發展迅猛,新的法律法規和期貨品種不斷推出,商品期貨的成交量一度躍居全球首位,成為全球第一大商品期貨市場。中國期貨業協會發佈的最新數據顯示,截至2021年4月底,期貨市場客戶權益達到10243.52億元(人民幣,下同),歷史上首次突破萬億大關!
但中國期貨市場的發展與國外期貨市場不同,國外的期貨市場主要是在現貨高度發展的基礎上自發形成,而中國期貨市場主要是在行政主導手段下自上而下建立起來的市場。本文旨在梳理中國期貨市場的發展脈絡和期貨市場的最新發展現狀,並羅列出中國期貨法律法規的體系。
一、中國期貨發展的前世今生
中國期貨市場的發展頗為不易,可以歸納為先後經歷了研究孕育、試點探索、治理整頓、規範發展和創新發展五個階段。
(一)改革開放~1990年,研究孕育階段
20世紀80年代,中國面臨著從傳統計畫經濟向非計畫經濟過渡的改革,此時,中國實行價格雙軌制,即計畫內的商品按照國家統一定價,計畫外的商品由市場調節定價,由於當時中國商品較為短缺,計畫外的商品價格波動較大,為了穩定性,於是考慮借鑒西方的期貨市場。1985年7月,時任國家主席李先念考察CME集團運行狀況。1988年3月,第七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的政府工作報告中,時任國務院總理李鵬明確提出「加快商業體制改革,積極發展各類批發市場貿易,探索期貨交易」,確定了中國發展期貨市場研究的課題。
(二)1990年~1993年,試點探索階段
1990年10月,鄭州糧食批發市場經國務院批準成立,標志著國內的期貨市場正式進入試點階段,鄭州糧食批發市場在現貨交易運行兩年後成立鄭州商品交易所,並於1993年5月正式推出期貨交易。但因為當時的期貨交易所主導權在地方政府,全國各地興起了各種各樣的商品交易所,尤其是黨的「十四大」後,期貨市場發展較快,但由於缺乏集中統一的監管,各主管部門各行其是,導致盲目發展暴露諸多問題,期貨市場一度陷入無序狀態。
(三)1993年~2000年,清理整頓階段
針對國內期貨市場「無序發展、無法可依、無人監管」的狀況,國務院集中進行了兩輪清理,分別是1993年11月,國務院發佈《關於堅決制止期貨市場盲目發展的通知》,明確「規範起步,加強立法,一切經過試驗和嚴格控制」的原則;1998年8月,國務院發佈《關於進一步整頓和規範期貨市場的通知》,堅持「繼續試點,加強監管,依法規範,防範風險」的原則。1999年6月,國務院頒佈《期貨交易管理暫行條例》,標志著期貨市場進入「有法運行」階段。1999年期貨交易所數量合並為3家,即鄭州商品交易所、大連商品交易所和上海期貨交易所。
(四)2000年~2012年,規範發展階段
自2000年開始,國內期貨市場邁入了一個比較規範發展的階段。2003年10月,十六屆三中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若干問題的決定》,明確提出要穩步發展期貨市場;從2004年起,中央一號文件多次提及發展期貨市場;2006年9月在上海成立第四家期貨交易所,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2007年《期貨交易管理暫行條例》進行修訂,將「暫行」兩字去掉,《期貨交易管理條例》正式頒佈,金融期貨、場內期權被正式引入,滬深300股指期貨於2010年上市,成為中國期貨市場上第一個金融期貨品種;2012年第四次全國金融工作會議明確提出,要穩妥推出原油等大宗商品期貨品種;同年對《期貨交易管理條例》再次修訂,允許境外機構參與境內特定期貨品種交易。
(五)「十八大」以來,創新發展階段
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國期貨市場進入創新發展階段,「十八大」以來上市期貨期權品種超過以往二十年之多,如2013年10月上市的鐵礦石期貨,2018年3月上市的原油期貨等等,根據中國期貨業協會發佈的數據,截至2021年8月底,中國期貨期權品種已共有94個。此外,制度體系不斷優化,市場不斷發展,推出「保險+期貨」模式服務「三農」,期貨機構外資持股比例限制也開始全面放開,中國期貨市場逐步形成對外開放格局。
二、中國期貨市場現狀
縱觀期貨市場的發展歷程,中國期貨市場從無序走向成熟,結合中國期貨業協會公示的最新信息,將期貨市場現狀歸納如下:
(一)五家期貨交易所的格局定位
2021年4月,中國第五家期貨交易所,廣州期貨交易所正式宣告成立,使得全國期貨交易所形成了南北分佈的區域格局。中國其他四家期貨交易所,分別是鄭州商品交易所、大連商品交易所、上海期貨交易所、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其中前三家均為商品期貨交易所;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側重金融期貨;廣州期貨交易所定位創新型期貨交易所,將彌補國內部分期貨產品的空缺,完善全國期貨市場佈局。
(二)期貨期權品種體系豐富
截至2021年8月底,中國94個期貨期權品種中,其中商品期貨64個,金融期貨6個,商品期權20個,金融期權4個,對外開放品種9個,品種序列覆蓋面已經形成以銅為代表的有色產業,以鐵礦石、螺紋鋼為代表的鋼鐵產業,以油脂油料為代表的壓榨養殖產業,以原油為代表的能源產業等多條產業鏈品種體系,基本覆蓋了農產品、金屬、能源化工、金融等國民經濟發展主要領域。
(三)期貨經營機構實力提升
隨著期貨機構資本實力不斷增強,代理交易規模逐步擴大,收入及盈利情況明顯改善。截至2021年6月底,期貨公司注冊資本928.5億元、淨資產1467.9億元、客戶權益1萬億元,分別為2010年的4.3倍、5.8倍與6.5倍。2021年上半年期貨公司營業收入、淨利潤持續高速增長,同比分別增加57.8%和81.4%,手續費收入同比增長88.4%。此外,業務更加多元化,除了傳統經紀業務,還有風險管理業務「2013年2月生效的《期貨公司設立子公司開展以風險管理服務為主的業務試點工作指引》(已被中期協字[2019]10號予以廢止),標志著期貨公司業務範圍進一步拓寬,可通過設立子公司的方式為實體企業提供倉單服務、合作套保、定價服務、基差交易等風險管理服務。」資產管理業務、投資咨詢業務等創新業務。截至2021年9月,A股期貨上市公司已有三家,包括南華期貨、瑞達期貨和永安期貨。
(四)市場規模穩定提升
近年來,期貨市場不斷優化規則體系,期貨經營機構綜合實力不斷增強,企業和投資機構參與度明顯提升,市場成交規模也顯著擴大,中國期貨業協會最新數據顯示,截至2021年7月,期貨市場累計成交量、成交額分別為43.3億手和336.1萬億元,同比分別增長40.3%和59.4%。期貨市場資金總量為1.2萬億元,較2020年底增長34%。全市場機構客戶數達到6.7萬戶,同比增加28.7%。截至2021年5月末,有88家期貨公司共設立91家風險管理子公司。2021年7月9日,證監會起草了《期貨公司子公司管理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擬進一步規範期貨公司子公司管理。風險管理公司行業累計實現業務收入1008.73億元,同比增長42%;累計淨利潤7.02億元,同比增長56%。
(五)期貨市場雙向開放加速推進
2019年7月20日,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辦公室對外發佈《關於進一步擴大金融業對外開放的有關舉措》,自2020年1月1日起,取消期貨公司外資股比限制,摩根大通期貨因此成為首家全資控股期貨公司;期貨品種國際化有序推進,對外開放期貨期權品種已達9個,從最初的原油期貨、鐵礦石期貨、PTA期貨,擴大到低燃料油、國際銅、棕櫚油等;此外,國際化品種影響力進一步提升,如原油期貨日趨成熟,首只跨境鐵礦石期貨ETF在港上市,鋼材期貨連續多年成為全球交易規模最大的商品期貨,國際影響力日益提高。
三、中國期貨市場法律體系
中國期貨法律規範體系由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和期貨市場的主管機關中國證監會制定的部門規章構成。1999年國務院發佈《期貨交易管理暫行條例》,歷經四次修訂,現行有效的為2017年修訂的《期貨交易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676號),作為系統規範期貨市場的行政法規。中國證監會作為期貨市場的監管機關,於2007年7月4日發佈《期貨從業人員管理辦法》(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令[2007]第48號),於2017年12月7日發佈《期貨交易所管理辦法》(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令第137號)和《期貨公司金融期貨結算業務試行辦法(2017年修訂)》(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2017]16號),於 2018年8月24日發佈《外商投資期貨公司管理辦法》(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令第149號),於2019年6月4日發佈《期貨公司監督管理辦法》(2019年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令第155號)等規章作為配套規則。最高人民法院於2020年12月29日發佈,並於2021年1月1日生效的《關於審理期貨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2020年修訂)》和《關於審理期貨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二)(2020年修訂)》(法釋[2020]18號)作為目前規定最為系統的期貨司法解釋,對期貨市場亦起著重要的規範作用。另外,從自律規範的角度來看,期貨業協會和期貨交易所依法制定的交易規則、自律規則也是期貨市場法律規範體系的有機組成部分。
上述監管規定雖然涉及對期貨交易行為、交易場所、交易主體和監督管理的各個方面,但始終缺少一部更高位階的「基本法」,以規範期貨市場的整體監管框架。第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八次會議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期貨法(草案)》(以下簡稱「期貨法草案」)進行了審議,並於2021年4月29日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此次發佈的《期貨法(草案)》,是期貨市場立法完善化的重要一步,也是金融領域法律法規系統化的重要一環,填補了金融法律體系中的期貨領域空白,對於中國資本市場法治化具有里程碑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