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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江沈氏家传》考辨

2021-05-30侯富芳

藏书报 2021年47期
关键词:家传沈氏抄本

侯富芳

吴江沈氏在明清时期不仅是当地名门望族,还是中国文学史上江南文学世家的著名代表。《吴江沈氏家传》一书,因其为沈氏族人所撰辑,故史料价值尤为重要,一直是江南明清望族和文学世家现象研究的重要文献依据。该书原附于沈氏乾隆家谱,目前所见的单行本有清同治六年(1867)沈氏后人沈桂芬刻本及民国间吴江柳氏抄本,学界一般认为纂辑者为沈桂芬和沈始树。其实二书内容相同,且该书的责任者既非沈桂芬,又非沈始树一人,而应当为沈始树与沈光熙。

录学界的著录情况

自上个世纪30年代孙殿起《贩书偶记》将清同治六年刻本《吴江沈氏家传》的纂辑者认定为沈桂芬以来,许多图书馆馆藏目录及书目著作对此进行了沿用。而上海图书馆所藏的民国间吴江柳氏抄本,则一直被学界目为另一种《吴江沈氏家传》使用,其纂辑者被认为是卒于清乾隆初年的吴江沈氏后人沈始树。

孙殿起在其名著《贩书偶记》卷六中,将该书的刻本著录为“吴江沈氏家传一卷吴江沈桂芬辑同治六年刊”。这个记述不仅将该书卷数定为“一卷”、将该书的责任者断定为“吴江沈桂芬”,还将该书的撰著方式确定为“辑”。自此,同治六年刻本《吴江沈氏家传》的相关著录内容基本成形,无论是书目著作、图书馆查询系统还是相关数据库,都将该书的责任者认定为沈桂芬。

如,《中国家谱综合目录》将所收录的刻本著录为:“【江苏】吴江沈氏家传,(清)沈桂芬辑,清同治六年(1867)刻本,一册,北图(即令中国国家图书馆——笔者注)”。《中国家谱总目》收录两种刻本,其中一种著录为:“611-0397【江苏吴江】吴江沈氏家传一卷,(清)沈桂芬纂修。清同治六年(1867)刻本,一册。书名据版心题。始迁祖文,字南丹,元代人。国图。”

各图书馆网站及各种数据库检索结果如下:国家图书馆网站将所藏《吴江沈氏家传》一书著录为:(清)沈桂芬纂修一卷,清同治六年(1867)刻本,一册。

南京图书馆网站将所收该书著录为“吴江沈氏家传不分卷,活字印本,书名据版心GJ354051”。

苏州图书馆网站所收藏的也是清同治六年的刻本,著录内容大致为“吴江沈氏家传,(清)沈桂芬辑,清同治六年刻本”。

《全国古籍普查登记基本数据库》所收四个条目中,除国家图书馆所藏110000-0133286和110000-0133287两个条目仍著录为“(清)沈桂芬纂修”外,黑龙江省图书馆所藏110000-0901-0005305及苏州图书馆所藏320000-1605-0004257号均著录为“(清)沈桂芬辑”。

而对于抄本《吴江沈氏家传》,《中国古籍总目·史部》收录并著录为:“吴江沈氏家传不分卷,清沈始树辑,吴江柳氏抄本,上海”。“上海”所指正是上海图书馆。

国家图书馆所收藏《吴江沈氏家谱》是乾隆五十二年(1787)刻本的抄本。其卷数为“十卷首一卷末一卷”。其中的“末一卷”正是《吴江沈氏家传》。国家图书馆网站著录内容主要为:吴江沈氏家谱十卷首一卷末一卷,(清)沈光熙等纂修,民国20年(1931)国立北平图书馆抄本,6册。

单行的抄本《吴江沈氏家传》只有上海图书馆有收藏,索书号为线普长006043。《上海图书馆古籍查询目录》著录内容为“吴江沈氏家传,(清)沈始树辑,吴江柳氏,民国(1912-1949)抄本”。

从内容上看

《吴江沈氏家传》只有一种

前述各书目、图书馆网站、数据库及学术著作所著录和述及的《吴江沈氏家传》共有六种:雍正八年(1730)、乾隆五十二年(1787)、同治六年(1867)三种刻本;一种活字印本;两种民国间的抄本。

先看刻本。

“雍正八年”刻本实为著录错误

前述《中国家谱总目》还收录了另一种刻本,著录为:

611-0396【江苏吴江】吴江沈氏家传,不分卷,(清)沈始树纂修。清雍正八年(1730)刻本,一册。书名据版心题。卷端题沈氏家传。始迁祖半闻,又名奎,字天祥,行一,明代人。山西家谱,美国犹他。

与《中国家谱总目》所收的同治六年刻本相比较,《中国家谱总目》著录的两种沈氏家传的始迁祖不同,似为两种图书。但是细读两种原书,我们就会发现所谓“雍正八年”刻本的始迁祖依据的是书首明代周用所撰《明故半闲沈君墓志铭》中“君姓沈氏讳奎,字天祥”一语,而“同治六年”刻本始迁祖的依据是全书正文所收第一位沈氏先祖《南丹公传》中“南丹公讳文”等語。经笔者比对,《中国家谱总目》所收雍正八年刻本与清同治六年刻本,其实是同一种刻本。因为不仅两书行款相同,均为半页十行,行十九字。而且,两书结构、目录起讫及正文内容完全相同。所谓“雍正八年”的来源,可能是书首沈始树所撰《记》中“雍正八年,有司遵旨议崇祀忠义、孝弟诸先贤”一语。此外,书中收有数位生活于乾隆时期的沈氏先辈,故刻于“雍正八年”显然是不可能的。因此,《中国家谱总目》所收的这个刻本,极有可能是沈桂芬重刻本或者乾隆刻本。

乾隆五十二年刻本附于沈光熙所主修的《吴江沈氏家谱》之后,清同治年间及1931年国家图书馆所藏抄本均本于此,亦证明最晚至1931年时这个刻本还存世。但现在已经难以见到,或有待将来发现。

清同治六年沈桂芬重刻本为沈氏将清乾隆五十二年《吴江沈氏家谱》所附《家传》重刻单行。国家图书馆、苏州图书馆等藏。

经查证,南京图书馆活字印本实为沈桂芬重刻本的下册,为残书。

再来看抄本。

目前所知《吴江沈氏家传》有两种抄本,一藏国家图书馆,一藏上海图书馆。

国家图书馆所藏抄本《吴江沈氏家传》,为1931年据清乾隆五十二年刻本所抄,仍附于“吴江沈氏家谱十卷首一卷末一卷”,其中“末一卷”正是本文所指《吴江沈氏家传》,内容与刻本及另一抄本完全相同。

民国间吴江柳氏抄本是单行本,其底本或为清乾隆五十二年的刻本,或为同治六年的刻本。因为同治重刻本与抄本现在均已影印出版,《清代民国名人家谱选刊》所收为刻本,著录为“【江苏吴江】吴江沈氏家传,(清)沈桂芬纂,清同治六年(一八六七)刻本”。《江苏人物传记丛刊》所收为抄本,著录为“佚名辑”,“不分卷,民国吴江柳氏抄本”。

将两书进行比对研究可以发现,两书结构、内容几乎完全一样,只是刻本较抄本更为完整,抄本较刻本少全书最末两项内容仅共计四百二十五字(缺少原因不详)。

该书的纂辑者应为沈始树和沈光照

刻本末沈桂芬后记对于判断该书纂辑者有重大作用,故全文移录如下,并谬为标点:

吾祖自子文公始迁吴江,六传至太常公,以谏议起家,距今三百六十余年。詩礼相承、科名不绝,盖先人贻泽长矣!旧有祠在城中铁局巷,谱板庋祠内。咸丰十年毁于兵火。同治四年,祠始复旧。而谱牒自乾隆五十二年续修后,又阅八十余载。重修之役盖不可缓。爰先刊谱中《水西谏疏》及《家传》,以志诵芬述德之私云。同治六年四月桂芬谨识。

此段文字正是自孙殿起开始学界将该书纂辑者判定为沈桂芬的根本依据。沈桂芬为吴江沈氏后人,其事迹人尽皆知,此不赘述。但是仔细研读之后,其中“爰先刊谱中《水西谏疏》及《家传》,以志诵芬述德之私云”一句其实明白地告诉我们,这部《家传》是附于乾隆时期所续修的沈氏家谱之中的文字,并不是沈桂芬所辑。沈氏指出,自乾隆五十二年续修之后,至同治六年时,吴江沈氏家谱已有八十余年没有续修。因此沈桂芬所指的沈氏《家谱》,正是现藏于国家图书馆沈光熙等所续修的《吴江沈氏家谱》。而且这个家谱的刻本,已经难以见到,现在只有1931年据清乾隆五十二年刻本所抄的本子——“吴江沈氏家谱十卷首一卷末一卷”。而这个家谱的“末一卷”正是本文所指《吴江沈氏家传》,内容与刻本及抄本完全相同。因此,据沈桂芬所撰后记将《吴江沈氏家传》的责任者定为沈桂芬肯定是不合适的。沈桂芬只是重刻者,并非该书纂辑者。沈桂芬后记中所提到的沈汉《水西谏疏》,经查只有康熙六十一年(1722)刻本藏国家图书馆等,沈桂芬是否也重为刊刻,不能得知。

刻本及抄本《吴江沈氏家传》书首《明故半闲沈君墓志铭》后所附沈始树《记》,对于判定该书责任者同样具有重要作用,故亦移录如下,亦谬为标点:

半闲府君孝友笃行,尝被官旌而旧志无传。操笔者之疏于搜考也。雍正八年,有司遵旨议崇祀忠义、孝弟诸先贤,儒学廖先生摭周恭肃公用所撰府君《墓铭》牒县详宪。乃于九年八月初吉循例崇祀,而志家当得据以发其幽光矣。今新志未修,姑载《墓铭》于《传略》之首。七世孙始树谨记。

沈始树此记中“今新志未修,姑载《墓铭》于《传略》之首”一句,是所谓“雍正八年刻本”和抄本《吴江沈氏家传》责任者判断为沈始树的根本依据,但这个判断也是不能完全成立的。除前述抄本与刻本内容方面完全相同,同一著作不应该有两种责任者的原因外,沈始树(1658—1737),字景冯,号贞崖(一作真崖),永智长子。以该书所记最后一位男性寄庐公沈墀卒于清乾隆四十九年(1784)年看,此时沈始树早已作古,此其一;该书中所收果堂公沈彤为沈始树长子,书中《果堂公传》记其奔父丧事颇详:“真崖公病,自都门奔归而已殁,哀号五昼夜,几灭性。三年中不茹荤、不内寝,朝夕馈奠,岁时荐新,无不称服称情。乡党咸叹为仅见……年六十五卒,门人私谥为‘文孝先生”。更可以证明该书绝非沈始树最终辑成,因此据此将该书的责任者定为沈始树一人是不合适的。

但沈始树一直关心、留意家族事务,沈祖禹《吴江沈氏诗录》序中“往者冽泉公(沈永隆)尝为撰总集,尚有所遗,且自明季而止。用是,我大父晚香公(沈永群)、从父真崖公(沈始树)先后罔罗,复补其阙,篇什增多而业俱未就”可作证明。根据沈始树“姑载《墓铭》于《传略》之首”一语,沈氏一定参与了该书创编工作。如前文所述,《吴江沈氏家谱》修成于乾隆五十二年,此时沈始树早已作古,故而该书的最终辑成者一定另有其人,恐即《吴江沈氏家谱》的主修者沈光熙。这也是《吴江沈氏家传》所收最迟的人物卒于乾隆四十九年(1784)的最好解释。

关于“民国间吴江柳氏抄本”

我们稍加注意就可以看到《江苏人物传记丛刊》所收“民国间吴江柳氏抄本”是抄写在“南社丛刻”12×30的扁方格稿纸上的。无独有偶,道光年间纂修的《道光吴江县志续稿》影印本分别收于《上海图书馆藏稀见方志丛刊》第67册《江苏历代方志全书》第98册,另有《道光吴江县志汇编》一书以《吴江县志续稿》为名的点校本。上述三种《道光吴江县志续稿》的底本,均是吴江柳氏民国九年(1920)抄本。据影印本,该书所用亦是12×30的“南社丛刻”扁方格稿纸。“该志系1950年11月柳亚子捐赠本。无序、跋,卷首有柳亚子的附记,称‘《吴江县续志稿》十二卷,不著撰人名字。当是嘉道间,前辈摭拾群书,以补充《沈志》所未备,且赓续其后者。……余觅人写副,以广流传。落款是‘中华民国九年七月二十五日,吴江柳弃疾。”

显而易见,《吴江沈氏家传》中的“民国间吴江柳氏抄本”中的“柳氏”,指的正是柳亚子。所以抄写所用“南社丛稿”稿纸也就迎刃而解了。关于柳亚子先生致力于收藏吴江珍稀文献的事迹,沈津先生在《柳亚子与吴江文献》一文中已有述及。柳亚子先生还亲自或觅人抄写保存了许多吴江地方文献。除本文论及之《吴江沈氏家传》外,据《吴江历代旧志辑考》,《嘉靖吴江县志》《康熙吴江县志》(清康熙二十三年刻本)、《康熙吴江县志》(清康熙二十四年刻本)、《道光吴江县志续稿》《震泽镇志》等吴江方志皆为柳亚子先生所抄;此外,《分湖百咏》《适适草》《吴江诗略十卷》《松陵诗摘一卷》《松陵诗所见录十二卷》《修养杂录》《药性提要歌诀》等文献亦为柳亚子先生所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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