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潮汕侨批网络的关系构成与派系
2021-05-25胡少东
摘 要:利用广东省档案馆馆藏“汕头邮局档案”,以汕头批信局登记详情表为中心,呈现近代潮汕批信局的分布情况,构建了批信局合作网络,从量化的角度分析了潮汕侨批网络的关系构成,运用社会网分析方法对侨批网络进行派系分析。结果表明,随着侨批业的发展,潮汕批信局的服务范围不再限于本县本乡,而是扩大到潮汕地区及近邻地区。在潮汕帮批信局内部,并没有按照县份划分为小帮派。作为侨批网络的联系纽带,宗族关系的作用趋于下降,批信局更多的通过地缘关系构建合作,地缘关系为侨批网络的灵活构建和高效运作提供了重要支撑。
关键词:批信局;侨批网络;帮派
作者简介:胡少东,汕头大学商学院教授,经济学博士,主要研究方向:区域经济研究、潮汕经济史(E-mail:sdhu@stu.edu.cn,广东 汕头 515063)。
中图分类号:D634;F259.29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1398(2021)02-0041-10
1860年汕头开埠后,随着汕头与南洋海上贸易的迅速发展,潮汕人民随船出洋谋生络绎不绝。潮汕人出洋谋生的主要动机是赚钱养家,为服务乡亲递送钱物家书,批信局应运而生,到1882年,汕头已有12家批信局。中国海关学会汕头海关小组、汕头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编:《潮海关史料汇编》,1988年,第20—21页。至20世纪30年代,数量众多的批信局分布于南洋和潮汕地区,已形成了覆盖南洋和潮汕地区的侨批服务网络,为海外华侨和国内的侨眷提供侨批递送服务。
侨批网络中批信局间的关系构成最受学者的关注。陈春声以汕头有信批信局、振盛兴批信局、洪万丰批信局等为例子,发现这些批信局的负责人与其分号(代理局)的负责人存在同宗关系或同乡关系,认为乡族关系是批信局间构建合作网络的纽带。陈春声:《近代华侨汇款与侨批业的经营——以潮汕地区的研究为中心》,《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2000年第4期,第57—66页。陈丽园将侨批网络分为家族网络、合股关系网络和乡族商业网络,但无论哪种形式的侨批网络,批信局大多通过乡族关系建立代理关系。陈丽园:《华南与东南亚华人社会的互动关系——以潮人侨批网络为中心(1911—1949)》,新加坡国立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7年,第43—72页。其他比较重要的文献也一致认为批信局[KG(2x]自设分号自成网络的很少,批信局之间大多通过代理关系形成合作网络,批信局负责人之间存在血缘或地缘关系,乡族关系是批信局间合作的重要纽带。戴一峰:《网络化企业与嵌入性:近代侨批信局的制度建构(1850s—1940s)》,《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2003年第1期,第70—78页;焦建华:《近代跨国商业网络的构建与运作——以福建侨批网络为中心》,《学术月刊》2010年第11期,第138—145页;胡少东、孙越、张娜:《近代潮汕侨批网络构建与特征的量化分析》,《中国经济史研究》2017年第5期,第60—71页。
批信局的帮派问题很早就引起学者的关注。近代学者姚曾荫认为批信局的营业范围多带有地方性。“潮州帮、梅属帮、琼州帮、以及福建帮为其大帮别。各大帮之中,又可按其所属县份划分为若干小帮。各帮批信局的业务皆以其本县本乡者为主。在南洋如此,在国内亦然。”姚曾荫:《广东省的华侨汇款》,上海:商务印书馆,1943年版,第18页。其他近代学者也都持相同观点,如西尊认为“批信局的服务具有地域性,服务的都是本县本乡的乡亲,从而形成不同地域的地方性帮派,如潮帮、闽帮、琼帮和客帮等。”西尊:《批信局侨汇业务的研究》,《广东省银行月刊》1947年第3卷第7-8期,第21—27页。何启拔认为 “各帮有各帮的批信局,各自为政,不相为谋的。不但是各大帮的情形是这样,即是在大帮之中,尚有小帮与小系之分别,以显示浓厚的地方色彩”,并认为福建帮可分为厦门系、福州系、兴化系和闽西系,厦门系可进一步细分为厦门、金门、同安、南安、永春、德化、龙溪等小帮派。 何启拔:《批信局的组织及其业务》,《广东省银行月刊》1947年第3卷第7-8期,第18—20页。顾士龙也认为批信局有“帮派之分,门户之别”顾士龙:《对于批信局应有之认识》,《储汇服务》1948年第86期,第10—12页。。当代学者如戴一峰、焦建华等都赞同并引用近代学者的观点,认为批信局的经营具有地域性,存在帮派之分。戴一峰:《网络化企业与嵌入性:近代批信局的制度建构(1850s—1940s)》,第70—78页;焦建华:《近代跨国商业网络的构建与运作——以福建侨批网络为中心》,第138—145页;焦建华:《福建侨批业研究》,厦门:厦门大学出版社,2017年,第154—164页。
无论是关于批信局间的关系研究,还是批信局的帮派研究,都为我们认识近代侨批网络提供了重要基础。不过,现有研究都是基于“质的研究”形成的关于侨批网络结构的观点,缺乏可操作指标支持。比如,现有研究将侨批网络的关系纽带笼统地称为乡族关系,对于宗族关系、同乡关系在侨批网络关系纽带中的作用缺乏量化分析。对于批信局按照县份划分为小帮派也缺乏实证依据。再者,侨批网络是在发展变化的,批信局间的纽带关系是否也会发生变化呢?南洋批信局在成立之初主要为本县本乡华侨服务,但到20世纪30年代,南洋批信局已是竞争激烈,那么,批信局是否会应对竞争而扩大服务范围呢?换句话说,批信局是否还以县份划分为小帮派,还只服务本县本乡华侨吗?
本文将利用廣东省档案馆“汕头邮局档案”,从量化的角度分析潮汕侨批网络的关系构成及其变化、帮派构成及其变化等,进而分析帮派构成与网络关系构成间的关联。这对于我们深入了解近代侨批网络的构建和运作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 数据和研究方法
(一)数据来源和样本
在广东省档案馆馆藏“汕头邮局档案”中, 保留有1933年至1949年中华民国广东邮区汕头段批信局登记详情表。通过对批信局登记详情表的整理,发现共有10个年份的登记资料,因1944年的登记资料不完整,我们剔除了1944年的资料。详情表为年底批信局向汕头邮政局申请执照的申报材料,执照的有效期为一年,即从当年的1月1日至同年12月31日。在这9年的详情表中,1933年和1936年的详情表的登记信息最为丰富,包括汕头批信局的名称、执照号、设立时间、设立地点、负责人姓名、年龄、籍贯,与何处营业往来;登记的分号信息包括分号名称、设立时间、地点、负责人姓名、年龄、籍贯、分号与何处营业往来等信息。其他年份批信局详情表的登记信息只包括批信局名称、开设地点、负责人姓名、分号名称、开设地点、代理人姓名、执照号数等。陈春声认为这些登记资料“具有相当高的研究价值”。陈春声:《近代华侨汇款与侨批业的经营——以潮汕地区的研究为中心》,第57—66页。本文采用的批信局登记详情表来源见表1。
批信局登记档案中见到的“分号”绝大多数不是“总号”自设的下属机构,大多是汕头批信局在侨批汇兑业务中的代理商号。汕头批信局往往有多家分号,这些分号分布于东南亚及潮汕地区,海内外批信局通过合作,构成了覆盖东南亚华侨及潮汕侨眷的侨批经营网络。根据历年批信局登记详情表,我们对数据进行清洗、整理,建立汕头批信局登记信息数据库,整理得到历年批信局分布情况,进而构建历年汕头批信局与海内外批信局间的合作网络(表2)。
(二)社会网分析方法
格拉诺维奇认为,经济行为嵌入在社会结构中,人们在经济生活中的社会关系网络就是核心的社会结构,社会关系网络结构观就是把人与人、组织与组织之间的纽带关系看成是一种客观存在的社会结构,进而分析这些纽带关系对人、对组织的影响。Granovetter, Mark.“Economic Action and Social Structure: The Problem of Embeddedness”. American Journal of Sociology, Vol. 91, No. 3, 1985, pp. 481-510.侨批网络以血缘和地缘为纽带,联结起海外华侨、国内侨眷和海内外批信局,血缘、地缘关系无疑对侨批网络的构成和运作具有重要的影响。本文采用社会网分析方法,采用量化指标揭示侨批网络的关系构成和结构。
从汕头批信局的合作网络来看,其网络结构具有星型结构的特点。一般来说,一家汕头批信局会与多家海外批信局和潮汕地方批信局合作,从而将汕头批信局、海外批信局和潮汕地方批信局联结起来,形成了覆盖南洋地区和潮汕地区的侨批网络。我们重点从两方面对侨批网络进行分析。
(1)侨批网络的关系构成分析。在汕头批信局登记信息数据库基础上,利用批信局登记信息中负责人的姓名、籍贯、批信局的开设地点等信息,分析汕头批信局与海内外分号之间的关系构成,考察侨批网络中的关系结构。如果批信局负责人同姓,我们认为他们之间存在宗族关系,如果批信局负责人籍贯同为潮汕地区及周边地区,则为同乡。同乡的范围具有伸缩性,这里的同乡范围小的指同一乡或一县,大的则指以潮汕方言为特征的潮汕地区及邻近地区。
(2)侨批网络派系分析。本研究将在量化研究的基础上刻画侨批网络结构。我们先对侨批网络进行成分分析,观察侨批网络的成分构成,进而对“成分”做派系分析,识别侨批网络的派系构成,分析派系间的关系和派系内部成员的关系等,从量化的角度呈现近代侨批网络结构,并进而探究侨批网络结构特点对于侨批网络运作的影响。
二 潮汕侨批网络的发展
在近代潮汕侨批网络兴起之前,潮汕地区已形成一个血缘和地缘叠合的宗族村落社区。人们聚族而居,共同的方言、宗族文化和神明信仰,形成了具有特色的潮汕地域文化。陳礼颂:《一九四九年前潮州宗族村落社区的研究》,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年,第11—24页。
汕头开埠后,引起了潮汕人民下南洋的高潮。移民南洋的华侨依然保留了原来家乡的社会联系,同乡同族的人往往聚居一处,以潮汕方言联合姓氏宗亲,团结互助,血缘和地缘观念浓厚。潮汕人下南洋一心只求谋生,赚钱养家。寄批成为华侨对祖籍的重要义务,表明其对家庭尽责和对双亲尽孝道,从而衍生出专为华侨传递家书和钱物的侨批业。
“侨胞之托带货物银信,最初烦偶然回国之老乡亲,继由常川来往之‘水客……交通愈见便利,同胞南来益众,运送货物,来去信件,托带款项等事,更属繁多,于是所谓‘批信局者,应运而生。”顾士龙:《对于批信局应有之认识》,《储汇服务》1948年第86期,第10—12页。
侨批的递送涉及海外收批和国内送批两大环节,南洋批信局负责收取华人移民的信款,汕头及潮汕地方批信局负责将信款派送到侨眷家中。批信局的出现,特别是海内外批信局的合作,能够为华侨提供更为便捷安全的服务。
批信局采用的是联号制,但自设分号的很少,分号多为代理批信局。只有极少数批信局在汕头、家乡和南洋自设分号,形成自收自送的网络,绝大多数的汕头批信局都是通过与南洋批信局、潮汕地方批信局建立代理关系进行合作,即使汕头批信局在海外和家乡有自己的分号,大多数也会与其他南洋批信局和潮汕地方批信局合作,以扩大服务范围。据日本人在20世纪初的调查,以南洋为据点的批信局中有超过90%是委托国内各地批信局代理侨批递送业务的。杨建成主编:《侨汇流通之研究》,台北:中华学术院南洋研究所,1984年版,第86页。
因为服务的是同乡和族人,因此,选择同乡或同族商人建立代理关系也自然成为批信局的最佳选择。依托血缘和地缘关系,海内外批信局间比较容易建立合作,扩大服务范围。比如汕头启峰栈批信局除了在新加坡和家乡揭阳自设分号外,还与越南、泰国、印尼的揭阳同乡批信局建立代理关系,在潮汕地区,则与潮安、潮阳、饶平、揭阳、澄海的批信局建立代理关系,批信局负责人均为当地人。《中华民国二十五年各批信局声请书副份》,广东省档案馆藏,全宗号:86;目录号一,案卷号344。
批信局成立之初大多只服务家乡及附近华侨,如在很长时间里,汕头振盛兴批信局主要服务于图濠乡及邻近乡里。随着下南洋人数的增加和侨批业的蓬勃发展,批信局不断拓展合作网络以服务更多华侨,特别是到了20世纪30年代,汕头批信局的服务范围已不再限于本乡本县。如到1936年,汕头振盛兴批信局的服务范围已拓展到潮安、揭阳、潮阳、丰顺、饶平等。南洋批信局的服务范围也拓展到潮梅地区。如泰国裕兴盛银庄在批信背面印上“营业:接收海、澄、饶、潮、普、揭、诏安、凤凰、汤坑、留隍各属银信汇兑”,泰国光华兴汇兑银信局,在信封背面上印着“专收潮梅各属银信,经营各港汇兑……”等。邹金盛:《潮帮批信局》,香港:艺苑出版社,2001年,第80页。
如果说批信局初创的主要目的是服务于本县本乡,但随着侨批业的发展,至迟到了20世纪30年代,潮汕籍批信局大多已将服务范围扩展到整个潮汕地区乃至近邻地区,包括大埔、诏安、梅县等与潮汕地区联系密切的区域(见图1)。因此我们认为,批信局会更多的依靠地缘关系建立合作,以更好地服务华侨和侨眷,并不存在以县份划分的小帮派。下面我们将利用近代汕头批信局历年登记资料进行量化分析,以检验我们的观点。
三 侨批网络的关系构成及其变化
侨批网络的关键环节主要包括海外分号、汕头批信局和潮汕分号,汕头批信局处于海内外分号的中介位置,是联接海内外分号的重要桥梁。那么,汕头批信局是如何与海内外分号建立合作的呢,随着侨批业的发展,又有什么变化呢?
批信局服务的是乡亲,批信局间通过同乡同宗同族建立合作关系是最优选择。我们对汕头批信局负责人与海内外分号负责人的关系进行分析,如果分号负责人与汕头批信局负责人同姓则认为他们存在宗族关系,他们通过宗族关系建立合作。如果分号负责人与汕头批信局负责人的籍贯(县份)均为潮汕地区,则视为同乡关系。当然,同乡关系包含了宗族关系。在汕头批信局的分号负责人中,有既与汕头批信局负责人同姓又是同乡的分号负责人,他们不仅是同乡,而且还是宗亲。
在汕头批信局登记的潮汕分号中,从宗族关系来看,分号负责人与汕头批信局负责人同姓批信局数量占潮汕分号总数的比重1933年为19.67%,至1949年下降为14.08%。在海外分号中,从宗族关系来看,分号负责人与汕头批信局负责人同姓批信局数量占海外分号总数的比重1933年为40.43%,至1949年下降为23.63%(表3)。
在以宗族关系建立合作情况中,包括了批信局自设分号的情况,批信局自设分号绝大多数由族人担任负责人。自设分号名称大多与汕头批信局同名号。在潮汕分号中,从同名号情况看,潮汕分号与汕头批信局同名号占潮汕分号总数的比重1933年为6.65%,至1949年下降为3.62%。在海外分号中,从同名号情况看,海外分号与汕头批信局同名号占海外分号总数的比重1933年为10.64%,至1949年下降为6.22%。
因只有1933年和1936年的汕头批信局登记详情表有登记汕头批信局及分号负责人的籍贯信息,通过对这些信息的分析,发现海内外批信局的负责人除个别外,均为潮汕人。在1933年海内外330家批信局中,只有2家海外批信局的负责人不是潮汕人,籍贯分别为晋江和福州,在1936年的421家海内外批信局中,只有1家海外批信局负责人不是潮汕人,籍贯为泉州。可以看出,海内外潮汕籍批信局通过同乡关系建立合作,形成潮汕帮批信局。
我们对1933—1949年汕头批信局与海内外分号情况进行分析(表4),发现平均每家汕头批信局的海内外分号数量呈增长趋势。潮汕分号数1933年是4.15家,到1946年增加到7.11家,1949年稍下降为6.93家。海外分号的数量也从1940年的4.25家增加到1947年的6.16家,1949年稍下降为5.58家。
一方面是汕头批信局合作的海内外批信局数量增加了,另一方面是汕頭批信局依靠宗族关系建立合作关系的占比下降了,换句话说,汕头批信局要更多地依靠潮汕同乡关系建立合作。我们对1933年和1936年潮汕分号的营业地点(县份)与汕头批信局负责人的籍贯(县份)进行分析,发现1933年潮汕分号营业地点与汕头批信局负责人籍贯相同者占了36.01%,1936年则下降为27.80%,即汕头批信局服务家乡的分号数量占比下降了。这进一步说明汕头批信局与更多的外县地方批信局建立了代理关系,服务范围扩大了。
从资料分析来看,通过自设分号的汕头批信局是比较少数的,大多数汕头批信局通过宗族关系、同乡关系与海内外分号建立代理关系进行合作。随着潮汕人民下南洋人数的增长,侨批业也得以快速发展,为服务更多潮汕华侨,汕头批信局要与更多的海内外潮汕籍批信局进行合作,依托宗族关系建立合作的比重趋于下降。宗族关系占比下降说明汕头批信局的服务范围已不限于本乡本县。虽然潮汕籍批信局自成一大帮派,但在潮汕帮批信局内部,并没有形成以县份划分的小帮派。
四 侨批网络派系分析
为进一步检验潮汕侨批网络是否存在小帮派,我们对侨批网络进行派系分析。
第一, 我们对侨批网络进行成分分析。从1940—1949年的网络成分分析来看(表5),可以发现,网络中成分数量呈减少趋势,成分数量从1940年的5个减少到1947年的2个,并维持至1949年。1946年与1943年相比,第一大成分包含的批信局数量占比明显提升5.65个百分点,第一大成分的规模继续扩大,到1948年达到607家批信局,占整体网络规模的99.02%,1949年略有下降,占98.14%。可以说,战后,随着侨批业进入兴盛阶段,批信局之间的合作加强了,潮汕全体批信局几乎连接成一个广阔的网络,覆盖了南洋和潮汕地区。
第二,为进一步探索第一大成分内部是否形成派系,我们以1936年和1948年侨批网络为例,在汕头批信局登记详情表中,1936年是抗战前汕头批信局登记信息最详细的,1948年则是抗战后侨批网络规模最大的年份,这两个年份的侨批网络较好地反映了抗战前后侨批网络的情况。对第一大成分进行n-派系分析,以观察侨批网络内部是否有派别林立的情况发生。n-派系是建立在可达性基础上的“凝聚子群”,这里的 n 是派系成员之间距离的最大值。n 越大,对派系成员限制的标准就越松散。距离为 2 的关系可以直接解释为那些有共同邻居的人之间的关系,该邻居可以起到中间人的作用等。刘军:《整体网分析:UCINET软件实用指南》,上海:格致出版社,2014年版,第162—165页。这刚好与侨批网络的特点相吻合,即汕头批信局在南洋批信局和潮汕地方批信局间起到中间人的作用。因此,我们对侨批网络进行2-派系分析,结果见表6。
从上面分析结果来看,综合派系的规模和数量情况,对于1936年数据,我们选用规模为15的2-派系分析的结果,对于1948年,选用规模为20的2-派系分析结果。从这些派系成员构成来看,我们发现这些派系分几种情况:
一是以某一汕头批信局为核心,潮汕分号、南洋分号为成员的派系。这些派系并没有按照县份进行地域划分,而是大多包含多个县份的分号,有的派系的服务范围几乎覆盖到全潮汕地区,如1936年第2个2-派系覆盖了潮安、潮阳、澄海、丰顺、揭阳、饶平、诏安及南洋各地。以1936年为例,以汕头批信局为核心的派系有9个,占总共19个派系数量的47.37%。
二是以潮汕分号为核心,汕头批信局为成员的派系。如潮汕分号潮阳刘喜合、揭阳魏启峰等通过与多家汕头批信局合作,成为派系核心。以1936年为例,以潮汕分号为核心的派系有7个,占总派系数量的36.84%。
三是由汕头批信局构成的派系。一些潮汕分号或海外分号将多个汕头批信局连接在一起,从可达性角度,一些汕头批信局也形成了派系。以1936年为例,这类派系有3个,占总派系数量的15.79%。我们以1936年和1948年为例,就以上派系各举一例,见表7。
从侨批网络派系来看,有一些批信局同时出现在多个派系之中,不同派系往往存在重叠。表8列出了1936年和1948年同属于6个派系以上的批信局。在这些批信局中,多数为汕头批信局,可以看出汕头批信局在侨批网络中的重要作用,同时,少数潮汕分号如潮阳刘喜合、揭阳魏启峰、揭阳光德成、潮阳李源合等也同属于多个派系,这些地方批信局通过与多家汕头批信局合作,联结起汕头批信局,构成覆盖潮汕地区的服务网络。从以上分析来看,可以得到以下结论:
1.从成分分析看,侨批网络的成分数呈减少趋势,到1947年后侨批网络仅包含一个大成分和一个小成分。这表明,随着战后侨批业的发展,汕头批信局不断扩大合作,将海内外众多批信局连接成一个侨批服务网络,服务着南洋华侨和潮汕地区侨眷。
2.无论是成分分析还是派系分析,可以发现整体侨批网络并没有按照县份形成小帮派,即没有发现潮阳帮、澄海帮、揭阳帮等小帮派,从可达性形成的派系大多覆盖多个县域,有的派系的服务范围几乎覆盖了潮汕地区及近邻地区。
3.侨批网络具有重叠派系的特点,这一特点使得批信局之间的冲突和矛盾会少一些,能更好地促进合作,同时,批信局也能够更方便地依托地缘关系进行合作关系的建构,迅速扩大服务范围等。这为近代潮汕侨批网络的快速发展和高效运作提供了重要的实证支持。
结 论
现有文献认为批信局存在帮派之分,且大帮派内部可再细分为小派别。我们以汕头批信局登记详情表为依据,从量化的角度分析了潮汕侨批网络的关系构成,并检验了潮汕帮批信局内部的派系构成,主要的研究结论如下。
第一,在潮汕侨批网络中,批信局的负责人几乎都是潮汕人,这些以潮汕人为负责人的批信局通过合作,形成名副其实的潮汕帮,为潮汕华侨和侨眷提供侨批服务。不过,在潮汕帮内部,并没有按照县份划分为小帮派。随着近代侨批业的发展,批信局的服务范围在不断扩大,通过与地方批信局合作,大多数汕头批信局的服務范围已几乎扩展到整个潮汕地区乃至潮汕近邻地区。现有文献认为批信局大帮派内部存在以县份划分的小帮派的说法缺乏证据支持。
第二,批信局以宗族关系、同乡关系为纽带构建合作关系,随着批信局服务范围的扩大,批信局更多的通过同乡关系构建合作,依托宗族关系进行合作的比重在下降。不过,汕头批信局的服务范围也仅限于潮汕地区及近邻地区,并没能进一步延伸到福建和珠三角地区。这表明近代潮汕帮批信局已从乡土家族血缘封闭心理开始走向有差等的社会开放,从注重宗族关系向注重同乡关系转变,但尚未能突破同乡关系与非潮汕籍批信局合作以扩展服务范围,仍然是一个以潮汕地区或潮汕方言为界的帮派。
第三,虽然侨批网络并不存在以县份划分的小帮派,但从可达性的角度,侨批网络是存在派系的,不过,这些派系的服务范围并不以县份地域为界限,其服务范围大多覆盖潮汕地区,甚至扩展至近邻地区。在潮汕侨批网络中,不同派系存在重叠现象,不同派系之间往往具有相同的批信局,派系的重叠性为批信局拓展合作关系,扩大服务范围提供了支持,也促进了批信局之间的诚信合作。这可能是潮汕侨批网络能高效运作的重要原因。
今天的潮汕地区依然有着浓厚的传统乡土宗族文化,工商家族仍然受到乡土宗族文化的束缚,比如雇用职业经理人较少,依赖熟人关系进行合作等。我们的研究结论能为今天的潮商提供一些启示,一是要发挥侨乡优势,加强与东南亚乃至全球潮商建立合作关系,拓展市场,在“一带一路”建设中发挥应有的作用。二是潮商要从家族血缘封闭心理走向社会开放,聘请职业经理人参与管理,与更多的陌生人进行合作,打破熟人经济壁垒,才能做强做大。
【责任编辑 陈 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