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电商金融的资金约束供应商融资策略博弈
2021-05-23柴正猛吴雨婷
柴正猛 吴雨婷
摘要:文章从供应链金融的视角对银行融资和电商融资模式这两种融资模式进行了博弈分析,并构建了电商融资模式下的供应链协调契约模型。研究表明,不同于传统的银行融资,为激励供应商选择电商融资模式并实现供应链双方的帕累托改进和整体运作效率的最优化,电商平台需对产品批发价格进行调整。
关键词:资金约束;供应链金融;电商平台;融资模式
一、引言
长期以来,供应链中我国中小企业经常会存在上下游企业资金短缺的情况。随着电商行业的迅速发展与互联网技术的成熟,电商开始参与到供应链的生产、销售等关键环节,不仅为供应链企业提供便利,也为其提供新的融资方式。
近年来,供应链融资问题已成为学术界关注的热点。Raghavan和Mishra研究表明供应链企业存在资金约束时,联合决策(供应链融资)是最优策略。关于供应链下游零售商资金约束问题研究,王高鹏和骆建文借助CVaR准则构建了双渠道二层供应链系统中参与成员的融资模型。部分学者的研究主要针对于供应链外部融资,Jing,Chen和Cai将供应商不存在资金短缺下的定价决策与零售商存在资金约束时延期付款与准时付款两种融资模式下的订购量决策均衡进行对比分析。另外,针对供应链外部与内部融资方式并存情况下的供应链运作与融资决策问题也进行了研究。 彭红军和庞涛建立了供应链预付款融资机制,分析了在银行融资及预付款融资模式下供应链的融资与生产订购最优策略。
以上研究成果在关于供应链系统中电商参与融资模型等这些方面的研究仍存在着空白。本文以供应链金融的角度,對电商平台充当零售商的二级供应链系统中资金约束供应商的内外融资模式进行了探讨。
二、问题描述与模型假设
本文研究了一个供应商和一个电商平台组成的二级供应链,供应链各方皆为风险中性且市场需求不确定。资金短缺的供应商在电商平台上进行交易以订单抵押,通过向银行或电商平台自设的小贷公司申请借贷以获得生产性融资。
假设参与供应链运营与否,供应商的境况都不存在任何差别,那么供应商会选择参与供应链的运营。参照Jing等,完全竞争的金融市场环境下,银行的期望利润恒为零。为了使简化研究步骤和不干扰研究结果,这里假设无风险利率为0。假设电商平台销售价格为P;供应商单位产品批发价格为w;随机市场需求变量为X;市场需求累计分布函数为F(x);市场需求概率密度函数为f(x);供应商决定生产量为Q;供应商单位生产成本为C;供应链整体利润为πT;供应商利润为πS;电商平台利润为πR;供应商自有资金为N;电商平台资金机会成本为K;银行贷款利率为rB;电商平台贷款利率为rE。其中,采用下标B代表银行借贷模式,下标E代表电商借贷模式,供应商和电商平台则由下标S和R分别指代。
三、两种融资方式对比
(一)银行融资模式下的策略均衡
当供应商选择银行融资模式时,电商平台的良好信用可以帮助其获得银行授信。在银行融资模式下的决策顺序如下:电商平台期初批发价格为wB,供应商根据wB制定自己的生产决策QB。随后,银行观察到供应商和电商平台的决策将贷款利率设定为rB,同时向供应商支付(CQB-N)的资金以使其维持正常的生产活动。由于银行仅收取无风险收益,只要让其向供应商借出的(CQB-N的资金期望收益与期望成本相等即成立。需求发生后,供应商获益为min(wBmin{X,QB}),此时需向银行支付全部本息和,供应商的期望还款金额为E[min{wBmin{X,QB},(CQB-N)(1+rB)}]。
按照决策顺序,供应链各成员企业均衡决策可由逆向归纳法解得,则归纳出定理1,即供应商仅有银行融资渠道时,如果有C(1+rB) (二)电商融资模式下的策略均衡 在供应商无法获得银行信贷支持的情形下,资金约束的供应商可以通过电商平台自身的小贷公司来融资以进行生产。事件的决策顺序为:期初,电商平台制定零售价格为wE,供应商观察到批发价格后制定生产决策QE;同时,电商平台的小贷公司制定融资利率rE,电商平台向供应商借出相当于供应商生产成本(CQE-N)的资金,以使其进行正常的生产;期末需求发生后,电商平台以价格wE购买数量为min{X,QE}的产品,并向供应商支付资金(wEmin{X,QE}-(CQE-N))+。在供应商只能通过电商平台自设的小贷公司进行融资时,电商平台将批发价格给定为wE,此时可将供应商的最优化问题看作是期末的期望利润最大化,即maxπS(wE,QE)=(wE-C)QE-(CQE-N)rE-wEF(x)dx,求导得F(Q)=c/wE(F((CQ-N)/wE)+rE)。因而,可得出定理2:当供应商只能向电商平台的小贷公司借贷时,电商平台的批发价格决策已给定为wE∈[C,P],从而供应商的最优生产量决策Q具有唯一存在性且Q关于wE单增,供应商的期望利润函数πS(wE,QE)关于wE单增且具有凸性。定理2意味着仅存在电商借贷融资模式时,电商平台批发价格决策可左右供应商最优生产量决策。 当供应商仅能进行电商融资时,关于电商平台的最优批发价格决策存在定理3,即此时电商平台所制定的最优批发价格决策为w=C。在电商平台制定最优批发价决策时,电商平台在期初将向供应商提前订购数量为Q0的产品,从而Q=Q0为供应商的最优生产量。由定理3可知,仅存在电商借贷融资模式时,除了这一借贷渠道,供应商无法获得其他任何的资金支持,并且在其期望利润不小于零时供应商选择参与博弈。 (三)电商融资模式与银行融资模式的博弈分析 供应商更倾向银行融资,此时将承担全部的库存风险,且供应链最终决策均衡为{w,Q}。由定理2和定理3知供应商的期望利润关于批发价格单增,因此为了激励供应商选择通过电商进行融资,电商平台将提高批发价格,此时同银行融资相比,电商平台所获的期望利润将至少不低于后者。同时,还需满足供应商在电商融资下所获的期望利润不得小于在银行融资下的。由于wE∈[C,P],从而有πR(wE=C,匝赞)=π0>πR(Q), 且πR(wE=P)≈-PF(x)dx<0。其中,Q为最优订货量。由介值定理,必定存在wE∈(C,P),使得πR(wE=wE)=πR(Q)。 假设QE(wE)为电商借贷融资模式下供应商获得最大期望利润时所对应的最优订货量,可知当批发价格大于wE时,电商平台不能激励供应商选择电商融资模式,因此必定存在wE∈(C,wE),使得πS(QE(wE))=πS(Q)。而电商平台必须将其批发价格决策制定在不低于wE的水平,反之,供应商会放弃电商融资模式转而选择通过银行进行融资。从而,电商平台要想激励供应商去选择电商融资模式,其制定的批发价格决策需在区间[wE,wE]之内,这是能使供应链双方所获得的期望利润高于在银行融资模式下的唯一区间。 四、数值分析 假设市场需求X服从区间[0,100]上的均匀分布,且假设P=1,C=0.2,N=10,则供应链在集中决策下的最优生产量为Q0=80。故供应商的期望利润函数在仅存在银行融资模式的情况下即为πS(wB,QB)=wB(QB-0.005Q)-(0.2QB-N)(1+rB)-N,电商平台的期望利润为πR(wB,QB)=(1-wB)(QB-0.005Q)。由定理1和2,银行融资模式下供应商的最优生产量Q=50,电商平台最优批发价格w=0.4,银行的最优利率r≈0.17,解得πR(w,Q)=22.5,πS(w,Q)=5。仅存在电商借贷融资模式下,由供应商和电商平台的期望利润函得QE=,w=2×10-3QE。在银行融资与电商融资两种融资模式并存的情况下,将上述1阶条件分别代入供应商和电商平台的期望利润函数,可求得批发价格的上下限。这里,为了简化计算,假设rE=0.15,且K=0.03。即得批发价格为w∈[0.4052,0.5485],即wE=0.4052,wE=0.5485。 表1列出了当批发价格区间为[w,w]时,电商借贷融资模式时供应商和电商平台的期望利润的增幅及供应链整体效率的增幅。 由表1可知,电商平台的批发价格在区间自上限向下限进行调整时,随着批发价格的向上调整,供应商期望利润的增幅有明显升高,而电商平台期望利润的增幅及供应链整体效率的增幅皆随批发价格的提高而下降。 五、结语 本文研究发现,电商借贷融资不仅能为供应商提供生产性融资,还可以为其转移库存风险;同时既能使供应链各成员企业都获得比银行融资模式下更高的期望利润并实现帕累托改进,优化供应链整体的运行效率。为了激励供应商选择电商借贷融资模式,应将电商平台的批发价格决策区间设置在供应商生产成本与产品市场价格之间,此时不仅可实现供应链各参与企业的帕累托改进,并能在供应商无法通过银行渠道获取资金时实现供应链的协调运作。 参考文献: [1]Raghavan N R, Mishra V K. Short-term financing in a cash constrained supply chain[J].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Production Economics,2011,134(02):407-412. [2]王高鹏,骆建文.基于CVaR准则的风险规避供应商的融资策略[J].工业工程与管理,2019,24(04):55-63. [3]Jing B,Chen X F,Cai G S. Equilibrium financing in a distribution channel with capital constraint[J].Production and Operations Management,2012,21(06):1090-1101. [4]彭紅军,庞涛.产需不确定下面向资金约束供应商的供应链融资策略研究[J].运筹与管理,2018,27(12):10-18. (作者单位:昆明理工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