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修宪”最新动向概览
2021-05-20陈咏江
■ 陈咏江
自2020年蔡英文连任提出“宪改”计划后,岛内围绕“修宪”展开系列活动,各种提案纷纷出炉。不过,迫于“修宪”的高门槛,以及中美博弈竞合态势的持续变化,民进党当局对于“修宪”的态度与具体做法也在持续变化。鉴于“修宪”对岛内政局及两岸关系的深远影响,应高度关注“修宪”情势变化,警惕各类“修宪谋独”做法。
一、台湾启动“修宪”的背景
一是“修宪”被提上日程。蔡英文连任后,在5月20日就职演说中提到将在立法机构成立“修宪委员会”,“让攸关‘政府’制度、人民权利的各项宪政体制改革议题,能够被充分对话、形成共识”。去年7月民进党全代会期间,蔡英文提出民进党当前的首要任务是“宪改”,“除了朝野有共识的18岁公民权,近来在野党也同意要推动的废‘考、监’,这都可以优先进行;也要尽快提出党版‘修宪’方向,让‘立法院’党团可以在‘修宪委员会’中,有更多讨论的基础”。蔡英文还喊话国民党要一起珍惜这个“宪法时刻”,不要让“宪改”停滞不前。
二是台湾立法机构正式成立“修宪委员会”。台湾立法机构共8个常设委员会,分别是“内政委员会”“‘外交’及‘国防’委员会”“经济委员会”“财政委员会”“教育及文化委员会”“交通委员会”“司法及法制委员会”“社会福利及卫生环境委员会”,这些常设委员会均是依据宪制性规定第67条赋予立法机构的一般性“立法”权限而设立。另外,立法机构还根据“立法院组织法”授权设立程序委员会、纪律委员会等特种委员会,特种委员会可以增减,以便于立法机构日常工作的开展。“修宪委员会”属于立法机构特种委员会,但不是为了日常工作,其授权成立依据直接来源于宪制性规定增修条文第12条规定。自2005年立法机构拥有发动、表决“修宪案”权力以来,立法机构只设立过3次“修宪委员会”,分别是第5届、第8届和现在的第10届。2020年10月6日,第10届“修宪委员会”正式成立,成员是依立法机构政党比例由朝野协商决定,由民进党22人、国民党14人、台湾民众党2人、“时代力量党”1人共同组成。具体包括:民进党邱志伟、罗致政、刘世芳、吴思瑶、范云、黄世杰、庄瑞雄、蔡易余、郭国文、赖瑞隆、陈亭妃、伍丽华、何志伟、赵天麟、苏巧慧、王定宇、张宏陆、钟佳滨、管碧玲、周春米,以及民进党礼让的无党籍林昶佐和“台湾基进党”陈柏惟;国民党林为洲、林奕华、郑丽文、李贵敏、郑天财、费鸿泰、曾铭宗、吴怡玎、谢衣凤、李德维、廖婉汝、杨琼璎、鲁明哲、陈玉珍;台湾民众党赖香伶、张其禄;“时代力量党”邱显智等。“修宪委员会”讨论拟修改的具体法条,负责实质审查“修宪”提案。经“修宪委员会三分之一‘立委’出席和出席‘立委’二分之一议决”,即可进入立法机构“院会”讨论表决。可见,“修宪”提案一旦正式提出,进入“修宪委员会”,通过后进入立法机构“院会”表决的概率非常高。
三是民进党成立“宪改”小组。2021年3月3日,民进党召开中常会,正式通过“宪政改革小组”名单。小组由民进党前主席、“独”派大佬姚嘉文,民进党立法机构党团总召柯建铭,桃园市市长郑文灿担任共同召集人,成员大多数为民进党籍民意代表,也纳入党中央、行政机关、相关团体代表人物,具体包括:“总统府副秘书长”李俊俋、“政务委员”罗秉成、新境界文教基金会副董事长兼执行长邱义仁,民进党立法机构党团干事长刘世芳、书记长罗致政,立法机构“修宪委员会召委”管碧玲、周春米、钟佳滨,民意代表吴秉叡、陈亭妃、蔡易余、王定宇、何志伟,台北市议员梁文杰、民进党副秘书长林飞帆、永社理事长黄帝颖、“中央研究院”法律学研究所副研究员苏彦图、人权公约施行监督联盟召集人黄嵩立、台湾青年民主协会理事长张育萌、辅仁大学法律学系助理教授姚孟昌、中兴大学法律学系副教授陈信安、“中央研究院”法律学研究所研究员廖福特、台湾大学法律学院教授林明昕、南台科技大学财经法律所所长罗承宗。民进党发言人颜若芳称,“宪改”是台湾当前面临的严肃课题,小组成立后将会密集讨论当前“宪改”所面临的一些课题,不定期咨询各方意见,未来将会提出党版“宪改”方向,提供给民进党立法机构党团在“修宪委员会”中讨论。
四是“独”派期望“修宪谋独”。岛内政治势力根据情势变化和政治利益需要,酝酿提出各种版本的“修宪”方案,其中不少是直接导致“法理台独”后果的提案。如民进党内较激进的蔡易余、陈亭妃、余天等提出的“中华民国领土,依其固有疆域”改为“中华民国领土范围为宪法效力所及地区”,删除涉及西藏、蒙古的条文;“为因应国家统一前之需要”改为“为因应国家发展之需要”,删除“国家统一前”字样等。再如台湾基进党提出的“将因应国家统一前之需要”改为“为凝聚全体国民共识,建立台湾共和,于制定新宪法前”;将“自由地区”改名为“台湾、澎湖、金门、马祖,及台湾主权所及之附属岛屿”;“将大陆地区”改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等。“宪改小组”召集人姚嘉文表示,民进党建党以来最重要的三大核心议题,就是“国家名称、国(领)土问题及中央政府组织”;民进党党纲规定,一是要“制宪”,二为“国家”名称就是“台湾共和国”,民进党不能规避建党的精神,“宪改”小组既然设在党内,第一个任务就是完成党的规定。姚嘉文称,“修宪”一开始要有些体制外的政治性活动,但最后还是要透过体制内的制度性活动来解决;民进党作为一个运动机器,将鼓动民众,目前朝野共识较高的18岁公民权议题,由立法机构党团推动即可,党中央不必太过问,重点是与其他政党疏通、协调,最后才进入“宪法”层次的“公民投票”。
二、当前“修宪”提案概况
迫于“修宪”的高门槛需要在野党配合,以及岛内外情势的持续变化,尤其是祖国大陆高度关切“修宪谋独”动向,截至2月26日立法机构公布正式交付“修宪委员会”审查的提案中,之前鼓吹“台独”的“修宪”提案均有所保留,提案类型主要集中在“选举与被选举年龄调降”“废除考试院、监察院”“恢复‘阁揆’同意权”“落实转型正义”等方面。具体而言,目前共41案,均未完成审查。
三、后续发展及影响
需要指出的是,如今的民进党是完全执政,自然需要完全负责。虽然目前看台面上的正式提案与台面下的“台独修宪”动作保留、收敛很多,但对于“台独”分子的“飙车”行径,如果蔡英文当局听之任之,甚至暗中支持,推波助澜,将给台湾人民带来难以估量的危害,其结果是少数“台独”分子所无法承受的。
一是影响两岸互动基础。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基础是“一中”,“一中”既是由“九二共识”这样的政治基础支撑的,也是由两岸的“宪政”法律架构所体现的。“台独”分子推动的“删除国家统一”等“修宪”版本,意味着企图单方面改变两岸互动的性质,意味着由被动建立“两岸法律防卫机制”向主动寻求“法理台独”的实质转变,对于近年来两岸已经形成的大交流、大发展格局将会形成全方位的挑衅。同时,意味着两岸围绕和平发展到底走向分裂还是走向统一的法律较量势必升级,和平发展的层次、范畴、
路径以及现实中已经签署的各项协议,也不得不进行全方位检视。首当其冲的必然是广大直接参与到两岸交流或因两岸融合而受惠的普通民众。民进党上台后,尽可能地切断两岸连结,对祖国大陆的敌意通过各种规定、政策转移为对两岸族群的歧视和敌意,深度参与两岸交流互动的民众最有感触。如果“台独”分子趁“修宪”再度挑衅,绑架台湾民众冲撞两岸互动基本秩序,短期内必然会对利益相关的台湾民众造成伤害,长期看更会对大多数普通台湾民众造成不利影响。
第10届立法机构“修宪委员会”待审“修宪”议案概览
提案类型 提案人及法案名称 备注林昶佐等35人拟具增修条文增订第一条之一、第一条之二及第一条之三条文草案 涉及人性尊严等事项林德福等29人拟具增修条文第十条条文修正草案 宽列青年发展经费郑丽文等29人拟具增修条文增订第十三条条文草案 保障人民数字信息权废止或调整“考试院”“监察院”及其职权转移范云等34人拟具增修条文增订部分条文草案(第1-1、1-2、1-3、1-4条) 人性尊严郑丽文等30人拟具增修条文增订第十四条条文草案 保障人民享有安全、健康与环境永续的气候环境蔡壁如等33人拟具增修条文增订第十条之一条文草案 重视动物保护林奕华等31人拟具增修条文第十条条文修正草案 重视动物保护郑丽文等29人拟具增修条文增订第十五条条文草案 保障生物多样性、重视动物保护等“转型正义” 陈柏惟等32人拟具增修条文增订第十条之一条文草案落实“转型正义”赖士葆等30人拟具增修条文第三条条文修正草案 恢复“阁揆”同意权、修正复议案及不信任案之规定赖士葆等30人拟具增修条文第四条条文修正草案 立法机构听取台湾地区领导人台湾情况报告林德福等29人拟具增修条文第二条及第四条条文修正草案台湾地区领导人、副领导人及民意代表任期调整、立法机构会期调整、立法机构每年应听取台湾地区领导人台湾情况报告“政府”体制江启臣等31人拟具增修条文增订第二条之一条文草案修正台湾地区领导人就职宣誓誓词,将原来的“保卫国家”改为“效忠并保卫‘中华民国’”林为洲等30人拟具增修条文第二条及第三条条文修正草案 将“政府”体制确定为“总统制”伍丽华等39人拟具增修条文第四条条文修正草案 删除平地山地原住民分类林俊宪等30人拟具增修条文增订第四条之一条文草案 立法机构听证调查权“入宪”曾铭宗等32人拟具增修条文增订第十三条条文草案 落实财政纪律郭国文等37人拟具增修条文第二条、第三条及第四条条文修正草案删除台湾地区领导人解散立法机构之权、台湾地区领导人及民意代表任期调整、立法机构会期调整降低“修宪”门坎 林昶佐等32人拟具增修条文第十二条条文修正草案
二是涉嫌触犯《反分裂国家法》。如果“修宪”后续往“台独”方向发展,将涉嫌触犯《反分裂国家法》第八条明确规定的三种情形,企图“造成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事实”。因此,国家得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针对不少“台独”分子存在的冒险投机心理,国台办明确指出,在中华民族走向伟大复兴的进程中,我们愿为和平统一创造广阔空间,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程绝不为“台独”分裂活动留下空间。可见,在原则问题上,祖国大陆的立场是一贯的,将根据事态的发展采取相应的必要措施,乃至非和平方式。
三是在岛内肆意“飙车”的“台独”分子也必将受到惩罚。长期以来,祖国大陆基于两岸民众的根本利益,既不愿意因惩罚少数“台独”分子而牵连普通民众,也不屑于随“台独”分子的小动作而起舞,但如果因为“台独”分子的肆意冲撞,极大伤害两岸同胞的根本利益,伤害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祖国大陆不会坐视不理,必将对提案和推动“台独修宪”的首恶者、胁从者予以相应制裁与惩罚,以确保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大局不被破坏,以确保民族复兴进程不被干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