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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前肥胖及孕期身体质量指数增长幅度过大对孕妇分娩方式和妊娠结局的影响

2021-05-19龚寅芸

当代医药论丛 2021年9期
关键词:娩出孕产妇产后

龚寅芸

(南通市海门区人民医院,江苏 南通 226100)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孕产妇在妊娠期的营养状况得到了极大的改善。孕产妇在孕期其体重若异常增加,可导致其发生高血压、糖尿病等妊娠期并发症,从而影响其妊娠结局(如导致其发生流产、死胎、产后出血等)。临床研究证实,孕产妇出现孕期身体质量指数(BMI)增长幅度过大的情况可显著增加其产后出血的发生率。有研究表明,孕期BMI 与妊娠结局密切相关[1]。本文主要是分析孕前肥胖及孕期BMI 增长幅度过大对孕妇分娩方式和妊娠结局的影响。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本文的研究对象是2018 年1 月至2020 年12 月期间南通市海门区人民医院收治的100 例孕产妇。按照孕前BMI,将这100 例孕产妇分为孕前BMI 正常组(n=52)和孕前BMI 肥胖组(n=48)。孕前BMI 正常组孕产妇的年龄为20 ~35 岁,平均年龄为(27.95±3.61)岁;其孕周为32 ~41 周,平均孕周为(38.94±1.42)周;其妊娠的次数为1 ~4 次,平均妊娠的次数为(2.34±1.09)次;其产次为0 ~3 次,平均产次为(0.79±0.25)次。孕前BMI 肥胖组孕产妇的年龄为21 ~34 岁,平均年龄为(28.64±3.10)岁;其孕周为32 ~41 周,平均孕周为(38.01±1.19)周;其妊娠的次数为1 ~5 次,平均妊娠的次数为(2.30±1.04)次;其产次为0 ~2 次,平均产次为(0.77±0.19)次。两组孕产妇的一般资料相比,P >0.05,具有可比性。

1.2 研究对象的纳入标准及排除标准

研究对象的纳入标准是:1)孕产妇均为单胎妊娠。2)孕产妇的年龄为20 ~35 岁。3)孕产妇的临床资料完整。其排除标准是:1)孕产妇在妊娠前患有高血压、糖尿病或其他慢性疾病。2)孕产妇为多胎妊娠。3)孕产妇具有糖尿病家族史。4)孕产妇患有瘢痕子宫。5)孕产妇不能定期接受相关的检查。

1.3 方法

对这100 例孕产妇的临床资料进行回顾性研究,记录其BMI、体重及妊娠期并发症等,分析影响其妊娠结局和分娩方式的因素。按照孕前BMI,将这100 例孕产妇分为孕前BMI 正常组(18.5 kg/m2 ≤BMI ≤24.0 kg/m2)和孕前BMI 肥胖组(BMI >24.0 kg/m2)。按照孕期BMI 增长的幅度,再将这100 例孕产妇分为孕期BMI 增长正常组(BMI增长的幅度为4 ~6 kg/m2)和孕期BMI 增长过多组(BMI增长的幅度>6 kg/m2)。

1.4 观察指标

观察两组孕产妇妊娠期高血压的发生率、妊娠期糖尿病的发生率、娩出巨大儿的发生率、产后出血的发生率、进行阴道分娩的发生率及其进行剖宫产的发生率。

1.5 统计学分析

对本次研究中的数据均采用SPSS 21.0 统计软件进行处理,计量资料用均数±标准差(± s)表示,采用t 检验,计数资料用百分比(%)表示,采用χ²检验。以P <0.05表示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2.1 孕前BMI 正常组孕产妇和孕前BMI 肥胖组孕产妇的妊娠结局及分娩方式

与孕前BMI 正常组孕产妇相比,孕前BMI 肥胖组孕产妇妊娠期高血压的发生率、妊娠期糖尿病高血压的发生率、娩出巨大儿的发生率、产后出血的发生率及其进行剖宫产的发生率均更高,其进行阴道分娩的发生率更低,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0.05)。详见表1。

2.2 孕前BMI 肥胖组孕产妇中不同BMI 增长幅度孕产妇的妊娠结局及分娩方式

在孕前BMI 肥胖组孕产妇中,BMI 增长幅度正常的孕产妇有26 例(占54.17%),BMI 增长幅度过大的孕产妇有22 例(占45.83%)。在孕前BMI 肥胖组孕产妇中,与BMI增长幅度正常的孕产妇相比,BMI 增长幅度过大的孕产妇妊娠期高血压的发生率、妊娠期糖尿病的发生率、娩出巨大儿的发生率、产后出血的发生率及其进行剖宫产的发生率均更高,其进行阴道分娩的发生率更低,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0.05)。详见表2。

2.3 孕期BMI 增长正常组孕产妇和孕期BMI 增长过多组孕产妇的妊娠结局及分娩方式

与孕期BMI 增长正常组孕产妇相比,孕期BMI 增长过多组孕产妇妊娠期高血压的发生率、妊娠期糖尿病的发生率、娩出巨大儿的发生率、产后出血的发生率及其进行剖宫产的发生率均更高,其进行阴道分娩的发生率更低,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0.05)。详见表3。

表1 孕前BMI 正常组孕产妇和孕前BMI 肥胖组孕产妇的妊娠结局及分娩方式[%( 例)]

表2 孕前BMI 肥胖组孕产妇中不同BMI 增长幅度孕产妇的妊娠结局及分娩方式[%( 例)]

表3 孕期BMI 增长正常组孕产妇和孕期BMI 增长过多组孕产妇的妊娠结局及分娩方式[%( 例)]

3 讨论

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多数女性在孕前其体重就已超标。此外,由于缺少营养学知识,女性在怀孕后其常存在进补大量营养品的情况,从而易导致其体重异常增加。有研究表明,处于妊娠期的孕产妇若营养过盛,可导致其发生妊娠期糖尿病、妊娠期高血压、妊娠期血脂异常等并发症。临床实践证实,孕产妇血糖的水平若异常升高,可使其机体分泌大量的胰岛素,加快脂肪、蛋白质的合成,从而提高其娩出巨大儿的发生率[2]。孕产妇在进行自然分娩的过程中,其胎儿若为巨大儿,可延长其产程,从而提高其产后出血的发生率和进行剖宫产的发生率。有学者指出,孕前肥胖、孕期体重增长幅度过大均是导致孕产妇进行剖宫产的主要原因[3]。孕前BMI >24.0 kg/m2的孕产妇进入妊娠晚期时,其盆腔内的脂肪过度堆积,其腹壁脂肪较厚,其腹壁肌和膈肌的肌力较差,从而导致其较易发生子宫收缩乏力。临床研究证实,在孕前BMI >24.0 kg/m2的孕产妇进行分娩的过程中,其胎儿的胎头可发生下降延迟,从而导致其娩出的胎儿发生新生儿窒息[4-6]。本次研究的结果说明, 孕前BMI正常组孕产妇进行剖宫产的发生率(30.77%)低于孕前BMI肥胖组孕产妇进行剖宫产的发生率(62.5%),孕期BMI 增长正常组孕产妇进行剖宫产的发生率(30.30%)低于孕期BMI增长过多组孕产妇进行剖宫产的发生率(76.47%)。此外,在孕前BMI 肥胖组孕产妇中,BMI 增长幅度正常孕产妇进行剖宫产的发生率仅为34.62%,而BMI 增长幅度过大的孕产妇进行剖宫产的发生率高达95.45%。

综上所述,孕前BMI >24.0 kg/m2、孕期BMI 增长的幅度>6 kg/m2均是导致孕产妇发生妊娠期并发症及使其接受剖宫产术的危险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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