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下辽宁省探索循环经济发展模式的研究
2021-05-19孙莉莉
张 杰 孙莉莉
一、前言
辽宁省自2005 年被国家确定为首批发展循环经济的试点省份,如今在加快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历史背景下,辽宁省应抓住机遇,加快探索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实现经济繁荣发展。通过运用规范分析和实证分析相结合的方法,从传统型支柱产业、循环经济相关人才、技术和循环经济相关法规三方面对辽宁省探索循环经济发展模式进行剖析并提出政策建议,以循环经济推动总体经济,在加快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历史背景下,助推辽宁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新发展格局下对辽宁省发展循环经济内涵的认识
(一)循环经济是辽宁省顺应“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新型经济发展方式
生产过程中的循环经济指的是生产部门在经济流通过程中尽可能减少资源投入,并且系统性地减少废物的产生,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传统产业尤其是工业废物的主要来源,与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中有关改造传统产业,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新要求不谋而合。自新发展格局提出以来,作为一种崭新的经济形态,循环经济在转变我国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经济建设与生态文明建设协调统一发展等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1]。在国家层面,2021 年,国家发改委印发了《“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为全国上下在未来五年发展循环经济产业指明了方向,这充分说明循环经济已经成为我国在新发展格局下国家关注的焦点;在辽宁省层面,2020 年,辽宁省盘锦市被推荐成为“无废城市”试点城市,省政府正积极强化顶层设计,以盘锦市为切入点,加快推进全省范围的循环经济产业发展。这充分说明,对于辽宁省而言,作为构建生态文明产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推动循环经济产业的规模化、规范化和高质量发展,不仅是在新经济形势下辽宁省顺应“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下的新型经济发展方式,更是辽宁省经济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有机统一的迫切需求。
(二)立足“大循环”,服务“双循环”,是推动辽宁省经济发展方式转向绿色低碳方向转型升级的必然要求
辽宁省是东北老工业基地,在建国初期经济指导方针的指导下,基于先天的资源要素禀赋,辽宁地区大力发展高能耗、高污染产业,以满足新中国重工业经济发展的需求,推动了新中国经济的循环流转。随着改革开放政策的实施以及我国经济发展方式的不断转变,辽宁省这种粗放型、高耗能型传统经济发展模式带来的“红利”在不断减退甚至起到了反作用,延缓了辽宁省经济的发展速度,与东南沿海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差距不断拉大,不能很好地服务国内“大循环”。我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关键一点在于实现经济循环流转和产业关联畅通。提升供给体系的创新能力和关联度是根本要求,解决各类阻碍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瓶颈问题,畅通国民经济循环[2]。因此,在新经济形势下,畅通辽宁省经济的关键一招就是大力培育和发展绿色低碳发展方式,以服务国内的“大循环”为主要目标,减少资源浪费和增加有效利用,做到“开源”和“节流”并举,以加速实现经济循环流转。在此基础上,大力推动低能耗型、高技术含量产品的国际市场出口,以此来服务国内国际“双循环”。
三、新发展格局下辽宁省发展循环经济的现状
自2005 年辽宁省成为我国首批循环经济试点省份以来,其循环经济发展模式的探索取得了一些成就,如今,辽宁省正加快构建符合可持续发展要求的良性循环,努力打造实现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和谐统一。尤其是2020 年国家层面提出要加速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以来,辽宁省积极推进综合利用大宗固体废物工作,推动可再生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建设,构建清洁生产审核制度,同时也在加快打造一批具备“辽宁”特色的战略新兴产业,积极推动辽宁省的经济增长方式逐步转变为低碳循环发展。如表1 所示
表1 2012 年-2019 年辽宁省环境保护基本情况
由表1 可以看出,自2012 年以来,辽宁省工业废水排放量、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等主要工业指标呈逐年下降的态势;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和利用率等指标虽然在所显示的年份区间中部有上升的态势,但是总体上呈现波动下降的趋势。除此之外,大气污染问题是制约辽宁省生态文明建设的环境问题之一,辽宁省之前是空气整体质量最差的省份之一,但是目前该问题有所改善。以2021 年为例,辽宁省环境空气质量首次达到国家标准,创历史最好水平。PM2.5 平均浓度同比改善10.3%。优良天数达321 天,较2015 年增加47 天,人民群众蓝天获得感进一步增强,这也充分说明了辽宁省在发展绿色低碳经济发展方式上取得了一些成效。
四、新发展格局下阻碍辽宁省发展循环经济的突出问题
不可否认,辽宁省发展循环经济的过程中也发现了许多问题,有不少是辽宁省长期发展经济的体制机制弊端,如何实现辽宁省经济破解资源枯竭型城市症候和生态破坏、环境污染的瓶颈,向循环经济发展模式不断转型,保持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快速发展,这对实现未来辽宁省产业转型升级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也指明了未来需要努力的方向[3]。在以下几方面,辽宁省还不能很好地适应当前国内和国际经济形势的需要,以及加快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提出的新要求。
(一)传统型支柱产业比重过高
以辽宁省的三大传统型支柱产业为例,辽宁省矿产资源种类丰富,以煤炭、钢铁、石油为主,基于此发展的三大产业也是辽宁省传统产业结构的主要组成部分,如抚顺、阜新等地是主要的煤炭工业基地,鞍山、本溪是国内重要的钢铁工业基地,葫芦岛、盘锦是石油化工基地。三大传统工业所占比重过高,且各产业内或产业之间缺乏关联度,而且各大产业链的拓展性不足,导致各产业布局呈现单兵作战的“孤岛型”分布,难以发挥合力,另外缺少企业之间的集聚效应,诸如工业废气废水不能集中处理和利用,排放量大,利用率低,空间布局的过于分散导致进行园区化改造的难度比较大。
(二)缺乏循环经济相关人才和技术
由于地理原因和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以辽宁省为代表的东北地区人才流失近年来比较严重,导致循环经济发展缺乏强大的智力支持,缺乏发展专业技术的内在驱动力。在技术方面,考虑到辽宁省循环经济的发展重点在煤炭、化工、钢铁等传统工业,这些传统工业规模大,产量大,其发展水平已经到达了一定程度,不论是生产技术,生产工艺还是生产设备都已经达到了一个比较成熟的水平,缺乏科研资金的进一步投入,科研人员没有雄厚的资金支持,无法进行新技术的深入研究和改进;另外,这些传统工业的组织加框架、基础设施、生产工艺等问题限制了新技术、新工艺或新生产方法的研究与实际应用,例如针对钢铁企业的废渣回收利用技术,因为技术还没有到一定的成熟度,在生产车间中进行大规模推广具有一定难度,所以这严重制约了钢铁废渣循环利用效率的提高。
五、新发展格局下辽宁省循环经济的发展对策和建议
(一)拓展和延伸循环经济产业链
首先是调整产业布局,升级延长产业链,从产业链的低端加工向产业链的高端创新延伸;其次是调整经济结构,将发展的重点领域从辽宁省优势的传统装备制造业和煤炭石化钢铁工业向循环经济产业方向转变,注重生产过程和生产工艺向集约化和高效化发展;此外,结合本省各地市产业基础和特点,在高端装备制造、新型信息技术、新能源及新能源汽车、新材料等国家重点发展的战略新兴行业和领域,培育一批具有较强自主创新能力、能够全面参与国际竞争的技术密集型和资金密集型企业,努力建成一批拥有关键自主创新核心技术、在国内达到领先水平、在国际达到先进水平的创新应用平台。辽宁省下属各地市由于地理原因和历史原因等因素,所具备的发展优势产业也不尽相同,如沈阳的优势产业是数控机床、机器人制造、航空装备、集成电路等产业,大连的优势产业是海洋工程装备、先进轨道交通装备、数字视听、高端软件和新兴信息服务等产业,营口的优势产业是节能环保装备产业,锦州的优势产业是太阳能光伏产业,鞍山的优势产业是新材料产业等,因地制宜,精准施策,各地市政府应科学制定出符合各地市发展特点的市域循环经济规划策略,提升辽宁省循环经济的层次和经济发展水平,同时省内各地市之间或与省外各地市应加强交流合作,在一些可以合作的领域进行深度合作,取长补短,打造出发展循环经济产业链“组合拳”。
(二)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加强实际应用研究
新发展格局的一个大前提是“以国内大循环为主”,并非简单地强调数量概念,更加强调在控制力、主导性内涵上下功夫,其本质是发展思维的转变——经济发展模式由规模思维向结构思维的重大跳跃,强调科技创新对内生发展过程的内在驱动作用[4]。辽宁省各级政府应加大科研投入,鼓励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等科研人员加快研究石化、钢铁、煤炭等传统行业新技术新工艺的革新和升级,提高各类资源的利用率,降低废弃率;同时,在战略新兴产业上,也要不断培育和打造产业经济新的“增长极”,要用战略眼光,探索出一条适合辽宁本土新兴企业的发展之路,为战略新兴产业的未来发展扫除体制机制障碍,要摆正企业在新技术新工艺方面的创新主体地位,鼓励企业和高校、科研院所联合开设校企、院企实训基地,积极开展座谈会、交流会等活动,进行新技术、新工艺的深入研究,来加强实验室所研究的理论与生产车间的无缝对接,科研人员进行新工艺新技术的基础性研究,而车间生产人员负责实验室理论的实际操作,推动研究成果能够真正落地实施,转化成为资源利用率的提高和废弃率的下降。
(三)加快完善循环经济相关法律法规
辽宁省应积极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政策,尤其要根据国家《“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并结合本省的实际情况,认真研究制定《辽宁省循环经济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可行性,着手调研、起草和论证等工作。同时继续积极筹措资金,支持推动本省循环经济产业发展,加强部门间沟通和统筹协调,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的规划建设,可以考虑成立省内专项工作组,赴省外各地对有关循环经济立法和执法工作进行深入考察学习,选择性地吸收和采纳,进一步促进完善循环经济立法顶层设计和战略布局,推动完善循环经济发展相关政策措施,最大限度地推动循环经济立法。另外,可以通过加大生态环境领域立法推动绿色循环发展。近年来,辽宁省生态环境部门围绕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先后制修订了《辽宁省环境保护条例》《辽宁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规规章,有力促进了全省循环经济发展,为辽宁省日后编制循环经济产业相关法律法规奠定了一个良好基础。
六、结语
经济发展,制度先行。唯有科学的规划和先进的制度,才能给辽宁省发展循环经济产业提速助力。“十四五”时期是辽宁省经济大有可为的时期,基于《规划》,政府需要在拓展和延伸循环经济产业链、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加强实际应用研究以及加快完善循环经济相关法律法规这三方面下功夫,破除一切阻碍循环经济发展的体制机制弊端,在“稳中求进”的经济发展方针指导下,做到有创新、有突破,不同于以往发展高能耗、高污染的重型工业发展模式,让循环经济产业未来成为推动辽宁省总体经济发展的“金名片”。从发展循环经济的客观要求上看,国计民生需要辽宁省加快探索循环经济发展模式,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需要辽宁省加快探索循环经济发展模式,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现实需求需要辽宁省加快探索循环经济发展模式,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新要求更需要辽宁加快探索循环经济发展模式,以此助推辽宁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
引用
[1]朱坦.新发展格局下的循环经济发展研究[J].人民论坛·学术前沿,2021(05):46-51.
[2]刘鹤.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J].资源再生,2021(9):4.
[3]李士金.辽宁省循环经济的发展现状及对策研究[J].科技创新与应用,2016(31):1.
[4]高丽娜,蒋伏心."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与经济发展模式演进:承接与创新[J].经济学家,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