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八手”硬招,推进疫苗大规模接种
2021-05-19本刊综合
■本刊综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科学有序推进重点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山西省开展了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百日攻坚行动”,着力按照“属地管理、区域分开、重点推进、先易后难、知情同意、免费接种、安全有序”的原则,从8 个方面积极推进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到6 月30 日前,至少完成全省常住人口数40%约1491 万重点人群、2982 万剂次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任务。
一、提升能力第一手
全省“百日攻坚行动”将4 月份确定为“窗口准备期”,重点任务是:提升能力,夯实基础,全面备战,做好人员、物资、技术、信息化、培训等各项准备,全力提升疫苗接种能力和信息化覆盖水平。各地结合工作实际和接种任务,采取“固定接种点+临时接种点+移动接种点”相结合的办法,大量设置疫苗接种点,接种点数量由3 月底的1800 个增至4 月份的2703 个,动员4.8 万名医务人员坚守一线,开展疫苗接种和医疗救治工作,所有人员均经过规范培训,持证上岗。同时各级还更新配备了足够的疫苗冷链和信息化设施设备,为大规模接种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线上通办第二手
为确保在6 月30 日前完成大规模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任务,山西省依托云时代开发上线了支付宝健康码、健康山西微服务微信公众号(健康山西APP)、三晋通App、微信支付医疗健康入口等4 个百姓自助登记线上通道,连同山西省免疫规划信息系统实现了多渠道登记个人信息,减轻接种现场压力。同时针对部分群众智能手机录入困难问题,开通一机多号录入功能,增加为父母、配偶、子女及其他人员接种登记代办功能,为实现全人群快速接种登记提供了灵活有效的解决方案。截至4 月26 日已采集录入超过2226 万名应种人员信息,完成6 月底既定接种任务人数的149.2%。
三、方舱接种第三手
为满足大规模集中接种工作需求,各地结合实际在大型展馆、运动场馆、大型集体单位等场所内设置方舱式临时接种点。为此山西省出台了《新冠病毒疫苗方舱式临时接种点设置管理要求》,从选址布局、人员设备、疫苗管理、接种操作、异常反应处置和应急安全保障等各方面进行了规范。方舱式临时接种点具备大空间、大容量等特点,设计和使用遵循安全可靠、转换快捷、易于恢复的原则,确保现场人员安全、建筑结构安全、设备运行安全、消防环境安全和物资储存安全等,所选场所均与周边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有便捷的交通联系,建立应急救治绿色通道。目前全省已建成189 个方舱式临时接种点。
四、上门服务第四手
为满足群众多样化、个性化接种需求,全省接种单位采取多种形式有效延长服务时间,增加服务频次,通过精准预约、分时接种或单独设置接种单元的方式,在确保常规免疫规划疫苗接种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加快开展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在农村地区,由乡镇卫生院设置临时接种单位,组建流动接种小分队在各村巡回提供接种服务。在交通便利、人口相对集中的区域或接种人数多的集体单位,通过设置临时接种点、建立移动方舱、改造公交移动接种车等方式,由接种单位或医疗机构派出接种人员接种,提供上门接种服务,有效加快接种效率,为群众就近接种疫苗提供便利。
五、安全保障第五手
各级充分利用全省免疫规划信息系统,如实记录疫苗流通、接种等各环节信息,做到疫苗全程可追溯,疫苗来源可查,去向可追。为有效应对接种后可能发生的不良反应,全省各级严格按照工作方案要求,规范开展异常反应的监测报告、医疗救治、调查诊断和医学鉴定等工作。省卫健委组建了省级医疗救治专家组,加强对全省疫苗接种异常反应医疗救治工作的指导。
同时各地将疫苗接种点划分为若干区域,落实二级以上医院分区包片负责接种点医疗保障要求,抓好“四有”措施,即每个接种点有驻点医务人员值守、有急救设备药品保障、有120 救护车转运患者、有转运渠道和救治绿色通道。
六、科学研究第六手
为科学指导疫情防控和疫苗应用,落实省委、省政府提出的“防、控、治、研、学、产”疾控体系建设总体要求和部署,省政府拨出专项资金,以重大传染性疾病防控与诊治山西省重点实验室为依托,开展了新冠病毒疫苗免疫接种程序、免疫效果持久性观察和新冠病毒疫苗与流感、肺炎等疫苗联合接种安全性及效果观察等科学研究。初步研究结果显示:接种疫苗后IgG 抗体阳转率为97.9%。经统计学分析,疾控人员(96.0%)与医疗人员(98.2%)抗体阳转率无显著性差异;间隔14 天(98.3%)、间隔21 天(97.9%)、间隔28 天(97.1%)3 种接种程序抗体阳转率无显著性差异。
七、接种证明第七手
充分发挥“互联网+预防接种”的信息化优势,多措并举,全面助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实现了个人信息登记、疫苗接种预约、接种记录查询、疫苗数据上传等全流程信息化管理。群众接种完成后,可根据个人需要在接种现场打印接种证明,并通过支付宝健康码等手机端随时随地调阅个人接种信息。
八、经费保障第八手
山西省使用的新冠病毒疫苗由省疾控中心负责集中统一采购,通过全省疾控系统实行统一调配,逐级配送至各市、县疾控机构、接种点。疫苗采购经费和接种费用由医保资金和财政共同承担,居民免费接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