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追梦人
2021-05-18黄奕玮
黄奕玮
2005年高中毕业,我毅然选择报考西南政法大学法学专业,而后继续深造,攻读法学硕士学位。
7年校园时光匆匆而逝,在这期间,我阅读了中外法学名著,学习了“法者,定分止争”的法律定义,领会了“没有程序的正义就没有实体的正义”的法律原则,思考了“徒法不足以自行”的法律运行逻辑。我像一名求知若渴的孩童,在庞大而富有体系的法律世界里遨游、成长,探寻自己兴趣的根源和职业方向。我发现,自己对于法律的热爱,源于法律对人权的保障、对公平正义的维护。于是,我立志成为一名人民检察官。2012年研究生毕业后,我如愿进入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沙区检”)工作。
1
沙区检根据每名同志的学习经历、实践经历等情况,研究制定人才培养年度计划和五年规划,明确培养重点、目标、方式。同时,沙区检还实行实务导师制,严选资深检察官、能手标兵担任年轻干警的实务导师,从案件审查、文书制作、工作纪律执行等方面“手把手”进行指导,通过“老带新”“传帮带”,及时发现不足,使年轻人能够在前辈的指导下成长。
院里根据我的个人意愿,结合工作需要,将我定岗在公诉科,并由资深的李文全检察官担任我的实务导师,对我进行一对一指导。李老师自90年代进院起就在公诉科工作,办案经验丰富,先后培养了全国优秀公诉人、全市办案团队骨干成员等人才。他对于人才培养,有着自己独特的方法。
犹记得刚入职不久,李老师要求我拟定一个盗窃案件的讯问提纲,并与他一起去看守所提讯。我仔细审查案卷,并根据证据情况以及罪名的构成要件,拟定了一份详细的讯问提纲。在讯问过程中,犯罪嫌疑人认罪态度很好,对问题均作出相应回答。回到办公室,李老师问我对案件的看法,我自信地认为嫌疑人作有罪供述,供述的内容与其他证据也相互印证,案件可以起诉。“你觉得犯罪嫌疑人的精神状态如何,是否需要做精神病鉴定呢?”李老师接着问。我听了这话瞬间反应过来,对啊,讯问时我确实觉得犯罪嫌疑人不太对劲,虽然他的认罪态度很好,但有时一个问题我要问他好几次,他才能理解该问题的意思,并且回答得也很不流利,断断续续的。我明明学习过刑法中刑事责任能力相关知识,却忽略了这一点,更不知道如何将课本上的刑法知识与司法实践有机结合。李老师用案例教学的方式给我上了生动的一课。最终经过精神病鉴定,该名犯罪嫌疑人系限制行为能力人。
诚如张明楷教授在《刑法分则的解释原理》中所言,“心中当永远充满正义,目光得不断往返于规范与事实之间,惟此,才能实现刑法的正義性、安定性与合目的性”。在此后的工作中,我时刻提醒自己,要以更专业的态度投入到工作中,力求将刑法学知识与司法实践紧密结合。
2018年,我有幸成为全国优秀公诉人、沙区检副检察长吴娟的助理。成为副检察长助理,意味着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我没有退缩,而是将此次机会当作一次宝贵的人生历练。在担任助理期间,我注重增强大局意识、群众意识、服务意识,在办理案件时力求将法理、情理、事理相结合;提高办案规范化水平,在文书制作、案卡填录等细节上求极致;提升综合能力,不仅努力将案件办准办好,还不断锤炼案件汇报能力、文书撰写能力、释法说理能力、庭审指控能力等。在这个过程中,我的综合素能得到了提升。
2
2019年,我的职业生涯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我成为了一名员额检察官。犹记得宣誓那天,雄壮浑厚的国歌声响起,我对着鲜艳的五星红旗许下誓言。“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我宣誓: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每一字、每一句都发自肺腑、铿锵有力,我感受到了检察官的使命感、责任感和荣誉感。从选择修读法学专业,立志成为检察官,到担任助理,再到成为一名员额检察官,我有一种梦想成真的感觉。但同时我亦深知,这只是一个新的开始,不忘初心、方得始终。
检察官既是犯罪的追诉者,也是无辜的保护者。这意味着检察官必须更新办案理念,重视并做好阅卷工作,从细微处发现证据之间的关联,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正确适用法律,做到定性准确。
我所在基层院办理的案件中可能没有那么多轰轰烈烈的大案、要案,更多的是看似影响不大的“小案”。但诚如英国哲学家培根所言,“一次不公正的审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每一个“小案”都关乎司法公正,关乎别人的人生。我始终要求自己秉持客观公正立场,不偏不倚、不枉不纵。我办理的其中一起交通肇事案让我印象深刻。
2020年初,该起交通肇事案件中的两名来自不同知名律师事务所的辩护律师均自信地表示:“这是典型的无罪案件!”律师如此坚定的无罪辩护意见引起了我的高度警觉。
我仔细审查了侦查机关移送的卷宗,该案粗看案情比较简单清晰。犯罪嫌疑人赵军(化名)晚上驾车回家途中,与机动车道左边缘一男子相撞。但赵军没发现撞人,于是驾车驶离。回家后赵军告知其妻子车子在路上行驶时有异常,其妻子与朋友到案发现场查看,后赵军又按民警要求回到案发现场,但被害人已经死亡。辩护律师认为,被害人深夜走到机动车道,其本身具有重大过错,犯罪嫌疑人赵军最多承担事故同等责任,且赵军离开现场时不知撞到了人,后又立即让其妻与朋友一道返回现场,随后又按照要求返回现场如实供述,因此不具备逃避法律追究的主观故意,也不构成逃逸,因此不构成交通肇事罪。
仔细审查后,我却觉得案件疑点重重:驾车撞击致人死亡会有较大撞击力,赵军是否真对撞人事实毫不知情;既然驶离,又为何会安排妻子和朋友回到案发现场查看;事后赵军被民警要求回到现场是否应认定为自首……
随后,我找到了赵军当晚所驾驶的车辆。仔细查看后,车辆的状态让我心中产生了更大的疑团。该车的左前引擎盖明显凹陷,左侧挡风玻璃呈蛛网状碎裂痕迹。被害人身高1.7米,事发时处于直立行走状态,且被害人身体被向前撞离达20余米,在这种情况下,整个过程都应在小轿车司机视野范围内。或许是案发当晚天气、灯光等因素,造成司机视线不佳?考虑到这一点,我又来到案发现场,询问附近加油站员工,员工证实当晚未下雨,路灯无故障。再加上肇事车辆前大灯正常开启,由此可以确认,当时没有任何影响赵军视线的天气、环境因素。
此外,或许是因为镜头畸变的缘故,律师提供的现场取证照片所呈现的案发现场道路是一个弯道,但我实地踏勘却发现,案发现场道路是平坦直路。另外,我还发现,案发当晚对赵军酒精呼气测试结果显示他是酒驾。通过反复10多次觀看民警佩戴的执法记录仪,我注意到,赵军的妻子无意中说漏嘴称赵军回到家后被“吓惨了”,可见赵军对撞人一事已有明确认知。
在办案过程中,我还了解到,被害人的父亲是精神病人,被害人的伯父含辛茹苦将被害人养育成人,被害人却在半夜下班回家的路上遭此横祸。如果让一条生命就这样逝去,那将是我作为检察官最大的失职。一颗求知心、一颗责任心,促使我必须将案件办准办好。
当一系列证据被重新掌握并重组呈现后,1年来都坚持无罪的赵军彻底慌了,当即表示认罪认罚,并积极赔偿被害者家属,希望能够从轻处罚。根据法律关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规定,最终赵军以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一件因表面证据不足而被辩方律师认为是“无罪”的案件,通过我不断深挖,从细微处寻找证据,最终办成了当庭认罪认罚、服从判决不上诉的“铁案”。我想,如此方是对被害人最大的告慰,对生命最好的尊重,也是对公平正义最好的维护。
3
2020年初,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打乱了我们正常的工作、学习节奏。居家办公期间,我接到了新的任务——备战重庆市检察机关公诉人业务竞赛。
参加检察机关公诉人业务竞赛是每个公诉人职业生涯中最美好的梦想。“梦想虽然遥不可及,但我必须有仰望星空的勇气和脚踏实地的努力!”我这样告诉自己。
于是,我结合自身实际,以夯实基础、尽力提升为目标制定学习计划,每天阅读法学书籍、法条和判例等,在这个过程中,我深深感受到自己的不足,但是,我没有气馁,而是通过每天总结学习所得为自己加油鼓劲。2020年6月,疫情防控形势平稳,第七届重庆市检察机关十佳公诉人比赛如期举行。通过办案质效考评、认罪认罚案件实务笔试、刑事检察业务笔试、刑事检察业务答辩、模拟法庭论辩等一系列比拼,我最终取得第一名的好成绩,荣获“重庆市十佳公诉人”称号,并同时获得优秀法律文书奖。
2020年7月,我获得参加第七届全国十佳公诉人暨全国优秀公诉人业务竞赛(以下简称“全国赛”)的资格,并赴国家检察官学院重庆分院集中培训。接到这一任务,我深感使命光荣,责任重大!一方面,我为自己能参与这样高水平的比赛而备受鼓舞,另一方面,在大赛面前,我也不可避免地对自己的能力产生了怀疑。我告诉自己,撸起袖子加油干吧!不到最后,犹未可知!
在集训期间,我深深地感受到了重庆市检察机关对人才培养的重视,也感受到了团队力量的强大。
我们的教练团队非常用心,不仅邀请了法学名家答疑解惑,还安排检察业务专家进行专题讲解;注重学练结合,搜集大量习题,并于每周六组织测验,由经验丰富的前辈细心批阅答卷,并针对每位选手的不足提出意见。周延科学的培训体系,使我们在集训的每一天都在吸纳他人才智为我所用,走在学习的快车道上,加速成长。
团队中的成员有的运用自己卓越的领导力使团队凝神聚气,不断前行;有的毫无保留分享辛苦收集整理的资料,为团队的进步出谋划策。而陪练队员则更是我们不可或缺的智囊及帮手,他们收集了大量资料并整理成了笔记,以供我们参考学习。我从团队中的每一位参赛队友、陪练队员身上都获益良多。
对于比赛经验并不丰富的我来讲,此次比赛既是一场旷日持久的马拉松,也是一次充满未知的“破胆之旅”。我对自己进行了分析,认为自己文书写作能力相对较强,但论辩能力较弱、经验偏少,而全国赛的论辩只有20分钟的准备时间,这对我而言实属不小的挑战。针对自己的不足,我每天早上7点起床诵读优秀辩词,多次请陪练队员陪我练习。经过集训,我的论辩和答辩水平都有了不小的提升,自己也有了站上全国赛赛场的底气和信心。
2020年9月,重庆代表队踏上了全国赛的征程,我们告诉自己要沉心静气,全力以赴,不留遗憾!最终,我们团队中包括我在内有两人获得“全国十佳公诉人”称号,还有两人获得“全国优秀公诉人”称号,重庆市检察机关获得优秀组织奖。
4
我还清晰记得法学家哈罗德·J·伯尔曼在《法律与宗教》中的一句名言,即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我们作为司法工作者,要想让法律被信仰,就必须不忘初心、坚定信念、锤炼本领,通过一件一件案件的办理,使公平正义以人民群众看得见、看得懂的方式被实现。
征途漫漫,唯有奋斗。我想,兢兢业业办好每一起案件,向着梦想一路前行,就是我对检察事业最长情的告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