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际铁路环境影响评价中道路交通噪声现状评价与预测
2021-05-18辜华杰
辜华杰
(中国共产党永春县委组织部,福建永春 362600)
1 概述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已批复的《福建省海峡西岸城际铁路建设规划(2015—2020年)》,建设包括泉州—厦门—漳州城际铁路在内的6条城际铁路[1]。在其环境影响评价中,为了解沿线道路交通噪声影响现状,为城际铁路环境影响评价提供现状基础数据,以泉州市某县为例,选择了该县境内典型的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县道、乡道、村道6 种道路各1 个典型断面,测试了不同类型道路红线处的现状噪声,并分析了该县现状道路交通噪声影响状况,预测了近5 年可能发生的变化趋势及达到不同声环境功能区的达标控制距离,以期为城际铁路环境影响评价提供现状基础数据,同时也可为县规划部门合理规划道路两侧的用地性质提供参考。
该县属于福建省泉州市下辖县,全境呈带状,东西长84.7 km,南北宽37.2 km。全县共有公路1 349条,其中高速公路3 条、长度99 km,国道和省道5条、长度231 km,县道12条、长度240 km,乡道167条、长度939 km,村道1 162条、长度1 428 km[2]。
2 公路交通噪声现状测试
为了解该县公路交通噪声现状,选择境内的浦永高速公路岵山段、国道G356 卿园段、省道石鼓镇桃场段、县道永春至吾峰段、乡道东平镇东平街道段、村道石鼓镇社山村道各1 个典型断面,于2021 年2 月13 日至14 日开展了现场监测,测试公路工程概况如表1所示。
测试依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3]中有关道路交通噪声测试方法进行。各测点均位于道路红线处,距离地面高度1.2 m;分别在昼间(6:00—22:00)、夜间(22:00—6:00)时间段内连续监测20 min,同时记录测试期间大、中、小型车通过数量及车速(见表2)。测试结果如表3所示。
由表3 可知,该县境内现状道路交通噪声昼间为52~67 dB(A),夜间为46~58 dB(A),除国道、县道夜间测点外,其他各种道路红线处测得的噪声均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4a类声环境功能区(交通干线两侧)标准昼间70 dB(A)、夜间55 dB(A)的限值要求。国道、县道测点因夜间车流量较大,夜间超过4a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限值1~3 dB(A)。此外,由于测试期间该县各种道路上行驶的车型均以小型车为主,占总车流量的98%以上,道路红线处测得的车辆通过声级均低于80 dB(A),目前受道路交通噪声影响总体不大。测试道路中,除乡道测点外,其他各类型公路噪声昼间均高于夜间噪声9 dB(A)及以上,乡道昼间噪声高于夜间6 dB(A),总体反映了人们夜伏昼出的生活方式。
表1 测试公路工程概况
表2 测试公路主要信息
表3 典型道路交通噪声测试结果dB(A)
图1 和图2 分别给出了各测点昼间、夜间声级水平与车流量的变化关系。由图中可见,各类型公路交通噪声值变化趋势大致为车流量越大、噪声影响越大。对于测试期间昼间车流量大于1 000辆/h的国道、省道、县道,其昼间噪声值为65~67 dB(A);对于夜间车流量低于500辆/h的各类型道路,其噪声值为46~58 dB(A)。
图1 各测点昼间噪声与车流量变化
3 道路交通噪声影响预测
图2 各测点夜间噪声与车流量变化关系
目前该县共有公路1 349 条,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确定的按路段长度进行加权算术平均的方法,可计算得到各类型道路两侧环境噪声平均值如表4 所示,即目前该县公路噪声影响平均水平为昼间61 dB(A)、夜间52 dB(A),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4a 类声环境功能区(交通干线两侧)标准昼间70 dB(A)、夜间55 dB(A)的限值要求。
表4 各类型公路环境噪声平均值
根据有关规划,“十四五”期间将新建高速公路大安支线(大田一安溪)、高速公路泉梅线接永春岵山、将既有省道215 拓宽提升为G638[4-5]。未来5 年随着该县道路交通发展,当道路红线、车型、车速不变的情况下,若车流量增加1倍、噪声影响增大3 dB(A),按照现状公路噪声测试结果,上述规划公路建成后,对该县的公路交通噪声影响变化不大,全县境内的道路交通噪声平均水平昼间低于64 dB(A)、夜间低于55 dB(A),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4a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要求。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 2.4—2009)中附录A.2 中的公路(道路)交通运输噪声预测模式[6],对该县道路两侧达到不同声环境功能区的控制距离进行了预测,详细数据如表5所示。
表5 不同类型道路噪声达标防护距离m
由表5可知,根据其道路交通现状噪声影响水平,若要达到1 类声环境功能区(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标准要求,预计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县道、乡道和村道需分别距离道路中心线两侧30 m、150 m、80 m、120 m、10 m 和25 m 以外区域;若要达到2 类声环境功能区(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标准要求,预计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和县道需分别距离道路中心线两侧10 m、50 m、25 m 和40 m 以外,乡道、村道距离道路红线以外即可。控制距离要求可为县规划部门合理规划道路两侧用地性质提供参考。
4 结论
(1)目前该县境内受道路交通噪声影响总体较小,全县平均道路交通噪声水平为昼间61 dB(A)、夜间52 dB(A),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4a 类声环境功能区(交通干线两侧)标准昼间70 dB(A)、夜间55 dB(A)的限值要求。大部分测点的道路交通噪声昼间高于夜间噪声9 dB(A)以上,反映了该县人们夜伏昼出的生活方式。
(2)各类型道路交通噪声随着车流量增大而增大。当昼间车流量大于1 000 辆/h 时,国道、省道、县道昼间噪声水平为65~67 dB(A);当夜间车流量低于500 辆/h 时,各类型道路的噪声水平为46~58 dB(A)。未来5 年随着该县道路交通发展,按照现状公路噪声测试结果,当道路红线、车型、车速不变的情况下,车流量增加1倍、噪声影响将增大3 dB(A)时,全县境内的道路交通噪声平均水平昼间低于64 dB(A)、夜间低于55 dB(A)。
(3)根据该县道路交通现状噪声影响水平,若要达到1 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要求,预计最大需距离道路中心线两侧150 m 以外区域可规划为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若要达到2 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要求,预计最大需距离道路中心线两侧50 m以外区域,可规划为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对乡道、村道两侧无控制距离要求。该预测结果可为县规划部门合理规划境内道路两侧用地性质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