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社区矫正视阈下未成年人思想政治教育机制研究
2021-05-17佟立荣陈玲
佟立荣 陈玲
摘 要:由于未成年人犯罪与成年人犯罪相比,具有心理发育不成熟、行为时自我控制能力差、缺乏社会经验、辨别是非善恶的能力差等特点,使得社区矫正中未成年犯教育的重心应放在思想政治教育方面,若要保证思想政治教育的效果长期有效,则应建立合理的思想政治教育机制。将社区矫正、未成年犯和思想政治教育三者结合,探索适用于社区矫正中未成年犯的思想政治教育机制。从而丰富我国现有的传统社区的功能,为未成年犯的再社会化以及社区矫正的社会化做出贡献。
关键词:新时代 未成年社区矫正 思想政治教育 机制构建
中图分类号:D648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791(2021)02(b)-0227-03
On the Mechanism of Ideological and Political Education for Minors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Community Correction
in the New Era
TONG Lirong CHEN Ling*
(College of Marxism, Cangzhou Normal University, Cangzhou, Hebei Province, 061001 China)
Abstract: Compared with adult crime, juvenile delinquency has the characteristics of immature psychological development, poor self-control ability, lack of social experience and poor ability to distinguish right from wrong, so that the focus of juvenile delinquency education in community correction should be on ideological and political education. If we want to ensure the long-term effectiveness of ideological and political education, we should establish a reasonable ideological and political education system to improve the mechanism of political education. Combining community correction, juvenile delinquency and ideological and political education, this paper explores the ideological and political education mechanism suitable for juvenile delinquency in community correction so as to enrich the existing functions of traditional community in China, and make contributions to the re socialization of juvenile offenders and the socialization of community correction.
Key Words: New era; Minor community correction; Ideological and political education; Mechanism construction
1 思想政治教育在社區矫正未成年人教育中的特殊性及重要性
1.1 未成年人犯罪的特殊性
未成年人群体是我们这个社会中最饱受争议的一个年龄群体,他们思维最活跃、充满热情,但同时社会上也充斥着关于他们对犯罪的贡献之高、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如何之大的各种说法。到了20世纪末,未成年人犯罪率飙升的趋势越来越明显、少年暴力犯罪也越来越多地涌上各大媒体。究其原因,未成年人的道德滑坡、家庭生活问题等都被认为是未成年人进行故意伤害、盗窃、吸毒、暴力犯罪等行为的主要原因。这些观点也在某种程度上得到了很多统计数据的支持,特别是近期发生的一些校园欺凌、网络欺凌等不同寻常的现象,使得未成年人犯罪备受关注[1]。
与成年人之间的不良行为相比,未成年人之间的不良行为更容易被传播,因此未成年人犯罪有很多是在模仿他人犯罪。但是与成年人不良行为的另外一个重要的区别,是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最终大多数会停手,不再继续进行。原因在于,即便曾经有过违法甚至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待到他们成年以后,他们的认识、情绪、个性都会更加成熟,他们的亲社会行为会更加稳定,大部分人都会停止违法行为。因此从心理学的角度来说,只有两类未成年犯罪需要被特别关注:一类是持续犯罪的;另一类是在未成年时期犯下过非常严重的罪行的人。在实践当中,这两类人的犯罪行为会持续到成年,而这两类犯罪时非常少见的。因此基于未成年犯的犯罪特点,他们更适合被放到社区矫正中来接受刑罚处罚,并以教育为主的形式,帮助其回到正常的轨道上来[2]。
1.2 思想政治教育在社区矫正未成年犯中的重要性
(1)从人生阶段看,未成年人处于成长期,他们在个性、认识、情感、意志等方面都不成熟,思考问题的角度也不同于成年人,因此,很多未成年人在实施犯罪行为的时候,正处于天真无邪的阶段,对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的危害结果并不清楚。甚至在一些暴力犯罪中,未成年人更有可能成为被害人。这个时期正是未成年人完善身心发育、丰富文化知识、提高学习能力的黄金时期,不应当阻断未成年犯与社会接触的机会,反而应当更好地保障其接受良好的教育,特别是思想政治教育,以帮助其重塑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从而更好地再次融入社会[3]。
(2)从实践角度看,处于社区矫正中的未成年犯,犯罪的原因大多与家庭教育缺失、家庭结构不健全有关。家庭环境对于未成年人的成长至关重要,家庭环境出现问题,会进而影响到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学习发展。因此绝大多数的未成年犯在实施犯罪行为之前,都会存在“身份犯罪”现象,也即虽然未成年人的行为没有违反刑法但是对未成年人来说是被禁止的行为,例如离家出走、逃学、逃课等。因此对未成年犯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是帮助其弥补教育缺陷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4]。
2 当前社区矫正中对未成年人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所存在的问题
2.1 缺乏对社区矫正中未成年人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针对性
未成年人是一个非常特殊的群体,无论是在心理还是生理抑或行为方面,与成年人的差距都是非常大的,同时未成年犯与普通的未成年人在个性和心理成长方面也是不一样的,他们通常在不良的环境当中长大,才会形成不良的性格以及不良的行为习惯,因此在对未成年人罪犯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时候,必须要结合未成年犯个体的实际情况展开有针对性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动,这样才能收到预期效果,起到矫正未成年犯行为的目的。然而由于许多现实情况的制约,我国很多地方的社区矫正将未成年人和成年人一起进行集中教育,这样会严重影响未成年犯的再社会化效果[5]。
2.2 社区矫正中对未成年人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队伍相对落后
从各个试点的情况来看,社区矫正的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不高,他们中的大多数是从其他岗位“临时抽调”或者“转岗”来从事社区矫正工作的,通常工作人员的年龄结构和学历结构均存在不合理的情况,因此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的,工作人员应具有相关心理学、法学、教育学的专业背景的人员就更是少之又少。虽然有些人员上岗前进行了岗前培训,但是对于专业性和技术性都很强的社区矫正工作,这些显然是远远不够的,与国外社区矫正制度运行比较成熟的国家相比差距还是非常大的。
未成年犯形成的原因千差万别,真正将矫正落到实处难度是非常大的,如果再没有一支专业的社区矫正队伍,那么对未成年人的矫正效果就会大打折扣,特别是我国社区矫正分类教育不足,个别教育更是罕见。很多在社区矫正中的未成年犯反映,虽然社区中有专门的工作人员会定期跟他们进行谈话,做思想工作,但是这些谈话大多流于形式,效果欠佳。未成年犯的思想復杂,情况各异,如果与他们的谈话只停留在表面的说教上,不能直抵未成年犯的内心深处,则无法达到教育矫正的目的。因此,在具体的工作中,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和职业素养直接关系到社区矫正的成效如何[6]。
2.3 社区矫正中针对未成年人的思想政治教育内容陈旧、方法单一
对于社区矫正的性质,我国大多学者都认为它属于一种刑罚的执行方式,因此惩罚性是社区矫正的主要目的。对于这一点,笔者也是认同的,因为毕竟社区矫正的对象是犯罪分子,他们实施了一定的危害社会的行为,并且依然具有相当的危险性,因此犯罪分子当然应当采取惩罚为主,教育为辅的方式进行矫正。但是未成年犯是一个特殊的群体,未成年犯的形成以及犯罪特点跟成年犯显然不同,未成年犯的可塑性非常大,因此笔者主张对于未成年犯应采取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进行矫正,才能取得好的矫正效果。
3 健全新时代社区矫正视阈下未成年人思想政治教育机制
3.1 加强社区矫正中对未成年人思想政治教育的针对性
3.1.1 对未成年人进行区别教育,避免集中教育
将未成年犯和成年犯集中在一起进行思想政治教育,不但不能起到好的教育效果,甚至还会起到反作用。未成年犯大多因为心智不成熟、社会经验不足、容易冲动等特点实施犯罪,他们通常主观恶性较小、社会危害性较小、可塑性较强,甚至也有不少未成年犯本身也是受害者。但是成年犯的犯罪动机要复杂得多,犯罪人格也要复杂得多,如果将未成年犯与成年犯放在一起进行集中教育,难以避免一些成年犯恶意地影响甚至教唆未成年犯,造成恶劣的后果,因此一定要将未成年犯和成年犯进行区别教育。在未成年犯之间可以举办更多形式的学习、交流活动,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增强对未成年犯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针对性,从而取得更好的教育效果。
3.1.2 对于特殊案例,进行个别教育
对于一些特殊的案例,比如未成年犯非常敏感、成长环境非常特殊等一些情况下,应对未成年犯进行个别教育,在教育的过程中,注意方式方法,可以通过加强与其家庭的联系,来充分了解未成年犯的情况,建立起未成年犯与其家庭的良好纽带,运用家庭氛围去感染未成年犯,使用感化教育的方法,量身定制专门的思想政治教育方式,来重塑其思想。
3.2 完善社区矫正中未成年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队伍建设
建立一支专业的专门针对未成年犯展开工作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队伍,无疑将会为社区矫正工作中未成年犯的思想再造做出巨大的贡献,建立社区矫正中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录用选拔的长效机制,虽是长久之计,但是基于我国现在社区矫正工作的现实情况,要建立这样一支具有专业知识的教育工作者队伍专门为社区矫正中的未成年犯进行思想政治教育,难度是非常大的。因此,从现实的角度出发,在建立专门的未成年人社区矫正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队伍的同时,还应建立一支具有专业知识背景的兼职教育工作者队伍,以实现人才队伍建设的过渡和补充。
3.3 优化社区矫正中未成年人思想政治教育方法
对未成年犯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目的是使其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从而形成理想的人格,从内心真正地认同教育者的教育内容,进而自觉地去遵守规则、维护秩序。要达到这样的教育效果,仅仅对未成年犯进行传统的说教,是很难实现的,本身未成年犯与普通的未成年人在成长经历、人格形成的过程中差异就比较大,所以仅仅依靠传统的说教,能达到的教育效果是非常有限的。要充分利用未成年犯在社区矫正中拥有的相对自由的状态,对未成年犯进行丰富的思想政治教育,而不应拘泥于一种方法。
综上所述,未成年犯是社区矫正中一个非常特殊的群体,对未成年犯的矫正应当采取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对他们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是改造未成年犯行为和思想的最重要的途径,在吸收国外社区矫正制度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建立行之有效的思想政治教育机制,充分发挥思想政治教育的作用,是促进社区矫正中的未成年犯尽快回归社会最有效的办法。
参考文献
[1] 武玉红,刘强.社区矫正典型案例与矫正指要[M].北京:中国法治出版社,2016.
[2] 田兴洪.社区矫正中的社区参与模式研究[M].北京:法律出版社,2018.
[3] 连春亮.社区矫正理论与实务[M].2版.北京:法律出版社,2020.
[4] 邹慧.新媒体时代思想政治教育创新研究[D].武汉理工大学,2018.
[5] 王莹.社区矫正中未成年犯的思想政治教育机制研究[D].吉林大学,2016.
[6] 魏东波.论对我国未成年犯罪人教改措施的完善[J].法制博览,2020(6):174-1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