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亚国家贸易便利化对中国新疆农产品出口贸易影响研究
2021-05-14开艺兰甘学玲
开艺兰 甘学玲 张 迪
(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对外合作中心,新疆 乌鲁木齐 830049;2.新疆农业大学 经济与贸易学院,新疆 乌鲁木齐 830052)
一、引言
2016 年以来,全球经济仍处在危机后的深度调整阶段,结构性与周期性问题相互交织,风险因素增多,贸易保护主义愈演愈烈。中国经济增速放缓,贸易环境复杂严峻,外贸发展面临新问题。在新形势下,国务院常务会议中指出,将口岸通关便利化作为促进外贸稳定发展的主要内容;国家发展改革委、外交部、商务部联合发布的《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 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更是强调着力解决贸易便利化问题,消除贸易壁垒,构建区域内和各国良好的营商环境。
根据乌鲁木齐海关的统计数据,2006-2017 年间中国新疆对中亚国家农产品出口额从6.10 亿元增长至19.41 亿元,年均增长11.10%。随着“一带一路”建设的不断发展,中国新疆与中亚国家之间的经贸往来将日益密切,贸易畅通必然成为区域合作的重要内容。如何改善贸易便利化水平,降低贸易成本,提高贸易效率就成为贸易双方的迫切需求,那么中亚国家贸易便利化水平对中国新疆农产品出口有何影响?相关指标对贸易便利化的影响程度如何?首先构建贸易便利化评价体系对中亚国家贸易便利化水平进行测算,然后运用引力模型分析中亚国家贸易便利化水平对中国新疆农产品出口的影响,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一些对策。
二、中国新疆对中亚国家农产品出口贸易现状及贸易结构
随着“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的不断推进,中国新疆与中亚国家经贸往来逐步加深。如图1 所示:2006—2017 年间中国新疆对中亚国家的农产品出口总额虽有所波动,但整体呈现上升状态。2006 年中国新疆对中亚国家农产品出口总额为6.10 亿元,而在11 年后达到了19.41 亿元,增长逾2 倍。除2009 年、2010 年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出口额有下降,其余年份均呈增长趋势,其中从2014 年的13.1 亿元增长到2015 年的17.85亿元,增幅达到了36.26%,在2017 年达到19.41 亿元,中亚国家已经成为中国新疆主要的农产品出口国。
图1 2006—2017 年中国新疆对中亚各国农产品出口贸易额
由2006—2017 年中国新疆对中亚国家农产品出口贸易额及各类农产品比重可知(见图2):第一,水果类出口在中国新疆对中亚国家农产品出口总额中所占比重最高,自2006 年一直处于25%以上,2017 年达到了50%,这与中国新疆有利的地理条件有关,适宜生产优质的水果;第二,蔬菜类出口比重由2006 年的15%上升至2017 年的22%,这一定程度上是由于此类产品在中亚国家的竞争优势不断增强导致的;第三,畜产品类出口比重维持在7%左右,较为稳定;第四,谷物类出口比重较小,自2013 年一直不足1%。综上,中国新疆对中亚国家主要出口水果、蔬菜和畜产品等农产品,反映出劳动密集型农产品在新疆出口方面的比较优势,但是结构相对单一,对新疆与中亚国家农产品贸易的可持续发展产生一定制约。
图2 2006—2017 年中国新疆对中亚国家农产品出口贸易额及各类农产品比重
三、中亚国家贸易便利化水平测算与分析
(一)贸易便利化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参考《贸易便利化协议》中的相关条款,借鉴国内外研究人员构建贸易便利化指标体系的方法(WILON,2003;张晓倩和龚新蜀,2015;张淑辉,2018),本文选取基础设施、海关环境、电子商务及营商环境为一级指标,构建贸易便利化评价指标体系。
数据来源于世界经济论坛每年发布的《全球竞争力报告》(GCR),考虑到数据可得性,去除乌兹别克斯坦与土库曼斯坦这两个国家,而且这两个国家在中国新疆对中亚国家农产品出口额中占比较小,不对其进行研究不会对结果造成大的偏差。数据年份选取2006—2017 年,以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和塔吉克斯坦作为研究对象。具体指标体系如下。
(二)贸易便利化水平的测算与分析
基于熵值法原理,应用Matlab 2017a 软件测算贸易便利化水平。并参考前人对贸易便利化水平得分的等级划分:0.8 分以上为非常便利,0.7—0.8 分为较为便利,0.6—0.7 分为一般便利,0.6 以下的属于不便利。
从结果上看,2006—2017 年间中亚各国的贸易便利化水平整体呈上升趋势,但各国贸易便利化水平存在较大差异。其中,哈萨克斯坦的贸易便利化得分最高,提升速度最快,从2006 年的0.2640 分,增长到2017年0.5649 分,年平均增长率达到了7.16%,远高于中亚国家贸易便利化水平的年平均增长率,且向一般便利发展的趋势明显。
表1 测算贸易便利化水平的指标构成及权重
四、中亚国家贸易便利化水平对中国新疆农产品出口影响分析
(一)模型构建
指数测算和引力模型是目前学术界对贸易潜力测算的主要方法(张俊玲等,2016)。鉴于引力模型不但具有原理简单易懂、操作简易、数据处理过程便捷等特点,而且能够定量分析影响贸易潜力的因素,是目前研究贸易量决定模式的重要工具,因此本文选择应用引力模型进行实证分析。
其一般形式为:
其中Tij为t 年i 国对j 国的贸易额;Gi、Gj为i 国、j 国的t 年GDP;Dij表示 i 国到j 国的直线距离;Bij表示其他的促进或阻碍的因素,为了便于计算和分析,一般会对引力模型进行取对数的形式:
其中c0为常数项;c1、c2、c3、c4为变量系数,aij是随机误差项。
研究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背景下,中亚国家贸易便利化水平对中国新疆农产品出口的影响,故在引力模型的基础上,去除地理距离、是否拥有共同边界;引入人均GDP、农业人口、进口对外贸易依存度、贸易便利化四项指标为解释变量;同时也加入了是否共同加入WTO 为虚拟变量。根据 研究选取2006—2017 年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和塔吉克斯坦的面板数据进行回归分析。构建的回归模型为:
鉴于出口额、GDP、人均GDP、农业人口的绝对值较大,会对回归结果造成一定的影响,故对这四项取对数。模型中解释变量含义和预测符号见表3。同时,为了更好地测算中亚国家贸易便利化对中国新疆农产品出口贸易的影响程度,将贸易便利化分为四个子系统,即基础设施、海关环境、电子商务 和营商环境。
表3 选取变量含义及相关预测
(二)数据来源及说明
选取2006—2017 年的数据,模型所涉及的国内生产总值(GDP)、人均生产总值(PG)、农业人口数量(AP)、商品进口贸易额来自世界银行的世界发展指标数据库;中国新疆对中亚国家的农产品出口贸易额来自乌鲁木齐海关统计数据;中亚国家的贸易便利化二级指标均来自世界经济论坛每年发布的《全球竞争力报告》(GCR),贸易便利化的整体水平和各一级指标的具体得分均由第三章的方法计算所得;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来自WTO 的官网。各变量统计性结果(表4)显示:中亚各国在国内生产总值、人均GDP、农业人口数量、进口对外贸易依存度和贸易便利化水平方面存在较大差异,说明若想提高中国新疆对中亚国家的农产品出口额,必须要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
表4 模型各变量的描述性统计
(三)实证结果与分析
1.总体回归结果分析
模型属于时间跨度12 年的平衡面板数据模型,通过F 检验和LR 检验,检验采用混合模型和固定效应模型。通过stata15.1 软件计算得出,Prob>F=0.68 和LR=1.01(小于5%显著性水平对应的临界值5.99),表示接受原假设,说明采用混合模型进行回归更合适,表5 为总体回归结果。
表5 总体混合模型回归结果
总体看,除DETIM 没有通过显著性检验,其余变量均通过了至少10%显著性检验;R2=0.9444,说明回归方程的拟合度较好。
贸易便利化对中国新疆农产品的影响仅次于GDP的影响,其系数为3.238,说明中亚国家贸易便利化提高1%,中国新疆对其农产品出口额增加3.238%。这解释了最近几年各国不断致力于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促进国际贸易发展。
进口国GDP 回归系数为5.053,这表明在保持其他因素不变的情况下,中亚国家GDP 每提高1%,中国新疆对其农产品出口额增加5.503%,曾倩(2019)和林琦(2018)的研究结果一致,说明经济水平提高,刺激内在需求,产生了有效购买力,经济规模较大的国家将成为中国新疆农产品出口的重点市场。
进口国人均GDP 回归系数为-4.522,成为阻碍中国新疆农产品出口因素,与张淑辉(2018)的结论类似,原因适用林德尔的偏好相似理论,一国的贸易量的大小取决于需求偏好,当一国的平均消费水平增加,其可能对高档商品的需求增加,而对低档商品的需求减少,这对中国新疆农产品出口不利。
进口国农业人口回归系数为-8.547,对新疆农产品出口呈负效应,这是由于农村人口越多,进口国的自给能力就越强,进口相应减少。
进口国对外贸易依存度回归系数为0.011,没有通过显著性检验,虽然该因素应该由于效果不显著而被剔除,但是在理论上,一国的对外开放程度都对贸易产生正向影响;回归效果不明显,可能是中亚国家对中国新疆的农产品贸易额较小而产生的。
虚拟变量WTO 回归系数为0.365,表示双方共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中国新疆对中亚国家的农产品出口额会增加0.365%,共同参加WTO 组织会减少贸易壁垒,增加农产品贸易额。
2.子系统回归结果分析
为了更好地了解贸易便利化的各个子系统对中国新疆农产品出口的具体影响,选择最合适的混合模型进行了相应的回归,如表6 所示。
表6 子系统混合模型回归结果
数据来源:stata15.1 软件运行所得,*、**、***表示在10%、5%、1%的水平上显著
总体看,贸易便利化子系统的模型回归结果的R2都保持在0.93 之上,表明4 个子系统的模型的拟合度都很好,贸易便利化的各子系统对农产品贸易的影响程度各不相同,总体呈现正效应。
其中海关环境回归系数为56.73,没有通过显著性检验,说明这一因素对农产品贸易的影响并不显著,主要原因是中亚各国海关环境水平普遍较低,且其在贸易便利化中的占比较少,才出现的回归效果不明显。
电子商务回归系数为4.524,说明贸易便利化水平提高1%,中国新疆农产品出口额增加4.524%。近年来,跨境电商的兴起,要求农产品的企业要开始由传统贸易转向线上贸易,依托现有的各类电商平台进行销售,将会对中国新疆农产品贸易额有显著性的提高。
营商环境回归系数为8.117,从理论上来说各国进行贸易都是基于政策的透明度、解决争端的效率以及拥有良好的金融环境,这些因素都为双边贸易提供了良好的政策平台。
五、结论及对策
2006—2017 年,中亚国家贸易便利化整体水平呈现上升态势,但水平相对较低,发展空间较大 。中亚国家贸易便利化水平对中国新疆农产品出口具有显著的正效应,但各子系统对农产品出口的影响程度存在一定的差异,电子商务对中国新疆农产品出口影响最大,海关环境、营商环境 对中国新疆农产品贸易的影响不显著。中亚国家GDP 水平、进口对外贸易依存度、是否加入WTO 对中国新疆农产品出口贸易都呈正效应,而人均GDP、农业人口规模对其出口呈负效应。
通过实证研究证明了贸易便利化水平的提高对中国新疆农产品贸易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紧跟“一带一路”倡议的政策机遇,为扩大农产品出口贸易,提出以下对策:
一是简化办事流程,提高海关效率。海关在对外贸易中具有很重要的作用,其效率直接影响到农产品贸易额的多少,复杂的办事流程势必会造成贸易额的减少,损害出口商的利益。这就要求简化海关通关流程,加快建设“单一窗口”,实现一站式办公,提高办事效率。
二是提供政策支持,加强政策有效性。一方面,把握“一带一路”这一契机,加强中国新疆与周边国家的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物流能力;另一方面,让中国进出口银行为农产品贸易保驾护航,减少贸易商的后顾之忧。
三是建设高质量跨境电商平台,提升电子商务水平。通过实证结果,可以看出电子商务水平对农产品贸易具有显著正向影响,目前国内的各大电商平台都在积极拓展国际市场,政府要积极引导,加大支持,提高电子商务能力,同时逐步推广新型支付方式,例如:Paypal、Escrow、Western Union 等新型支付平台。
四是参与国际交流,发挥国际组织合作优势。积极参与各种国际会议,提高国际影响力,不断加强各国互联互通,发挥亚欧博览会、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等展览会的优势,提高产品知名度,增强竞争力;积极参与国际组织,减少贸易壁垒,增加贸易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