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贷、非房贷的金融负债与居民消费关系的实证研究
2021-05-13张锐
张 锐
安徽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安徽蚌埠,233000
1 引言及文献回顾
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以来,经济增长方式逐步由高速增长向高质量增长转变。确保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同时,维持较高的经济增长速度实现经济发展方式的平稳过渡,已经成为当前研究的重要课题。为此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提出了“完善促进消费的体制机制,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的重要论断。但我国居民的消费欲望长期处于低迷状态,居民消费率水平从2000年的46.9%下滑到2017年的38.4%,与之相对应住户部门的信贷规模从2007年的5.07万亿元急速扩张到2019年9月的53.57万亿元①。消费率水平与住户部门的信贷规模长期处于不匹配的状态,由此可以看出负债与消费关系的研究对我国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早期关于负债与消费之间关系的研究主要是依托宏观数据开展的, Jappelli等[1]发现消费对消费信贷的敏感程度与消费信贷占消费总额的比值呈现出负相关关系。Smith等[2]指出无论是住房消费贷款还是非住房的消费贷款,均对居民消费水平产生了显著的影响。Johnson等[3]发现债务偿还率高的家庭在受到收入冲击时其非耐用消费品支出的变化较小。Cecchetti 等[4]指出家庭债务率一旦超过85%这一阈值,家庭债务将阻碍经济增长。汤向俊等[5]认为消费信贷比的提高会使消费占GDP的比值提高。臧旭恒等[6]得出了消费信贷对耐用性消费品有促进作用而对非耐用消费品的影响较弱的结论。随着研究的不断深入,越来越多的学者意识到消费在宏观上不具备可加性,宏观数据已经不能满足研究的需求,因此近年来针对这一问题的研究更多地开始使用微观数据作为研究对象。周弘[7]分析得到房贷对于衣着支出、娱乐支出的作用效果显著,而对于食品支出和居住支出的消费作用不显著。李江一等[8]发现持有信用卡可以促进消费,并且对于耐用消费品的影响大于对衣着食物等非耐用消费品的影响。潘敏等[9]认为居民部门负债的增加不能起到促进消费和消费升级的作用。张自然等[10]的研究表明家庭负债对于享受型消费具有抑制作用,但是对于生存型消费的作用却是不显著的。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看出家庭负债与消费之间的关系尚未明确仍旧有很大的研究潜力可以发掘。因此本文在前人的研究基础上进行了如下推进,第一,通过前人的研究可以看出不同的负债可能对于居民部门的消费存在着不同的影响方式,因此本文将负债细分为房贷和非房贷的金融负债进一步确定不同负债对消费的影响。第二,针对不同家庭的异质性特点,按照年龄和地区进行异质性分析得出更加具有微观代表性的结论和政策启示。
① 数据来源于中国统计年鉴和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机构信贷收支统计数据报告。
2 理论基础与作用机制
广义的生命周期模型[11]指出理性人在进行消费时会以终身效用最大化为目的,但同时也会受到终身收入的限制。以此理论为基础建立本文的理论模型,用公式(1)来表示。
(1)
其中U为效用函数,Ct是t时刻的消费水平,Wt代表t时刻的财富值,Yt表示t时刻的收入水平,β是折现率,rt为回报率。
在不存在庞氏博弈条件的基础上得到该问题的欧拉方程式(2):
(2)
进一步假设家庭的风险偏好为风险厌恶型,并规定消费者有相对稳定的风险规避效用,在不存在信息不对称的市场中,可以进一步得到相应的最优化条件:
(3)
通过以上理论分析可以看出消费水平的变化与利率水平呈现出相关关系,而利率水平反映的是家庭的借贷成本,利率水平的高低影响着家庭借贷规模的大小。
负债可以帮助家庭实现不同期限的资产配置进而平滑消费以达到资源的有效利用帮助实现效用的最大化。当一个家庭的当期收入不能够满足其当前的消费需求时,该家庭可以通过借助借贷性金融产品例如消费贷款、汽车贷款和住房贷款等以实现融通资金,提高其当期购买力,满足当期的消费需求,也就是说负债可以帮助家庭减轻当期的流动性约束,缓解当期现金流不足的问题。
3 实证分析
3.1 数据来源及研究思路
本文采用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调查中心实施中国家庭动态跟踪调查数据(CFPS)。该数据集为微观调查数据,相比于传统的宏观数据对于个体的描述更加精准,有助于展现出不同家庭的异质化特点。因此在处理消费这种多以个体和家庭为单位进行决策的问题时具有更好的实证价值。本文采用的是2014年和2016年数据合成的面板数据,在具体的数据处理中本文参考张自然等[10]的做法,删去了从事个体经营的家庭样本(由于从事个体经营的家庭为了弥补经营中出现的资金缺口进而产生更多的借贷,然而这部分借贷资金很可能不会流向家庭消费,因此将从事个体经营的家庭样本删去),仅保留未从事个体经营的家庭样本。除此以外,本研究选择户主(1)由于CFPS数据中未收录户主信息,本文采用财务回答人作为户主年龄在20~65岁之间的家庭,在删除存在缺失值和异常值的样本之后,最终一共形成18 196个家庭样本,构成非平衡面板。这样处理的原因是这样的家庭具有完全的行为能力,消费习惯也具有稳定性。本文首先研究了不同类型的贷款对于消费的作用方向和作用力度,在此基础上考察不同年龄阶层和不同地区的家庭信贷规模对于家庭消费的异质性影响。最后采用替换被解释变量的方式进行稳健性检验,保证实证结果的平稳可靠。
3.2 变量设计与变量描述性统计
被解释变量,采用家庭总支出作为被解释变量,CFPS数据中家庭总支出反映的是一户家庭在过去十二个月内的总支出,可以很好地反映一户家庭的消费水平。在后续的稳健性检验中采用恩格尔系数即食品支出占总支出的比例作为被解释变量。
解释变量,在对核心解释变量的选取上采用的是房贷和非房贷的金融负债这两项。在当前高房价的背景下房贷成为了大多数家庭在购买住房时的必选项,众多学者也曾针对房贷与消费之间的关系做出过大量研究,究竟是“财富效应”还是“房奴效应”目前还存在一定的争议。房贷以外的金融负债对于缓解家庭部门的当期流动性约束也具有重要意义,但是Dynan[12]曾在其研究中提出一个负债反向影响消费的机制,即当家庭负债率过高时,银行很可能不再对这部分家庭进行放贷,造成这部分家庭不能获得新的贷款用于消费,从而导致消费的下降,并且由于家庭负债率过高会导致家庭通过减少消费来偿还负债。因此选取非房贷的金融负债作为核心解释变量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用来判断我国住户部门的负债率是否过高。
控制变量,选取家庭异质性的户主年龄、户主学历、家庭人口规模、家庭纯收入、家庭净资产以及家庭现金存款总额这7个变量。首先,将学历变量划分为本科及以上学历、初高中学历、小学及以下3个层次,并进行赋值:大专和本科及以上学历赋值为2,中专、高职及初高中学历为1,小学及以下为0。其次,人力财富和家庭财富是消费的重要影响因素,分别可以用收入和资产表示。一个家庭的净资产规模的大小反映了一个家庭“家底”, “家底”越厚则消费更有信心,即会促进消费。最后,现金和存款总额可以描述家庭当前可随时支取的流动资金规模,是家庭当期消费的重要影响因素(见表1)。
通过对表1描述性统计的结果分析可以看出,家庭纯收入的均值是大于家庭总支出的,即从全局来看不存在入不敷出的现象。但是家庭纯收入的标准差明显较大,这说明不同人群的收入水平存在较大差距,即部分人群需要通过借贷才能满足其支出需求。为了方便后续研究我们还统计了不同年龄阶段家庭和不同地区家庭各个变量的均值情况。从该统计结果中我们发现40岁以上家庭的房贷数额均值是明显小于40岁以下家庭的。除此以外,西部地区家庭的学历水平是明显低于中东部地区家庭的,学历的均值水平仅为0.49。西部地区的家庭人口规模均值为4.2,这一数值显著高于中东部地区。
3.3 实证结果
采用Hausman检验判定使用固定效应模型还是随机效应模型,得到基础模型的回归结果(见表2)。
表2 基础模型的实证结果
从表2的回归结果可以看出,在没有加入家庭特征变量的基础模型中,总房贷和非房贷的金融负债对于家庭总支出均具有正向的促进作用,且该促进作用大于家庭纯收入对于家庭总支出的作用效果,说明当前我国居民的负债水平能够有效地刺激消费。并且通过房贷和非房贷的金融负债对总支出的正向作用可以判断出我国家庭的负债水平仍处于正常水平,不存在过高的风险。但是也应当注意到,当前家庭的负债水平是否处于对消费促进力度最大的水平,仍旧存在着不确定性。针对加入家庭特征变量后的回归结果发现,受教育水平和家庭人口规模对于家庭总支出的影响是不显著的。其可能的原因是尽管受教育水平不同,但是不同家庭对于生活必需品的消费仍是必不可少的。造成了受教育水平回归结果的不显著,由此从侧面反映了我国居民的消费仍旧存在很大的升级空间。由于采用的数据是以家庭为单位进行统计的,很多的消费品是以家庭为单位的形式共用的,购置数量往往是固定的,由此造成的回归结果中,家庭人口规模的不显著。另外,年龄与家庭总支出呈现出负相关,为此针对不同的年龄阶段进行了异质性分析结果(见表3)。
3.4 不同年龄阶段的异质性分析结果
根据表3可以看出,不同年龄阶段非房贷的金融负债对于家庭总支出的作用均是显著的,但是对30~39岁的中生代家庭而言,非房贷的金融负债对于家庭总支出的作用方向是负向的。这部分家庭往往处在上有老下有小的年龄阶段,支出压力较大,在背负债务时往往会通过削减消费来减轻还款压力。在非房贷的金融负债对于总支出的作用力度上,50~65岁的年龄阶段的作用力度最大,这一年龄阶段往往由于年龄较大收入相应减少,导致需要更多的借贷来维持家庭支出;20~29岁这一年龄阶段非房贷的金融负债对家庭总支出的促进作用也很大,这一阶段的家庭是以年轻人为家庭核心成员,他们的消费观念超前,更愿意通过借贷方式进行超前消费。而房贷只对户主年龄在40岁以上的家庭才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而对于户主年龄低于40岁的家庭却不具有显著影响,一个人的财富往往在40岁以后才达到顶峰,户主年龄在40岁以上的家庭前期通过房贷实现了大额资产的购置平滑了消费,所以在其财富到达巅峰时能够拥有更多的资金用于消费,再结合不同年龄阶段的均值统计结果可以看出,40岁以上的组别其房贷压力明显小于40岁以下的组别,说明户主年龄在40岁以上的家庭往往由于其收入水平的提高和家庭资产的累计,房贷的还款压力也相对较低,而年轻家庭的房贷压力大,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抑制消费的增加。
表3 不同年龄阶段的异质性分析
3.5 不同地区的异质性分析结果
东西部发展不平衡一直是我国存在的现实问题,借贷发展不平衡也是其中的一个缩影,韩立岩等[13]就曾在其研究中指出借贷水平对消费的影响程度存在较大的地区性差异,因此本文选择分析地区性差异进行异质性分析。
从表4的结果可以看出,无论是东部中部还是西部地区,房贷和非房贷的金融负债对于家庭总支出均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与总体模型的结果是一致的。而从作用力度来看,房贷对于总支出的作用力度由大到小的排序依次是西部、东部、中部。西部地区由于收入水平较低更加需要房贷来平滑收入购置住房;而东部地区的房价普遍较高,单纯依靠收入实现买房有很大困难,因此房贷对于支出的促进作用也比较明显。针对非房贷的金融负债而言,其对中部地区消费的刺激作用最为明显,中部地区相对于西部地区而言收入水平较高,并且房价较东部地区低,还款压力显著低于东部地区和西部地区,因此更愿意也更有能力利用负债来平滑消费,从而导致中部地区非房贷的金融负债对于消费的促进程度更明显。学历尽管在总体模型中不是显著影响因素,但是在西部地区的回归模型中却表现为显著,这可能是由于西部地区的平均学历仅为0.49(即小学文化及以下,中专高职及高中学历为主),显著低于东部和中部地区所导致的。东中部地区的回归结果不显著,一方面说明我国西部地区的教育水平还有一定的发展空间和带动消费的潜力,另一方面体现出东中部地区学历对于消费的促进作用已经达到较高水平。在西部地区家庭人口规模因素也呈现出和中东部地区不同的特点,同样地从分地区的均值统计结果也可以看出,西部地区的平均家庭人口规模为4.2,显著高于中东部地区,这可能是造成这一结果的主要原因。
表4 不同地区的异质性分析结果
4 稳健性检验
恩格尔系数是指食物支出占总支出的比例,可利用恩格尔系数替换家庭总支出进行稳健性检验。恩格尔系数越高说明家庭总支出中刚性支出越多,如果负债对于消费存在促进作用的话,那么利用恩格尔系数作为被解释变量进行平稳性检验时,系数应该为负数。据此思路得到了稳健性检验的结果,从回归结果中表明,所有的回归系数均为负数,因此我们可以判断回归结果是稳健的,即房贷和非房贷的金融负债对家庭消费会起到促进作用。
5 结论及政策启示
在我国居民消费率长期处于较低水平的背景下,本文从生命周期理论出发,探究负债与消费之间的关系。研究发现无论是房贷还是非房贷的金融负债均对家庭消费存在显著的正向促进作用,且非房贷的金融负债的作用效果更加明显,说明当前我国居民的负债水平处于安全水平,能够有效地促进消费水平的提高。进一步针对不同年龄阶段家庭的分析结果显示,对任何年龄阶段的家庭而言,非房贷的金融负债对消费均有促进作用。对于房贷而言,只有户主年龄在40岁以上的家庭才具有促进作用,而40岁以下的家庭房贷对于消费的影响不显著。从不同地区的实证结果来看,房贷和非房贷的金融负债对于消费有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其中房贷对西部地区消费水平的促进作用最明显,非房贷的金融负债则对中部地区消费的提高最显著。
综上提出如下几点建议:(1)进一步稳定房价,明确政府的主体责任,构建完善住房市场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减轻居民的房贷压力,让房贷成为买房的工具而不是买房的负担。(2)完善社会征信体制,加大金融创新,以消费需求为导向,为有借贷需求的居民提供更多更好的金融产品。(3)注重地区之间信贷水平的均衡发展,针对中西部地区消费特点进行创新型设计,扩大中西部地区的信贷总量,从而实现消费水平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