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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柳毅传》 看唐代女性的爱情和婚姻

2021-05-11熊明

中华瑰宝 2021年5期
关键词:洞庭身份婚姻

唐人李朝威的《柳毅传》(又名《洞庭灵姻传》),讲述儒生柳毅偶遇遭夫厌弃的洞庭龙女,并代龙女传书娘家。几经曲折后,龙女最终嫁给了柳毅。身份尊贵的龙女到底经历了怎样的爱情和婚姻,其背后又折射出怎样的社会生活图景?

遭夫厌弃,牧羊于野

小说开篇云唐仪凤(676—679年)年间,儒生柳毅科举落第,将还湘滨,在前往泾阳(今陕西省泾阳县)途中,突然“鸟起马惊,疾逸道左”,之后与“牧羊于道畔”的龙女相遇。这时的龙女,“蛾脸不舒,巾袖无光,凝听翔立,若有所伺”,虽然美丽无比,却十分憔悴。柳毅因奇怪而询问,龙女便将其身份和遭遇坦诚地告诉了他:“妾,洞庭龙君小女也,父母配嫁泾川次子。而夫婿乐逸,为婢仆所惑,日以厌薄。既而将诉于舅姑,舅姑爱其子,不能御。迨诉频切,又得罪舅姑,舅姑毁黜以至此。”并托柳毅传书洞庭,“闻君将还吴,密迩洞庭,或以尺书寄托侍者”。

柳毅所见的洞庭龙女,“乃殊色也”,她出身高贵,是洞庭龙君的爱女,不但外表美丽,还具有“淑性茂质”的品性。这不仅从其在柳毅面前的自述可知,如劝导丈夫,“诉于舅姑”,也从后文在洞庭龙宫的宴席上,龙女的叔父钱塘君向柳毅的介绍中得到进一步证实,“泾阳之妻,则洞庭君之爱女也。淑性茂质,为九姻所重。不幸见辱于匪人”。这样的完美女子,嫁于泾川龙子,却因规诲耽于乐逸的丈夫,被舅姑厌薄,毁黜于野外牧羊,遭遇可谓不幸。

龙女为了托柳毅传书,直接亮出自己的身份和要求。这里不禁让人陡生疑惑,既为龙女,神仙身份,遭遇虐待,为何不驾云离开,还要麻烦一介凡夫俗子千里传书?

其实,遭遇逆境困厄而不能脱身,不仅龙女如此,《太平广记·任顼救龙》中的大湫龙也是如此。这与中国古代龙神信仰有关,所谓“龙游浅水遭虾戏,虎落平阳被犬欺”。当然,龙在困境中也并不是完全失去了神格和神力,否则柳毅为何会在行路时突然马惊,并来到龙女身边,显然不能排除是龙女施行了法术。

经柳毅传书,洞庭龙宫知晓了龙女的遭遇。脾气火爆的钱塘君立即挣脱枷锁,“擘青天而飞去”,直奔泾阳,杀“六十万”,伤稼“八百里”,吃掉泾川龙子,救出龙女。归来的龙女,驾“祥风庆云”,有“幢节玲珑,箫韶以随”,簇拥着“红妆千万”,恢复了本来的模样,“自然蛾眉,明珰满身”,不再是“风鬟雨鬓”。而“若喜若悲,零泪如丝”的描写,又写出了她摆脱了不幸婚姻、重获自由而悲喜交集的復杂心情。

钱塘为媒,弄巧成拙

为表达对柳毅的真诚感谢,洞庭龙宫大摆宴席,欢庆数日,赠送柳毅无数珍宝。在第二次宴会上,龙女的叔父钱塘君“因酒作色”,向柳毅提出要将龙女嫁与柳毅:“将欲求托高义,世为亲戚。使受恩者知其所归,怀爱者知其所付,岂不为君子始终之道者?”

这无疑是一件好事,且龙女、柳毅本也有意。当初,龙女在请求柳毅传书时,所言“脱获回耗,虽死必谢”便是暗示,柳毅半开玩笑所说“吾为使者,他日归洞庭,幸勿相避”,虽是玩笑之语、无心之语,实际上也隐约透出柳毅的心理。龙女的回答“宁止不避,当如亲戚耳”,更是一种有意无意的表白。后来龙女回想当时之事,又说:“君附书之日,笑谓妾曰:‘他日归洞庭,慎无相避。诚不知当此之际,君岂有意于今日之事乎?”这一切说明,在第一次相见之时,柳毅、龙女已相互悦慕,种下了姻缘的种子。

然而,钱塘君做媒,却采取了一种居高临下的逼迫方式。他先说:“不闻‘猛石可裂不可卷,义士可杀不可羞耶?愚有衷曲,欲一陈于公。如可,则俱在云霄;如不可,则皆夷粪壤。足下以为何如哉?”然后做媒。这种方式激怒了柳毅,因而被柳毅断然拒绝。后来,龙女询问柳毅,为何拒绝当初钱塘君的做媒,柳毅提到钱塘君的“逼迫”是主要原因,并列出了三条理由:一是不能杀其婿而娶其妻,二是不符合柳毅的志向,三是当时意气用事。所以在第三次宴会上,龙女出见,当柳毅见龙女“有依然之容”时,“殊有叹恨之色”,已有悔意。不过,事已至此,虽“心甚恨之”,也只好作罢。

在某种意义上,钱塘君居高临下的做媒方式,是传统婚姻中“父母之命”的一种体现。龙女与泾川龙子的婚姻,如龙女自言,是“父母配嫁泾川次子”,就是这种方式下的婚姻。悲剧刚刚过去,对于见证了悲剧的柳毅而言,受到的震动无疑是巨大的,这恐怕也是他断然拒绝的原因之一。

另一篇唐人小说《灵应传》中龙女灵应九娘子,就坚决反对这种“父母之命”强加给她的第二次婚姻。灵应九娘子乃龙王普济王第九女,“年可十七八,衣裙素淡,容质窈窕”“容仪绰约,有绝世之貌”。其夫早死,父母逼其再嫁,灵应九娘子坚决不从,父母怒其刚烈,贬居在外,不问音讯。后朝那小龙厚币通好普济王,为其季弟求婚,被灵应九娘子拒绝后便纵兵逼婚。灵应九娘子无奈之下,只好向泾州节度使周宝求助。值得一提的是,在《灵应传》中,灵应九娘子称洞庭君是其外祖,这一方面说明《柳毅传》的巨大影响,另一方面也说明民间习俗和信仰与小说之间的密切互动。

不过,《柳毅传》中的洞庭龙女与灵应九娘子不同,她是希望再嫁的,只不过必须是柳毅。这其中无疑有报恩思想的存在,正如龙女所说的“脱获回耗,虽死必谢”。

从这里可以看出,虽然中国古代社会多单方面要求女性“从一而终”,但在《柳毅传》发生的唐仪凤年间,女性再嫁还是守节并无限制,女性并不以改嫁为耻,而且还得到父母的支持。这是因为唐太宗在贞观元年(627年)颁布的《令有司劝庶人婚聘及时诏》既肯定女性守节,又鼓励女性为亡夫服完丧期后再嫁,这实际上给予了妇女再嫁还是守节的自由。安史之乱后,唐代国力由盛转衰,统治阶级为了维护其统治,极力倡导礼教,整个社会从开放转入内敛,对女性的行为规范由宽松到严格,朝廷才开始约束女性的再嫁行为。

誓心求报,如愿以偿

柳毅离开洞庭龙宫,“因适广陵宝肆,鬻其所得,百未发一,财已盈兆”,到广陵变卖龙宫赠送的珍宝,成为巨富。先“娶于张氏,岁余张氏亡。而又娶韩氏,数月,韩氏又亡”,于是徙家金陵,有媒氏向其介绍卢氏女:

有卢氏女,范阳人也。父名曰浩,尝为清流宰。晚岁好道,独游云泉,今则不知所在矣。母曰郑氏。前年适清河张氏,不幸而张夫早亡。母怜其少,惜其慧美,欲择德以配焉。不识何如?

柳毅应允,于是成婚。而这卢氏正是龙女:“视其妻,深觉类于龙女,而逸艳丰厚,则又过之。”但龙女不肯承认,直到“有一子,端丽奇特,毅益爱重之”时,龙女才向柳毅表明身份,并向柳毅讲述了自己执着的心路历程:先是钱塘君论亲不从,柳毅归去,于是天各一方,龙女怅望成疾;继而父母欲配嫁于濯锦小儿,龙女闭户剪发,坚决不从;待父母可怜,欲驰白于柳毅,又发现柳毅累娶;最后柳毅卜居于兹,终于得以卢氏身份嫁给柳毅。而支撑龙女如此坚持的理由,正是“当初之心”“衔君之恩,誓心求报”。

不难看出,龙女历经曲折,甚至在无望的等待中也不改“当初之心”,实际上已经超出了“衔君之恩,誓心求报”的报恩思想。这份执着背后的原动力,应该是她对柳毅的爱情,“衔君之恩,誓心求报”实际上成为龙女的一种借口。在此借口下,龙女可以理直气壮地追求自己的爱情。好在皇天不负苦心人,龙女最终如愿以偿。

嫁给柳毅后,龙女开始的不表明身份和后来的表明身份都是有原因的,不言是不能确定柳毅对自己的感情,坦言是确定柳毅对儿子的“爱重”。在言与不言之间,龙女一直“愁惧兼心,不能自解”,其原因就在于她无法确认柳毅对自己的感情。

可以说,即便身份尊贵的龙女,在爱情和婚姻中也是很卑微的。这实际上是唐代社会婚姻关系中女性地位的真实投射和写照。而龙女化为范阳“卢氏”、母“郑氏”,也是唐代婚姻讲究门第的体现,因为“卢氏”“郑氏”是高门“五姓七家”之列,而娶高门女子是当时青年男子的婚姻理想。

《柳毅传》在传统龙神信仰的基础上,创造了一个新的神话,塑造了一个既具神格而更具人格的龙女形象,是唐人小说人物中独特而典型的女性形象之一。其在表现作为神仙的龙女与凡夫俗子的柳毅之间的传奇爱情婚姻的同时,也投射出唐代现实生活中男女爱情和婚姻关系的方方面面,并为我们展现出一幅多姿多彩的唐代社会生活图景。

熊明,中国海洋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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