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政府公共政策对市场的监管和推动作用
2021-05-10才让东柱
才让东柱
任何政策的实际效果,都与政策执行之间有着密切的关联,政府公共政策的执行直接决定了政策的实际落实结果,也对市场的监管和推动起到了巨大的作用。在当前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形势下,政府的公共政策尤其是市场相关监管政策,在其执行过程中,为了达到政策目标,需要强调政策执行的有效性,利用督查功能推动政府相关的公共政策执行力度。本文针对督查对政府公共政策执行的作用进行了探讨,提出了督查对政府公共政策执行的推动思路和策略分析。
我国自从进入了改革开放的新时代以来,针对国家的政策措施、方针路线等,党和国家正在进行积极的创新改革。为了真正贯彻和落实新时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促进我国社会和经济的长足发展,相关工作者应及时发现和解决干扰方针政策执行的各种制约性因素,强化政策的执行效率,提高政策的执行效果。将政府相关的公共政策落实到实际,加强政策决策的执行力度,起到市场监管应有的作用,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一、对政府与市场关系的重新反思
政府的任务是服务和增进公共利益,而市场的特点是运作精巧、成本低廉、效益最佳。要正确认识政府和市场间的关系,需要理清政府干预市场的前提、政府与市场的优势互补、政府与市场的平衡基点。
(一)市场失灵并非政府干预的前提条件。长期以来,市场失灵成为政府干预的正当理由,政府也似乎习惯于干预失灵的市场,其实,市场失灵并不必然要求政府干预。长期以来人们惯用的这个观念,起码存在三个误区:一是忽视了政府干预对私人市场发展的影响;二是把市场失灵看成静态结果而非动态结果;三是未能预见政府干预市场容易演化成政府垄断、政府代替市场的恶果。市场确实常常会失灵,政府其实也会失灵,没有任何证据显示政府机制与市场机制哪个更完美。政府权力的强制性和服务的公共性决定了一旦政府失灵,影响面和破坏性会更大。因此,要改变政府干预的惯性思维和惯用手段,跳出传统路径依赖,寻找政府干预市场的契机。
(二)政府与市场各具比较优势可以互补。市场的优势在于竞争,市场之所以得以正常运行,有赖于供求机制、竞争机制、价格机制、风险机制和利益机制的共同作用,其中,竞争机制是迄今为止最有效的资源配置手段。在现代化治理体系中,掌舵也是治理,实际上,政府和市场之间有边界也有交集、有分工也有相容,这个交集与相容要求政府与市场优势互补,而不是势不两立。市场“决定性作用”是有特定区位的,主要表现在资源配置领域,并不表现在所有领域。而且,市场的决定性作用必须依赖政府的有效作为,而不是以弱化甚至取消政府有效作用为前提,因而政府与市场之间只能各司其职、优势互补。
(三)寻找政府与市场的平衡基点。笔者以为,寻找政府与市场的平衡基点,要考虑以下两方面因素:一是依法界定政府与市场的角色。政府应该是制定规则的主角,主要出定力,市场应该是竞争与效益的场所,主要出活力,使政府和市场明晰各自的职能和作用。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从改革市场准入制度、打破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完善市场退出机制等方面,就完善市场监管体系、促进市场公平竞争作出全面部署,这些是政府掌舵的具体体现。在这些规则的规制下,除了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之外,法无禁止皆可为,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构成市场展现活力的广阔平台。政府与市场边界划分的原则是:只要个人、社会、市场能做好的,政府就不插手,即使政府能做得更好也不多嘴;只要个人、社会、市场不能做好的,政府要兜底,履行底线责任;个人、社会、市场能够做但暂时还做得不够好的,政府要扶助与帮助他们做好,归根结底还让他们自己做,而不是代替,不是越俎代庖。二是审慎推进公共服务市场化。政府与市场平衡点就是公共服务市场化,公共服务市场化符合时代潮流。随着经济全球化、科技进步和制度创新带来排他性技术的进步,市场也可以提供部分公共服务。同样,利用市场机制来改善政府效率也值得推崇。审慎选择并推进公共部门的市场化进程、规范并逐步扩大公共服务的契约外包范围、有序开放更为广阔的公共事业特许经营领域,是实现政府与市场协同的有效路径。
二、政府公共政策执行及对市场的作用
(一)推动和加速政策执行
执行力对于执行政府公共政策发挥着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首先体现在执行过程中,相关人员实现了思想上的统一。在具体工作中,涵盖了大量的关于沟通协调方面的内容,通过发动思想来统一各个方面的认知,执行针对政府公共政策执行部门中存在的消极思想因素,进行及时的发现和消除,明确政府公共政策的最终目标和任务,强调政府公共政策落实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引导相关人员真正自觉执行政府公共政策。在具体执行公共政策的过程中,要以事物的本来面貌为基础,结合政府公共政策在各地区、各部门的落实情况,管理部门的领导可以充分掌握各项任务的落实情况、运行进度和其中存在的问题。在领导的授权下,督查工作人员可以监督和检查其中的症结所在,发挥对政府公共政策执行的推动作用。
(二)有效控制政策执行
在领导系统中,通过管理控制落实预期的政策和目标,保证执行系统中各项活动的顺利运行,获取最佳的政府公共政策执行效果。政府公共政策和决策信息具有较强的指导性特征,在传递的过程中很容易出现失真现象,导致执行系统受到认知方面的局限,无法和上一级的决策全局目标相统一,在无意识间脱离了政府公共政策的前进方向。有些单位根据自身的利益,在政府公共政策执行系统中采取“各取所需”的方式,存在严重的拖延、推诿问题。针对以上失真和破坏性失真的现状,督查部门需要发挥自身矫正方向的作用,及时发现异常问题,将问题相关的信息及时提交到决策部门,向决策者提供参考。在此基础上强化政府公共政策执行的控制力度,保证政府公共政策落实的正确方向,真正及时落实相关决策。
(三)协调政策执行
为了保证政府公共政策执行的有效性,首先需要促进执行机关内部和执行机关之间的一体整合,借助督查部门和执行部门的协调作用,为政府公共政策的执行提供保障。督查部门作为上下级之间的桥梁和纽带,还发挥着关键的参谋和助手作用,督查工作人员经常在基层活动,又工作在决策部门,既能够明确掌握上级的指示,又能够倾听基层的呼声,因此督查部门在政府公共政策执行中起着联系左右、承上启下、沟通内外的重要协调作用。督查部门具有一定的独立性,和各地区、各部门利益之间没有关联,针对实际的政府公共政策执行问题,可以做到公平公正、维护全局,对于政府公共政策执行过程中的不同意见、主张和观点,及时介入其中将矛盾化解,做好协调工作,避免发生互相扯皮、互相掣肘的问题出现,使各方形成统一的认识,在互相支持和配合中执行政府公共政策。
三、督查对政府公共政策执行的推动思路和策略分析
(一)强化政府公共政策执行督查部门的督查意识
为了充分发挥出政府公共政策执行督查部门的作用,应针对其中的各级领导、行政管理人员和助手等进行全方位的意识培养,强化相关工作人员的督查意识。明确每个行政领导和助手对布置任务和检查工作相结合的认知,将文件传达、指示发布、会议召开等工作作为新的工作开端,在整个行政系统中启动全新的循环过程。针对执行的效果进行督促和检查,及时收集和反馈在政府公共政策执行过程中和执行后的各项信息,为决策修正和行政指令制定提供参考。
(二)完善督查方式方法
改变公开督查的方式,通过暗访督查展开各项政务督查工作,根据由上而下的组织原则,合理利用“微服私访”的方式,在暗访暗查中尽可能多的获取各种情况信息,從而强化督查效果,为公共政策尤其是市场监管政策提供支撑,实现被动督查到主动督查的转变。相关工作人员应打破奉命行事的理念,将自身工作的主观能动性充分发挥出来,提高前瞻性、提前进入角色,主动出击,及时发现和纠正政府公共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纠偏,为市场监管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三)提高督查部门的权威性
督查不仅能够监督和控制政府公共政策的执行过程,还能够发挥预防的作用,避免在政府公共政策执行中出现权利错位等现象。机关单位和领导应在政府公共政策制定的同时,明确督查部门的职责和权利,将政府公共政策执行监控过程中存在的诸多阻力消除,保证督查的权威性,为党和政府的公信力提供保护。利用督察的权威性消除工作梗阻,避免发生政府公共政策走偏的问题。
四、结语
综上所述,根据目前我国社会的发展现状来看,政策执行的过程中仍旧存在着诸多不足,对我国政府部门造成了一定的困扰。为了真正将政策落实到实践,大力推动政策执行,应将督查工作和政策执行相结合,实现二者的优势互补。在实际的政策落实和执行过程中,采取科学的督查方式,对政策执行督查机制进行不断的完善和改进,充分发挥出督查工作实践的重要作用,推动国家政策的执行和落实,维护市场监管的客观性、公正性,促进现代化社会的进一步发展。
(作者单位:青海民族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