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近期重点工作概览
2021-05-10施坚轩
施坚轩
全市检察工作会议召开
为实现上海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市检察院召开全市检察工作会议,总结2020年工作,并对2021年任务进行部署。市委副書记、政法委书记于绍良出席会议并讲话。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本才主持会议。
会议明确,全市检察机关要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以体现上海标准和特点的路径创造性地落实“三个自觉”。坚持党的领导,以强烈的政治自觉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和最高检的决策部署;坚持宽严相济,以强烈的法治自觉把宪法法律规定、司法政策结合检察工作抓实抓好;坚持宪法定位,以强烈的检察自觉履职尽责。
今年,检察机关计划深入推进一流队伍和一流业务建设,提升上海检察工作在全国的引领力、竞争力和影响力,持续擦亮未成年人检察、金融检察等上海检察“名片”,深耕“一院一品”建设,以点带面提升业务实效。
四地检察机关联合护航“长江禁捕”
3月31日,沪苏浙皖四地检察机关通过视频连线方式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20年以来四地检察机关发挥检察职能促进和保障长江流域禁捕工作情况,并分别发布相关典型案例。
2020年以来,四地检察机关联合开展了环太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三年专项行动、长江“十年禁渔”专项行动,聚焦淀山湖、太浦河等重点跨界河湖开展联合巡航、联保共治,推进流域“河湖长+检察长”制度全覆盖。
截至今年2月,四地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案件104件170人,提起公诉1958件3283人。共立案非法捕捞类公益诉讼案件1121件,履行诉前程序999件,起诉340件。依托长三角区域检察协作机制,高质量办理跨域案件,有效促进江豚、中华鲟等濒危物种栖息水体修复,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去年以来,四地检察机关共同构建促进和保障长江流域禁捕工作共同体,联合制定服务保障长三角一体化发展2021年行动方案,进一步凝聚长江流域渔业生态资源跨域司法保护合力。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的“青吴嘉”基层检察院,联合开发运行了专网邮件系统,实现一体化示范区内非法捕捞案件的实时、规范移送,提升跨域案件办理效率。同时,四地检察机关积极配合省级地方人大开展立法调研,提出立法建议,助推长江流域禁捕跨区域协同立法。
沪苏浙皖检察机关共同制发一体化行动方案
日前,长三角三省一市省级检察院共同制发《沪苏浙皖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扎实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2021年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细化实化“十四五”开局之年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检察服务保障各项举措。方案明确5方面27项重点任务,细分49项具体任务,以项目化、清单式、责任制方式推进落实。
方案明确,要深化国际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协同保障机制,发挥长三角区域检察协作机制效用;要进一步深化实化跨区域协作机制,建立长三角区域检察协作“联络图”,联合开展长江“十年禁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持续深化推进环太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三年专项行动;要深化跨区域法律服务和惠民便民合作,推动沪苏浙皖“12309”检察服务平台互联互通并与长三角“一网通办”总门户对接;要统一区域司法政策适用标准、促进数据资源共享,联合发布典型案例强化类案指导,统一长三角区域检察业务数据标准,有序分步推进信息共享平台建设,促进区域公益诉讼快速检测实验室等专业支持资源共享。